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建设背景下产教命运共同体建设研究
2023-01-06王忠伟
王忠伟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0 引言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国务院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对产教融合进行了具体部署。2019 年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把“坚持产教融合”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提出“推动高职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1]。打造产教命运共同体,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是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重要手段, 是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需要[2]。 新形势下,打造产教命运共同体,聚集职业教育核心职能,推动建设多元、多维、多层的协同治理机制, 可以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效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德技并修、知行合一。
1 产教命运共同体内涵
1.1 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主要是指产业与教育的深度合作,是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 为了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企业等开展的全面深度的合作。从现实情况分析,当下,产教融合主要指的是专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合作和融合,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与产业的融合[3]。对高职院校而言,产教融合则是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 提升内涵建设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1.2 命运共同体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要是针对各方利益主体的关系而提出的,它包括一系列要点,其中,相互理解和尊重、相互信任和共赢是其主要内容,而这也为创建产教命运共同体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最基础的思想、文化和情感根基[2]。 构建产教命运共同体,旨在最大限度地激发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学校等各利益相关者更多地参与职业教育, 并最终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产教命运共同体是以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多方主体的利益汇合点为基础,通过强化共同利益追求和责任意识, 促进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追求,机构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育、项目共研、文化共融,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合作模式[2],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2 产教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暑假,笔者选取国内部分高职院校作为样本,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途径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 目前我国产教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策制度激励作用不够
2017 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教育部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4]。 然而,省市以下各地方政府直接转发国家政策的较多, 根据区域实际出台政策的较少, 在产教融合政策制度方面没有形成上下贯通的态势。当前,地方政府部门对于自身如何发挥主导作用认识不足, 落实政策制度的工作形式和策略随意性比较大,在重大专项、重点工程项目中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和经费支持事项,导致激励作用发挥不够,政策落不到实处。
2.2 行业组织引领效应不强
职业院校和企业分别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先天基因不匹配[5],理念、需求、文化不同,给融合带来困难。 这就需要行业组织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发挥重要的“中介”作用,为合作主体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将资源基础相当的企业和学校“撮合”在一起。 还需要行业组织发挥引领作用, 集成产业链、教育链优质要素,优势互补,构建相互依赖、共生共进的产教融合创新生态系统。但是,当前行业组织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者”和“协调者”的作用,引领作用不明显,促进作用不突出。
2.3 校企双方责任担当不足
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主体,在共同获利的同时,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形成责任与利益相辅相成的格局。而实际上,目前并没有建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准体系。 由于校企双方需求不匹配、资源不对等,以及组织文化不同、运行管理不同、利益诉求不同等,权责管理的董事会(理事会)没有成立,资产投入在协议中没有充分明确,导致合作关系不紧密、 合作模式不清晰、 合作成效不突出,“融合”局面并未真正形成。
2.4 开放包容运行机制不畅
产教命运共同体各方参与主体的单位性质不一,受观念、体制和机制影响,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并未形成。职业院校师生难以走出校门、走进企业大门,“学校人”到“职业人”的角色转换难以实现;企业不够重视员工的终身学习,很难支持员工走进学校任教、交流和学习。受所有、所属关系影响,尤其是职业院校资产大部分是无形资产, 且属于国有资产,评估难、转账难,股权合作模式很难建立,混合所有制基本上没有落地。
3 产教命运共同体建设路径
通过对国内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案例的梳理分析, 笔者总结出建设产教命运共同体的主要路径有以下几条。
3.1 缔结命运共同体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需要政行企校等多方利益主体深入参与,共同缔结产教命运共同体。多主体共同构建战略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育人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 强化感情纽带, 建立共同愿景,实现多元互动。 构建战略共同体,以战略目标规划为前提,建立起快速的战略反应机制、共享的战略协同机制和创新发展的支持机制。构建育人共同体,建立起合理的合作育人规划和有效的合作育人机制, 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相互融通及与跨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 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高质量专业人才。 构建治理共同体,克服传统的“单中心主体”弊病,增加社会力量的参与融入,实现政行企等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和多元治理主体意志情感的统一,最终实现产教融合治理效能的最大化。构建文化共同体,使社会文化、学校文化和企业文化等相互融通,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形成共同文化,充分发挥共同文化的价值整合和结构整合效能, 使各方共享文化价值理念,从而推动个体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利益共同体, 明确利益相关者在办学和协同育人中的权利义务,通过规章制度、协议等促使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在利益追求方面实现最大化和共赢[6]。
3.2 在共享中寻求共生
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应加强联系,深化融合,破除利益壁垒,缔结命运共同体,实现理念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理念共享,就是要不断推进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交流, 促进文化沟通, 共建共享愿景, 共同维护并建设好共同体品牌。平台共享,就是要实现平台对“研产教学”过程的全面覆盖,不仅囊括政府方面,也要涵盖行业、企业等的技术和实践生产方面, 真正实现教育和产业的紧密联结[5]。 信息共享,就是要求各主体对各自掌握并熟知的、有利于共同体发展的信息,及时拿出来分享,推进共同体的进步和发展,实现知识的更新、技术的创新。资源共享,就是要求彼此之间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开放流动,充分发挥效益。 成果共享,就是要通过建立完善共享制度,推进共同体成果的保护、转化和分享。
3.3 创新产教融合载体
坚持互惠共赢理念,集聚创新资源,共同建立产业学院、 协同创新中心、 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创新载体,构筑权利义务统一的发展基础,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让企业不“游离”、学校不“飘移”。通过共建产业学院,落实校企“双元”育人目标,将企业技术标准引入人才培养体系,实现由“单向引入”到“共建融入”,使教育与产业需求适切,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融互通,共同打造“双师型”教学创新团队,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打造解决重要问题、共性问题、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的多方协同技术平台。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以科研为依托,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项目、基地、人才三位一体、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格局,使生产性实训基地在技术、管理、运行上都具有先进性,能够引领区域行业企业的技术发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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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产教命运共同体的载体还有,共同组建学校理事会、共同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共同制订课程标准、共同设立研发中心、共同开发技能等级证书、共同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共同建设职教集团(联盟)等等。
3.4 建立健全政行企校命运共同体发展合作机制
重点探索建立政府政策导向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健全各主体的利益平衡机制,建立评估保障机制等。 制定法律法规,促进产教融合法制化。 加快修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将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内容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制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产教融合法律法规,形成保障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8]。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产教融合保障力度。建立符合产教融合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发展目标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和多元化财政投入机制。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产教融合动态管理。 重视产教融合质量建设与质量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质量评价指标、评价主体和评价程序等。 建立文化融合机制,推进院校与企业的文化有机融合机制的全面落实,推进校企文化融合在制度化、系统化、实效化等方面有效落实,促进校企文化互融。 建立利益分配机制,通过人财物市场化的运行及管理,构建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企业主动参与到高职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之中。 建立竞争选择机制,优先选择那些合作意向强烈、专业背景相同、有共同文化和价值追求的行业龙头企业。
4 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建设实践探索
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而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学校与产业、企业有着无法割断的紧密关系。自1988 年产生概念,2012 年诞生首所产业学院以来,全国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经过艰苦探索, 产业学院建设已由追求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黄河水院”)摸排优势资源,寻求行业龙头,于2019 年与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在三门峡大坝建设黄河明珠产业学院, 校企合作探索打造产教命运共同体。
4.1 主要做法
黄河水院与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在治黄事业上同频共振、同向共行、同业同兴,双方合作源远流长, 在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阶段,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围绕水电高水平运行、 黄河水沙治理、 大坝安全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共建黄河明珠产业学院。 经过多次深度调研、交流,学校筛选出水电站动力设备、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工程造价等7 个水利类骨干专业,与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水力发电、水电施工咨询等板块深度对接,双方在师资共建流通、人力资源能力提升、 技术协同研发、 国际化人才培养、“1+X” 证书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 多层次对接,开展产业学院建设工作。2019 年,黄河明珠产业学院揭牌;2020 年校企双方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于当年年底在三门峡水利枢纽大坝正式挂牌;2021 年初,双方联合发文成立黄河明珠产业学院,双方合作迈入“深水区”,逐步形成命运共同体。
黄河明珠产业学院成立后, 校企双方在五个方面共同发力,共建共行。 以“共”为基,互利共赢办学院,院区共建、师资共建、人才共培、研究共进、国际共行。 以“制”为根,校企合作树立典范,共同探索办学机制,协调区域政策、国企管理、学校管理三方制度体系, 创新推进黄河明珠产业学院建设。 构建双主体共建共管的运营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聘请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担任产业学院院长, 学校选派人员担任产业学院常务院长,双方选派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和运行,对教师、导师等实行聘用制。
4.2 典型经验
4.2.1 创建了“软硬条件集中使用权”机制模式
完善产业学院人员、机构建设机制,保持产业学院所有权不变。 整合集中双方分散的人才培养“硬”条件和资源“软”条件,形成一套兼顾双方权益权责、校企共管的“不分红、只分享”的准股份制机制。突破职业教育在制度设计、 政策引导、 体制机制上的困局,双方共同探索办学机制,协调区域政策、国企管理、学校管理三方制度体系,推进黄河明珠产业学院管理体制创新。
4.2.2 形成了“双主体共育共培”人才育训方案
以产业学院课程体系、 跟岗管理办法等为基础,创建“双主体共育共培”人才育训方案。 形成产业学院学习、企业教师指导跟岗、师傅带徒轮岗、生产单位顶岗的“学、跟、轮、顶”人才培养模式。 双方共同构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岗位导师—工位师傅”梯级培训队伍,全面研究探索基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 校企双方遴选、组合、优化各自的师资团队,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合理可行的培训计划,依托产业学院实施实践教学。
4.2.3 制订了“对接产业岗位校企互认”的“1+X”证书标准体系
针对企业涉及的招投标、监理、施工、水工检测等岗位,结合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实践,制订对接产业岗位、校企互认的“1+X”证书标准体系。 双方共建培训认证中心,协同参与人才培养标准的制订,在已有的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基础上, 共同开展企业人员、社会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鉴定。
4.2.4 搭建了“校企共参共研”科研平台
结合企业产业面向和三门峡枢纽运行实际,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技术难题, 联合组建研发团队,搭建了“校企共参共研”平台。协同开发水电机组厂房振动稳定性、 水工结构检测监控智慧化等关键技术,形成共研共享机制。
5 结语
打造产教命运共同体, 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举措, 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的重要手段,更是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根本需要。探索构建政府宏观调控、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自主、多方共赢的产教命运共同体, 建立职业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为建设多元主体参与、校企合作育人的办学模式,建立多元主体综合治理体系,提供了研究基础和实践路径。然而,产教命运共同体建设还处于实践探索阶段,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凝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