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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政权对儒家文化的认知与接受——以后燕君臣关于儒圣和忠德的讨论为例

2023-01-05桑东辉

河南社会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伊尹周公慕容

桑东辉

(黑龙江大学 哲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6)

一、问题的缘起

公元291年爆发的“八王之乱”加剧了西晋统治阶级的内部纷争。随着成都王司马颖引入匈奴刘渊作为外援,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乘机拥入中原,掀起了所谓“五胡乱华”的序幕。及至永嘉之乱,晋室南渡,中原等北方地区更成为割据势力彼此争斗的战场。这些少数民族先后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割据政权(其中包括张氏的前凉、李氏的西凉和鲜卑化汉人冯跋建立的北燕等汉族人建立的政权),号称十六国。大体说来,整个五胡十六国时期起自公元301 年张轨所建立的前凉政权,结束于公元439年北魏灭亡沮渠氏建立的北凉,实现中国北方的统一。在这前后130 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不仅进入到一个长期战乱纷争、分裂对峙的乱世,而且也带来了民族大迁徙和文化大融合。在这场民族融合过程中,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原汉文化不断地渗润和影响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加速了这些民族政权的汉化过程,将儒家的纲常伦理等注入少数民族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1]。在这场民族大融合的过程中,“文化与道德无疑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少数民族的道德生活状况,实现了一个飞跃,从原始的氏族道德,一下子跨越到封建社会的道德”[2]625。当然,在民族大融合过程中的文化渗润和影响也并非一蹴而就的,在其中也出现过自觉反思和理性的辩驳。少数民族对以儒家为主的汉文化的这种认知和接受过程,符合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的规律,反映出文化融合在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揭示了伦理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黏合剂”。

学术界围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融合问题论述众多,但大多是将魏晋南北朝这30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个整体,从儒家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和少数民族积极接受儒家文化、加速汉化这个角度来研究的,而且多是以宏观的视野来研究总的规律和整体趋势,即便是触及异质文化之间的碰撞也只是从文化和习俗的角度来分析,而很少从文化接受学的角度,对接受方在接受外来文化过程中的反思—分析—接受的过程,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本文主要从文化接受学的角度,截取五胡十六国这一个民族大碰撞、大融合的时间段,选取慕容鲜卑(或者说“慕容燕”)集团这一割据政权,撷取后燕慕容盛君臣讨论周公、伊尹等忠圣问题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民族融合过程中少数民族对汉文化和儒家伦理的接受过程。

对慕容燕政权汉化问题的研究,也有学者予以关注,但他们大多没有论及慕容盛君臣围绕儒家圣人观和忠德观展开的那场辩论。个别研究在论及这一问题时往往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未做深入之挖掘。如有研究者提到后燕时期的中书令尚忠(当为“常忠”之误)、尚书阳璆、秘书监郎敷三位大臣,“曾与慕容盛一起讨论过周公、伊尹是否为忠臣、贤臣的问题”[3],而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此外,有的研究者即便论及慕容盛君臣的儒圣忠否辩论也多停留在表象。如有研究者认为慕容盛讨论周公,主要是借此来歌颂后燕本国的英雄[4]。有的学者虽然指出了慕容盛君臣关于周公的讨论是“胡人对儒学的接受方式”的“一个大转变”,即“从盲目崇拜到接受,转变为批判的学习,任意的发挥”[5]18,但这种文化接受方式并非慕容盛简单地对儒学的任意发挥,其中包含着人性论、忠德观等深层次的意蕴。因此,笔者认为慕容盛君臣关于伊、周忠圣与否问题的讨论,就像魏太子曹丕与邴原讨论一丸药是先救君还是先救父的案例①一样,都是中国传统道德变迁史上的重要论题。这些讨论体现了鲜卑贵族等五胡政权统治者在吸纳接受儒家文化和伦理观念时的理性反思,也暴露出传统儒学和伦理纲常中的一些内在矛盾和冲突。相对而言,慕容盛君臣的讨论较魏太子君臣的讨论,其观点更尖锐,其思想更深邃,其意义也更重要,涉及民族融合过程中的文化渗润和接受,触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伦理认同的理论基础和内在合理性问题。

二、后燕政权与慕容盛生平事略

要对慕容盛君臣关于圣人观和忠德观的讨论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赜索隐,必须首先了解慕容盛君臣所处的时代以及慕容燕政权和慕容盛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慕容盛所处的五胡十六国时期,堪称史上政权更迭至为频繁、政治生态环境至为恶劣的“乱世”。这期间,前赵、后赵、冉魏、前燕等先后盘踞中原和北方地区,西北和西部则有前凉、巴氐等割据政权。后来,前秦苻坚一度荡平前燕、前凉、巴氐等割据政权,一统北方。但随着苻坚淝水之战的惨败,原已经被前秦灭亡的北方诸少数民族政权纷纷趁机倒戈独立,掀起复国运动。其中势力较大的除了姚苌建立的后秦,就数慕容氏的复国运动最为规模浩荡,此起彼伏。

早在公元352 年,鲜卑贵族慕容俊就建立了燕政权,史称前燕。后于公元370年,前秦苻坚俘虏慕容 ,灭亡前燕。及至公元383年淝水之战,苻坚败绩,前秦分崩离析,慕容氏各自脱离前秦而独立,分别由慕容垂建立了后燕、慕容泓建立了西燕。后来在后燕中又分立出慕容德的南燕。其中,慕容盛作为慕容垂之孙、慕容宝的庶长子,继慕容宝成为后燕的第三位帝王——燕中宗。据史载,慕容盛“少沈敏,多谋略”[6]3098。早年在慕容冲帐下时,他就根据慕容冲“赏罚不均,政令不明”的做派,认为其“智不先众,才不出下,恩不施人,先自骄大”[6]3098,而预判慕容冲必将覆败。当时,慕容盛只有12岁。慕容盛不仅早慧,而且年纪轻轻就有勇有谋。其勇表现在被群盗包围时,少年慕容盛与群盗以射箭为约,一箭中的而震慑群盗,得以全身而去。其长于谋略还表现在心思缜密地一举灭掉势力强大的兰汗。即便是当了后燕国主,慕容盛仍表现得智勇双全,尝亲率军大败高句丽,占领新城等地,强迁高句丽五千余户于辽西。最后,当突然遭到一些反叛者夜半鼓噪袭击时,慕容盛仓促间“率左右出战,众皆披溃”[6]3104,勇猛异常,但不幸被人从暗处击伤而死,时年29岁。

慕容盛虽然仅仅在位三年,但其文治武功还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其灭兰汗,粉碎慕容奇、慕容豪、张通、张顺、李朗、慕容国、秦舆、段赞等的反叛,赦免李旱的反叛,把臣民治理得服服帖帖。但其“安忍无亲”,且精明超群,善测人心,使得臣下人人自危,最终年纪轻轻就死于一次并不成功的谋刺②。

总的看,慕容盛是智勇双全的君王,其对汉文化和儒家伦理的了解非常全面和深刻,其治理国家的方略也是汉族政权的阳儒阴法策略(似乎更偏重于法)。慕容盛对儒家文化精神非常熟稔。史称“(慕容)盛听诗歌及周公之事”,并借题发挥与臣下讨论周公、伊尹、管蔡等人的道德问题特别是忠否问题。讨论之中,慕容盛能言善辩,据理驳诘,常常说得臣下无言以对。最终以“谈宴赋诗”、君臣尽欢结束了这场关于儒家伦理观念的讨论。关于这场讨论,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论述,兹不展开。总之,从这些深入的讨论中,我们不难看出慕容盛的儒学造诣。

尽管慕容氏出自鲜卑族,但鲜卑早在慕容皝时期就十分注重儒学。据记载,慕容皝“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每月临观,考试优劣。皝雅好文籍,勤于讲授,学徒甚盛,至于千人。亲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诫》十五篇,以教胄子”[6]2826。到了慕容俊时期,他也曾“立小学于显贤里以教胄子”[6]2840,并且常和臣子饮宴赋诗,谈论经史,评鉴古人。作为慕容皝的第五子的慕容垂,其为皇族胄子,也一定是谙熟儒学,博通经史的。尽管慕容垂一生戎马倥偬,地狭国逼,强敌环伺,不遑暇处,但其所受的教育也一定影响到自己的子孙。据载,当慕容宝还在做太子时,他就“砥砺自修,敦崇儒学,工谈论,善属文”[6]3093,以此来讨好取悦于父王慕容垂。从后燕中分离出去的南燕主慕容德更是一位深谙儒学的君主,史称其“建立学官,简公卿已下子弟及二品士门二百人为太学生”[6]3168。因此,我们说慕容盛能够与臣子自由辩难儒学圣人忠否之事,显然是继承了慕容氏尊崇儒学的家风,有着深厚儒学基础做支撑。

尽管慕容盛深谙儒学义理,但他似乎骨子里并不服膺儒家的圣人评价标准,这个问题我们下面还要详细论述。从慕容盛行事风格看,其更多的是受到法家甚至道家的影响。在治国理政和御下方面,慕容盛擅长法家那一套,严苛对待臣下。史称慕容盛善于断案,且聪明睿智,“有犯罪者,十日一自决之,无挝捶之罚,而狱情多实”[6]3100。从中可见,慕容盛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决狱断案官员,善于甄别情伪,明察秋毫。在御下的问题上,慕容盛也是料事如神,御下以严。如当辽西太守李朗尚未实施反叛,慕容盛就能侦知其诈,先发制人。但慕容盛也同所有的专制君主一样,对臣下始终猜忌不断,这也是造成李朗反叛、李旱不安出走以及最终导致自己死于部下谋反行刺的原因。

史家在分析慕容盛治国理政严苛少恩问题时,把原因归之于“(慕容)盛幼而羁贱流漂,长则遭家多难,夷险安危,备尝之矣”,特别是有鉴于父王慕容宝“暗而不断”的失败教训,所以才采取“峻极威刑,纤芥之嫌,莫不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兆”,遂导致“上下振局,人不自安,虽忠诚亲戚亦皆离贰,旧臣靡不夷灭”[6]3104。由此可见,慕容盛虽通晓儒学,但其所施行的却是法家的那一套,而其最终丧命也是由于太过于依赖法家的御下之术,导致人人自危、众叛亲离,才酿成惨祸。

三、慕容盛对儒家圣人观和忠德观的反思

《晋书》卷124《慕容盛载记》记载,引发慕容盛对儒家圣人观的质疑和非议是从“听诗歌及周公之事”开始的。在听了相关歌颂周公事迹的“诗歌”后,慕容盛借题发挥,直言“周公之辅成王,不能以至诚感上下,诛兄弟以杜流言,犹擅美于经传,歌德于管弦”,表达了自己对周公圣人形象的怀疑,颠覆了传统儒家思想的认知。当然,慕容盛这番话实际上也是为了达到其笼络大臣的政治目的,因为他接着就说:“至如我之太宰桓王,承百王之季,主在可夺之年,二寇窥窬,难过往日,临朝辅政,群情缉穆,经略外敷,辟境千里,以礼让维宗亲,德刑制群后,敦睦雍熙,时无二论。勋道之茂,岂可与周公同日而言乎!而《燕》咏缺而不论,盛德掩而不述,非所谓也。”在这里,慕容盛道出了其贬损周公的目的,主要在于抬高燕桓王慕容恪的辅政不贰之忠。所谓适逢“主在可夺之年”,且外敌环伺,但慕容恪忠心辅政,“以礼让维宗亲”,始终恪守臣子忠君之道,而没有篡弑逆节,因此,慕容盛认为慕容恪的功绩和德行要高过周公,是周公所不可同日而语的。于是,模仿中国文化中的诗歌颂扬周公之德的传统,“命中书更为《燕颂》以述恪之功焉”。这个慕容恪实际上是前燕的大臣,是慕容皝的第四子,也就是慕容盛祖父慕容垂的哥哥。在前燕历史上,慕容恪功劳赫赫,多次击败外敌,十六国有名的战神冉闵就是被慕容恪用计杀死的。慕容恪辅政无私,忠心耿耿,确实是前燕历史上的大忠臣,也是五胡十六国时期有名忠君卫国的辅政大臣,被称为“古之遗爱”。慕容盛高扬这位叔祖,目的不仅仅是用来贬损周公,更主要是面对臣下离贰、众叛亲离的政治状况,而向臣子提出的尽忠呼吁和要求。但反过来说,慕容盛贬损周公,也并非仅仅为了赞扬前朝忠臣慕容恪,而是由其对周公的一贯看法决定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在下达了让中书制作歌颂慕容恪的《燕颂》诏令后,他马上就召集负责中书工作的中书令以及尚书、秘书监等大臣来到东堂,专门深入讨论周公以及伊尹等儒家圣人的品德及忠德问题。

在与中书令常忠、尚书阳璆、秘书监郎敷讨论儒家圣人忠否问题时,慕容盛开宗明义公开质疑周公的圣与忠,其曰:“古来君子皆谓周公忠圣,岂不谬哉!”对于慕容盛质疑儒家圣人的观点,作为儒家文化的卫道士的这几位大臣显然是持不同意见的,并极力为周公辩护。阳璆的观点是:“周公居摄政之重,而能达群臣之名,及流言之谤,致烈风以悟主,道契神灵,义光万代,故累叶称其高,后王无以夺其美。”常忠的态度也是如此,他认为:“昔武王疾笃,周公有请令之诚,流言之际,义感天地,楚挞伯禽以训就王德。周公为臣之忠,圣达之美,《诗》《书》已来未之有也。”应该说,阳璆和常忠的观念都是传统儒生的观念,他们的话乃儒家基本精神浸润下的老生常谈。但慕容盛却是一位具有理性反思精神、有独立见解的少数民族统治者。

作为深谙人性、善于忖度人心的君王,慕容盛能从周初的政治形势来具体分析周公的行为及其心理活动。在慕容盛看来,周公是虚伪不忠的,所谓“朕见周公之诈,未见其忠圣也”。其依据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周公祷死非诈即愚。理由是周武王曾自言得到周文王托梦,告知其寿命九十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周公在周武王重病时真的祈祷以己代替武王去死,无疑是一种诈伪行为;而如果周公不相信周文王托梦这样的“天命”,则绝非圣人。二是专权摄政有背臣节。在慕容盛看来,“昔周自后稷积德累仁,至于文、武。文、武以大圣应期,遂有天下。生灵仰其德,四海归其仁”。虽然周成王“幼统洪业”,但周朝“卜世修长”,且有吕、召、毛、毕等大臣辅佐,“若无周公摄政,王道足以成也”。而周公“无故以安危为己任,专临朝之权,阙北面之礼”。三是屠戮兄弟有违人伦。慕容盛指责周公“据摄天位而丹诚不见,致兄弟之间有干戈之事”。针对常忠关于周公“遭二叔流言之变,而能大义灭亲,终安宗国,复子明辟,辅成大业,以致太平”的辩词,慕容盛批评常忠“因成文而未原大理”。在慕容盛看来,正是周公摄政专权才引起了管叔、蔡叔的不满,所谓“管、蔡忠存王室,以为周公代主非人臣之道,故言公将不利于孺子”。面对兄弟的质疑,慕容盛认为周公应该“明大顺之节,陈诚义以晓群疑”,而不应该“阻兵都邑,擅行诛戮”,致使“不臣之罪彰于海内,方贻王《鸱鸮》之诗,归非于主”。因此,慕容盛认为周公“忠不见于当时,仁不及于兄弟”。当然,最后慕容盛也承认周公没有不忠之实,但他认为那是因为周公“知群望之有归,天命之不在己,然后返政成王,以为忠耳”。总之,慕容盛认为周公之所以被塑造成圣人是因为“时无直笔之史,后儒承其谬谈故也”。在慕容盛眼里,周公根本算不上圣人,甚至连忠臣都算不上,所谓“亲违圣父之典而蹈嫌疑之踪,戮罚同气以逞私忿,何忠之有乎”。但慕容盛对周公道德的评判完全是站在自己主观忖度臆测的基础上,其曰:“考周公之心,原周公之行,乃天下之罪人,何至德之谓也!周公复位,二公所以杜口不言其本心者,以明管、蔡之忠也。”

讨论完周公是否为忠圣的问题,慕容盛又将辩论引向伊尹与周公孰贤的问题上来。对于慕容盛的发问,常忠回答道:“伊尹非有周公之亲而功济一代,太甲乱德,放于桐宫,思愆改善,然后复之。使主无怨言,臣无流谤,道存社稷,美溢来今,臣谓伊尹之勋有高周旦。”也就是说,常忠认为伊尹比周公功绩更伟大。慕容盛再次表达了与众不同的新见。在他看来:“伊尹以旧臣之重,显阿衡之任,太甲嗣位,君道未洽,不能竭忠辅导。而放黜桐宫,事同夷羿,何周公之可拟乎!”也就是说,被常忠抬高到超过周公之忠圣的伊尹,在慕容盛眼里,却连周公都不如,更遑论其忠了。围绕对伊尹的评价,秘书监郎敷也认为:“伊尹处人臣之位,不能匡制其君,恐成、汤之道坠而莫就,是以居之桐宫,与小人从事,使知稼穑之艰难,然后返之天位,此其忠也。”也就是说,郎敷并不认为伊尹像常忠说的那样圣哲忠睿,而是面对“不能匡制其君”,又恐怕“成、汤之道坠而莫就”,所以才放太甲于桐宫,自行摄政,直到太甲改过自新后,才返位于太甲。因此,在郎敷看来,伊尹仍不失为忠臣。显然,郎敷虽没有将伊尹抬高到比肩周公的位置,但也和常忠一样,是认同伊尹之忠的。对此,慕容盛重申:

伊尹能废而立之,何不能辅之以至于善乎?若太甲性同桀纣,则三载之间未应便成贤后,如其性本休明,义心易发,当务尽匡规之理以弼成君德,安有人臣幽主而据其位哉!且臣之事君,惟力是视,奈何挟智藏仁以成君恶!夫太甲之事,朕已鉴之矣。太甲,至贤之主也,以伊尹历奉三朝,绩无异称,将失显祖委授之功,故匿其日月之明,受伊尹之黜,所以济其忠贞之美。夫非常之人,然后能立非常之事,非常人之所见也,亦犹太伯之三让,人无德而称焉。

因篇幅所限,围绕慕容盛评价伊尹,笔者不展开论述。总的看,慕容盛认为伊尹人品也有问题,根本不是忠贞之臣。就像给管叔、蔡叔翻案,认为管蔡为忠臣一样,慕容盛也替太甲翻案,认为太甲乃“至贤之主”。慕容盛赞扬了“三以天下让”的吴太伯,其潜台词是认为“人无德而称焉”的吴太伯才是至德之人。讨论至此,郎敷机灵地借坡下驴附和道:“太伯三以天下让,至仲尼而后显其至德。太甲受谤于天下,遭陛下乃申其美。”结束了慕容盛发起的关于周公、伊尹等儒家圣人和管叔、蔡叔等所谓“奸臣”的忠否问题讨论。最后,慕容盛还与常忠、阳璆、郎敷等人谈宴赋诗,赐三位臣子金帛等物③。

慕容盛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反思,一方面揭露了人性中的私心和诈伪,另一方面其并不否认忠君道德。恰恰相反,慕容盛是非常重视忠君道德的,希望臣子能够尽心尽力竭尽忠诚,以忠君卫主,忠于自己,忠于后燕政权。慕容盛不满意的是那种外忠内奸、大奸似忠的伪忠。因此,儒家道统中的圣人周公乃至更早的伊尹就成了慕容盛宣扬自己忠德观的工具,至于周公、伊尹是否真的如慕容盛所说的那样不堪,那样怀揣私心、外忠内奸,已经不是问题的重点了。平心而论,慕容盛对周公和伊尹的一些质疑和反思也并非全无道理,但其中很多也都是以己度人的单方面臆测和自忖,不一定符合历史事实。而常忠、阳璆、郎敷等作为传统儒者,其内心也并不见得最终认同慕容盛的观点,只是碍于君臣尊卑才没有极言强辩,但这场论辩却具有重大的思想史意义,对研究民族融合过程中文化接受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伦理认同,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和学理意义。

四、少数民族对儒家伦理的接受及对忠德的认同

五胡十六国掀开了民族大融合的序幕。不仅是西北、东北等大片北方地区,整个中原一带也都变成胡汉杂居的状态。在与汉族的“错居”“参居”“混淆”“杂错”中,入主中原的“五胡”先后抛弃落后的传统,转而接受汉人先进的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至隋统一北方时,鲜卑、羯、氐的全部和匈奴、羌人的大部分基本都丧失其民族特质,同化于汉民族中[7]229。在这场规模浩大的民族碰撞、文化融合过程中,少数民族政权接受儒家文化和儒家伦理是受到中原士大夫思想观念和风气影响的,但与汉族士大夫不同,少数民族并非世世代代从小就读圣贤书长大的,而且这些民族原来大都具有游牧的习俗,较之中原汉族的农耕文化来讲,更具有流动性,其思想也更具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一方面可以使得他们迅速接受那些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方式,如鲜卑等民族的迅速汉化,学习和吸收儒家文化,建立君主专制的社会制度,转型为农耕社会;另一方面,在学习接受汉人生产方式和儒家文化的过程中,这种开放的民族心理也激发了挑战性和反思性,表现在对儒家文化和伦理纲常能够予以质疑和反思,而非一味地膜拜和不假思索地全盘汉化。慕容盛对周公、伊尹等儒家传统中的圣人及其忠否的研判,其实就是站在一种理性反思的角度进行的。

客观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像慕容盛君臣这样毫无顾忌地大谈特谈周公、伊尹以及太甲、管蔡等贤愚忠奸的问题,是非常罕见的,也是十分大胆的。这体现了少数民族政权对儒家伦理文化的接受是理性的、辩证的,是接受中有反思、有质疑,而这种反思和质疑并没有阻挡对儒家文化和道德观念的接受。在这场论辩中,一方面表明,慕容盛时期君臣虽然不乏猜忌,但总体看还不甚紧张。臣子在君王面前也是敢于直抒己见的,虽不一定畅所欲言,但也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少数民族统治者在接受汉文化影响时也并非一股脑儿地全盘接纳,而是有所思考,并具有一定的批判和怀疑精神。这从慕容盛敢于质疑周公、伊尹的忠圣,甚至为被历史所否定的管、蔡翻案可以明显看出。

在慕容盛看来,虽然周公是儒家推崇备至的圣人,但首先周公是一个人,而非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是人就会有私心,有私心,其做事就会表现出来。慕容盛正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把周公、伊尹等代入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将心比心,以己度人,换位思考,进行了忖度和辩难。应该说,慕容盛所提出的问题和所持的观点是儒家卫道士所从未怀疑也不敢质疑的。在正统儒家眼里,不仅周公的忠圣不可以质疑,甚至这种怀疑本身就是大逆不道、骇人听闻的。客观地讲,慕容盛的某些观点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他能忖度人心,结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情境来研判周公、伊尹之心,有些观点还颇为新颖,给人以标新立异、石破天惊之感,反映出慕容盛绝不盲从的独立思考习惯。当然,慕容盛的观点也是戴着有色眼镜的分析,不一定就符合历史实际,也并非完全无懈可击。不过,这种分析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驳倒,虽然不能被证实,但也很难被证伪。

慕容盛之所以发出这番惊世骇俗的奇谈怪论,不仅是出于现实的政治需要,同时也仍是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启发所致。按照慕容盛的致思理路,结合其一贯的行事作风,笔者认为,慕容盛接受的汉文化熏陶不仅仅是儒家文化,也包括法家、道家等非儒文化。甚至可以说,慕容盛在政治方面更多的是采用法家的治理理念,在其身上表现出了浓郁的法家思想气息。如其分析历史人物的出发点,无疑建立在一种自私人性论基础上。在人性的问题上,先秦时期就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儒家阵营中,荀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性本质决定了人都是“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的,故而,“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8《]荀子·性恶》。先秦法家集大成的韩非作为荀子的学生,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人性论,提出了自私自利人性论。韩非列举了匠人欲人夭死、舆人欲人富贵、父子互计、君臣互市等例子说明人性的自私。所谓“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9《]韩非子·奸劫弑臣》。“好恶利害,夫人之所有也。”[9《]韩非子·难二》显然,慕容盛能以私心来忖度周公、伊尹的行为,肯定不是将周公和伊尹看作有着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样仁、义、礼、智“四端”之心的有良知的人,而是基于人性的自私自利,甚至可能还基于一种道家阴谋术的想法,将周公和伊尹想象成一种似忠实奸、大奸似忠的政治动物。实际上,周公、伊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今天已难以详考。毕竟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2000多年的儒家文化一直将伊尹和周公尊崇为古圣先贤,特别是周公更是儒家道统中的大圣人。慕容盛要想彻底颠覆周公在士人心目中的形象,仅仅靠其心理忖度来“原心定罪”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好在慕容盛也并不在乎是否能在周公忠圣问题上取得共识,他关心的就是臣下是否尽忠自己。

五胡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对儒家文化的接受是迅速的,是带着一种落后文化对先进文化的仰慕之心来接受的,除了在婚俗、葬俗、食俗等方面仍保有一些少数民族习惯,基本都实现了汉化。但在这种文化融合过程中,少数民族政权不仅接受了儒家的文化,而且重点学习和移植了中原汉族政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甚至也学习到了汉文化圈在君主专制集权下的“三纲”意识形态、忠君道德以及阳儒阴法、德刑兼施等统治策略。这从十六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不难看出。慕容盛君臣关于儒家圣人观和忠德观的讨论以及慕容盛的一贯统治策略,都说明到了后燕时期,少数民族政权对儒家伦理纲常和法家的治理策略都深有体会并接纳运用到治国理政的政治实践中。但在伦理认同和接受汉文化阳儒阴法治理策略时,仍存在不能很好调和儒法之间的矛盾、对维护儒家圣人形象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这客观地体现了民族冲突和碰撞中文化融合的接受学特点,反映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中的曲折。但不管怎样,从慕容盛君臣之辩的个案可以看出,尽管在学习、接受儒家伦理文化过程中存在一些小插曲,但少数民族接受汉文化、认同儒家伦理的大方向是不变的,中华民族加速融合并最终凝结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总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总的看,慕容盛君臣的辩论只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中的一个片段和插曲。永嘉之乱,中国进入一个长期战乱纷争时期,它直接葬送了西晋的一统江山,将整个中国带入一个分裂割据时期。在这样一个分裂割据、战乱频仍的时代,民族迁徙和文化融合日益加剧。其中,汉文化对五胡十六国的渗润是全面而深远的,同时,各民族政权对儒家纲常伦理的接纳和传承也是积极主动的。但在主动接受儒家伦理文化的同时,也并非毫无辨析地一概接纳。相对于华夏传统士人对儒家圣人的盲目推崇,少数民族酋豪却能从理性的角度辨析儒家伦理的内涵,从而进行理性的思考。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五、结语

应该说,围绕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知和接受问题,学术界已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相当一部分是站位极高的宏大叙事,深入到历史的细部进行实证分析的较少。而对于慕容盛这样难得一见的文化融合史上的经典案例,更鲜见有学者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④。笔者以为,研究思想史,不仅需要宏大的叙事,也不应仅仅局限于对那些思想精英言论的辨析,更要深入历史的深处,小中见大,通过对一个个鲜活的个案分析,还原历史的真实,为宏大叙事提供坚实的实证支撑,完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变迁的证据链。葛兆光先生就曾对那种紧盯着思想精英和经典来书写思想史的传统进行了质疑,认为精英和经典不一定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其所处时代的思想状况,“应当注意到在人们生活的实际的世界中,还有一种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和信仰,作为底色或基石而存在”[10]。正是有非思想精英的专制帝王慕容盛和臣僚、百姓们作为底色和基石,才使得我们能够更清楚地认识到在民族融合中,少数民族对汉文化接受的过程,一定程度地还原汉文化对五胡十六国少数民族政权的渗润和影响。

慕容盛对儒家圣人观和忠德观的辩证讨论,以及其阳儒阴法、严苛少恩、阴猜御下的行事风格,就真实地反映出在民族大迁徙、文化大融合的历史浪潮中,中原文化是如何渗润和影响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少数民族是如何认知和接受以儒家为代表的汉文化的,从而更真实地揭橥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演变轨迹和伦理认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注释:

①魏太子与邴原关于一丸药的忠孝两难问题见《三国志·魏书·邴原传》的裴松之注所引《原别传》。有学者指出,这个极端的假设案例说明“儒家忠孝一本、君亲并重的传统忠孝观虽有持续的影响力,但已然遭遇到现实道德选择的尴尬和挑战”。(关键英:《从魏晋时期的孝道讨论看传统孝道的变迁》,载《哲学研究》2013年第9期)

②谋刺之人除了段玑,就是被慕容盛所杀掉的秦舆之子秦兴、段赞之子段泰,这几个人一方面有的与慕容盛有杀父之仇,另一方面也是内不自安。实际上,其父辈之反叛也是被慕容盛的峻严和猜忌弄得心下不安而被迫反叛自保。

③以上所引内容均见《晋书》卷124《慕容盛载记》,第3100—3102页。

④在研究者中,旅美学者郑小容相对来说对慕容盛君臣论辩研究得较为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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