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修复建议
2023-01-06刘蓉
刘 蓉
平凉市位于甘肃省东部,陕西咸阳以西,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庆阳以南,六盘山东麓,总面积1.1325万平方公里。受大陆性气候限制,平凉市整体水资源缺乏,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平凉市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节点,平凉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推进甘肃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保障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平凉市生态环境现状
“十三五”以来,平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推进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为载体,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一)环境质量评测
大气环境方面,根据平凉市大气环境区划,崆峒区辖区内的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大气环境质量一类区,其它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二类区。2019年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了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 项污染因子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水生态环境方面,2016 年1 月~2020 年12 月,泾河平镇桥(国控)断面、泾河八里桥(省控)断面、王村大桥(市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崆峒水库全年实测水质为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
崆峒山国家地质公园有国家重点保护昆虫小红珠绢蝶以及600 多株古树名木,还有很多特有物种如崆峒山骨碎补、崆峒山蒙桑、崆峒山杏叶沙参、轮叶绣球、短管丁香等。平凉市对重点保护物种进行严格保护,对外来物种和有害物种进行监测和预防,保证平凉市的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物种安全。
(三)森林覆盖率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全市上下发扬愚公精神,数十年如一日,在平凉大地掀起了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浪潮,在千沟万壑、荒山秃岭的黄土高原上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与民生统筹推进,青山与银山共建的现代林业生态之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产业支撑的发展战略,高标准规划,整流域推进。平凉各县区从规划落实抓起,整山整流域推进,集中连片营造,秋季整修工程,来年春季组织栽植,全面落实“深挖一个标准坑,栽下一棵优质苗,浇足一桶定根水,铺好一张保护膜”的措施。近三年来,高标准打造了崆峒区中心城区北部面山、泾川县兰家山、灵台县城区丹阳冠面山、崇信县西坪山、华亭县皇甫山、庄浪县二郎山、静宁县峰台山等造林绿化示范典型,林地面积达到549.23 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5 年的30.9%提高到2021 年的33.98%,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3%,水土流失治理程度由2015 年的42.9%提高到79.27%。
二、存在问题和短板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整体呈现出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与新时期国家、省、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期待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弱项短板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提升治理空间收窄
“十三五”期间,平凉市持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良率达到96.7%,PM10、PM2.5 分别达到55 和22 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年最好水平,但是,对照“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要求,依据历年省级指标下达要求(当年空气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上年度),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压力较大。
(二)复合型污染加剧
由于平凉市地处六盘山下“两山夹一川”河谷地带,空气扩散能力较差,加之近年来受外来输入性污染物的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更加聚集,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是产生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也是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平凉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多属加油站、塑料制品、广告印刷等行业,呈现规模小、数量大的特点,监管治理难度较大。
(三)林草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系统较为脆弱
从林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历年更新结果来看,平凉市森林资源总量呈稳步上升的发展趋势,但总量不足,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幼龄林比例高,乔木林过密过疏和遭受鼠兔危害等亚健康状态面积较大,天然次生林面积占比较高,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林较少,林分质量普遍较差、功能不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弱。人工林树种单一,受造林后期抚育管护不到位、气候干旱等影响,成林不成材、小老树多等现象较为普遍,生态系统仍不稳定。
三、平凉市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路径
平凉市要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把生态环境保护向前推进。必须围绕全产业链开发和延链、补链、强链,做强现代循环农业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可持续、更具活力。
(一)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1.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
第一,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利用率。规划建设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第二,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通过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提高电机运行效率。第三,加快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建设进度,积极采用醇类等替代燃料。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区推广电动公交车、出租车,推进加气站、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围绕煤炭清洁利用、水泥及新型建筑材料、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产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链延伸等关键节点项目建设,培育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效巩固国家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2.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变革,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第一,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率。煤炭是平凉的主要能源,虽然近年来煤的消费占比逐年下降,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污染减排要求,平凉市要重点发展煤电、煤化工等产业,全面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间接降低能耗。第二,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农业节水,加快灌区建设和改造,建立灌溉水管理系统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第三,推动科技创新,创新管理模式,鼓励市内外科研力量研究和开发退化土地恢复和管理。加强相关生态研究所,重点实验室,现场试验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心、示范基地的建设。第四,强化燃煤替代使用,统筹推进“煤改电”计划,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网配套建设,积极拓展管道气、LNG、CNG、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等多种气源。认真落实国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实施新上耗煤项目能耗等量减量置换,继续推进陇东煤炭清洁转化基地建设。
3.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促进居民生活方式绿色化
在推进绿色城镇化的过程中,尊重自然格局,防止“千城一面”。扩大绿地面积,对城镇周边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做好城镇周边植被建设和水土保持,进一步推进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华亭县、崇信县的南北面山绿化。消费引领生产,绿色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其目标就是倡导绿色低成本的生活。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培育居民低碳、循环、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应用绿色包装、循环包装,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既促进消费,又反对浪费,使两者并行不悖,开创一个人人参与的“绿色+”时代。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完善配套政策,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对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云崖寺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巩固2017 年以来“绿盾”专项行动整治成果,严格禁止自然保护区内滥采乱挖、滥砍乱伐、滥捕乱猎、滥批乱占等毁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活动。以强化崆峒山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为中心,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治理,建立符合平凉市实际的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管理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多部门联合监管、治理、执法体制机制,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坚决清理关停违法违规项目,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
2.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遏制生态退化趋势。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保护修复和良性发展。抓紧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坚持“功能定位、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持续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全方位配套梯田、林草、封禁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
(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措施
1.完善自然产权制度
第一,深入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自然生态空间,如水、森林、山地、草原、荒地等。第二,开展划界管理,划定水利工程,积极推进河湖岸线统一登记。第三,探索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资产评估和服务价值核算,编制自然资源平衡表,完成典型区域生态资产和服务功能的研究和评价。
2.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在国家标准长期效应的基础上,完善和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第一,推进生态奖励、生态管理、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补偿政策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生态价值评估研究及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相关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意见。第二,推进全面的评估激励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生态管理公益岗位和团队,扶持发展生态产业。第三,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扩大补偿资金来源,如增量收益、生态基金、对口支持和社会捐赠等。
3.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第一,实行有偿使用资源制度,依托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引导各类资金在平凉市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的支持鼓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信贷,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交易、抵押等融资模式。第二,进一步完善以排污许可管理为载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化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