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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理论视域下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探析

2023-01-08任雨欣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公安民警公安民警

任雨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38

作为党和人民牢牢掌握的“刀把子”,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而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能为凝聚全警力量、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因此,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是当前非常关键的问题。通过对以往的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状况进行反思发现,要找到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突破口,就必须从民警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使民警参与到教育活动中并保证教育价值的实现,这就使接受理论成为审视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崭新视角。作为文学领域中体系较为完备的一种理论,其所研讨的“读者中心”“期待视野”“召唤结构”“第二文本”等核心概念也为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借鉴和启发。

一、接受理论在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借鉴

长期以来,接受理论不仅为文学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还为其他学科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思路,如今广泛应用于教育学、翻译学和新闻传播学等学科之中。当前,已有学者借鉴接受理论的观点来观照思想政治教育,但还没有学者尝试过将接受理论应用于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为此,笔者将在对接受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对接受理论与公安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耦合性分析,以交代本次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接受理论的主要观点

接受理论又称接受美学,主要探讨文学作品的接受问题,主要代表人物有姚斯和伊瑟尔,一般认为,促使姚斯建构接受理论的契机在于其对传统文学史观的重新审视。因为传统文学批评范式长期以来都是以“以文本为中心”来构建文学史,逐渐形成了历史方法与文学方法的对立,造成了文学作品与历史实际的割裂。在这种情形下,为了重构两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姚斯遂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文学史构建范式的革新上,由此产生了接受理论。接受理论在借鉴现象学和解释学的基础上,为文学研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文学理论的发展进程,其核心概念主要有“读者中心”“期待视野”“召唤结构”“第二文本”等。

1.“读者中心”

接受理论的主要观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实现了文学研究从“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向“读者中心”的转换,把文学生产从某些人手上解放了出来,突出了读者在文学研究中的地位,由此实现了文学研究范式的转化。简言之,就是开始重视读者在文学作品价值实现中的作用,开始强调读者在阅读中的主体性。

2.“期待视野”

“期待视野”是接受理论的“方法论顶梁柱”,它是指“阅读一部作品时读者的文学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向或先在结构”[2]。人总是会以自身的主观愿望和已有的思想观念为出发点去理解客观事物并建立与他们的关系,正是如此,不同读者对于同一作品才会有不同的感受,“期待视野”就是这样发挥作用的。一般认为,“期待视野”具有定向期待和创新期待两种效用。定向期待指读者在阅读作品之前所形成的思想观念、道德情趣、审美趣味以及接受水平等方面对于读者的判断、选择、态度以及评价所形成的定向作用。创新期待则是主体“主动地调节、变更原有心理图示以顺应客体的能动性表现”[3]。

3.“召唤结构”

“召唤结构”是伊瑟尔“文本与读者相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实际上就是一种激发读者参与再创造的动力机制,这一机制的内驱力就是作品的“未定性”与“留白”。“未定性”即文学文本的非决定性或自足性,“留白”则指作品中没有准备表达、完整定义的部分[2]。作品的空白度给人们的理解和想象留下广阔的天地,从而诱发读者参与再创造的积极性,使内容变得更加饱满,使文学作品变得更为具体,同时也保证了阅读的有效性。

4.“第二文本”

传统文学批评范式往往把文学作品与审美对象等同起来,而接受理论则对其作了区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的概念。具体而言,“第一文本”即文学作品本身,它不能作为审美对象,因为对读者而言,审美应当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真正能成为审美对象的应当是“第二文本”,即读者通过阅读改造加工后的文本。

(二)接受理论与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耦合性分析

1.合目的性:借鉴的必要性

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是在教育活动中,我们仍然习惯于从教育者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我们又将一部分研究重心转移到了教育方式和教育媒介的创新上,接受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从公安民警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思考对策。因此,借鉴接受理论的主要观点与方法来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是非常必要的。

一方面,从教育者的角度来看,思想的转变是前提、是根本,接受理论不仅能为教育实践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更能带来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革,有利于教育者转变教育观念、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把工作重心从传授转向接受。同时,通过对接受理论中一系列方法论的借鉴,有助于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精准地把握主要矛盾所在和民警的内在需求,充分考虑民警的认知结构、需要、情感、兴趣等要素,不断地提升接受效果。另一方面,从接受者的角度分析,接受视角的转换改变了以往由教育者主导一切的状况,教育工作者会以民警的实际需要来开展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也会注重提高民警的参与度,能使民警意识到自身在教育活动中的不可或缺性,从而正视自己的主体地位,增强在教育活动中的存在感和参与感,使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真正鲜活起来。

2.合规律性:借鉴的可能性

教育活动本身就包含着接受,而且接受环节是教育活动中具有关键性、决定性意义的环节。它承载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关系着教育价值的真正实现。受固有观念的影响,我们通常都把影响实效性的症结归结于施教过程中的不足,实际上接受效果不佳才是影响实效性的真正原因。因此,要寻求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路径,我们必须把研究重点放到公安民警的接受行为上来,而教育活动对于接受环节的包含关系,恰好也为这种理论借鉴提供了可能。

同时,接受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接受主体与思想文化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针对的则是公安民警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认识与实践关系,他们都是接受主体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出于自身的需要对思想文化信息进行反映、选择、整合和运用的过程,这两者在构成要素和结构上多有相似之处[4]。教育活动中的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环境分别对应了接受活动中的传导者、接受主体、接受客体、接受媒介和接受环境,这种相似性为接受理论指导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搭建了桥梁,期望借鉴这种理论来为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方法论指导是非常具有可能性的[5]。

二、接受理论视域下制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症结判定

(一)症结之一:对接受主体的主体地位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从哲学意义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是受教育者自我精神的一种重构活动,传统观点已经认识到受教育者作为教育要素中教育对象的不可或缺性,但是在接受理论视域下,受教育者作为教育客体的观点再一次被颠覆。简言之,受教育者也应当作为主体来看待[6]。

当前公安民警的主体地位被忽视的现象十分突出。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点表现:首先是民警需求不被重视的问题,从而导致部分民警将业务工作视作出于个人需要而进行的自觉性活动,而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接受看作为了迎合社会需要而被动进行的活动。这种对立性认识加剧了民警观念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割裂,极易引发民警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抵触情绪,从根本上影响了教育活动的接受效果。其次是差异性被忽视的问题,由于公安队伍强调队伍的整齐划一,使得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也难免受到这一特点的影响,在目标规划、内容设定、方式选择等方面都相应存在着忽视民警个性化需求的问题。受年龄、性格、受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民警在同一接受环境下,对同一接受内容的接受程度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民警采取同样的手段进行同样内容的教育难以收到良好成效。

(二)症结之二:接受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

接受理论认为读者本身就有着丰富的接受期待,将读者对文学作品的接受看作是对文学创造活动的延续,十分注重读者在阅读中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我国公安队伍对国家和社会有着很强的使命感,思想觉悟很高。可以说,他们对于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动机,但是这种强烈动机并没有外显为自觉的接受行为。由此看来,要发挥民警在接受过程中的能动性,不仅要具备内在可能性,还需要一些外部因素的配合。反观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我们所采用的多是缺乏亲和力的自上而下的教育方式,民警很难对教育内容产生积极的悦纳感。同时,由于缺乏与民警的平等交流和有效互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也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不利于政工干部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成为提高工作成效的动力缺口。另外,接受理论还强调接受者对外部信息的选择性接受,这就要求我们考虑到接受者的接受特点和偏好。思想政治教育既包含着知识认识的接受,也包含价值认识的接受,这体现了它与其他领域文化知识的差异性,也使接受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但是在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中,这些问题并没有被重视起来,缺少了对民警接受态度和偏好的考量,其积极性自然难以调动起来。

(三)症结之三:对接受度重视不够

接受理论十分重视接受者在作品价值实现中的作用,认为作品审美价值的实现关键在于读者对于作品的解读接受,必须实现“第一文本”向“第二文本”的转化。

同样地,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关键在于民警对教育内容的内化和吸收,其实效性自然离不开对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考量,这其中应当包括对各个环节接受度的评估。首先,是对认知环节的评估,一个人的认知水平可以包括其认识事实和价值评价两方面的能力水平。总体来说,民警的思想觉悟较高,对当前党的政策和国内外形势都有着较高程度的了解,也能较为客观地看待与评价社会热点问题,具有较强的信息辨别和判断能力,在知识的理解和内化上不存在较大障碍,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为知识而知识的问题,破坏了价值实现的完整性。其次,在情感环节上,从宏观上看,民警都具有高度的政治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是政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十分关心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但就微观表现而言,部分民警对思想政治教育却抱有不同程度的消极情绪,这种消极情绪并不表现为排斥、抗拒的激烈态度,而是呈现出逃避、忽视的冷漠态度。最后,受外部环境、教育因素以及教育者自身“期待视野”等因素的影响,民警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否真实内化与有效践履也需要进行跟踪观察,因为民警必须将教育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算完成了整个接受过程。

三、接受理论视域下提升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路径分析

上文揭示了接受理论视域下的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笔者将分别通过借鉴现代接受理论“读者中心”“期待视野”“召唤结构”“第二文本”四个概念从接受主体、接受内容、接受方式、接受效果四个角度为切实提高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回归公安民警的主体地位

接受理论提倡将读者作为文学研究的重点,认为作品审美价值的实现是读者参与创造的结果,将这个观点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就是要回归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式由社会哲学向人学范式的转化[7]。对公安思想政治教育而言,要达成“民警中心”,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激发民警主体意识。主体意识要求接受主体具有对其在教育活动中所扮演角色的高度认同,还要求其具有参与教育活动的高度自觉。它是接受主体能够自主地选择、评判、内化、外化教育内容,达到良好教育效果的内在前提。二是要引导公安民警将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与其生存发展的实际需要联系起来,在整个教育活动中体现对受教育者需要的关切。人之所以进行某项活动,是因为这项活动恰好能满足其某个方面的需要。因此,“读者中心”启示我们必须把接受活动与民警的精神需要结合起来,使民警意识到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对物质或精神需要满足的意义,依靠内在动力推动教育活动进程,增加民警在教育活动中的参与度,通过参与强化认同。三是要与民警平等对话。当今社会,人们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在不断增强,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也必须适应这种趋势,注重民警的双向互动、平等协商,改变政工干部主导教育活动的现状,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思想共识,从而促进民警对教育内容的接受。

(二)提高公安民警的接受水平

作为接受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期待视野”对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论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必须加大对民警“期待视野”的关注。就定向期待作用而言,每个民警都有着不同的知识结构和审美兴趣,对教育内容抱有不同的心理期待。所以,政工干部对民警的“期待视野”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就能更好地把握其思想脉搏,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这是提高教育实效性的—个非常有力的切入点。在加大对民警“定向期待”关注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创新期待”作用给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启发,超越“定向期待”的是,“创新期待”还进一步体现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对立统一的矛盾思想,即当作品与读者的“期待视野”完全重合时,读者的阅读兴趣会衰减,阅读的意义也无从体现;当作品适当超出读者的“期待视野”时,反而会引发读者阅读的兴趣。总之,我们应当加大对民警“期待视野”的了解,不断拓展接受路径、及时更新接受内容,使教育内容体现时代性,教育手段不断与时俱进。第二,努力促进“视野融合”。这是“期待视野”的一个衍生概念。简单来说,考虑到“期待视野”的作用,作者在创造文学作品的时候会有意识地考虑读者的需要去写作,作品呈现出来以后,读者又在这一作用的支配下对作品做出能动反应,如此一来,两者视野就达到了一种相互交融的状态。此时,作品的意义就远超于文本意义而存在于双方视野的无限发展之中了,这就是接受的最高境界。就目前的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而言,要达到教育工作与公安民警在视野上的融合还任重道远,部分民警甚至还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教育者的层面来分析原因,我们会发现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即政工干部因考虑党和国家或者社会的需要,有时忽视了对民警的现实关切。但思想政治教育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要在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创“视野融合”的新境界,教育工作者必须带头迈出第一步,纠正错误的教育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彰显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价值。

(三)充分发挥公安民警的能动性

接受理论认为,文学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召唤结构”,强调的是读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基于这一观点,教育者也应当注意开发教育活动中的未定性,在教育过程中适当地“留白”,从而改变教育者主导教育活动的现状,给予公安民警发挥能动性、创造性的空间。比如变传统的“学习、看片、写心得”为观点论争、实践体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可以只确定活动主题,把主导权交还于民警自身,最后通过适当的总结评价来实现与民警的“双向互动”。同时,由于“召唤结构”允许读者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填充“空白”接受文本,所以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也应当允许不同的接受主体用不同的方式接受教育,那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尊重主体差异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接受主体的接受特点和接受能力,有的放矢地开展公安思想政治教育。

(四)确保教育价值的真正实现

接受理论主张,文学文本只有经过了读者的思考、加工、改造成为“第二文本”,才能实现其潜在价值。同样地,要真正实现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必须重视民警“第二文本”的创作。首先,“第一文本”是“第二文本”的先在基础,教育者需要不断充实、及时更新“第一文本”,给公安民警“第二文本”的生成提供丰富的素材和创作灵感。其次,要整合各种力量,促进公安民警自觉生成“第二文本”。没有读者参与的作品是没有价值的,教育价值的实现需要受教育者参与再创造,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达到接受主体对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同,更重要的是帮助其确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就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来看,部分公安民警对教育内容的接受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认同性接受,即一种浅层次的接受,这是民警对接受价值缺乏体验所导致的。为此,教育者应当创造实践条件,强化实践锻炼,使公安民警在实践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认识自身责任担当,利用实践生成最具说服力、生动立体的“第二文本”。最后,还要充分发挥“第二文本”的反馈评价功能。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使不同岗位上的民警集中起来进行理论学习的时空阻力会非常大,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大多采用的是报纸、会议或集中性理论学习等形式,通常没有硬性指标,更难以进行量化测评。但是我们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标准就是拿教育效果与教育目标作比较,以教育目标的达成状况作为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所以,在促成公安民警自觉生成“第二文本”的同时,教育者也必须把“第二文本”的反馈评价作用发挥出来,使其成为评价教育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工作[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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