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挡道影响他人出行,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3-01-09
新传奇 2022年47期
孙女士停车太偏,导致相邻车位的汪先生打不开车门。汪先生一气之下开来自己的另一辆车,挡在了孙女士车的正前方。结果,原本要开车带父母看病的孙女士只能打车出行。事后,她将汪先生诉至法院索赔打车费和误工费,并要求对方对恶意堵车行为道歉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恶意堵车行为。
汪先生辩称,不存在故意将车停放在孙女士车前面的情况,是孙女士没把自己的车停正,进而导致自己无法打开车门。因此,他不同意孙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查明,本案中,孙女士与汪先生有着相邻的车位,孙女士停车不当导致汪先生上车不便,对于本案中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汪先生亦未正确沟通处理停车事宜,反而选择以错误的方式将车堵在孙女士车前,影响孙女士正当通行,存在过错。据此,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一审判决孙女士因乘出租车出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孙女士与汪先生各自承担一半。同时,鉴于法院判决前,未再发现汪先生有停车挡道行为,故对孙女士要求汪先生道歉并承诺的请求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288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官提示,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把握权利边界,正确行使自身权利。若违反上述原则,一味只考虑自身方便而损害他人权利并造成损失的,则应对他人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