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处)
2023-01-10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全面落实《全省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任务。“修旧法,立新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强化水利执法与业务贯通,开展水事案件案源案卷评查及水利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制定并实施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以案释法”,组织各级水利部门精心打造水行政执法及法治文化基地,推深做实水利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省水政工作提档升级,在全国创先争优。
一、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领域法规工作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清单
根据《全省水政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明确的立法计划,结合当前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强化河湖及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省人大推进《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上3 部法规已正式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等修法工作。
(二)各市开展的工作
要求各市按照省级及当地《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明确的立法计划,积极配合当地人大、政府加快推进当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出台工作,已列入当地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须于年内完成。各市立法进展情况须按季度报送省厅政法处。
二、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有效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清单
2022 年,组织力量贯穿全年度地开展全省域的水事案件案源案卷评查工作,详细辅导各级执法人员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水资源、“防洪保安”等水利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水利执法与业务贯通,充分发挥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力量和业务技术优势,建立健全水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与执法对接机制;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开发并推广使用掌上水行政执法系统,有效提升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
(二)各市开展的工作
1.要求各市积极配合做好水事案件案源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厅统一组织,各市水利(水务)局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及每市选择1~2 个县(市、区)(由市级于2 月底前推荐)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先行开展案源、案卷评查,于9 月底前结束,10 至11 月进行效果评估,再行安排并推广至其他县(市、区)。要求各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所属县(市、区)做好水资源、“防洪保安”等监督检查的自查及配合工作。
2.要求各市借省厅政策法规处加挂“水政监察处”牌子为契机,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常态化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晋水政法〔2021〕194 号)要求,组织所属县(市、区)切实树立水利执法与业务贯通的执法理念,明确水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与执法对接工作机制,做到有违必查,有案速办,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统计质量。
3.要求各市于2 月底前推荐1~2 个县(市、区),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发并推广使用掌上水行政执法系统,于9 月底前部署试用,10 至11 月进行效果评估,再行安排并推广至其他县(市、区)。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清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依法行政,对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提请审议,有效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规合法。
(二)各市开展的工作
要求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各县(市、区)开展水利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自查工作,对未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县(市、区),要求于5 月底前清零。各市水利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自查工作总结须于2022 年6 月上旬前报送厅政法处,省厅将对有关市、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推深做实水利普法,营造良好的水法治氛围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清单
根据水利部和省普法办工作部署,制定全省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地下水管理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为重点,认真组织做好新颁布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建成3 处省级水行政执法及法治文化宣传基地,与厅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配备执法终端、信息平台等,布设法治中国依法治水宣传栏、标准执法询问室等;做好“以案释法”,面向全省创新并推广运用微信小程序推送水行政执法案例。
(二)各市开展的工作
要求各市制定当地水利“八五”普法规划,于2022 年5 月31 日前报省厅政法处备案;要求各市根据水利部创建水法治基地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工作要求,组织所属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年内在重点执法区域建成1~2 处市县水行政执法及法治文化宣传基地,示范带动当地水行政执法迈向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