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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疫情应对中公民法治教育途径创新研究

2023-01-05李伟闽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2年1期
关键词:公民法治防控

李伟闽

(1.鲁东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2.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工作处,福建 龙岩 36402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1]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放在此次事件的第一位置,并且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四大环节进行发力,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习总书记提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重要指示为疫情防控指明了方向。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防控,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事关战“疫”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安全与稳定。[2]公民法治教育成为了依法防控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的保障,公民自觉学法、懂法、依法、守法对疫情防控无疑是必要而重要的。

1 重大疫情应对中公民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法治作为我国的治国方略,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是历来被用来调节社会秩序的重要方式。法治理念涉及人对于法治与规则的态度、思想和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础和精神内核,成为了社会治理、危机干预的重要灵魂。[3]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在于,通过法律知识的传授与学习,进一步提升人的法治意识,逐步地增强人的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的能力,最终培养起人的法治信仰。法治教育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在于公民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维护法治秩序。其主要的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包括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融合与渗透公民道德教育等,重要目标在于推进社会的有序化治理,服务于依法治国各项事业中。[3]

1.1 有助于公民对自身与社会的安全进行防范

疫情作为公共突发事件的主要特点在于爆发的突然性,即突然之间发生,使人措手不及;事件问题严重,事关国家或人民安全,亟需得到解决;首次发生,难以防备等。而疫情作为突发性的公共危机事件,既对公民的生命、生活、工作等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时对其的防控也受到公民的影响,公民是其预警的发出者,同时是公共灾难的见证者。强化公民法治教育有助于帮助公众通过合法的途径快速对政府上报,及时地捕捉到危机,并进行危机预警,及早应对从而预防公共危机的蔓延,有助于社会的秩序稳定和危机的预防和应对。[4]

同时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帮助公民提高依法进行自救的能力,是进一步减少危机所带来的损失的重要路径。由于疫情等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具有偶然性以及不可预见性。而疫情爆发的时候公众往往是需要被救助和保护的对象。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公民只有依法掌握自救的方法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效配合,才能够取得较好的危机治理和应对的效果,增强对社会公共危机的自我救护,降低危机和灾难所带来的伤害,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比如日本阪神大地震发生后,社会公众在法治的有序引导下,自发开展自救与互救,有效地减少了损失。[4]

加强对公民法治教育是疫情关键时期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疫情爆发特殊时期,公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等遭受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现象或许就潜藏于我们周边,随时可能发生,所以公民法治教育是增强其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条件,有利于提高公民自身抗风险能力。当个人利益受损、权利被侵犯时能够懂得运用正当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克服由于法律知识不足、法治意识欠缺而带来的各种不正确应对方式,进一步增强公民应对疫情防控的信心和参与感,保障其安全感。[5]

1.2 有助于为科学防控提供保障

突发性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首要特征,也是其必要特征。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事件的发展过程都有其由量到质的变化,这样的变化趋势并不是不可把握的。从该意义上而言,突发事件是可以预防的。但是,生活本身就不是单纯的政治哲学,在生活中所爆发的事件往往是一种质的突变,我们很难发现其量的变化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的,所以它具有不确定性。这也说明了突发事件所发生的地点、事件、规模以及影响等等都是我们难以简单掌握的,需要我们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排查确定。[6]公民法治教育有助于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为科学有序防控提供保障。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规矩,势必难以有序运转。一直以来的社会治理实践也反复表明,坚持法治精神,逐步推进社会的依法治理,完善法治体系建设,才能够保障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应对社会公共危机以及棘手问题的有效解决。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社会治理中需要采取某种应对措施,部分措施甚至带有一些强制性,这不免给部分公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诸方面带来巨大影响,甚至是利益上的受损。因此疫情应对需要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和充分的理解,这个时候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就凸显了,公民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助于保障社会有序、高效地开展疫情的防控。如果公民缺乏法治意识,那么就极有可能发生像造谣生事、不配合隔离、暴力伤害值勤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权利进行侵犯,同时威胁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极大地影响了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因此,如果仅仅依靠规劝、道德倡导,难以在危机时期有效地取得效果,只有强化法律约束和必要的惩戒并施以有效的法治教育,通过法治方式和法治教育真正为公共危机的治理和应对提供坚实的保证。[7]

1.3 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战胜疫情强大的合力

公共性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基本特征之一。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对公共的财产、安全、秩序等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如何应对突发事件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即举国之力。这不仅意味着解决突发事件需要来自政府各部分的相互调配,同时也意味着仅仅在政府的调配下依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的帮助。[6]

新冠肺炎疫情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能否在制度、法规轨道上推进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事关全社会利益大局,需要各方增进共识、凝聚意志、聚合力量。不仅要求党政部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手段打好防控疫情硬仗,而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善于依法处置矛盾、协调关系,着力营造有利于防控疫情的法治环境。各社会主体和广大公民同样必须增强遵法意识和守法自觉[8],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大局三者之间的关系,共同构筑防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强有力的法治屏障。

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民主参与能力。现代公民的精神和品格不仅包含着理念、观念、想法等精神价值要素,同时也包括了民主参与等要素。对此,英国著名的教育学家戴维克尔在其“公民教育的连续性框架”理论中,把公民知识学习、公民行为养成、公民职责能力作为公民教育的三大方面,由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一“连续性框架”包含着知识、行为、技能三大要素,这些要素需要教育来引导,同时也需要用实践来促使习惯的养成。[9]

1.4 有助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必要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具体体现。[10]能否有力有效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不仅关乎亿万人民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安全稳定,是人民生存大事、国家稳定大事,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重大考验,及时纳入法治轨道不仅相当重要而且极为必要。

通过法治教育教会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平衡。在现代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中,公民身份与角色如何凸显,怎样实现社会与个人的平衡,这些均离不开公民对社会问题的参与,对公共危机事件的集体应对。通常来说,个人与其所处的社会时常存在着诸多的矛盾,亟需进一步寻找平衡之道,共同集合于社会整体中。[11]这就需要公民个体能够经营好自身生活,同时学习如何与其他社会成员实现和谐共处,公民群体如何实现和国家的平衡,这一过程中的重要途径就在于公民的法治教育,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和冲突,实现集体的最大化利益,尤其是明确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从国家整体设计出法治框架,厘清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边界,理顺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9]

公民法治教育是疫情防控取得胜利的重要基础,现代意义的法治除了包含法律和制度,重点还涉及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12],正如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卢梭说的,一切法律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并非雕刻于石头或铜表,而是印刻在公民心中。公民法治教育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重要保障,唯有根据法律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培养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才能够实现真正的依法防控。只有公民法治教育卓有成效,才能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落实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持。公民法治教育是由传统社会治理走向现代社会治理尤其是现代社会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持,同时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坚实基础。推进疫情防控中的公民教育才能够为全面取得战役胜利发挥应有的功能,为依法治国的形成奠定重要基础。[13]

2 重大疫情应对中公民法治教育的途径创新

公民的法治教育,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势必会碰到诸多困境,然而各国从来没有停止努力的脚步,公民法治教育近年来反而得到了各个国家的关注。在开展的过程中显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但这并不会阻碍我们开展的决心。公民法治教育并不仅仅局限于学校的教育,要真正“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就应该找寻多方面共同建设的方式方法,尤其是在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得公民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体会、感受法治教育。由此可见,人们只有通过有组织的、系统的学习,其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才会得到提升,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惯。同时,这也是培养公共危机应对能力的最有效的方式,大大地提高了法治教育的效果。[4]

2.1 重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凸显危机时期的责任担当与参与

重大疫情应对中公民法治教育要重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培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公民,既要争取个人权利[14],但同时强调个人权利和社会福祉的统一,个人要积极地投入到社会的公共性福利创造中,推进个人和社会的共进。公民法治教育中个人权利和责任平衡包含了个人自由权利诉求,也涵盖个人责任的承担,公民法治教育是二者实现内在平衡的系统,公民法治教育就是要帮助人重新塑造其个人权利和责任的意识,尤其是强化其责任的意识和履行责任的能力,权利和责任的交织共同完成帮助公民法治教育的目标诉求。[15]

公民法治教育的过程是个人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不断向社会标准靠近,提高人的社会责任感,学会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中的其他个体和群体给予关怀的过程。公民法治教育要凸显在公共危机应对中主动参与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只有明确法律赋予公民自身的基本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公民才能够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方式帮助自身实现合法的权益,并且在权利的行使中逐渐养成了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习惯,并将此作为自我内在的自觉。借由法治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帮助公民面对疫情等公共危机时冷静地应对、有意义地参与。

提升公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参与度,增强权利观,主动接种疫苗,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在于公民的参与,因此政府在行政的过程中尤其是应对重大疫情公共危机的时候更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和支持。20世纪八十年代国外掀起了一股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的热潮,各国以公共选择理论为指导,对其传统的模式进行变革,帮助公民有效参与到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中。疫情防控中公民的参与不仅仅有助于广大社会公众充分意识到国家主人翁的重要地位,而且帮助公民以参与者身份对依法治国、依法防控等理念和模式有更深刻的感知。尽管一直以来公民的参与热情较高,然而公民的参与能力有限,参与的途径缺乏,比如公民参与听证会的相关权利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不少社会公共政策缺乏充分吸取民意而带来决策失误或者推行困难,因此,在重大疫情的防控面前,必须积极地开拓公民参与的途径,避免仅从宣传和普法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而在社会公共治理缺乏公民参与的诸多问题,切实地提高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参与的实效性。[16]

2.2 立足法律精神,结合社会公德元素,选择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公民法治教育内容

公民法治教育内容要着重法律精神的培养,凸显法律原则的传授。法治教育应该根据更有说服力的法律精神以及原则来进行陈述,并将法律作为构建人类意识世界部分的任务。正如苏力教授所说的,“知法并不等于守法”他极其反对将普法教育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即人们的违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亦或是他们不了解法、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原因并不是普法教育的重点。但是,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守法的最大前提必须是知法,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将私人范围的法律制度等同于日常生活的规范法治化,即使没有法治教育也能够使得公众懂得法治规则。但是由于公共生活的复杂,人群之间的疏离,使得大量的法治规则在公众生活中是陌生的,不熟悉的。对于较为理性的当代人来说,是否相信取决于其证明的过程,所以将僵硬难懂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叙事性表达将会有助于人们对法律形成更为生动的认知。同时,这也存在缺陷,即没有办法形成整体的较为规范的法治观念。所以,当代的法治教育更应该在法律精神和原则两大领域付诸更多的努力。

公民法治教育内容要充分融合社会公德的元素。道德具有层次之分,最低的层次和要求应该是促使社会正常维系下去的规范,比如,不得伤人性命,不得危害国家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等。再高的层次是为了提高人类生活,令社会更美好的一些规范,比如帮助他人,尊老爱幼等等。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对人提出最低限的要求,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自由行为尽管不违法,却有违道德规范,道德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更高层的追求和要求。自由要以法律作为最低标准,具有诸多可量化的标准,需严守法律的基本底线。道德和法律拥有共同起源。我们知道法律与道德不同在于,法律是一种强制性措施[17],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维护着社会的秩序,法律以道德为基础。而道德更具有灵活性,范围更广。如果连法律的这种最低要求都不能达到,就更不要谈其他的道德规范和标准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出现了不少感人的故事,这些人物与先进事迹都可以作为重要的社会公德和法治教育的元素,公民法治教育只有充分地运用社会公德元素,通过舆论感化、宣传报道等方式对社会中的个体进行熏陶和道德感化,对疫情防控中社会公德失范行为进行必要的谴责和惩戒,将公民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培养结合起来,将法律约束与公德慈善统一起来,发挥社会慈善机构和志愿组织的力量,投入到疫情防控战役中。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及时地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中需要掌握的法律常识,进一步丰富公民的法律知识,加大力度宣传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比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对法、传染病预防与治理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检疫、疫苗接种等相关法律条文,强化对公民法治知识的宣传和学习,并且强调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公民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能够尊法、自觉守法,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主动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地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外,发挥好乡镇、社区等在普法过程中的职能,定时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推送关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学习,充分调动公检法系统全体员工的作用,借助于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和教育,促进新型冠状病毒的依法防控,注重将公民的法治精神渗透进疫情防治中,实现科学、有序、合法地运作。[18]

2.3 发挥政府职能,以规范化和法制化执政方式为公民做良好示范

个别地方政府在开展公民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中重视不足、敷衍了事,缺乏对公民法治教育的系统规划,因而在实践层面教育实效性低、公民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缺乏细致指导,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效。[1]同时政府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不少野蛮和暴力执法的问题,较严重的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形成了社会矛盾。不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较弱,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加上依法行政缺乏监督,带来了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往往出现违规行政,人治压倒法治的诸多情况。因此,政府亟需进一步强化对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视,尤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需要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以应对公共危机,把公民法治教育融入疫情防控的整体工作设计中,逐步提升应对疫情的法治化水平。要将传统的“政绩”观念放下,拒绝将公民法治教育当成一个新的政绩机会,而是要真真切切的付诸行动。避免一些形式化、走过场的建设来规避法治教育的切实开展。同时要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意识,将公民法治教育纳入依法治国的整体思路中,高度重视疫情公共危机的应对中对人的法治素质的提升,整合多元力量,强化服务意识,转变理念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公民在疫情应对中的法治观念,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感。[19]

通过制度设计与法律完善进一步为公民法治教育提供坚实的保障,将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诚信问题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比如浙江省通过紧急立法规定个人如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曾有接触确诊或疑似患者、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将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与此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地区先后启动了疫情防疫以及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谎报或隐瞒病史、出行史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

依法依规进行疫情防控,在有力的制度设计与执法中潜移默化地渗透法治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次对政府治理能力与行政方式的检验,尤其是作为公共危机应对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治理中涌现了不少矛盾冲突,亟需依法治理水平的提升。比如,国家卫健委、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对此次疫情中虚抬物品价格、囤藏物品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加以打击,对于制造并售卖伪劣假冒的医疗物品,如口罩、护目镜等进行严厉处罚。最高检案管办还要求对涉疫情案件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

2.4 借助网络媒体等技术广泛宣传,营造法治教育的良好环境

着重法治教育社会合力,形成法治文化凝聚力,从而推进公民法治教育。锻造公民良好的品格,是一项既重大而又庞杂的工程。尤其是在公民严重缺乏法制教育的国情之下,更新观念和创新机制就成为了重中之重。学校、政府、司法机关、社区、家庭等要相互协调,共同探索法治教育实践的路径,让全国全社会全民都融入推进法治教育的队伍之中。只有如此,公民的法治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逐渐形成,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动力。精心设计与挑选有关疫情防控与传统病控制的宣传画或者法治教育音频视频,通过公民对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掌握,推进普法的进行。以宣传促进浓郁的法治文化的形成,促进对疫情的依法防控。只有社会公众树立法治思维,才能够将不同利益个体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众志成城,最终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比如,广东省广州市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中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知识问答》,为疫情防控做了有意义的规范指引,同时广泛地通过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只有让公民明晰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义务,配合好政府的防疫工作,积极参与到战役中来,同时公民法治意识增强了,有助于营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强大法治合力,既帮助法治政府的形成同时帮助民众自身履行作为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宣传,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拓宽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辐射面。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中去,在高速公路口、村社基层、火车站等地进行志愿服务,要求市民皆要佩戴口罩、劝导民众减少出行甚至避免出行、对集聚的人员进行疏导……结合一次次的志愿服务活动,对疫情相关的重要政策法律进行宣传。此外,依托基层司法所开展宣传。基层司法所主动作为,自发制作并张贴、发放防控疫情宣传资料,指导村(居)民正确选择和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多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密切合作,协助做好防护工作,并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减少人员流动。依法防控作为战胜疫情的重要法宝。在这场战疫之中,广州市坚持将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作为开展防疫工作的重要举措,使得疫情的防控和社区法治管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形成了疫情防控与法治相互调配的情形,全力护航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18]

重视以案释法、录制视频法治故事等方法运用。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公检法等部门承担着重要的宣传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扮演好疫情防控宣传员的角色,依靠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对疫情防控的法治精神,促进依法防控理念进入广大社会公民意识中。在宣传和教育的过程当中离不开典型案例[21],公检法部分通过个案的呈现,帮助公民知晓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比如,明明知晓自身已经被感染或者疑似受感染的个体,因故意传播病毒或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对社会其他个体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侵犯,对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消级的影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或者利用疫情的防控,囤积物品、故意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到医院等公共场所闹事干扰了正常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人员都将加大加重惩处的力度。通过各种法律实例的展示,一方面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高信心,让他们能够心无旁骛地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警示作用,有助于整个社会法治文化的形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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