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2023-01-05朱永国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 高教处,合肥 230061)
据统计,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1],已跨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尤其迫切。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调整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推动高校精准定位、错位发展,尤为重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可见,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已成为我国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安徽勇于实践探索,扎实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1 高等教育分类简析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实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政策引导,旨在引导高校精准定位、推动高校特色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
1.1 国外高等教育分类
“现代高等教育系统一个必不可少的原则是功能的分化……一个有效的现代高等教育系统必须以一种方式分化它的构成院校。”[2]从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分类来看,不同的高等教育分类方式,都是结合不同高等教育发展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进行的,与内外部环境密切相关,从而各具特性。
从美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来看,具有代表性的是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分类和加州高等教育体系的分类。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以人培养为导向,根据高等教育机构的不同任务,将各类大学和学院予以分类,分为六种类型,博士学位授予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学院、副学士学位授予学院、专业主导机构和部落学院。[3]加州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则相对独立,主要是依据高校的特定使命,其公立院校系统分为加州大学、州立学院及社区学院/初级学院三个层次,层次之间形成了交流合作、资源共享的良好态势。
欧洲一些国家则形成各自的分类体系。德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方法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与层次将高校分为综合性大学、应用科学大学、艺术与音乐学院、职业学院等四种类型。英国高等教育分类主要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高校的研究经费数额,通过研究经费的竞争性拨款来促进高等院校分层。
1.2 我国高等教育分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分类发展日渐引起关注。从最初依据学科布局和学科覆盖面来划分高校类型,到当前很多研究者提出的各种分类方法,都旨在不断优化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体系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性的要求。
潘懋元教授基于人才培养的类型和层次,将高校分为研究性大学、应用型大学、高职院校。[4]学者陈厚丰依据学科和专业覆盖面,将高校分为单科类、多科类和综合类三类;根据教科研类型,分为研究型、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应用型,组成12种类型。[5]马陆亭则依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学校能级理论,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型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社区学院。[6]武书连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学科门类,分为综合类、理科类、文科类等13类。与此同时,根据教学科研情况,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高校类型由类和型组成。[7]
诚然,不同的分类标准各具特色,且在引导政策层面关注分类发展、促进体系结构优化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思考。但是,各种分类标准依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高校发展指导的有效性不足,使得高校在众多分类标准中迷失方向。安徽省教育厅立足于长期高等教育管理的实践,在各高校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基于“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高等教育发展方针,面向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从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的出发将安徽省高校划分为四种类型,即“双一流”建设高校、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分类体系设计,有力地引导安徽省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2 安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顶层设计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高校数量迅速增加,人才培养的规模快速扩张,传统的精英高等教育时期的高校分类标准已然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面对高校同质化、单一化发展的现实困境,2010年,安徽省印发《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率先提出分类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
2.1 实施目标: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随着安徽区位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处于“左右逢源”的地位确立。一方面,安徽高等教育尽快增强实力和能力,推动实现中部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安徽迅速崛起为高校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施展抱负的舞台,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也是安徽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有鉴于此,安徽省在高教强省意见中指出:分类建设一批高校、学科、专业,达到同类高校和学科专业领先水平。同时将提升高教服务能力,发挥高校人才和科技优势,助力安徽加快崛起,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成小康社会。安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发展战略的基本目标是增强高校竞争力,以提升安徽高等教育实力,进而服务支撑安徽经济社会发展。
2.2 实施路径:引导高校错位发展与多元合作
首先,引导高校错位发展。安徽现有高校121所,其中本科高校46所(其中部属2所、民办15所),高职院校75所(其中民办16所),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9位。3所高校13个学科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要实现121所高校均有发展,必须对121所高校统筹考虑。因此,安徽省对在皖高校的定位进行了统一规划,引导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办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主要服务国家战略,培养创新人才;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老本科高校,主要服务省级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省域行业发展,培养特色行业人才;合肥学院、皖西学院、滁州学院等新建本科高校,主要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高专院校,主要服务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创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各高校发展,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按照各自定位,拟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办学,彰显特色。
其次,促进高校全方位多元合作。为促进高等教育合作,提升安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安徽省充分开展了多元合作。推进部省、省市共建高校机制创新,实施省市合建高校试点,会同省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版,扎实推动我省多方支持、协同育人。建立健全省内联盟高校间跨校辅修专业、课堂教学互评互鉴、共建共享特色教学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分互认等优质资源共享机制。依托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平台,推进本区域高校间共建共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通过皖粤两省战略合作平台,探索我省高校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的深度合作。
2.3 实施保障:“生均+专项”的拨款机制
安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实行“生均+专项”的拨款方式。生均拨款总额扣除基本支出、竞争性专项支出、学生资助等支出后,按各本科高校折合学生数计算。折合学生数以年度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在校学生数为依据,按学生类别和专业类别系数进行折算。同时,列出专项支出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对列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 安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安徽高等教育进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从大众化到普及化的转变。为使我省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发展需求,安徽省教育厅结合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率先提出了“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思路,引导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优势特色找准办学方向,推进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促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探索了一条地方现代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之路。
3.1 统筹分类发展
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地方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分类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分类建设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对三类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涵、建设特色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指导高校编制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处理好地方和国家的关系,处理好顶天和立地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一校一策,一校一色,分类引导全省高校在各自领域有特色、高水平,以此引领我省地方高校分类发展。
3.2 实施分类建设
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建设现代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围绕地方性、特色化、高水平三个关键,分类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目前共立项建设了8所特色高水平大学、9所应用型高水平大学、29所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高校合理定位,履行不同的社会职责,培养不同规格和类型的人才。同时,鼓励同层次的院校之间不断提升质量、办出特色。
3.3 落实分类标准
出台《关于印发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对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推进我省高校分类发展进行部署。先后出台《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对三类高水平大学建设基本条件,达到基本标准进行了规定。支持安徽各高校各安其位,对标各自建设标准,加强建设,达到建设标准。省政府还出台了《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分类分层建设基础学科、应用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为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3.4 实施分类管理
指导高校根据安徽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各校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并汇编成册,作为项目评审、资源配置、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形成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先后成立了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示范高职院校联盟、市属高职院校、商科联盟、医教联盟、高师联盟、教师教学发展联盟等七大高校联盟,依托各类联盟,高校按照“抱团发展、集约办学”思路共建学科专业,共享优质资源,共商办学标准,从而推进了联盟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合作育人机制建立、师生互访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院校合作联盟建设。
3.5 实施分类招生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创新试点班”招生;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开展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对全省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口升学考试、专升本考试和初中起点五年制招生考试等进行统筹和改革。全省75所高职院校已经顺利开展分类考试招生;10所本科院校落实对口升本科考试任务;40所本科高校落实专升本考试任务;3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四年一贯制学生工作顺利进行;12所本科高校与22所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
3.6 实施分类发展师资
安徽根据不同类型的高校,对不同的教师群体进行不同的评价。本科院校“双能型”教师重点考核教学能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力及产学研结合的能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重点考核教学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根据学校职责任务和办学特色实施分类评价,对本科学校和专科学校的教师实施不同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同时,特色高水平学校可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在不低于省颁条件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教师职称评价条件和标准。根据学校内部不同教师群体可实施分类评价,即“一主、三支、一破”:“一主”就是一条主线,即按照学校职责任务设定的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标准,所有教师均可依据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依据该条件和标准的考核评价;“三支”就是三条辅助晋升通道,即考虑学校不同教师群体的差异,设定了学校公共课类、体育艺术类和专职辅导员类教师教学科研评价标准,并严格界定三种类型的教师,教师依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条件接受相应条款的考核评价;“一破”就是打破常规的晋升通道,即针对做出突出业绩或贡献的教师设定的评价标准。
3.7 实施分类评价
本科高校以“五个度”为核心进行审核评估。“五个度”指符合度、支持度、吻合度、保障度和满意度,具体是高校办学符合社会需求,高校四大职能支撑其办学定位,高校相关运行与质量监控相吻合,高校办学资源保障教学质量,社会各方满意办学质量。受教育部委托,2013年在安徽科技学院和皖西学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审核评估试点,效果良好。高职高专院校实行个性化评估。通过个性评估,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地方、面向市场,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各安其位,彰显个性,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形成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支持、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更好地服务地方。实行高校领导班子分类考核。在每年对高校事业发展的考核中,分“创建特色高水平大学类”“创建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类”“安徽开放大学”三类设计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内容,实行高校分类考核制度。同时,并将考核延伸至高职院校,由各市进行,充分发挥了评价机制的“指挥棒”作用。
4 安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进一步思考
高等教育结构的多样化,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层次、类型、能级、形式由单一走向多样,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全球性趋势了。[8]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使高校找准并保持自身的定位和分工,在体系结构的合理优化中,形成规范的类型及层次,通过在各自的类型层次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形成个性化特色,对于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分类分层发展能够使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相对稳定,促进高等教育体系更加有序地发展,形成稳定有序的发展框架。
虽然安徽在分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同时应该认识到仍存在不足之处。由于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政策体系的不健全,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缺乏有效的规制和支撑体系,缺乏相应的问责和反馈机制,带来了诸多问题,如部分高校尚未认清自己的定位,或在实践中仍然追高求全等。因此,今后安徽将从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分类管理、合理规划和完善建设标准等方面继续加大分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力度。
4.1 优化分类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
目前,安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服务新的发展格局,正在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转变;从满足人民群众上大学和服务经济社会多样化需求,向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和国家区域创新驱动战略需求转变;从立足中西部和全国平均,向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转变;从形式创新,向内涵创新发展转变。认真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继续完善分类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以评价改革为引领,深入推进应用性高等教育转型,努力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4.2 加快形成高校分类管理体系
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等差异性,在全省已立项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基础上,引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建设“双一流”高校、引导老本科高校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新建本科高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高职高专院校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着力支持高校统筹有限资源,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服务安徽“三地一区”建设,在各自层次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4.3 加强引导高校自主明确发展定位
按照“政策支持、分类引导、特色办学”的思路,依据全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高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各高校在全省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实施分类拨款、分类核编、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等政策,支持高校准确定位服务面向和行业领域,构建特色学科专业(群),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紧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4.4 修订完善高校分类建设标准
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对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水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三类建设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对标世界一流大学,对标“双一流”建设标准,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对已是博士授权单位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按照“双一流”建设标准重新修订其建设标准;对已硕士授权单位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按照硕士授权单位标准其建设标准;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按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重新修订标准。在安徽省委对省属高校分类开展考核时,将三类高水平大学标准融入考核指标体系中,继续分为创建特色高水平大学类、创建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类、成人高校类等三类,每类考核标准不同;根据高校实际每年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并将考核延伸至高职院校,由各市进行,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指挥棒”作用。
4.5 完善分类发展的配套支持举措
安徽要综合考虑各高校的定位和功能,以及在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在宏观政策的安排上,要统筹考虑编制、经费、岗位等关键性制度安排,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在高校分类管理中的作用。对不同类型高校实行不同的政策举措、资源支持、不同评价方式,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各安其位,争创一流。要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强化高校综合改革,自主定位、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充分调动高校发展积极性,激发高校活力,主动对接安徽“三地一区”建设,对接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