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家美学观对书法创作的影响
2023-01-06刘秀珍
文_刘秀珍
武汉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内容提要:道家思想对我国几千年来的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与书法创作也可谓紧密相连。本文试图从“道”的角度出发,剖析道家美学观对书法艺术创作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为:“自然”是书法创作的审美追求;“自由”是书法创作的精神追求;道家艺术心理升华书者创作心境;“法天贵真”引领书法创作技巧归自然。
虽然道家很少直接对艺术提出看法或主张,但其自然无为、大道至简等观念却与书法的本质精神相吻合。书法创作历来深受道家美学思想影响,在千百年的演变和发展中更具特色与魅力。本文追根溯源,追寻“书”与“道”之缘,探究“道”之书法。
一、“自然”是书法创作的审美追求
中国书法艺术是一门自然而古朴的艺术。汉字在发展初期便与“自然”二字密切相关。甲骨文的造字规律便与自然密不可分,这在各地出土的各类甲骨文化石中可观察到。甲骨文中有许许多多的象形字,是我国古人根据自然界各种事物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比如甲骨文中的“龟”字完全像一只乌龟,不仅有龟壳,更有头和身体,非常形象。诞生于春秋时期的道家文化更是将自然视为其思想发展的核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老子认为宇宙万事万物的发展应当遵照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让它们回到原来的样子,即回归自然。不仅如此,道家美学观也认为,艺术之美,美在去伪存真、朴实无华。书法随着文字的发展而产生,延续的是书法家与作品的“自然”况味。在书法发展史中,有不少书家从自然界中汲取灵感来丰富自己的书法创作。北宋时期,米芾喜爱石头到了癫狂的程度。有一次,他得到了南唐后主李煜的一块研山石,三天三夜不离手,睡觉都要抱着,兴奋之余创作出了流传千年的《研山铭》。米氏书法的自然之法也在这千年流传的《研山铭》中得以体现。在道家思想诞生时,它的思想核心就与书法的本质精神相吻合。在历来的书法创作中,书家不断地“取法自然”,也不断地“道法自然”,自然之美也成了书家进行书法创作的审美追求。
二、“自由”是书法创作的精神追求
“逍遥游”是庄子的哲学观点,是庄子理想中最高的人生境界。其内涵是指人在自然中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精神漫游,使自我“诗意地栖居”,并“自由地存在”。这种状态恰恰就是创作主体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所要追求的最佳状态[1]。“逍遥游”是庄子关于生命与艺术的观点,“游”的核心是自由,是无所束缚。庄子主张创作者的思想不拘泥于一定的事物,在创作时应当突破自我的局限,精神像“鲲”一样遨游在天地间,在美和艺术的世界中畅游,感知艺术创作和产生的方式。庄子的“逍遥游”对书法创作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书家在创作时追求灵魂的超脱,在自己的创作领域自然地遨游,在个人生活体验和笔墨技法的基础之上,摆脱一切压迫与功利,使精神与意韵随笔而动、随心而动。书家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创作境界,获得对自然的感知,其创造力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创作出理想的艺术作品。
宋 米芾 晋纸帖23.7cm×39.1cm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宋 米芾 研山铭35.8cm×136.3cm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宋 米芾 清和帖28.3cm×38.5cm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另外,任性任情是道家的自由观在艺术创作领域演化而来的美学思想。汉末到魏晋六朝是中国社会最混乱、人民最痛苦的时代,却是精神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具热情的时代,也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时代[2]。魏晋时期,上层社会高度推崇道家思想,文人间谈玄论道之风盛行,道家美学观不可避免地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书、道结合成为这个时代的标志性特征。这一时期的书法创作呈现出道家意韵与书法艺术相融合的态势,书家个人感情与精神在其中得到了自由发挥。东晋书圣王羲之信奉当时道教的一个分支“天师教”,他的《兰亭集序》道家文化色彩浓厚,风格自然隽秀、潇洒飘逸,从字与字之间、笔画与笔画的连接处可以领略到王羲之创作时淡泊平静的心境。他将自然的神韵注于笔墨,在书写中获得感情与精神的迸发,表现出一种超然世俗、归于自然的境界。
三、道家艺术心理升华书者创作心境
所谓道家艺术心理,即虚静、物化、心斋、坐忘等重要的美学概念。《老子》一书中首次提到“致虚极,守静笃”,在书法创作当中,主体需要极力屏蔽外界纷扰,将自身归于自然,并以心中意象融入笔墨,这也即前人所谓的“练字即练心”。自古以来,众书家一致认为心中之竹见于手中之竹,手中所书与心中所思互为表里。这种创作状态也需要一定的外部环境加以辅助,例如静谧的空间。当主体进入虚静状态后,将自身与手中之笔两相结合,其精神游于天地,达到物我两忘的状态。在这种创作过程中,主体内心纯粹,不再为俗世所扰。这实际是将艺术与现实生活相剥离,使艺术创作进入完全自由的境地。我们与其说主体是在潜心创作一件书法作品,倒不如说他写的是“我”:一方面是“物我两忘,离形去智”;另一方面是“神思遐想,妙悟自然”。书法作品中蕴含了创作者对自身、人生和整个世界的思考与感悟。除此之外,创作者同时也在其创作过程以及最后的作品中塑造了一个理想的自我。创作者能在作品中看到另一个自已,鉴赏者也能够在领略书法风采的同时体验到书者之精神和心境,即天人合一的状态。
创作者将道家艺术心理注入书法创作过程,以“虚静”“物化”等构筑书法创作者本身乃至书法作品的精神内核,最终达到超然物外,天人合一。
四、“法天贵真”引领书法创作技巧归于自然
儒家之美是尽善尽美,道家之美则是真与自然。“法天贵真”是庄子在道家自然观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美学观点,告诉人们只有真诚才能打动别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要获得“大美”“至美”,必须以“贵真”为前提条件[3]。“贵真”二字便足以表达“真”在道家之美中的地位。在道家关于美的论述中,道家之美表现在不争、存真、去伪善、简朴、平实与自然,反对一切虚假和矫饰。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即真实,真实即自然。艺术作为人类灵魂的产物,更应真实且纯粹,将真实视为艺术美的前提条件。书法创作是书家情感的自然流露,书法之美在于其以朴拙的笔画写出真性情,以自然的笔势与自然相融。书家在进行创作时,须将自身与自然合二为一,屏气凝神,将心中所感真诚表达,使线条质朴、沉稳,作品浑然天成。“法天贵真”引领书法创作技巧归向质朴自然,也归于书法本味。
结语
书法艺术与道家思想有着共同的文化本源,书法也因受到道家美学观的影响而拥有了更强的文化内核。在千百年的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尽管书法形体有变、风格有变,但一直受到道家意蕴的影响。由于道家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引领,书法艺术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