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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彝族花灯舞蹈发展及思考

2023-01-06谢坤宏

红河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建水县花灯彝族

谢坤宏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北京 100029)

滇南彝族花灯有着近200年的历史,其从汉族花灯和彝族歌舞中吸取了各自的精华,形成了一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民族民间舞蹈形态。但由于其“彝汉混血”的身份,国内研究相对较少。笔者以滇南彝族花灯的历史发展为基础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促进滇南彝族花灯舞蹈的系统化建设。

一 滇南彝族花灯起源与发展

滇南彝族花灯作为云南花灯的一种,深受当地百姓喜爱,主要分布在开远、蒙自以及建水等县市的彝族村落。

关于其缘起与形成,学界较为共识的观点是清道光年间开始,但关于彝族花灯的具体起源时间还有多种说法。如洪瑞阳提到花灯传入建水地区是在明初期,有一个“汉族公子在蒙自干坝子(蒙自江水地、雨过铺、十里铺的统称)一带拿着扇子教跳花灯”[1],后传播到了建水地区。这种流传说法没有相关文献作为佐证。石裕祖[2]提出彝族花灯作为云南花灯的一个分支,孕育于明代中晚期并且成型于清代道光初期(约当清道光十年,即公元1830年)。刘天强在《滇南彝族花灯的形成及其发展》一文中提到滇南的花灯在清道光年间彝族化,至辛亥革命时已成为了彝汉融合体——彝族花灯①。赵丽琼在相关研究中提到建水塔瓦花灯在咸丰年间由于兵乱、汉族迁入等原因,将汉族花灯纳入原有的花灯体系,形成“子孙灯”的新花灯形式,并将此前的彝族花灯形式称为“老灯”以便区分[3]。卢鹏、朱明提到永宁村的彝族花灯经第二代传人李展(1882-1934)的传播,向蒙自县其他村以及建水、开远、个旧等地扩散[4],形成永宁村是滇南地区彝族花灯的发源地并向附近村寨辐射的结论。

彝族花灯并非是缘起时即称此名,而是在不断彝族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立艺术品格”的“第三形态”[5],1991年6月于建水县召开的“彝族花灯研讨会”上,才在学术描述上将这种艺术形态称作“彝族花灯”。

新中国成立后,滇南彝族地区依旧流行跳灯、唱灯的活动,但传统灯班和灯会逐渐被“花灯文艺队”所取代,并对其中的部分民俗内容也进行了更新或删减。春节、正月十五以及火把节等传统民俗节日中依然以唱灯为主要活动,但为了规避封建民俗故而将请灯神、送灯神等仪式性环节取消。文革时期,“花灯文艺队”的活动内容暂时被“文艺宣传队”的样板戏表演任务取代。改革开放后,民间自发的彝族花灯活动又逐渐兴起,蒙自永宁村、开远王古川村以及建水的羊街、白云、塔瓦三地都逐渐恢复了本村的“花灯窝子”。当地政府组织专家开始对彝族花灯的历史、剧目、发展等进行整理和研究的工作,并积极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005年6月,“建水花灯”作为彝族花灯的代表入选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列入第一批传统戏剧的保护名录中,其主要聚集在建水县岔科乡白云村、普雄乡塔瓦、南庄羊街。建水县彝族花灯在云南花灯基础上大量融合了彝族音乐、舞蹈、语言及服装元素,在音乐上的表现主要是在唱腔、唱词和配器上,在舞蹈上则融入了包括彝族烟盒舞、罗作舞、响杆舞等具有彝族特色的舞蹈元素,形成了极具风格的彝族花灯形式。建水花灯的传统剧目包括《打花鼓》《打渔》《补缸》等30多个。

对于彝族花灯的传承举措,一方面当地的政府和文化机构通过建档、保存、传承、传播、研究等措施进行保护。蒙自市永宁村、开远市王古川村两村被定为红河州传统文化保护之乡——彝族花灯之乡,两地村委会也组织建立了彝族花灯传习馆,除以上两地外,开远市羊街乡也建有彝族花灯传习所。另一方面,彝族花灯传承人有着高度的自觉性,在传承工作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开远市王古川村灯班曾带出了第五代传人的李增强、李定邦说,他们传灯没有什么规矩,只要愿意学的,不论村内外的人都可以传。在蒙自市雨过铺镇永宁村生活的彝族花灯传承人杨应华说,“我的徒弟多着呢,不止一二百,三百人都有了,每一班有二三十人,我的老师让我要传承花灯,我就要去教别人。”而建水县羊街乡彝族花灯第六代传人李普忠也说,“作为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我们要把彝族花灯保护好、传承好。”由于他们都是当地村民,与当地的百姓熟悉,在教学和推广上有着天然优势,形成传承者们爱教、老百姓们爱学的气氛。

二 滇南彝族花灯舞蹈样态

作为一种民俗舞蹈,彝族花灯的歌舞活动主要用于春节、元宵等欢庆活动中或是当地居民红白喜事。表流场所主要是街头、村口以及广场上。

(一)舞蹈类型

在民间彝族花灯舞蹈的师承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舞蹈形态和表演程式。如前所述,彝族花灯舞蹈主要借鉴了汉族花灯以及彝族歌舞的艺术特点。彝族花灯舞蹈的类型以道具为划分标准,形成了“扇子舞”“花鞭舞”“花鼓舞”“纸马舞”的类型,由于其也吸收了花灯艺术的戏剧性特点,故舞蹈中还有“性格舞”一类。②

1.扇子舞。一般又称“拉花”,是彝族花灯继承汉族花灯精华的主要表现之一,常见的表演形式是一男四女一手执扇、一手执巾上场跳“蹲四门”(又称“踩场”)、“团灯”(又称“团场”),其舞蹈动作主要以各种“走步”“崴步”“踢跳步”为主。扇子舞通常是出现在花灯表演开始前,通过舞蹈的方式吸引观众注意,扬开场子。

2.花鞭舞。其又称“响杆舞”“霸王鞭”等,是一种表演者手持长杆挥拍身体各部或双人对打的舞蹈,是彝族花灯吸收彝族舞蹈传统的主要表现之一。花鞭舞主要分为“单鞭”和“双鞭”两种,两个男性对跳称为“单鞭”,两男两女对跳称为“双鞭”。花鞭舞是按照身体从上至下经由肩、胯、腿依次下打,“双鞭”时男性舞者手持霸王鞭从手部到身体各部依次下打,女性舞者一手执扇、一手持巾配合。

3.花鼓舞。这是彝族花灯继承汉族花灯精华的主要表现之一,男性舞者提锣,女性舞者挎一扁圆形小鼓于左侧腰间,双手执锤进行舞蹈。

4.纸马舞。亦称“跑马灯””篾马舞”,也是彝族花灯继承汉族花灯的主要表现之一。演员绑上纸糊的竹马,手执缰绳,跑跳着前进、后退摆出不同的队形。

5.性格舞。彝族花灯行当主要分为三种:生角、旦角和丑角。不同行当的舞蹈程式不同,按照行当有“生角崴法”“旦角崴法”两种基本套路。生角的崴法是“三半步”“十字步”和彝族“踩荠步”相结合,上身则是吸收了踩荠时两手甩动的动作;旦角则是将汉族小脚女人的特殊步态与跳弦忍步相结合,手臂则是将汉族花灯扇花和跳弦上下扇动手臂相结合,乍一看有些彝族学汉族花灯但没学好的感觉。而丑角的动作程式是在其两种基本套路的基础上加以夸张、变形,形成动作粗犷、性格豪放的动作形态[6]。

彝族花灯的舞蹈动作取材于汉族花灯的各式扇花和崴步以及彝族舞蹈的风格韵律,形成“步子踩在板眼上”“扇子舞在弦点上”“动作轻巧灵活”的动作特征。手部动作是手持扇子随着曲调舞扇花,身体动作轨迹主要以“划8字”为主,如“反扣扇花”“顺拐崴”“抿鬓手”等;脚部动作是汉族崴步与彝族忍步或踩荠步相结合,形成的柔踩步,如“忍脚步”“过堂步”等。

(二)发生场域

彝族花灯作为活跃在民间的传统民俗,演出的表演者和观众几乎都是当地村民。虽然各个村庄的稍有不同,但是主要的仪式、表演形态相近。

1.祭龙唱花灯。滇南彝族花灯的祭祀仪式属于彝族风俗和汉族风俗的结合,同汉族花灯一样有接送灯神的仪式,但彝族花灯供奉两神,即祭龙又祭灯。每年正月初一到十六,便是彝族的灯节。此时,有灯会的村寨就会唱太平灯,这种唱灯活动与彝族的祭龙、拜火庙相结合,形成一整套的祭拜仪式。

仪式以“接灯神”开始。灯会在正月初二那天,聚集在村中大庙前,燃炮六响后奏乐,再由一男子扮成孕妇花鼓婆,接过牌位从大庙出发迎接灯神。随着《过山调》的音乐到达大龙树前。鞭炮响后,祭龙正式开始。灯会师傅先领唱《拜树调》,三拜九叩后回庙再唱《拜庙调》,唱毕将老龙、灯神牌位插在装满五谷的大斗内,点燃长明灯,随着鼓乐唱《请神调》。

跪拜毕,用六盏彩灯照明,在大庙空场上围成一圈,以六匹纸马打围场,开始“闹灯”。一般以花灯歌舞开场,这种舞蹈有固定的动作制式,一种是由男角大跳步出场,左手执扇柄打腿踢跳转身,跳时以“嘿”声出场;另一种是“本等”(翻跟斗)或“虎跳”出场,随后进行团场、检花歌舞及小花灯歌舞戏中进行的舞蹈表演,在各种扇花扬开场地后花灯戏就可以演出了。

花灯戏演出的过程中,不同人物的性格和故事的发展需要各种性格舞、道具舞来推进,以唱腔和舞蹈结合的方式塑造人物性格。比如:在彝族花灯剧目《老贾休妻》中,贾大郎的出场形象就是边唱边跳、自鸣得意的样子,塑造出人物丑态,利于接下来的故事推进。除了塑造人物的歌舞表演,彝族花灯剧目中还有纯舞类表演。这类舞蹈与打场式舞蹈相类似,都是在节目开始前的调节气氛和情绪的。这类舞蹈气氛多是轻松愉快的,舞蹈表演者有男有女,为戏剧表演做“引子”或“过门”。②演出临近尾声时,最后以《散花调》收尾。

正月期间,各村寨灯会向挨家挨户拜年,唱《拜年歌》《敬酒调》。正月十六时灯班会按照十二属判定方向,由贝马或村中长辈选择吉利的方向进行送灯神的仪式。送灯神结束后,需将唱灯服装脱下,琴弦乐器束之高阁,避免灯神附在演员身上。至此,祭龙仪式就算完全结束。

2.红白喜事唱花灯。村寨中乡亲遇到红白喜事,也会邀请灯班到场演出。灯班收到请柬后,带着狮子、蚌壳灯,一路唱《过街调》到门口。放鞭炮、耍狮子、跳蚌壳舞,一套歌舞下来后开始唱《进门调》。喜事和丧事唱的曲子和剧目不同,“红事”演《憨二王接姐姐》《驼子回门》等喜剧闹剧,“白事”演《朱小姐割肝》《黄花女哭老公》等悲剧。百姓日常的红白喜事仪式中彝族花灯的表演程式虽有不同,但主要的歌舞表演仪式与祭神相似,可以看出彝族花灯舞蹈从早期的娱神功能中解放了出来,在民间表演时逐渐以表达日常生活为首要任务,强化了娱人的功能。

除以上两种主要场景外,彝族花灯舞蹈还形成了广场舞的形式,这种以健身为目的的舞蹈类型让普通百姓在非传统民俗场景中也能进行学习、锻炼、社交,有利于彝族花灯舞蹈的传播和学习。政府对彝族花灯舞蹈的群文发展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不同的民俗节、民间艺术竞赛中,不同灯班和继承人也出现在了舞台上,这种公众性的演出也成为彝族花灯群文表演的重要一环。

三 彝族花灯舞蹈传承发展

(一)师承制度

由于民间舞蹈多以本土乡民为主要的继承对象,彝族花灯的传承在早期主要是师承制,其课堂教育、职业路线还不明晰,多为本地村民自行加入灯会学习。以蒙自彝族花灯为例,从清末民初到上世纪80年代,其师徒传承已历七代,技艺精湛较为专业的彝族花灯艺人至少有百人左右,村民中自主或父辈继承学习的更是不在少数。彝族花灯第一代艺人是清末秀才杨鸿仪,按其以知识分子对民俗艺术的认识,将花灯艺术进行改编,创作了符合知识阶层审美的彝族花灯表演,通过《打花鼓》《小鲤海》等作品抨击封建陋习、宣传良好风尚,并培养出包括李展、李光明、杨汝楫等艺人作为彝族花灯传承者。杨鸿仪教导出的彝族花灯艺人,还到建水、个旧、开远等地进行演出和教学,将永宁的彝族花灯艺术带到了不同的村落,使得不同地区的彝族花灯艺术进行交流和融合。到第四代传承人李子厚(1923-1981)教授彝族花灯的时期,灯班开始招收女艺人。在此之前女性角色均由男性艺人反串扮演。

从第一代灯班杨鸿仪到第四代灯班时期,都是付费教学制。徒弟们以米面等食物代替学费拜师,一般学时为45天。由于学员都是本土百姓,劳动时间几乎都在白天,所以主要的教学时间都集中在晚上。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开始关注彝族花灯的发展,并且由于非遗观念逐渐强化,灯会的师傅被认定为非遗传承人,所以灯会传承到第五代时,传承方式改为义务教学制,由村委会组织集体学习活动,邀请传承人进行免费教学,而作为非遗传承人的彝族花灯艺人有相应级别的专款补贴。

(二)院团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花灯不仅在民间传承,更是被专家学者关注,并将其纳入到专业院团演出。于是彝族花灯的歌舞表演以及戏剧表演都开始了系统化的发展。

1.花灯团成立。彝族花灯文工队于1958年12月12日在建水成立,当时被称为“建水文工队”,其以花灯演出为主要任务。1960年6月,云南省歌舞团首次使用彝族花灯音乐为《斗诗亭》谱曲,并由建水县文工队进行演出。同年12月11日个旧市花灯团与建水文工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红河州花灯团,不久以后调建水成立“建水县花灯剧团”。1964年8月,建水县花灯剧团到蒙自参加全州文艺团体开展“五反”运动,许多同志被批斗和处理。1965年12月,滇南戏曲歌舞观摩演出大会于个旧举行,在会上演出了众多彝族花灯作品,包括大型花灯剧《山乡之路》、花灯小剧《文化货郎》《接媳妇》《拆线》《三磨刀》《二尺五与五尺二》等。这时的彝族花灯作品多为反映现实的题材,贴近当地百姓生活。

2.专业化人才培养。1981年10月,建水县文化馆举办“花灯骨干培训班”,聘请建水县花灯剧团的刘天强、吴泽、郭迎春、李本仁为培训教师,参加者共70人。这时的彝族花灯演出更加专业化,人才不断涌现,所以形成了彝族花灯剧目的一时创作热潮。1991年建水县花灯剧团排演歌舞小戏《尼苏拜龙灯》《大王下山》《补缸》《张三宰羊》《儿媳坐轿公公抬》等;1999年彝族花灯剧《老牛筋照相》公演;2000年,在第八届滇中南歌舞戏剧节上,建水县花灯剧团的彝族花灯剧《酒恋》获得剧目一等奖;2002年,在第九届滇中南歌舞戏剧节上,建水县花灯剧团演出了大型彝族花灯剧《我们赵乡长》、彝族花灯歌舞《建水十八怪》。

3.剧目创新发展。步入21世纪来,彝族花灯的专业创作一方面继承旧有剧目,另一方面积极创新,从传统彝族花灯中提取优秀文化元素用于新花灯的创作。2003年12月,建水县花灯剧团更名为“红河彝族花灯团”并举行了精品演展。2008年,在滇南新农村文艺会演中,以一家牛肉店为切入点的现实题材彝族花灯小戏《文化餐厅》获得了创作一等奖。该剧讲述了牛肉汤锅店老板娘三婶与三哥如何拯救自己生意的故事,通过把流行语汇学得不伦不类等新旧文化冲突等情节引发观众笑点,反映了商业时代普通农村的变革。

2011年5月,建水县文化馆彝族花灯歌舞《俏老奶》获得云南省第十一届新剧目展演编导一等奖。2013年4月,在第八届全国戏剧文化奖评选中,彝族花灯剧《花子县令》获得银奖。2014年建水文化馆花灯歌舞《点嫁妆》、花灯小戏《石榴树下》参加了云南省滇剧花灯艺术周剧(节)目展演。彝族花灯小戏《回家》,2016年3月入选中国文化部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扶持项目,该剧将传统彝族花灯与现代的音乐剧相结合。可见彝族花灯的专业创作吸收不同元素,一方面反映现实生活,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让作品融入当代社会。

四 彝族花灯传承困境与发展思考

目前彝族花灯一方面作为非遗项目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传承,同时以传承人为核心进行保存和整理,另一方面被省级院团等专业团体进行吸收进行创作性的舞台艺术表演。虽然目前彝族花灯的发展没有停滞不前,但当前也还是遇到了一些困境。

(一)内容有待创新

从建国以前保存至今的传统彝族花灯剧目的主要内容有三类,一种是表达男女之情、思念爱慕的,如《送情调》《小小粉团》;二是以女性生活中的凄婉、哀愁为主题的,如《寡妇哭五经》《黄花囡哭老公》;三是生产劳动中形成的生活小调,如《打渔》《补缸》等。[7]新世纪以来,彝族花灯作品在内容上也有拓展,如《我们赵乡长》《文化餐厅》等,这些作品反映了当代中国乡村生产生活面貌,在专业院团的吸收、提炼后,促使彝族花灯的剧目选材上有了新的变化,但整体而言剧目题材的类型相对单一,未能突破上述几种类型的局限,尤其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内容创新的不足导致彝族花灯与民众的审美趣味构成一定的偏差,因而在当地民众中难以引起很大的反响。

当代社会的商品化、市场化对乡镇村落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互联网打通了城乡间的信息界限,同时“乡村振兴计划”等政策的扶持也让乡村发展有了显著提升,它们也会为民间艺术带来了新的文化土壤,如何在题材选择上更多样,形式上更主动地反映出丰富的现代乡村生活以及改革带来的确实成果,让彝族花灯成为新乡村生活的新写照,成为当务之要。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对生活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也还是要忠于彝族花灯的存在形式,避免修改得面目全非而失去其本来的艺术活力。此外,还可通过融媒手段策划创新活动,提高彝族花灯和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将剧目推广给更多的年轻群体,从而吸引更多当地年轻人认同彝族花灯的审美文化。

(二)保护环节有待完善

虽然当前的彝族花灯传承已经有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仍存在规模较小、传承困难的问题。蒙自永宁村的彝族花灯传承人杨应华,其作为州级传承人可每年享有1000元的补助,而市级传承人也是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标准。但她表示:“州级的补贴每年都会准时下发到传承人手里,但市级的补贴已经两年没有领到了……不识字,所以没办法自己写提案……连续两年了都没领到市级传承人的相应补贴。”[7]据资料显示,滇南非遗保护主要面临的困难就是资金问题,一方面非遗保护仍需大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投入相对较低,所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由于非遗申请成功后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较大,政府在非遗工作中通常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在扶植举措需要其切实地落实,避免各级部门的相互推诿,造成彝族花灯传承的阻碍。

彝族花灯的保护系统工程已有部分成果,以人为本的传承人保护机制已经建立起来,传承人、文化传承生态都有了一定的重视。作为非遗传承中的重要一环,以彝族花灯为主体的艺术教育却没有被引起充分的重视。“非遗进校园”的活动投入不足,除基础教育的通识课程外,当地的艺术类中专、高职以及本科院校也可将这种民间艺术归纳整理纳入到专业的课程学习中,一方面对于彝族花灯舞蹈有了学院力量进行研究、实践,可进一步充实对于彝族花灯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在学习彝族花灯的过程中,学生也可充分体会本土艺术的魅力,同时加强对于不同风格舞蹈的驾驭能力。

注释:

①参见刘天强《红河州彝族花灯的形成及其发展》一文,收录于云南戏剧编辑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局汇编《红河州彝族花灯初探》(1991年,内部印刷)论文集。

②参见陈秀芳《论红河地区彝族花灯舞蹈》一文,出处同上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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