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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视角下网络文学的发展困境与突围之道

2023-01-06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2年3期
关键词:网文网络文学作家

吕 叶

(昭通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昭通 657000)

随着互联网以及文娱产业的高速发展,网络文学凭借其丰富的题材种类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收获广大读者喜爱,在人们的休闲娱乐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并逐步走向市场主流。当今网络文学价值已不仅限于阅读层面,其内在的文化价值和粉丝经济成为图书、影视、游戏、IP跨界等领域的关注重点。根据第四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网络文学作品数量达2 590.1万部,行业市场规模201.7亿元,网文作家数量达1 936万人,其中90后作家占44.6%,年轻化趋势显著。与此同时,在网文企业以及海外网文爱好者的共同推动下,中国网文海外传播势头强劲。2019年,中国向海外输出网文版权3452部,海外市场规模达4.6亿元。[1]在宽松的内外发展环境下,近年来,阅文集团、晋江文学等网文平台抓住机遇迅速壮大,并逐步开展泛娱乐化的IP开发战略,联合影视行业改编创作出《琅琊榜》《庆余年》《斗破苍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众多热门影视剧,获得巨大的版权收益,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繁荣、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卓越贡献。但网络文学的繁荣景象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矛盾,如网文盗版屡禁不止,网文平台与作家间矛盾显现,机械化生产下网文质量下降等。这类问题严重阻碍网文产业的健康发展,值得引起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引导网文发展回到正常轨道中来。

1 网络文学呈现多重价值

网络文学依托于互联网开发包容的传播优势,创作出题材多样与内容丰富的文化作品,为文学领域注入新的力量,其与多行业跨领域的合作带动并延伸网文IP产业链条良性运行,为网文平台带来巨大经济收益,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与有效输出。

1.1 更新网文产业,促进文化繁荣

网络文学突破文化工业对于文学创作的禁锢,借助于互联网快捷开放的创作特点,为文学领域增添新的内容,带动网文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工业理论认为文化已经成为一种工业生产行为,文化创作者所生产出来的内容千篇一律,文化生产者与接受者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逐渐失去张扬的个性,从而使文化缺失艺术价值。网络文学的出现打破文化工业化的现象,为文学加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一方面,互联网作为网络文学主要的传播与创作阵地,其开放与包容的传播特质为网络文学的创作提供有力支撑。在创作平台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加入到网络文学的创作中,使得网络文学的分类涉及多个领域,内容极具个性,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与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不断繁荣。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凭借其庞大的读者群体衍生出众多文化产品,通过产品优势扩充文化产业链条,使同质化的文化工业逐渐转变为多样化的文化产业,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

1.2 网文IP延伸,推动平台发展

网络文学依托于文学IP与其他领域进行跨行业合作,为多领域产品的开发与制作提供原型与文学支撑,在合作中实现网络文学的知识产权变现,为文学平台带来巨大经济收益,从而推动平台持续发展。优质的网络文学可将其创意与内容视为专属IP,并与影视、动漫等产业合作,推出爆款网文产品,将网文IP延伸至多个产业领域,在知识变现中为网文平台带来巨大版权收益。同时,网文IP的变现始终坚持内容为王的理念,在版权利润的吸引下,网络文学的制作者会积极创作出优质的文学内容,并尝试不同的文学风格与形式,更新网络文学的创作理念,使网文平台整体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增加网文平台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读者进入到网文平台中,从而使网文平台得到快速发展。网络文学IP的延伸在提高网文内容质量的同时带动网文产业链的持续发展与运行,为网文平台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1.3 网文出海强劲,带动跨文化传播

网络文学在互联网媒介的推动下,出海劲头持续增加,将中国优秀文化传播到海外市场中,突破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隔阂,为跨文化传播提供有力途径。跨文化传播是在海外市场中呈现国际形象与表达文化观念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连接不同文化交流与共享的一座桥梁。网络文学凭借其极具特色的创作主题与内容,吸引大量海外读者关注,通过共享情感突破文化之间的壁垒,实现文化的无障碍传递。一方面,网文企业对网络文学的出海提供便利渠道,网文企业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海外市场中建立面向海外读者的国际化阅读平台,网文创作者可以根据平台要求将网络文学进行翻译与上传,为海外读者提供网络文学的阅读聚集地。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利用极具中国本土特色的优质内容吸引海外读者阅读,例如“玄幻”等主题便引发海外读者的广泛关注,此类网文主题与内容描写丰富细致,可使海外读者在阅读时,对相关内容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在共通情感中感受到网络文学的魅力,在情感交流中突破不同语境之间的壁垒,跨越文化的隔阂,带动网络文学的跨文化传播。

2 繁荣背后显现的网文产业发展瓶颈

随着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IP版权开发产业链的加强,配套的市场监管和规范化的运营规则却没有随之完善。在功利化的心态下,不少企业运营者和盗版机构片面追求市场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屡次触碰法律界限,市场监管和管理规则的缺失使网文发展中的问题矛盾更为凸出。

2.1 平台管理不足,矛盾凸显

2020年,网文产业中的龙头企业阅文集团陷入合同风波,不少网文作家指出阅文集团的新版合同侵犯作家权益,并以“拒绝资本裹挟,拿回被资本抢走的著作权”为口号发起“五五断更节”。随着事件发酵,网文产业内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为大众揭开网文产业的侵权乱象。

2.1.1 “霸王条款”频现,合作关系失衡

作为中国最大的数字阅读平台和IP版权商,阅文集团在付费阅读和“全版权”运营等方面的先驱者角色奠定了其在产业内的话语权地位,因此,阅文集团在合同风波中显露出的矛盾也是整个产业多年来的积弊所在。在众多网文平台与作家之间的合作中,作家始终处于弱势。如平台方会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与作家签订买断合同,将作家正在连载中的作品及该作品的前传、后传等后续一切作品的版权归属买断。同时,作家的其他作品也要经平台方确认没有签约意愿之后才能在其他平台发表,极大地限制了作家的发表权。大部分企业为减少平台间竞争,在合同中禁止作家以同一署名为其他平台创作作品,这无疑是对作家署名权的侵犯。在网文免费阅读的趋势下,阅文集团旧版合同中表示平台有权将作家的作品以“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的方式向读者推广;晋江文学则为提高审核效率,以扣除代币的方式对作家修改作品的次数进行限制,不仅伤害作家修改权,且严重影响作家收益。平台方义务不明确、作家收益不透明等一系列问题在网文产业早已司空见惯,不少作家表示“这么多年都是这样的”。平台方借助其主导地位,在合同中不断增加维护自身利益的条款,造成合作关系失衡,给网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2.1.2 审核监督缺失,作品质量下降

在阅文、晋江等平台,创作者经过网站注册便可以获取作家身份,发表作品,因此创作者的网文写作门槛较低。部分作家缺乏专业系统的写作素养,作品质量良莠不齐。各平台每年创作的上千万作品中,精品所占比例极低。根据阅文集团发布的2019年度财报显示,2019年阅文集团入驻的作家数量较2018年增长了40万,在1 220万部的作品总量中,年度新作精品只较往年增加了132部。[2]在以读者为主导的平台规则下,作家在创作中势必会受读者影响而改变自己的创作思路,迎合大众口味,导致平台的小众创作减少,创新意识也逐渐减弱。由于平台方审核环节薄弱,一些作家为获取收入,创作大量扭曲现实、暴力低俗的内容吸引读者关注,严重影响青少年精神健康。2019年,晋江文学城因涉及传播网络淫秽色情出版物而被责令停止更新,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在功利化的创作环境下,作家心态越发浮躁,出现盲目跟风热门题材,模仿人气作品的现象,导致作品同质化严重,引起读者反感。

2.2 版权意识薄弱,盗版猖獗

中国网络文学发展迄今20余年时间里,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6亿,作家、作品数量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井喷式的繁荣景象,网络文学产业阔步进入红利期。但在社会整体阅读环境下,民众版权意识薄弱,付费阅读意愿相对较低,再加上维权渠道受阻,我国网络文学损失严重。

2.2.1 盗版形式多变,行业损失惨重

据艾瑞发布的数据,我国网文用户中有46.7%的读者表示正、盗版网络作品都看;18.4%的读者无法分辨自己所阅读的作品是否属于正版;另有1.9%的读者表示只看盗版作品,给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造成极大压力。[3]在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巨大效益面前,众多盗版机构趁虚而入,网文企业和作家遭受严重损失。网文作家圈内,比较热门的作品在网站发表后几分钟便会出现在盗版网站,而在盗版网站无需支付费用,流量甚至会超过正版网站。除直接转载抄袭外,一些侵权作家以“融梗”方式,盗用其他作家作品中人物设定或特定的故事情节,使界定侵权的难度加大。随着科技进步和移动互联网发展,不法分子通过浏览器、网盘和自媒体平台散布盗版作品链接,移动端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逐渐超过PC端。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PC端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17.1亿元,移动端网络文学损失规模高达39.3亿元。[4]

2.2.2 市场监管缺失,维权道路受阻

面对高额的网络文学损失,作家和平台的力量微弱,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局面,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使得盗版侵权现象“春风吹又生”。由于网络数字化程度高、规模大,且网文平台缺少实名认证,依靠作家个人或企业的力量找到盗版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此外,由于赔付金额较少,不少盗版机构侵权成本低。对于网文作家而言,维权所需的时间、精力与赔偿收益不成正比,作家获取的赔付金额甚至不及诉讼费用。有学者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网络文学的侵权赔付金额为每千字30元-100元,这意味着100万字的作品被侵权后,最多只能获取10万元赔偿。[5]因此,越来越多的作家选择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声讨,而不选择诉诸法律,无形中更纵容了侵权事件发生。

2.3 作家处境艰难,创作受限

网文作家是保持产业繁荣、推动其向前发展的根本推动力。由于网络文学入门“零门槛”,平台方对作家没有文学素养、文字功底、写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众多心怀文学梦想的作家选择从网络文学起步,验证自身实力。但随着网文产业日渐繁荣,作家生存环境却越发逼仄,其面临的不止于合作关系失衡和维权难题。

2.3.1 平台依赖性强,竞争力陡增

根据网站运营规则,未签约作家的作品只能供读者免费阅读,作家只有签约后依托平台发布、宣传作品才能获取收益,“没有平台就只能自娱自乐”。根据速途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作家影响力榜》显示,在国内最具影响力男作家和女作家前五十名中,阅文集团和晋江文学等大平台率旗下作家强势包揽97个名额,众多精品IP的火爆更奠定了阅文集团和晋江文学在作家心中的地位。[6]尽管阅文、晋江这类大平台的合同要求更严苛,在更高的流量和更优质的宣发资源吸引下,大平台依然是作家们的签约首选。但强烈的光环也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以晋江文学为例,网站面向全体作家设置月榜、季榜、半年榜和总分榜,签约作家还有额外的签约作者排行榜、驻站作者榜和编辑推荐榜。上榜作品享有更多曝光度,才能获得版权延伸的机会。阅文集团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会根据签约作家作品的点击量、阅读量等发放作者积分,凭积分确立作者等级。作家等级与网站福利体系挂钩,作者等级越高则获得推广资源、外部广告、IP推介和运营资源的机会越大。在差异化的竞争机制下,作家心理压力陡增。

2.3.2 收入两极化,专职作家难以持续

根据中国作家网副主编马季2015年发布的调查,通过网络写作及其版权延伸获取经济收入的人数有10万人,其中能够职业或半职业写作的人数在3万~4万人。据《2018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网络文学签约作家中有61.9%为兼职。相对于上千万作家规模而言,全职写作的网文作家所占比例极低。以起点中文网为例,签约作家的收入模式由“订阅、全勤、勤奋写作、道具分成、月票奖励”构成,其中用户订阅占较大比重。用户需兑换起点币订阅VIP章节,普通用户为每千字5起点币,用户等级越高则订阅金额越低。每月的订阅收入与平台方五五分成,作家每月至少需要获得1 000份订阅才能获取1 500元收入。此外,作者保持连续1个月内每日4 000字以上的更新频率,便可获得600元的全勤奖,勤奋写作则要求作家每月更新VIP章节至少10万字,才可获得订阅收入的20%作为奖金。即使平台推行这一系列保障和激励措施,网文作家收入仍呈金字塔形分布,大多数作家月收入低于两千,月收入高于5 000元的作者仅占15.4%,[7]大部分网文作家只能以“写手”身份自居,仅靠网文写作收入维系正常生活。而另一面,站在金字塔尖的作家凭借IP影视化、动漫化和游戏等改编获取巨额收益。阅文旗下的唐家三少凭借《斗罗大陆》《惟我独仙》《诛仙》等网文屡次问鼎中国网络文学作家富豪榜榜首,2015年年度版税收入1.1亿元。在强烈的反差下,许多新生作家的创作积极性遭到打击,转向其他行业。

3 共谋网文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理性思考

网文发展二十余年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离不开网文平台与创作者的共同努力。针对当前网文产业存在的企业侵权、盗版横行和作家群体困境等诸多问题,网文企业和作家应当联合国家部门共同解决,引导网文正常发展。

3.1 国家:加强立法监督,保障合法权益

从边缘文学到走出国门、圈粉海外,从星星之火到日益繁荣,网络文学不仅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更成为展示中国形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网络文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引导支持,也有赖于清晰的版权归属和畅通的维权机制。[8]好生态离不开作者,优质作者源于健康生态。为给创作者提供更有保障的创作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侵权处罚力度,维护作家合法权益。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从加大侵权惩戒力度、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方面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力求改变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局面。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关于法定侵权判赔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让创作者看到维权的春天。其次,国家政府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加强对企业和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康合理的市场秩序;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健全法律服务系统、联合企业组织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作家群体基本权益,鼓励作家积极维权。

3.2 企业:正视诉求,从对立走向合作

长期研究网络文学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邵燕君表示,创作者是网络文学的基座,也是网络文学的未来,“塔尖能有多高,取决于基座有多宽”。企业罔顾基层作家基本需求,不仅打击创作者积极性和创新意识,而且会导致网文质量下降,进而影响网文及延伸领域的持续发展。企业应明确与创作者的关系是合作而非对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推动网文更好更快发展。因此,阅文、晋江等大型网文平台应当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从作家的切身利益出发,保障底层作家的各项合法权益。2020年5月,阅文集团在经历合同风波后召开恳谈会,就损害作家的合同条款做出积极修改。针对网文盗版现象,阅文集团发公告称“将不计代价、长期不懈地开展维权行动”,并承担平台所有作家作品的全部维权费用,让大众看到龙头企业努力引导产业向好发展的责任担当。其次,企业应当健全作家签约、培训和福利体系,通过各项激励机制和福利制度吸引作家入驻,对有需要的作家进行指导培训,激发作家创作活力;同时加强文章审核,使作品保持积极健康的价值引导作用,保障网文的高品质输出,真正做到为读者和作家服务。最后,企业应当建立作家反馈渠道,广泛听取作家建议,正视作家诉求,联合网络作家协会等相关机构,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解决问题,为网文产业的规范发展贡献力量。

3.3 创作者:积极维权,以优质内容回馈市场

创作者是网文的现在和未来,纵观网文产业以及IP影视、动漫等领域,以内容为王的现实依然没有改变。网络文学持续增加的用户人数和创作者规模昭示着网络文学广阔的市场前景。创作者应当抓住机遇,为网文发展贡献力量。首先,当作家遭遇不公待遇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勇敢发声,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与平台进行协商,倒逼网站经营规范化。并联合平台和政府相关机构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共同营造健康的产业生态。其次,创作者应保持理性态度,在正常秩序下尊重市场规则,履行自身义务,与合作企业保持良好合作。最后,创作者应当找准定位,选择合适的合作平台,施展自身才能。随着读者审美素养的提升,其鉴别作品质量的能力也不断进步。在娱乐化过剩创作环境下,作家必须努力提升自身创作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以更丰富完整的故事和更有思想深度的作品吸引和培育优质读者群,回馈读者。

3.4 读者:主动参与,提供网文创作方向

网络文学的最终目的在于为读者提供优质内容,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由此可见读者在网络文学的创作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读者需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评论互动等方式主动参与到网络文学的创作过程中,为创作者提供相应灵感。同时读者需对网络文学内容进行监督,使网络文学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肃清网络文学的创作与传播环境,促进网络文学的持续繁荣。一方面,网络文学以互联网为发布平台,互联网开放与共享的平台特征为读者提供互动与参与的畅通渠道,读者可根据网络文学的连载内容及时发布文章评论与观看感受,激发创作者的灵感,使网络文学的创作方向符合读者的阅读需求,为网络文学的创作提供思路。另一方面,读者需主动对网络文学内容与网文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向平台举报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内容与抄袭侵权行为,主动维护网络文学创作与传播的生态环境,为网络文学的持续创作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在网络文学市场不断发展繁荣的背景下,企业、创作者、读者应努力巩固既有成果,同时相互合作,努力推动网文发展取得更大进步。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应当秉承互相尊重的态度,既积极维护双方共有权益,也要理性客观地解决分歧,共同营造网文产业的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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