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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科学与价值关系的重新思考*

2023-01-09张康之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9期
关键词:科学研究价值科学

□ 张康之

作者张康之,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 310018)

内容提要 科学与价值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特别是在官僚制组织中,要求行政人员价值中立,实际上是为了科学原则而排斥了价值。现代性的形式理性追求排斥了价值,但无论是在科学研究中,还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又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价值问题的纠缠。这说明,近代以来的科学和实践都因为拥有了分析性思维方式才会受到这种矛盾状况的困扰。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中,特别是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科学研究以及人的行动不仅不能排斥价值,反而要坚持价值优先的原则。人的共生共在是这个社会中的基准价值。一旦实现了从分析性思维向相似性思维的转变,即建构起了相似性思维后,科学与价值的矛盾问题就能够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从而实现科学与价值的统一。

在科学与价值的问题上,“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严格的、有限制性的枯燥理论对于许多人来说似乎是令人惊异地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但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似乎又是盲目地攻击了许多有价值的、完全可尊敬的精神上的成就……不要过于轻率地赞成逻辑实证主义,也不要对它的极端之处作过分的辩解”①。可以认为,逻辑实证主义“只重视科学、数学、形式逻辑以及平凡的事实而不尊重其他东西,这种态度现在普遍地认为是靠不住了”。②不仅是逻辑实证主义,而且整个被称为实证科学的现代科学,都存在着用科学的名义排斥价值的问题。因而,在科学研究中强调价值中立,在实践中也要求祛除价值“巫魅”。当价值被从科学的视野中剔除了之后,科学的客观性其实也就丧失了,它不再有认识完整的世界的目标,而是满足于认识世界的那个合乎科学原则的部分。至少,科学在客观性这个问题上是不完整的。

其实,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真正的科学态度就是“承认语言有多种用法,在这些用法中包括伦理学的、美学的、文学的,并且事实上还有形而上学的用法。不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你一定不要(或不能)那样说’;不论说了什么,也不论为了什么目的,只要说出什么东西并且没有白白地用词,就容易有办法来评价它的真意”③。科学研究者是应当具有包容性的,科学的使命在于完整地把握世界。尽管每一项科学研究都需要限定自己的对象,但对象的总体性是需要作为一个前提性设定对待的。虽然这个问题在工业社会中也一直是引发争论的主要问题,但在我们置身于风险社会时,更加深切地感受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因为,科学在工业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的是杠杆的作用,在科学成为主要的驱动力并引领社会的发展时,它对价值的排斥,使科学丧失了科学性。进而,使社会的发展滑入了形式化的追求中,也致使社会以及人的发展片面化。就人类堕入风险社会来看,也有着这方面的原因。

一、科学与价值的区分

在狭义的“科学”概念中,是重事实求真理的。所以,当把“科学”与“价值”并列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指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尽管科学与价值的关系不能完全等同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但其中的差异则是可以忽略的。在认识论的理论范式中,科学与价值是被严格地区分开来的,人们往往认为它们是不同性质的问题。所以,在科学研究以及实践取向方面,一直存在着需要选择“科学的立场”还是“价值的立场”的问题,并因此而展开了持续的争论。从20世纪的情况看,虽然主张价值优位的理论显得非常雄辩,但实践则一直是由科学主导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科学与价值取向间的争论也构成了一帧文化景观,对实践也产生了很大影响,致使实践经常性地在科学与价值两种取向间波动。尤其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寻求科学与价值间的平衡就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

在这个总体上重科学的时代,人们对科学尊重事实以及追求真理的期许是否得到了满足,却是一个需要加以审查的问题。根据杜威的看法,“当代文化中的危机,当代文化中的冲突和混乱,产生于权威的分裂。科学研究告诉我们的是一回事,而对我们的行为发生权威影响的,关于理想与目的的传统信仰所告诉我们的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在这两者之间进行调和的问题之所以产生和持续的理由只有一个。只要人们坚持知识为实体的揭露,而实体是先于认知和独立于认知之外的存在;只要人们坚持认知并不是为了要控制所经验的对象的性质,那么自然科学之未能揭示其所研究之对象中的重大价值,便使人们感到惊奇。而那些严肃对待价值之权威与实效性的人们也有他们自己的问题。只要人们坚持主张只有当价值是脱离人类行动的、实有所具有的特性时,价值才是有权威的和有实效性的;只要有人假定他们控制行动的权利是由于独立于行动之外,人们就需要有一套办法去证明:不管科学有什么发现,价值总是实在本身真正的和已知的性质。”④这在某种意义上,是认识论逻辑中的一种不自觉的悖论反映在了科学上。科学因为对事实的重视而排斥价值,而在科学需要付诸于行动时,就不能不接受价值,更何况科学所尊重的事实本身就包含着价值,并不取决于科学对这种价值的承认或不承认。

科学是尊重事实的,但是,如果价值的存在也是客观事实,那么科学愿不愿意揭示价值、能不能揭示价值,就决定了科学是否如人所期许的那样,达成了真理性认识。应当说,把“科学发现”与“价值确立”平行地列举出来,是20世纪哲学研究的惯常做法。其根源就在于,认识论将科学与价值作了区分,几乎所有在认识论理论范式中进行思考的人,在涉及到科学与价值的问题时,都会将它们并列起来加以讨论,杜威也是这样做的。杜威的希望是能够调解科学与价值的关系,这种愿望其实在20世纪的许多哲学家的思想中都有所表现。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与19世纪前期的许多哲学家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尽管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仍然走在19世纪前期哲学家所规划的道路上。

之所以更多的人无法走出19世纪前期哲学所规划的路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科学及其技术的进步取得了令人无比陶醉的成绩,使得所有呼吁价值、描绘价值的作品显得暗淡无光。不过,当我们置身于风险社会去思考科学与价值的关系时,不仅要重拾价值,而且要指出,那种把科学与价值并列的观点,存在着严重的对价值的重要性估量不足的问题。这是因为,风险社会的现实迫使我们必须认识到,价值高于科学。具体地说,一切科学研究及其技术成果,都必须从属于人的共生共在的价值。舍此价值,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不仅没有意义,还有可能是有害的。更为重要的是,科学的知识与价值理念都不是独立于行动的实体性存在,也不是认知对象实体的映照和模拟,而是存在于行动之中的。在行动中,科学知识受到价值的统摄。总之,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我们必须强调,科学与价值的问题需要在这一总体社会背景下重新定义,需要看到人的共生共在的价值的绝对优先性,科学应当从属于这一价值的实现,或者说,科学的功能性价值就是人的共生共在价值的构成部分。

杜威表达了对价值的重视,不过,他也许是受到了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或“绝对理念”概念的启发,提出了一种独立于人的价值存在之设想。黑格尔的“客观精神”和“绝对观念”是可以沿着认识的路径而为人们所把握的。一旦得到了把握,就可以在人的行动和行为选择中发挥作用,这在认识论的逻辑中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在杜威这里,那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和脱离了人的认知的价值实体如何对人的行动作出指导,其机理并不清楚。在我们看来,一切价值都是与人相关联在一起的,我们不认为存在着类似于古代种种宗教所宣示给我们的那种以神的形式出现的超级价值实体。这是因为,一切价值都可以以实体性存在为载体,但这些载体并不等同于价值。价值是人与人、人与世界的一种关系,当它以某种实体为载体并发挥作用的时候,是以功能的形式出现的。表面看来,这种关系和功能是相对于特定个体的客观性存在,但是,如果不满足于抽象地把握价值,或者,如果不是像现代超市那样对一类商品作出基于价值的统一定价,那么价值就是具体的关系和特定的功能。

特别是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中,在那些试图通过抽象去把握价值的做法无法进行的领域中,价值的具体性就更加明显了,而且价值表现出了完全属于人的状况,是反映在人的具体性的关系和与人相关的特定功能上的。在此意义上,我们只能把价值理解成内在于人的存在。我们同意杜威所说的“价值是实在本身真正的和已知的性质”,但在价值以意义和功能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则取决于人对它的解释、理解和表达。无论知识、思想、文化等承载的是什么样的价值,都不能被认为是纯然客观性的价值,只有当那些知识、思想、文化等与人发生关系的时候,所包含的那些东西才显现为价值。或者说,只有在与人发生了关系的时候,为人们所认识到的价值才是真实的价值。

在分工—协作科学化的思路中,必然会要求祛除价值“巫魅”,所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将祛除价值巫魅当作一个重要原则确立了下来。基于对形式合理性的追求,往往会宣称“价值中立”,认为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行动原则,即要求祛除一切价值,无论那些价值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的确,组织的科学建构是可以使合理性的原则在各个方面都得以贯彻的。不难想象,官僚制组织的祛除价值巫魅、非个性化等,是可以使组织通过严格的科学安排而避免组织中的人或群体的冲突。那是因为,如果存在着由价值因素引发的冲突,就会对组织分工—协作体制构成挑战,进而影响到组织的效率目标。但是,官僚制组织的这种合理性属于形式合理性的范畴,在形式合理性追求中祛除了价值巫魅,结果只能是将组织打造成一个机械系统。然而,根据诸多实证研究发现,组织中存在着可控的人际冲突、群体冲突反而有利于组织整体绩效,因为这些冲突的存在本身就证明了组织拥有了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也就是说,这些冲突能够促进竞争,从而使组织获得更大的活力。

对形式合理性的追求,祛除价值巫魅,是官僚制组织建构的基本原则,但在其实际运行中,又存在着人际冲突、群体冲突等,甚至官僚制组织中的人们为了利益而开展博弈活动也是司空见惯的。这构成了官僚制组织的两面性。一方面,官僚制组织严密的规则、科学的结构和合理性的程序都是出于抑制人性之恶的需要,希望达到的是防范竞争的目的;另一方面,竞争又客观地存在于组织之中,并以人际冲突和群体冲突的形式出现,在这些冲突可控的条件下,还发挥了增进组织绩效的正向效果。因此,到了20世纪后期,组织——特别是私人部门中的组织——的管理者,也开始自觉利用组织中的这些冲突,甚至会主动地去激活这些冲突。这显然是对人性恶的一面的利用,表明管理活动中承认了“人性恶”这种负向价值。因而,祛除价值巫魅的要求仅仅收获了祛除正向价值的效果,对于负向价值,不仅没有祛除,还接收了下来。

在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安排都是可能的,也都能取得合目的性的结果。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工业社会中的组织都存在着组织本位主义的取向,因而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安排去实现组织利益。无论是防范人性恶,还是利用人性恶,在提升组织绩效的同时,也都能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但是,我们从中也看到,这两个方面的安排都是建立在组织封闭性的前提下的。只有当组织是相对封闭的时候,才能将其打造成一个控制体系,才能防范人性之恶的消极影响,也才能既控制又利用人际冲突和群体冲突。当社会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时候,组织已经无法成为封闭性体系,组织本位主义也丧失了合理性,组织利益因此而不被承认,从而走向消失。事实上,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组织是充分开放的组织,无论防范还是利用人性之恶,都失去了赖以实施的基础。

总的说来,在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人们在理论思考上围绕着科学与价值的关系展开争论,在事实优先还是价值优先的问题上,互不相让。但是,实践——特别是组织实践——表现出了实用的目的。虽然以官僚制为基轴的组织因为韦伯的贡献而得到了理论支持,并努力按照官僚制的原则去加以设计和建构,表现出了对价值的排斥,但在组织的实际运行中,又不得不因为不可避免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的冲突而关注价值问题。如果说组织管理在20世纪前期因为对韦伯所确立的官僚制原则的信奉而极力排斥和压制组织中的那些冲突,那么在“二战”后,则逐渐地转向了对组织中的各种各样的冲突的自觉利用,甚至出现了诸如绩效管理这样一种组织制度。就组织中的那些冲突来看,基本上都是根源于组织成员的自利关切,反映的是人性恶的负向价值。当组织自觉地利用人性恶时,不仅表达了对这种负向价值的承认,而且也是对组织所应遵循的科学原则的背离。最为重要的是,于此之中,对价值的承认只是对负向价值的承认,而正向价值则被忽略了。

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如果承认价值存在的客观性的话,也不应允许人性恶的存在,更不应有意识地利用人性恶达成某个目的。我们认为,合作制组织根本就不会围绕着防范还是利用人性恶的问题去做出安排和开展行动。首先,合作制组织因为彻底抛弃了组织本位主义和放弃了对组织利益的关注,使得防范或利用人性之恶变得没有意义。事实上,合作制组织根本就不会承袭人性恶的假定,更不会去对人性恶做出验证,而是把可以组织和可以调动的全部力量,都用在处理有益于人的共生共在具体事务上。其次,合作制组织因为充分的开放性而从根本上消解了组织中人际和群体冲突的基础。不难想象,开放性必然意味着流动性,人们会因为流动性而无需固定在某一处去等待和接受邻近的人或群体与他发生冲突。而且,合作制组织的合作属性也决定了他们为了解决问题——在根本上是为了人的共生共在——而开展合作,无论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都不存在为了自我的竞争和冲突。最后,就合作制组织是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适应性组织而言,会表现出随机地因情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状况。而且,合作制组织之间也处在广泛的合作关系之中,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在管理的意义去建立刚性设置。除了为组织成员确立起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理念之外,合作制组织不会去强化管理上的设置。事实上,合作制组织已经完全告别既往组织的控制导向,因而,也就不可能生成防范还是利用人性之恶的要求。这就是合作制组织对负向价值的排除。

二、科学方法的“价值中立”

认识论将科学与价值区分开来,为科学研究的职业化、专业化开辟了一条宽广的道路,也在科学研究方法和实践方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步。曼海姆说,“现代的、科学工作的专门化遵循两条路线。首先是科学内容的路线,其次是方法的路线。学科的专门化有着自明的必然性。单个研究者不可能亲自从事研究每一种可能存在的社会生活领域。在这种意义上讲,当某一研究者关心家庭,或进一步专门关心某一给定时期的家庭或给定社会阶级的家庭,而另一位研究者却关心宪法等等时,我们必须表示赞同。只要一个人记住他正在处理的是一个更大范围的若干片断,那么这种专门化就不会有任何损害。”⑤

这之中,所包含的就是分工—协作的奥秘。职业化、专业化只是研究上的分工,研究对象则是与各个方面关联在一起的综合性存在。所以,在研究成果作用于实践时,也同样需要回归到那个综合性存在上来,而不应把为了研究而确立的对象的片断性存在当作现实存在的真实状况。也就是说,研究对象是在抽象中确立起来的,而不是实在本身。抽象出研究对象只是出于科学研究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却不是实践应有的状态。当然,工业社会的社会化大分工也使得实践活动以分工—协作的形式出现。这一方面为社会科学研究介入到实践中干预实践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也使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科学研究中的分工—协作是与实践活动中的分工—协作简单对应的。

的确,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中的分工—协作有着直接对应的方面,但不对应的方面则更多。因为实践活动都是在具体的复杂场境中进行的,受到许多研究所未看到的那些关系的牵制,所以,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只具有供参照的价值,或者说只能给予实践者以启发。这些应当成为在工业社会中处理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工业社会的各个领域中都没有能够处理好这种关系。特别是在政治生活领域中,政治家出于谋求合法性的需要,总会把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以及他们的研究成果当作挡箭牌或话语由头来加以利用。虽然这样做营造出了理论、科学研究与实践结合到了一起的假象,实际上却使得它们之间的脱节变得更加严重了。职业化的科学研究应当定位在知识生产上,实践所需要的也恰恰是作为科学研究产品的知识。当知识进入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再作整合并重新构成一个系统的时候,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合作行动对待科学研究更应明确地秉持这一态度。

应当看到,工业社会在科学研究中的职业化、专业化是与分析性思维联系在一起的,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认为,是因为分析性思维的确立而有了这种研究模式,即对实在进行分析、分解而获得研究对象,并开展专业化的研究。曼海姆说,“事件的有机整体是由两方面的分析分割开的,当科学的专门化与领域的刚性分割结合在一起,以致家庭、宪法等等,都仅仅从某种抽象观点来探究时,这种划分甚至变得更为显著。由此,与具体实在的双重脱离便得到了实现:由科学内容的专门化所造成的抽象程度因划分成各个领域而得到了强化。”⑥我们相信,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取得积极进展的时候,特别是随着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合作行动经验的不断积累,一种不同于分析性思维的相似性思维将会确立起来。

有了相似性思维,人们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方式都将发生改变,进而有了不同于工业社会的科学和科学研究。虽然专门化、专业化的形式会得到保留,但工业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专门化、专业化所带来的问题都会得到克服。当然,这在今天还只能当作我们的信念,究竟人类会重建起什么样的科学,是需要时间去检验的。其实,曼海姆也对此作了他的思考,并将科学研究的整合问题提了出来。当然,曼海姆是在工业社会的既有语境下思考科学研究的专门化的,所以,他所表达的对科学研究加以整合的愿望是:“没有初步的科学内容的专门化,精确的观察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按某种观点进行抽象,为了分析的目的而充分明确的概念便不可能存在。对于我们来说,问题是以一种不同的形式再现的:在两重的专门化行为发生以后,我们的科学试图在多大程度上重新整合在一起?”⑦

可以说,曼海姆仅仅提出了对科学研究加以整合的问题,而且在他看来,还没有人去做这种整合工作,也没有人能够做这项工作。所以,他评价道,“没有人依据真实的结构着手把诸片断集合在一起;或是如果整合确实产生,那么领域的抽象和分割仍然保持,整合只出现于单个专门学科,因此我们便有了纯经济学、纯心理学、纯社会学,等等。但是,没有人在理论上以诸部分重建整体,或表明诸领域在日常具体环境中真实的相互依赖性。”⑧的确,如果没有思维方式变革的构想,仅仅耽于分析性思维之中,那么这种整合工作确实是无法做的。

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现实不仅提出了对科学研究加以整合的要求,而且还首先将重建思维方式的任务推展了出来。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这场伟大的社会转型运动中,如果根据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实践要求,实现了思维方式从分析性思维向相似性思维的转变,那么科学研究也就会以全新的面目出现。虽然基于分析性思维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在职业化、专业化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业绩,而且也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系统性的方法,但在科学与价值关系的处理上,因为对价值的排斥而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人类之所以在进入21世纪时陷入了风险社会,科学对价值的排斥是脱不了干系的。当思维方式实现了变革,即建构起相似性思维,并基于相似性思维重建科学和开展社会实践,可以相信,科学与价值的关系就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在工业社会的科学研究中,可以看到,实证研究是在科学研究方法科学化和价值中立的要求中生长出来的。首先,实证研究体现了近代以来分工—协作的精神;其次,实证研究排除了价值的干扰,从而保证科学研究具有客观属性。然而,米尔斯所注意到的却是,由于实证研究的兴起,“许多基金会的行政官喜欢把钱投向大规模的因而比众多小手艺活式的计划更易于‘管理’的计划;投向带有一个大写的‘S’的科学(Scientific)的研究计划,而这个‘S’往往代表该研究只注重细枝末节而保证了‘安全’(Safe),因为它们不想使之牵扯政治。因而,大的基金会倾向于以大规模的科层式的研究方式去研究小规模的问题,并挖掘出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学术行政官。”⑨

所以,我们所看到的是,遍布于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的,是星罗棋布的研究团队,它们承担各种各样的课题,以分工—协作的方式生产研究成果,就像生产线上装配产品一样。如果说生产线上的装备是按照某个设计方案进行的,而团队的研究连这项事先设计也省略了,只要能够将一堆材料拼凑起来,便形成了所谓的“研究成果”。在此过程中负责主持的人,或者说在成果封面署名的人,也许并不是从事研究工作的人,他事实上只是一个洽谈资助和分配资金的人,他被称作研究团队的“首席科学家”,但团队中的其他人都只是为他打工的人。也就是说,作为实际承担研究工作的人,并不被认为是科学家,而是十足的技师。这就是20世纪定型了的科学研究模式,它排斥和压制了其他不能被纳入到这一科学研究模式之中的科学活动,令他们无法存在下去。

这样一来,科学研究再也不是一项自由的事业,研究什么问题,完全取决于行政官的判断,是行政官列出了应当研究的问题并标明价码,然后招标发售。科学研究只是从属于商品交易需要的商品生产活动,并不需要关注人类的命运和当下棘手的社会问题。相应地,科学研究工作者也如企业生产线上的工人一样,只不过是谋得了一个职业和相应的薪酬,至于近代早期的那种科学探索中所包含的理想和把科学探索当作自豪的事业看待的精神,变成了荒诞的梦呓。正是这个原因,才出现了米尔斯所看到的一种现象:在科学研究者的队伍中,“我几乎从未在他们中发现有谁真正沉浸于学术痴迷状态。我从未见过他们对任何重大问题产生热切的好奇,而正是这种好奇驱使人的心智任意驰骋,并在确有必要之时,重新塑造心智本身以‘发现’什么。”⑩

之所以这种科学研究方式能够流行起来,是因为它能给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甚至会需要那些所谓的科学研究成果去达成某些目的,研究团队做了那些远比生产线上的工人轻松而难度又不比生产线上的工人更大的体力活,却可以轻易地得到较高的收益。培训这类科学研究工作者的机构,也因此变得兴旺发达,财源滚滚。在这样一个“产业链”形成之后,国家权力部门也必须给予支持。除此之外,由于这种科学研究以方法见长,还能落个好的名声,那就是,比近代早期的思想家和理论建构者的“胡思乱想”更加科学,研究者因而有了科学家的形象,从而可以傲视先辈们只有思想而没有科学的思考。

正如米尔斯所说,这种“社会科学的宣传力量相当程度上在于声称在哲学上它是科学方法的;它能吸引大批人的魅力,相当程度上在于它培训人比较容易,并给他们提供前景光明的工作……有明晰的编码式的方法,从而轻松地培训出技术专家,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⑪。由培训而造就出来的技术专家,在实证研究中的确显示出其突出的技能,但他们“常常把智力本身从个性中隔离出来,把它看作一种他们希望能够借以在市场上卖个好价钱的技术小玩意儿。他们属于缺乏人文修养的人,那些非萌生于对人类理性尊重的价值指引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属于精力充沛、野心十足的技术专家,而不完善的教育陋规,扰乱其头脑的种种需要使他们无法获得社会学的想象力”⑫。

对于米尔斯所指出的这种现象,哈耶克也批评道,“模仿科学的方法而不是其精神实质的抱负一直主宰着社会研究,它对我们理解社会现象却贡献甚微。它不断给社会研究工作制造混乱,使其失去信誉,而且朝着这个方向进一步努力的要求,仍被当作最新的革命性创举向我们炫耀。如果采用这些创举,进步的梦想必将迅速破灭。”⑬应当承认,注重和运用了科学方法的实证研究使得文本制作显得更加具有科学的属性,而且这些文本也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微观的、静止的、被精心挑选出来的对象的表象。也就是说,具有了科学成果的面目。但是,那仅仅是形式上显得科学了,实际上并不科学。实证研究的兴隆,是在科学的道路必然开拓出的一种研究方式,概因其起点上对价值的排斥而走到了这一步,也就意味着社会科学不再能够配得上科学的名称了。科学因为排斥价值而走上了反科学的道路,当实证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泛滥的时候,科学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社会价值。

科学的普遍性价值在于“科学精神”,而不是所谓的方法。方法是具体的,调制混合饲料的方法肯定不适合制作人食用的快餐。人的认识在面对不同的对象时,是需要应用不同的方法的。把研究自然的方法应用于研究社会,虽然偶尔也能取得科学认识,但成功的几率太小了。可是,就文本制作而言,实证研究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成功,因为那些文本非常容易地找到了发表的刊物。在我们的时代,特别是我们的大学体制,所提出的要求是发表至上,名义上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所追求的是发表而不是科学研究。这就使得制作文本高于科学发现和思维创新,从而使并不做研究的所谓“实证研究”流行了起来。实证研究迎合了大学“不发表就走人”的体制要求,是特定群体的职业生存方式。也就是说,实证研究因为制作文本非常容易而受到了不愿意做科学研究的人的青睐,使他们可以假装做了研究,并能够猎获社会科学家的名头。

因为大学在社会中发挥的是“引流渠”的作用,即把人引流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或引到某个“水库”集中起来,从而使得实证研究的效应外溢,其影响超出了由于大学、科研机构和发表平台构成的系统边界。总体看来,一旦超出这个边界,实证研究的影响也就不会如人想象的那么大,因为社会是有着“自净化”功能的,对社会无益的东西必然会受到抑制。比如,可以断定,在2020年,当“新冠病毒”显现出了大流行的迹象时,美国总统特朗普显然没有看过研究机构、社会科学家们制作的那些实证研究报告,他的几乎所有治国行动都是从“让美国伟大”的信念中衍生出来的,表现出让“美国第一”的自演化逻辑。当然,这只是一种典型的反面案例。不过,它却说明,所有能思想的人都不会完全相信实证研究形成的结论。之所以实证研究所制作的文本能够经常性地进入决策过程,那是因为官僚制已经将行政部门的人形塑成了机器,至多也是没有思想的智能机器,因而需要数据输入才能做功。对于有思想的决策者,实证研究在他面前毫无意义。

三、从属于科学话语的“价值”

“价值”虽然是一个由古典经济学烘托出来的词语,却是由认识论哲学及其科学研究加以推广的。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个已经超出了经济学视野的社会科学概念。不过,价值、意义、功能等词所表示的内涵往往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即便认为这些词具有不同的含义,也必须承认它们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它们所指示的内容是相互派生和相互支持的。可是,如果我们考察基于相似性思维和分析性思维而形成的两种不同知识体系的话,则会发现,分析性思维所造就的知识体系在对事物结构的认识是要把握其功能,而基于相似性思维的知识体系则更倾向于宣示事物的意义。

虽然“价值”一词是由分析性思维创设的,而且分析性思维在人文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中也通过抽象等方式成功地把握了事物的价值,但在分析性思维的形式合理性追求和科学合理性规划中,价值一直是一种受到排斥的因素。即使必须加以正视的话,也仅仅是在这个科学知识体系的边缘,才为其保持了一个位置,而在更多的时候,是被作为“功能”一词的同义语看待的。相反,在相似性思维对意义的追求中,价值的本意却显得更加清晰,分析性思维不敢承认、不敢涉及甚至希望加以祛除的许多因素,都会在相似性思维对价值的理解中显现出来。由此看来,“价值”一词在相似性思维中将获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的内涵。甚至可以认为,价值的问题将在相似性思维所建构起来的知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整个知识体系努力去把握和加以建构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

我们已经指出,分析性思维总是努力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其本质,尽管这是一种错觉,即不可能达致本质。与分析性思维不同,相似性思维努力在不同事物的表象间建立联系。在价值的问题上,这两种思维方式也采取了不同态度。分析性思维在事物表象的层面不承认价值,即使承认某些形式具有功用,也不把这种功用视作价值,而是要求透过事物的表象去揭示价值。所以,在分析性思维对形式合理性的追求中是排斥价值的,将价值看作为“巫魅”。对于相似性思维而言,恰恰是通过在表象间建立联系的方式去获得对价值的理解的,或者说,通过在表象间建立联系的方式而赋予事物以价值。所以,事物的表象本身——分析性思维把这种表象表述为形式——就具有综合性的价值。既具有知识的价值,也具有审美的价值,还可能具有促进人们开展创造性活动的价值。

总之,相似性思维更适宜于对事物价值的把握。不过,在关于社会治理的思考和建构中,价值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个难点。在分析性思维主导了科学研究的情况下,不用说完整地把握社会治理的价值体系,即便是对公平、正义等一些较为基本的价值问题发表意见,也显得极其困难,总也无法形成共识,更不用说去进行社会治理的实践安排了。如果我们实现了思维方式的转变,基于相似性思维去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的价值体系,也许就能发现另一种景象。至少,可以避免分析性思维的碎片式的把握价值的做法,转而在总体性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治理的价值,并付诸于行动。

科学的证明逻辑是包含着一种隐蔽价值的,而且这种价值仅仅给予某种肯定的倾向,以某种无形的力量悄悄地排斥着任何怀疑。比如,黑洞的概念被提出后,科学家千方百计地证明那是由恒星坍塌形成的无限致密实体(天体),具有巨大的引力。关于这样一个纯科学的问题,我们显然是没有资格去发表意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有另一种思路,那就是在宇宙中存在着一些虚空区域,而物质由于某种压差而向虚空中流动,即填补了虚空,直到将那个虚空填满为止。当然,由于科学研究受到了形而上学溯本求源要求的支配,将黑洞解释为恒星坍塌而成能够满足形而上学的要求,如果将其说成是虚空地带的话,再追问虚空是从何而来,就不能满足形而上学溯源的要求了。不过,假如科学家接受了我们这个关于黑洞是虚空的假设,是否可以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来加以证明?也许是不得而知的。但是,可以相信,如果真的有科学家这样做了并且取得了成功,那么与证明黑洞的存在一样,都是受到某种隐蔽价值的支配的。是因为在我们所给定的这个判断中,已经包含了某种肯定性的隐蔽价值。科学创设了价值这个概念,目的是要将价值与事实区分开来。可是,科学研究活动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价值并受到价值的影响甚至支配,因而也就会把研究活动中的价值印记留给科学理论,使得科学无法避免价值的纠缠。任何一项科学研究,无论表达了对事实何种程度的重视,在研究工作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悄悄地将某种隐蔽价值带进来了。

科学研究非常注重运用符号制作文本,特别是那些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研究,都把对符号的应用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的确,在所有的社会创造物中,狭义的符号(广义的符号也包括语言)似乎与价值无涉。实则不然。不仅符号会用来指涉价值,甚至可以认为,符号中的价值是满格的。也许符号中的价值是满格的,从而决定了符号不仅能够用来指示那些用语言无法表达的价值,而且符号本身都可以视为价值的符号。符号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用来标识某些存在物,而且也用于传递思想。在传递思想时,符号显得非常直观,但又不限制人们的思维,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人的思维以广阔的解释和想象空间。社会符号象征着无法用逻辑语言表达的那些无法分解的整体,以不充分的方式去表达某种观念和集体价值,“包括语言、知识、道德、艺术、宗教、法律以及相关的信念和价值在内的文化产品,与符号之间都存在特殊的关系。观念和集体价值领域直接处于符号的次级层次。符号体现着信念和价值,并充当了参与其中的传达媒介;符号还有助于被传达物的意识形态辩护。”⑭

对于崇尚科学的工业社会而言,符号构成了一种直观的表现方式。通过这种与逻辑的表达方式不同的表现方式,直接地在“表现”与“表现物”之间建立了联系,通过领悟而不是理解的途径把握了观念和价值。所以,符号的世界构成了工业社会的另一个面相。但是,这不意味着崇尚直觉的时代会更加倚重于符号,相反,作为媒介的符号并没有出现在人的直觉中。这是因为,“符号、观念和价值的领域甚至比社会角色和态度的领域更具有非连续性。在符号和被符号化的事物之间,在色彩斑斓、来源不一、效果各异的各种符号之间,存在着真实的裂隙;在观念和价值之间、各种不同的观念之间,存在着不连续性;在已被接受的观念与新观念之间,存在着中断;在价值的不同层次之间、不同的价值之间,也存在着非连续性。”⑮具有合理性的、逻辑的表达方式反映了世界连续性的一面,而符号所代表的表现方式则给了我们世界的非连续性的一面。这就是工业社会“表达的”或“表现的”世界的两个部分。在全球化、后工业化所指向的社会中,这两个部分的边界将被拆除,从而融合了起来。事实上,这种融合本身就是对“逻辑的世界”和“符号的世界”的全面超越。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世界本身就表现出了非连续性,每一项关于这个世界的表现,都是具体的和具有具体的适用性的,这似乎意味着“逻辑的世界”湮灭了。但是,就人的共生共在是一切行动的目的和基本观念、价值而言,又是具有总体性的,是总体性的价值。当这一价值贯穿于所有行动之中的时候,形式上的非连续性则包含着实质的连续性。

也许人们因为符号的直观性而认为它所表征的是事实,从科学文本的制作对符号的应用来看,也是将符号表现事实这一点加以默认了。然而实际情况恰恰是,所有的符号与事实间的差异都证明了,它是以隐喻的方式去表征事实的,毋宁说它表征的是所指向的事实之中的价值。不仅是符号,语言的应用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以隐喻的方式出现的。“由于世界是经由语言作为媒介而得以解释的,因此我们在形成现实感觉的框架和结构中有着历史和文化上的特殊方式。这种构架不可避免地涉及隐喻的运用。确实,‘构架’和‘运用’本身就是隐喻,这一隐喻被用来说明我们对很多交流的隐喻品质的理解。”⑯所有的隐喻都是价值隐喻,尽管在直接的意义上,许多隐喻是指向事实的,但就那个事实不能加以宣示,而是需要通过隐喻的方式去表征,本身就意味着那个事实尚未成为真正的事实,而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事实”。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世界是我们通过隐喻描述的并通过交流而共有的世界。如果说表达追求清楚明白,那么表现则保留可供解释的空间,会将大量的隐喻放置在表现之中。所以,在表征事实时,表达的追求与表现的追求是不同的。在人们将表达与科学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表现则成了表征价值的基本途径。

就世界观而言,现代科学在其主题下所进行的研究对以前发生的偏颇作出了矫正和调整,这是非常积极的。但是,如果形成了对矫正物的迷信,也许就会走到另一个极端。比如,房屋倾斜了,我们立一棵桩将其支撑起来而不至于塌垮,但这决不意味着就应把原先的支柱撤除掉。事实上,就隐喻在现代科学研究和叙事中一直得到广泛应用而言,也意味着分析性思维无法完全替代相似性思维。同样,在相似性思维重新得到了重视的时候,也仍然会对分析性思维的功能给予足够的肯定。不过,无论我们在何种意义上对分析性思维作出肯定,它排斥价值的一面都需要加以矫正。所以,一旦分析性思维被纳入相似性思维之中,为相似性思维所包容的时候,一切对分析性思维的应用,都会表现出对价值的承认。

四、科学无法摆脱价值的纠缠

波普尔希望通过可证伪性命题的提出去为人们确立某种纯粹科学的观念,然而,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即使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也无法制作出纯粹科学的理论,更不用说形成可以被检验为纯粹科学的结论了。当科学研究已经习惯于提出假设和证明假设的时候,即便证明的过程合乎纯粹科学的要求,在假设中也是包含着某些价值的,即无法“证伪”。实际上,在波普尔眼中,无论是科学家、科学研究还是科学本身,祛除价值都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无益的。就科学家而言,“我们剥夺科学家的偏袒性一定也会剥夺他的人性,我们抑制或破坏他的价值判断,也一定会毁坏作为人和作为科学家的他本身……客观的和‘排除价值判断’的科学家不是理想的科学家。没有激情我们会一事无成——在纯科学中尤其不行。”⑰

同样,对于科学研究来说,“从科学活动中消除科学范围以外的价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⑱因为,任何一项科学研究都必然会涉及到或关联着科学以外的趣味。所以,“可能的、重要的和给科学以特色的不是消除科学范围以外的趣味,而是要区分不属于对真理的探索的趣味与对真理的纯粹科学的趣味。但是,尽管真理是主要的科学价值,它却不是唯一的价值。关联性、趣味和种种陈述的意义对于一个纯科学问题的情境也是第一位的科学价值;诸如富有成效性、解释能力、简单性和准确性等价值亦然。”⑲所有这些价值,都要求科学研究去承载和进行诠释。也就是说,科学研究必然面对着“科学的正面的、反面的价值和那些科学范围以外的正面、反面的价值。尽管不可能把科学工作与科学范围以外的应用、评价相分离,但与价值范畴的混淆作斗争,尤其是在真理问题中消除科学范围以外的评价,是科学批评和科学讨论的任务之一”⑳。

可以认为,在波普尔的眼中,其实根本就没有纯科学。“纯科学的纯洁性是可能无法实现的理想,但是,它是我们凭借批评不懈地为之奋斗——而且应当为之奋斗——的理想。”㉑一旦谈到理想,就会发现,这个理想也是价值,或者说包含着价值,而且是由科学之外注入的。“我们的动机和我们的纯科学的理想,像纯粹对真理的探索的理想一样,深深地固定于科学范围之外的。”㉒至此,在科学能否回避和祛除价值的问题上,波普尔给出的结论性意见是,“不仅客观性与排除价值判断对个别科学家来说实际上是达不到的,而且客观性和‘排除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价值。由于排除价值判断本身是一种价值,因此对无条件的排除价值判断的要求是自相矛盾的。”㉓也许波普尔受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个概念的启发,从而在科学主义方面表现出了某种不坚定的状况,才去谋求科学与价值的辩证理解,即不是极力否定价值。

面对实践,人们肯定会遇到进行科学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主张科学判断的人都宣布价值中立,也许是因为在科学研究活动中价值中立没有产生直接的消极后果,所以能够为人们所接受。然而,在实践中,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也会直接地引发消极后果。管理学在价值中立原则下所看到的管理世界是一个被极大地简化了的抽象世界,虽然根据管理学的方案进行排除、限制而重构的管理世界也能够反过来证明管理学的科学性,但不可能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不暴露出其缺陷,而且是一些根本性的缺陷。事实上,一个原生态的管理系统是复杂的,“如果不能正确评估信仰、观念和价值对管理者和管理过程的社会类别的界定以及使之合法化的方式,管理理论和实践就不能被充分理解。”㉔

对行动进行科学判断和价值判断可以形成不同的结论。一般说来,我们不愿意让这两种判断相互排斥,而是在侧重于进行某一种判断的时候,也同时兼顾另一种判断。在工业社会,人们对行动的判断往往倾向于或侧重于科学判断,而价值判断经常受到忽视。从关于行动的研究在不同领域中的表现来看,在公共领域中,对行动的科学判断和价值判断会呈现出侧重点上的周期性轮替。在人们注重效率的时候,会更热衷于对行动的科学判断;在人们注重公正的时候,则会表现出对行动进行价值判断的偏好。比较而言,在私人领域中,侧重于对行动进行科学判断的热情能够一贯地保持下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科学判断却是服务于资本增殖的。在日常生活领域中,人们往往是自然而然地对行动去进行价值判断,而且于其中明显地包含着某种道德思维,突出了道德判断方面的内容,甚至主要表现为道德判断。

出于对行动的考虑,杜威要求改变康德以来甚或笛卡尔以来的科学传统,即引入价值的维度,从而“调解自然科学的发现和价值的实效性之间的矛盾”㉕。根据杜威的设想,“如果人们把他们关于价值的观念和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而不是和对事先存在的实在的认知联系着的,那么他们就没有由于科学发现所产生的那种麻烦了。他们会欢迎那种发现。因为,如果我们明了关于实际存在的条件的结构,这确实会帮助我们去更加恰当地对我们所珍视的和所追求的东西下判断,这会导致我们采取什么手段去实现这些目的。”㉖虽然近代以来的科学认识存在着需要范式变革的问题,但其中许多认识成果是可以在变革中保留下来的,只不过这些知识需要在新的合乎于实践的价值的观照下作出判断。特别是它们在实践中的有效性,是需要在行动中加以检验的。

如果知识代表了科学,而我们的行动因为科学所生产出来并提供给我们的知识而显得无往而不利,那么我们是应当重视这些相对于我们的先验知识的。但是,在风险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并不存在着天然有效的先验知识,任何在行动之先而被认为理所当然地具有有效性的知识,都有可能对行动形成误导,成为行动的束缚或包袱。知识是存在于实践之中的,反映了实践中的实际,也必须切合和满足实践的需要。认识论的知识来源于实践又作用于实践的判断导致了认识与实践相分离的观念,即将知识制作成了脱离实践而存在的实体或系统,有了相对于实践的先验性。这样做,促进了现代教育体系的生成,并显现出了这是切实可行的教育模式。但是,单纯囿于知识传承和训练的教育却是与实践相脱离的,致使一代又一代人在接受了教育而后走向实践的时候,总希望把实践纳入到他们既有的知识框架中去,依据他们所掌握的知识而对实践的实际进行剪裁。结果,在他们每一次获得的成功中,在他们一生所取得的成功中,在他们一代又一代人所取得的成功中,源源不断地生产着社会风险,把人类带入了风险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将新的现实强行地纳入既有的知识体系中,是风险社会生成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们必须废除认识论的所谓知识来源于实践又作用于和应用于实践的格言,我们需要在行动过程中去看待知识。行动中的知识接受效用的检验,而这种效用在风险社会中则是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效用,人的共生共在就是基础性的和最高的价值。在此问题上,杜威的观点是适用的,“如果我们把价值的问题和理智行动的问题结合起来的话,便产生一种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我们认为关于价值的信仰与判断的实效性是依赖于为它而采取的行动的后果的;如果我们否认了价值和活动能以获得证明的知识之间所假定的那种联系,那么对科学与价值的内在联系仍然发生疑问,则纯粹是人为的了。”㉗在行动中,科学与价值的联系,既是客观的,也是构造的,无论是以知识还是观念的形式出现,都接受行动的效用检验。或者说,行动使得科学与价值统一了起来,而且它们与行动也是合一的。“知行合一”中的“知”不仅是科学的知识,也是价值的知识,还是关于科学与价值共同的观念,它们在行动之中,也是行动的灵魂。

注释:

①②③[英]艾耶尔等:《哲学中的革命》,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6页。

④㉕㉖㉗[美]约翰·杜威:《确定性的寻求:关于知行关系的研究》,傅统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1~32、30、30~31、31页。

⑤⑥⑦⑧[德]卡尔·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现代社会结构的研究》,张旅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53、154、154、154~155页。

⑨⑩⑪⑫[美]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等译,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115、116、117、117~118页。

⑬[英]弗里德里希·A.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19年版,第8页。

⑭⑮[法]乔治·古尔维奇:《社会时间的频谱》,朱红文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45~46页。

⑯㉔[瑞典]马茨·阿尔维森、[英]休·维尔莫特:《理解管理:一种批判性的导论》,戴黍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0、108页。

⑰⑱⑲⑳㉑㉒㉓[英]卡尔·波普尔:《通过知识获得解放》,范景中等译,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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