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2023-01-06
10月25日 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对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作出具体部署。《方案》要求从现在到年底前,突出抓好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以及涵盖渔业的现代设施农业和涵盖水产品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开工一批新项目,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见效。
10月2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在微生物耐药国家治理体系、公众健康素养、专业人员防控能力、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科技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应取得明显进步。《行动计划》发布为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微生物耐药认识水平,规范水产用兽药抗菌药使用,开展微生物耐药性相关研究等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10月27日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优化种养结构布局,协调农业生态、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坚持稳粮兴渔、有序发展、绿色生态、富民增收。《意见》还明确了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实现路径。
10月3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该法共11章、122条,明确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建立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国家保护黄河流域水产种质资源和珍贵濒危物种;国家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实行黄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期制度,并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的捕捞行为。该法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1月2日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开展2022年西沙海龟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将50只救助的海龟、25只幼龟和5万尾鱼苗放归大海。救助海龟均由检察部门缴获并移交至渔业部门,是多部门共同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成功范例。经专业科研机构妥善救治与康复及野化训练,放流海龟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并被安装了专用标识,以减少其再次被非法捕捞、交易的风险。
11月2日 2022年中国水产学会青年学术年会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举办。本届年会主题为“渔业创新、青年担当”,40多位国内青年专家学者就水产养殖技术与设施、水生生物技术与育种、水产营养与饲料、疾病防控与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与生态养护、渔业经济与管理等6个主题展开报告,200余位参会代表共发布电子墙报71篇、视频报告18个。会议同期举办了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青年科学家沙龙和“长江精灵”图片展,并开展了产学研交流活动。
11月10日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新版《明白纸》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编完成,并以海报形式印发。文件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做好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宣传,提高各地规范用药水平等提供坚实保障。
11月10日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渔政保障中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机构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南塔省,以视频连线形式共同开展2022年度澜沧江—湄公河中老联合执法暨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丝尾鳠等鱼苗39.5万尾,并现场集中销毁在边境水域收缴的电鱼器20套、网具近30张。活动为深化双边水生生物保护与渔业发展合作,推动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11月11日 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二十二届年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由农业农村部、中央外办等单位部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与韩方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会议纪要。根据纪要,2023年,双方各自许可对方国进入本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作业的渔船数为1250艘(不含运输船)、捕捞配额为55750吨。双方同意加强协定水域渔业生产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推动暂定措施水域资源养护和评估,将中韩渔业合作推向更高水平。
11月17日 中国水产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水产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审定了《中国水产学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和各分支机构主任委员人选。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76位理事和57位常务理事组成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选举包振民为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聘任崔利锋为秘书长。新一届理事会将把全国渔业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为我国渔业现代化建设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