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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发展趋势与政策

2023-01-07王舒婷吴学勇牛学奎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2年5期
关键词:危险废物污染

王舒婷,吴学勇,牛学奎,周 涛,王 薇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34)

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相关通知文件中详细阐述和说明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阶段性目标,并对相关省市自治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创新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提高污染防治意识和创新技术研发能力,以充分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1 总则

在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文件中,总则章节主要阐述和说明该环保标准政策文件的主要颁发目标以及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阶段性目标[1]。此政策文件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以及专业技术水平的发展进行适时修订,并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进行了全面地阐述和分析。在总则章节中,危险废物的定义主要源于其物化特点,并且对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造成一定影响的相关要素。例如医院临床废物、废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都属于本政策通知文件的覆盖范围。针对当前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存在的难题,国家环保总局也提出了更加标准的行业规范内容以及技术应用标准[2]。在总则章节中,政策文件的内容相对比较严谨,是适用于环保行业领域内的政策规定形式,但是也需要根据我国当前现行的环保污染问题的整治要点,及时制定和完善地方法规政策内容。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颁发此政策文件,并将阶段性管理目标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分析,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以及资源化、无害化状态与相关单位的职责权限联系在一起。

1.2 危险废物的减量化

在第二章节中,政策文件主要阐述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要点,并对相关工艺过程以及申报登记等关键管理维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环保总局明令禁止企业生产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在严格的技术评估标准下,为各级政府提供环保监督工作的实施依据。根据相关危险废物的减量化管理措施,相关企业需要积极采用低废、少废以及无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研发模式,才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环保监管能力以及危险废物源头整治成效[3]。对于已经产生的不同类型危险废物,企业和环保监管部门需要严格核对相关申报登记程序是否合法,并对关键性的技术文件和制度文件进行严格审核。针对危险废物的减量化管理措施,相关单位需要重点跟踪和监督收集运输、贮存以及处理处置流程中的关键控制节点,并按照危险废物的重量、体积以及危险程度设置不同权重指标。对于不同生产单位和企业而言,危险废物的有效减量化措施,是生产工艺流程以及技术研发成果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1.3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

在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中,第三章节的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内容更加详实,并且需要根据其成分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危险废物始终处于闭环处理工序流程中。但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标准相对较高,政策通知文件中的规定并不详细,因此环保企业和其他生产单位需要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质量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其安全性与稳定性并存[4]。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流程主要与生产企业直接关联,并且需要详细阐述和说明危险废物的相关基础信息和危险程度等级。对于地方政府机关而言,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的收集以及运输标准,是贯彻落实此项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关键基础。很多危险废物的闭环处理和综合治理模式,其分类特点非常显著,并且对社会源和环境源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技术研究。国家环保总局鼓励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展和应用危险废物运输系统,并对运输和采集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和目标跟踪,确保运输过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以及环境风险因素。部分城市在详细划分危险废物类别和子类目的过程中,也会结合环境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的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1.4 危险废物的转移

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政策规定,对第四章节危险废物的转移形式并未作出严格的规定,但是需要严格管控越境转移和流向等相关形式,并明令禁止危险废物的排放。由于大部分危险废物的来源含有较多有机成分以及无机成分,并且毒性非常显著,对自然环境的危害和破坏性非常严重,因此我国严格控制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转移和流向管理过程,并对巴塞尔公约以及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参考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5]。根据我国现行的危险废物处置处理技术标准,在执行转移工作和流向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环保企业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体系,并保障危险废物在定期、定点处理之后才能够排放到环境中。危险废物的转移和流向控制工作,需要立足于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整体治理现状和技术应用基础,并需要充分保障局部地区和地方政府机构都能够全面收集危险废物的长期监管信息,并对跨境转移以及流向控制指标进行严格规定。

1.5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

在相关政策文件中,针对危险废物资源化的内容相对比较详实,但是普遍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并且能够为地方政府和环保监管部门提供重要的工作思路和创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根据危险废物的综合污染治理工作机制,资源化主要涵盖回收利用以及循环处理等相关工作层面,但是会受限于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物综合治理目标。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标准相对较高,需要达到国家以及地方规定的相关要求,避免出现二次污染等问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与其原有的生产系统直接相关,可以通过物质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以及能量转化等具体的处理工艺措施,提供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地方环保企业而言,动态监测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操作流程以及最终的处理效果,是保障地方性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基础。针对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处理模式,相关部门以及环保监管机构,都需要及时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投资优势,积极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和仪器设备,并及时构建科学合理的资源池和信息资源管理平台。

1.6 危险废物的贮存

根据危险废物的具体危害等级以及影响范围,需要及时采取合适的贮存措施,并将其纳入到闭环管理模式之中。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生产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期限。相关企业和单位都需要持有环保行业的相关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其危险废物的贮存状态是安全稳定的。国家环保总局对危险废物的整体贮存标准进行了明文规定,对贮存设施的各项性能参数和功能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除此之外,企业和环保部门在集中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过程中,还需要及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因素和环境污染风险因素,并对相关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环保指标进行抽样检查。

1.7 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

在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政策文件中,针对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及详细阐述,并严格按照相关环境标准等文件,对焚烧处置操作结果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工作,地方政府以及环保部门,需要明令禁止不明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的现象,并对医疗临床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中的毒害成分进行抽样检查。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操作,需要严格遵循减量化以及无害化等基本原则,并对其中无毒有害成分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系统装置,需要在指定闭环模式中完成有毒有害成分的分离和循环处理目标,并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指标。根据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文件,需要集中检验焚烧设施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并定期复查企业和相关单位焚烧处置情况以及环保许可证。医院临床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等一些具有传染性、毒性大、含持久性有机污染成分的特殊危险废物宜在专门焚烧设施中焚烧。

1.8 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政策文件,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措施需要配备安全环保技术工艺,并保障最终处置手段和其他处置系统能够精准对接,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总量。但是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手段。危险废物填埋须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针对危害程度不同的危险废物污染物、安全填埋处置系统装置以及仪器设备,需要具备较强的污染物处理能力,并对处置作业流程进行严格监控,有条件的企业和环保机构可以选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系统,并及时构建安全稳定的环保质量监测网络系统。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模式会直接影响地方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综合利用率。

1.9 特殊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

在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政策文件和通知中,特殊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是非常关键的,并且能够根据以下六个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和技术资源整合,例如不含放射性废物的医院临床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电池、废矿物油以及废日光灯管,但是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实施进展,相关类别会被拆解或者重新整合。城市和乡村地区,对特殊危险废物污染问题的防治策略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但是也需要及时建设和应用集中处置措施,并在闭环系统内彻底分离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城市和乡村地区都需要禁止一次性医疗器具和敷料的回收利用,避免产生较多环境污染问题和交叉感染问题。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须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对于各类生活中的有机危险废物,地方环保部门也需要重点监测和监督检查污染防治技术和系统装置的实际应用成效。

1.10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相关技术和设备

在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政策文件中,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的技术和设备也属于重点内容之一,需鼓励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引进专业处置设备和处理技术,并对危险废物各项处理工序的处置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根据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技术的核心应用目标,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过程会被企业单位监控,并且也需要将相关数据的分析报告提交给地方和上级环保监管部门。另外,还要鼓励相关部门研究和开发安全高效的危险废物处置处理技术措施以及系统设备,并充分运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资源,及时构建和完善回收利用循环管理体系和资源管理平台系统。地方环保部门和政府机关,需要加快危险废物处理专用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国产化,包括焚烧设施在线烟气测试仪器等,并积极推进环保行业领域内的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落地。

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趋势

2.1 源头防治

在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体系中,源头防治是非常关键的技术发展趋势之一,会直接影响相关先进技术成果以及仪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成效。尤其是在比较偏远的地区,城乡差别仍然非常显著,但是部分城市仍然会选用比较单一的污染防治措施,这不利于实现安全高效的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目标。源头防治是有效实施回收循环利用技术措施以及闭环处置系统装置的关键,但是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研发和应用节高效能的危险废物处置系统,才能精准监控各类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源头防治是当前城市地区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需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政策规定内容进行,要及时制定科学有效切安全环保的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和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2.2 回收循环和运输管理

回收循环和运输管理是环保行业领域内相关技术工艺措施的发展趋势之一,也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通知的重要基础。通过积极构建危险废物回收循环系统、优化运输管理模式等方法,很多城市的人口密度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层次普遍呈现正相关的变化趋势,并能够及时构建科学合理的循环资源综合监管体系。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要做最后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不仅要避免出现二次污染等问题,若企业和相关单位仍然需要充分运用回收循环系统和运输管理模式,就要呈现比较稳定的环保质量监测状态,还要及时引进新型无公害处理技术,避免影响后续资源和能源的相互转换。在存储过程中要对危险污染物进行分类处理,避免混合运输,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危险污染物混合在一起产生化学反应,另一方面也方便对危险污染物的回收利用。

2.3 安全处置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安全处置技术是很多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理环节,可以通过焚烧处置技术分离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技术方案并不复杂。在集中研发与应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方案过程中,地方环保部门与企业单位等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也非常关键。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理效果主要依赖于长期的环境保护质量监测分析结果,并且需要及时应对各项突发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部分城市和乡村地区在制定地方规定的过程中,能够充分运用以往工作经验以及先进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更新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安全处置措施,并保障安全填埋与焚烧处置效果的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安全填埋不仅要处理好污染物,同时还要防止污染物渗漏,避免污染物对土壤造成污染,威胁人们的安全。

3 结语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危险废物产量的不断增加,所以,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势在必行。在危险废物产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应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主体责任,实现源头治理。同时,相关部门应强化联合执法监管,提升危险废物的再利用率,还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推进危险废物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工业企业的高速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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