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基本医保全民覆盖
2023-01-09刘晓静
□文/刘晓静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与人民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让全体人民参加医疗保险,不仅是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也是实现共享发展目标的需要。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目标,还需各层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制参保筑牢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根基。要从政治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国家层面应制定全民参保相关政策文件,避免逆向选择问题,并以强制力量推动各省、市、县医保局落实全民医保政策,进而为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企业互助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二是医保部门要明确精细化管理责任,突出重点人群。各地市级医保局要明确管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民参保目标实现。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由医保局组织各区和各乡镇医保管理人员召开全民参保推进会,统一部署参保扩面工作;对各地区和乡镇参保进度进行排名,通过每月定期通报,鼓励参保率高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参保率低的单位和个人;与教育局沟通,推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保;对未参保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提取,并下发至各区和乡镇,逐一催缴,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全员参保;建立全民参保人员台账,及时掌握参保情况;收集异地参保人员参保凭证,统一实行台账化管理。
针对特殊重点人群,要“点对点”分类施策,采取具体办法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支持电商、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流动人口、城镇已稳定就业农民工以及在餐饮、住宿等行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就业者参加医保,并简化参保手续;对于特殊困难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以及突发医疗卫生事件中的人群等,要明确其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的政府责任,由政府缴纳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部分,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
三是建立省级医疗保险数据库,核实应参未参人员信息。各省应进一步核准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各地市配合省级开展的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核查,通过医保系统和税务系统双重信息核查,摸清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由于流动人口的存在,有必要进行跨省、跨地区、跨机构检查,以避免重复参保、漏报、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删除无效参保数据,补充完善缺失信息,确保已参保人员信息实现“同省同人同库”,进而实现全民参保的目标。
在发挥信息化核查的同时,也要发挥基层治理作用,通过各单位、学校、家庭,核实到每一个人的医疗保险缴纳情况,以免出现医保参保的“漏网之鱼”,可采取主动联系、积极宣传动员等方式引导未参保者缴费参保。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切实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各地医保局职责,并深入了解基层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在基层落地实现。为此,需要量化评分督导考核,把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全民参保离不开法治手段的加持。各地医保相关机构要加大行政执法和稽核力度,与税务、劳动监察部门协同合作,将拒不参加基本医保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强制纳入参保。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将未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纳入医疗保险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