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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现状及优化建议*

2023-01-07曹国华

林草政策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蓝绿设区园地

曹国华 王 凯 翁 轶

(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南京 210036)

“蓝”指水体,“绿”指绿地。蓝绿空间是城乡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生态体系中密切关联的有机整体。2021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1]和“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要求,江苏省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率先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试点的通知》,以监测评价助力江苏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选择徐州、苏州、南通3市,尝试采用蓝绿空间占比对林地、湿地资源进行目标考核。作为生态优先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议题,蓝绿空间占比是衡量一个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指标。目前,学术界对蓝绿空间的研究比较活跃[2-8],但多侧重于对城市生态的探讨,在省及设区市层面的研究报道较少。为了进一步确定江苏省及各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合理规划城乡自然生态空间,文中基于江苏实际及国土调查相关数据,分析江苏省及13个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现状及动态,并提出今后的发展建议。

1 蓝绿空间占比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结合江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同级内并列不交叉”原则确定江苏省蓝绿空间范围。江苏蓝绿空间包含的土地覆盖类型是由其生态空间特点决定的。江苏省地处长江三角洲,境内平原辽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水乡农耕文化决定了江苏省原始森林面积稀少匮乏、人多地少的现状,也预示着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因此,本文将木本的果园、茶园、其他园地等列入绿色空间。同时,江苏省水网稠密,水面面积占全省陆地面积的17%,是水域面积比例最大的省。全省有大小河道2 900多条,湖泊近300个,水库1 100多座。江苏还拥有全国最大的淤长型沿海滩涂。因此,本文将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黄海滩涂(世界遗产)等列入蓝色空间。综上,本文中江苏省蓝绿空间包含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草地,及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沼泽地(含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内陆滩涂、沿海滩涂等土地覆盖类型。

1.1 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

基于2018—2019年江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以全省10.72万km2土地面积为分母,初步测算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为32.37%(表1)。由表1可知,江苏省蓝色空间面积为285.91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67%,其中坑塘、河流和湖泊的面积较大,三者合计占比18.62%;绿色空间面积为61.08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70%,其中乔木林地、果园和其他草地的面积较大,三者合计占比4.39%。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江苏水乡特色和林木资源相对较少的现状。

表1 江苏省2019年蓝绿空间占比

1.2 各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

江苏省各设区市自然资源差异较大。基于南京等13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根据水域(不含水利设施面积)、湿地、林地(不含其他林地面积)、园地、草地等数据,初步测算出江苏省13个设区市2019年蓝绿空间占比(表2)。各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相差较大,苏州市占比最高(45.96%),徐州市占比最低(21.67%),两地蓝绿空间占比相差24.29个百分点。与全省蓝绿空间占比(32.37%)相比,苏州、无锡、常州、盐城、南京、扬州、南通7市高于全省水平,淮安市较接近全省水平,镇江、宿迁、连云港、泰州、徐州5市低于全省水平。

表2 2019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

2 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动态

基于2009—2019年江苏省土地调查主要数据,对全省蓝绿空间占比进行初步分析,结果显示,蓝绿空间中各类型土地覆盖面积均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且蓝色空间和绿色空间在变化趋势上存在明显差异。10年间,全省蓝绿空间面积有所下降,总体减少13.48万hm2,占比减少2.77个百分点(表3)。

表3 江苏省2009—2019年蓝绿空间占比动态分析

2.1 蓝色空间占比动态

2009—2019年,江苏省蓝色空间减少15.60万hm2,占比由29.39%降至26.67%,下降2.72个百分点(表4)。2009年,内陆滩涂面积为13.37万hm2,2019年降至4.25万hm2,10年间减少9.12万hm2;河流、沟渠、湖泊等面积缩小14.02万hm2;沿海滩涂10年间减少4.00万hm2。分析其原因:一是小微型河流、沟渠自然消亡,逐步演变为水田;二是前期围湖(圩)造田削减了湖泊、沟渠、内陆滩地面积;三是有些地方违规将圩区内的鱼塘转作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或在国土规划时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湿地或水域用地改为新增建设用地;四是沿海城市通过抛填块石、吸沙吹填等方式抬高地形,逐步向海域推进岸线[9-10]。

2.2 绿色空间占比动态

根据《2007—2009江苏省森林资源普查数据汇编》等相关资料,2009—2019年绿色空间中园地面积降幅较大,由32.08万hm2降至23.04万hm2,减少9.04万hm2;其中其他园地面积减少明显,由22.94万hm2降至8.61万hm2,减少14.33万hm2。对于其他园地,江苏省蚕桑面积调整尤为明显。例如,纺织之乡南通2009年蚕桑面积2.82万hm2;而2019年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显示,南通全市园地面积仅1.84万hm2,其中果园0.26万hm2,茶园和其他园地1.58万hm2。10年间江苏省大力植绿种树,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通过营造长江两岸绿化带、沿海基干林带、徐盐铁路等绿色通道重点林业工程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林地、草地面积分别由2009年的22.46万hm2和4.42万hm2增至2019年的28.68万hm2和9.36万hm2,分别增加6.22万hm2和4.94万 hm2(表5),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实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富”起来向“美”起来的转变。

表5 江苏省2009—2019年绿色空间占比动态

3 建议

3.1 以刚性的蓝绿空间占比指导江苏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蓝绿空间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蓝绿空间占比对区域生态空间扩张性开发具有约束性作用。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底江苏省城镇化率达73.94%,各地生态环境斑块化和破碎化特征明显。国土空间利用必须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开发强度,稳步走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议以刚性的蓝绿空间占比指导江苏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各地提高基本现代化建设水平。

3.2 科学设置全省及设区市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林木覆盖率达到24.1%”(林木覆盖面积不完全等同于绿色空间),是约束性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结合江苏“一山二水七分田”的自然禀赋,按照可实现、可操作的原则,建议江苏省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在不低于目前32.37%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江苏省13个设区市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如宁镇扬、云台山、宜溧、徐州石灰岩等山系不均匀散布各地,太湖、洪泽湖、里下河、沿海滩涂等也自然分布于不同地区,各地自然禀赋差异较大,因此采用相同目标值衡量所有地区的蓝绿空间占比不够科学。建议基于系统分类、分区施策的指导思想,按照可实现、可操作的原则,将全省13个设区市分为3种类型区:苏州、无锡、常州3市为Ⅰ类地区,设置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不低于40%;盐城、南京、扬州、南通、淮安5市为Ⅱ类地区,设置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不低于33%;镇江、宿迁、连云港、泰州、徐州5市为Ⅲ类地区,设置蓝绿空间占比目标值不低于28%。可据此深入推动各地开展生态文明和基本现代化建设。

3.3 设置森林资源数量下限

2020年,中国已向世界作出庄严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明确提出“森林覆盖率达到24.1%”的约束性指标。江苏省土地资源较为紧张,开塘挖沟扩大蓝色空间几乎不太可能,但严格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布局,努力增加植树造林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建议将蓝绿空间占比作为江苏省率先实现现代化考核指标的同时,设置森林资源数量下限,将全省森林资源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更好发挥蓝绿空间占比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3.4 依法加强蓝色空间和绿色空间的动态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国家建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全国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要求,“国家建立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国家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建议依法加强对蓝色空间和绿色空间的动态监测,细化蓝绿空间占比的考核实施方案,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蓝绿空间占比指标评价方法科学、认定准确、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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