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
2023-01-04王林
王 林
(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安全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于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也是当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实践的指导思想。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我国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内外环境比以往都要复杂,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以往都要丰富,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比以往都要艰巨。我们需要对国家安全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在观念、体系、制度等宏观和微观方面对我国的国家安全理论、实践进行建构,提升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提高国家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演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和其他杰出理论一样,都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因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思想体系,我们虽然很难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产生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进行非常准确和具体的划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理论演进的标志性节点事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演进过程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一)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1.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1月9日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1]。随后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工作要顺利推进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进行统筹,保障党中央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充分、准确贯彻和实施,整合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种力量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合力,确保地方和中央保持一致、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协调有序。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关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在性质上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一个决策机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负责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现实的需要,立法机关可以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安全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第二,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一个统筹协调机构。由于新时期国家安全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和外延,维护国家安全并不仅仅是国安、公安等国家安全专业机关的职责,而是需要诸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事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新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在主体上的鲜明特征。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形成“专业主导、专群结合”的国家安全治理机制。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家安全治理的统筹协调机构,不仅要承担起协调各部门、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而且要确保参与的有序性。
2.相关国家维护国家安全的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国家安全工作也是世界各个大国的惯例。笔者以美国、俄罗斯和英国为例进行说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是美国国家安全体制的核心或中枢,对总统安全决策起着咨询、协调、监督执行等方面的作用。从1947年成立迄今,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经历了70年的演变,已经发展成为功能齐全、结构完备、运作成熟的国家安全决策系统[2]29;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是叶利钦模仿西方进行国家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虽然和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有很大差别,但在俄罗斯国家安全决策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俄罗斯联邦安全法》规定,联邦安全会议是宪法性机构,成为与联邦政府、中央银行、联邦法院、检察院、总统办公厅和武装力量司令部并列的七大机构之一,负责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研究和解决包括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生态环境等所有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安全问题[3];英国作为世界上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安全体制的改革实践源远流长,其改革可以追溯到1904年贝尔福首相建立的帝国防务委员会,二战爆发后帝国防务委员会被丘吉尔领导的战时内阁所取代,二战结束后,英国的安全体制又相继出现了国防与海外政策委员会,布朗政府时期的内阁国家安全、国际关系和发展委员会以及卡梅伦政府建立的英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等几种形态[2]264。
3.完善我国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的建议
我国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世界主要大国的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虽然在名称上不同,但是在职能上基本相同,都是国家安全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构。不同的是,无论是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俄罗斯的联邦安全会议,还是英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它们都是国家机构,并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党,而我国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党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设计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一执政党,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实现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当然,随着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机制的不断发展成熟,我们也有必要在国家机构内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党的机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双轨并行,各司其职。可以借鉴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模式,完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置。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只是党在中央层级的国家安全统筹协调机构,在省、市、县地方层级并没有相应的国家安全机构,在将来有必要设置相应地方层级的党的国家安全机构和国家的国家安全机构,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安全形势,以及国家安全地方化的趋势。新时期,我国的国家安全威胁并不完全是国与国之间的对抗,我国所面临的更多是国内国家安全威胁。国内国家安全威胁的实施主体不但有中国公民还有外国公民,例如我国公民实施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外国公民在境内为境外刺探情报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考虑到上述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我们有必要在地方层级设置相应的国家安全统筹协调机构。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改变了以前维护国家安全领导力相对薄弱和松散的状态,着力在顶层设计上进行谋划,形成国家安全治理的合力,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思想在领导机制方面的集中体现。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需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要遵循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的原则,聚焦重点,抓纲带目,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4]。
(二)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1.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阐释
有了强有力的国家安全统筹协调机构作为平台,集中统一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还需要在理论上有高屋建瓴的、先进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只有全党、全国人民在国家安全上的认识得到统一,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我国以前的国家安全指导思想相比,更具整体性、综合性和全面性,总体国家安全观回应了新时期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极大丰富的客观现实,特别是以恐怖主义、重大疫情、网络犯罪等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因素大量涌现,改变了国家安全的整体布局。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积极追求持久安全和普遍安全的状态。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做到了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理论体系,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新的国家安全因素会补充进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中,例如一些国家利用其在法律体系上的优势和话语权,在全球推行法律霸权主义,利用法律公平公正的伪装和幌子,借助长臂管辖,侵害我国的国家、企业和组织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将法律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中,防止法律霸权主义对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利益的侵害[5]。
习近平总书记依据我国新时期国家安全形势的新发展、新情况,及时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新的要求。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10点要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政治安全的首要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坚持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10个坚持”极大丰富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也使习近平国家安全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科学化、效能化[6]。
2.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践运用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形成的重要标志,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也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使之不断完善,以适应我国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的国家利益相协调。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提出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发展的步伐。在2014年4月15日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内涵进行了详细地阐释和说明,在学界引起了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热潮,产出了大量的专著和论文,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另外,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的指引下,我国成功处理了国内外的国家安全威胁,例如,在经济安全方面,有礼有节应对中美贸易战,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在政治安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原则和方针,注意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在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加强话语权特别是国际话语权建设,国际话语权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意识形态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但绝不能放弃舆论斗争,要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7]。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2019年12月5日和7日以及2020年6月19日,中国国际电视台先后播出了《中国新疆,反恐前沿》等三部以新疆反恐为主题的英文纪录片,采用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英文作为传播语言,收到了更好的效果。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党中央展现了充分的战略定力,统筹中国香港的国家安全和发展问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打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四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国家安全问题的成功解决,也反映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强大生命力[8]。
(三)提出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笔者以为,这种提法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和升华,也标志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理论的进一步成熟。从这个论述中阐发出的“系统国家安全观”和“大安全格局”必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指导思想。
1.系统国家安全观
系统思维是系统论思考问题的方法,系统论是为了解决复杂问题创立的理论。由于引进“系统”这个新的科学范式(与经典科学那种分析的、机械的、单向因果的范式大不相同),系统思维可以对思想和世界观产生重新定向的影响[9]。系统方法把系统看作一个整体,而不是独立的部件,认为系统的一些特性只有在考虑到社会和技术相关的所有方面后才能被恰当处理。这些系统指标来源于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各部分如何交互并结为一体。系统方法关注系统整体而不是器件或部件的设计和分析,提供了一种研究有组织复杂系统的方法[10]。一般认为,整体性、结构性、立体性、动态性、综合性是系统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11]3—5。系统国家安全观是以系统思维作为思想基础,以系统思维方式思考国家安全问题,将国家安全看成一个系统,从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要素、国家安全要素之间、国家安全和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整体性地、结构性地、立体性地、动态性地、综合性地考察国家安全问题。如果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多是以横向要素的角度思考国家安全问题,那么系统国家安全观不但考虑国家安全的横向要素,而且也考虑国家安全的纵向层次,将横向要素和纵向层次有机结合起来,使维护国家安全的理论体系更加丰满、更加立体。
2.大安全格局
如果系统安全观是一种思考国家安全问题的思维方式,那么“大安全格局”必定是坚持系统思维在国家安全领域产生的良好治理效能。大安全格局是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协同治理的格局;大安全格局不是不顾实际情况,追求绝对安全的格局,而是相对安全的格局;大安全格局是普遍安全的格局;大安全格局是统筹安全和发展的格局,要把国家安全治理放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局中考察,使国家安全治理服务于国家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是个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我们不能用静止、封闭的观念看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随着国内外国家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内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并且将不断发展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在应对国内外国家安全威胁中得到验证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也为维护国家安全实践提供了正确的指导。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核心要义
内涵是一个理论最核心的部分,是一个事物质的规定性,内涵将一个理论和其他理论区别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既不同于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国家安全思想,而是有其独特的内涵和时代特征。
(一)融合中西,兼顾历史、当代和未来
1.立足中国,把握当代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归根到底是用来解决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所以要适应中国实际、中国道路、中国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主要有以下特色: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最大特征,也是我们化解、战胜各种安全威胁的法宝。特别是在军事安全领域,我们要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政治观点的影响[12];国家安全工作的宗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这是由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维护国家安全不但要一切为了群众,还要一切依靠群众,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阵线,打一场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战争。
2.借鉴国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不是一个封闭、盲目排外的理论体系,而是在理论形成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国外的包括西方国家的优秀国家安全理论成果,为我所用。有益的国家安全理论成果是全世界共同的文明财富。
西方学者对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经过对从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接踵而至的冷战所得出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西方国家安全理论取得了长足的演进和发展,形成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大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西方国家安全理论的演进以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为构建依据,带有鲜明的“本国立场”,遵循思想渊源阶段形成的构建原则以及规避国内安全研究四个规律;西方国家安全理论的演进具有国家安全决定要素的复合化,国家安全实现途径的“非军事化”,国家安全研究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化以及国家安全研究主体的广泛化四个趋势。根据这些规律和趋势,对中国国家安全理论的构建可以形成以下启示:在理论构建层面应当以当前国家安全现实需要为构建依据,以维护国家正当核心利益为本位思想,构建复合的国家安全决定要素,构建和平发展的国家安全实现途径以及注重理论体系的辩证平衡;在现实目标层面应当构建国家内部安全相关理论和亚洲安全共同体相关理论;在实现路径层面应当注重对中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的提炼,缩小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国家安全认知差距以及加强国家安全研究的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13]。
以我国的国家安全现实情况为出发点,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不但维护传统安全,也要维护包括非传统安全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提升安全的质量和层次;将每年的4月15日设立为“国家安全教育日”,提升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将国家安全课程列入国民教育课程。上述做法都是对西方国家安全理论的有益借鉴。
3.挖掘历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4]。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新时期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不可能完全和历史割裂开来,相反,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为习近平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滋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去历史化”[15]。
(1)强调政治安全
我国古代历朝历代都非常强调政治安全,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核心。在维护政治安全上,管仲提出“五害论”,墨翟提出了“七患论”;我国古代非常重视政治安全建设,同时也兼顾维护军事、经济、文化等传统安全因素。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关系上,提出“强国富民”“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穷则难治也”[16]924。
(2)重视“礼”“义”的积极作用
在文化安全上,我国古代特别强调“礼”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中的积极作用,管仲提出了“四维论”,认为“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16]2—11。
(3)民本思想
在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中,“民本”思想占据重要地位,只有民众安居乐业,民心安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历代出现的至理名言,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等都是“民本”思想的浓缩。
(4)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居安思危,突出忧患意识也是古人在国家安全领域的大智慧,“自古失国之主,皆为居安忘危,处治忘乱”,要对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防患于未然。
(5)兼爱非攻
和为贵、追求和平一直是我国古代的价值主流,儒家倡导“仁政”、墨家倡导“非攻”[17],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故事也昭示了古人“以德服人”的智慧,清人赵藩为武侯祠写了一副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其中的智慧也能让我们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强调: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争取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维护国家安全必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打击整顿,一手抓源头治理”[18]。以上都是和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一脉相承的。
4.关怀人类,面向未来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是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普遍安全思想。我国不会在安全问题上持“双重标准”,对同一性质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反恐、难民、疫情等问题,不会根据本国眼前利益对别国采取截然相反的态度。我国在此次全球抗疫行动中,呼吁全球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新冠疫情,为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承担起作为一个大国应有的责任,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中的普遍安全、共同安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
(2)面向未来,持久安全
面向未来,实现持久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未来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国家安全也要创新安全理念,面向未来,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要抛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旧观念,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19]“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20]。
(二)法治思维
法治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法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平正义,在国家安全治理中也要贯彻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也适用于国家安全法治实践,包括党全面领导法治的理念、“奉法强国”的理念、“良法善治”的理念、“人民主体”的理念。始终坚持和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思想。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各项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推进全球治理规则和体系变革[21]。
我们现在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来源于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因此,国家安全的法治思维也可以分成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部分。
1.国内法治
(1)构建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安全国内法治要实现“良法善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即要完善我国的国家安全国内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目前已经构建了以《国家安全法》为基本法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信息安全领域有《国家情报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网络安全法》,在社会安全领域有《反恐怖主义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在核安全领域有《核安全法》,在政治安全领域有《反间谍法》和《戒严法》,在国土安全领域有《反分裂国家法》,在军事安全领域有《国防法》,在生态安全领域有《生物安全法》,在资源安全领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除了上述专业性很强的部门法,《刑法》作为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也在实体法层面保护各领域的国家安全,例如《刑法》分则的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保护国土安全和政治安全;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设置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相关犯罪,保护社会安全;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设置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保护生态安全,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保护军事安全。《刑事诉讼法》在程序法上保护国家安全,除了普通的刑事程序,还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规定了特别的诉讼程序,例如级别管辖、律师帮助权、指定监视居住、技术侦查等。在行政法规方面,国务院制定了《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和《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细则》。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更具体的指引。
我国目前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大框架上已经搭建起来,但是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在数量上充实,在质量上提高。由于我国目前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因此,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数量和质量都无法满足维护高水平国家安全的需要。一方面要加大立法的力度,特别是对总体国家安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虽然我们已经出台了《生物安全法》,但是在基因工程和转基因、人类遗传资源等方面,还存在立法层次过低的问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虽然有《传染病防治法》,但是包括对传染病的分级等方面已经满足不了现实需要,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就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例如,将妨害新冠疫情防控的行为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就有于法无据之嫌。另一方面,除了通过立法弥补相关国家安全领域的漏洞之外,我们还需要制定更多行政法规层次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解决相关法律原则性过强、司法适用性偏弱的问题。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再完善,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也不会收到应有的社会效果。因此,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在生态安全领域,特别是环境资源保护方面,要统筹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不能单纯为了经济发展一味地牺牲资源和环境,使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大打折扣。
(2)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在国内法治中的实践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治理也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我国“依法防疫、抗疫”的成功实践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在疫情治理中的有效性。实践会催生法律的出台,将实践中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转化为法律法规固定下来,反过来法律法规也为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使实践行为有法可依。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抗疫战斗中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给防疫、抗疫指明了道路,将此次疫情防控看成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同时也对后疫情时期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要求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22]。
2.国际法治
法律是一国公民行动的基本准则,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时,特别是事关国家安全的国际关系时,更要坚持法治思维,共同遵守国际法、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惯例,而不能信奉丛林法则,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于他人、不适用于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于自己、不适用于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23]。
我们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就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有些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双重标准”,也要反对有些国家恃强凌弱,践踏国际法和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国际准则,大搞单边主义,鼓吹民粹主义和孤立主义,逆全球化、双边主义、多边主义潮流而动。只有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坚持法治思维,才能实现双边关系、多边关系和国际关系的双赢、多赢和共赢。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不但适用于维护国内的国家安全问题,也适用于我国和其他国家间的国家安全问题,还适用于其他国家间的国家安全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中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普遍安全的思想,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样,应该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三)正确的德法观和义利观
“义”“礼”在维护我国古代国家安全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也特别重视“义”“礼”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独特作用。“德治”和“法治”都是我国不可或缺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方式,在国家安全治理中,我们不但要坚持法治思维,还要重视德治思维。
1.国内国家安全治理的德法观
维护国内国家安全要坚持法治思维,依靠《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预防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法治思维就是底线思维,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守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守法的初级阶段,还要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内化在每个公民的内心深处,形成道德印记。国家和社会要通过国家安全教育、舆论宣传等途径强化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不但自己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而且还要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的核心内涵,维护国家安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2.国际国家安全治理的义利观
人们常说,在国际关系中,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是对“利”,我们也要取之有道。在国际交往中,我们要想朋友遍天下,不能只追求“利”,也要讲求“义”,在不违背“义”的情况下追求“利”,决不能见利忘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合作共赢的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24]。通过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共同迈向命运共同体。
(四)坚持系统思维
1.系统与系统科学
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其中的“系统思维”是其核心要义。所谓系统,是指由相互联系的诸要素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我们把系统之外的所有事物总和称为该系统的环境,系统诸要素相互联系的总和称为系统结构,系统作为整体在与外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所表现的出来的行为集合称为系统功能[25]。
所谓系统思维,就是用系统论的方式思考问题,形成思维定式。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科学,系统科学观和经典科学观是认识事物两种不同的角度。经典科学观从部分及微观入手研究对象追其究竟,是一种构成性的思维;而系统科学观则首先把研究对象看成一个整体,从整体上把握系统运行的机制和规律,并揭示其深层的生成机制,是一种生成性的思维[26]。
2.系统思维的内涵
关于系统思维的内涵有不同的表述,埃德加·莫兰主张理解系统概念必须明确三个相关的概念:系统性、相互作用性和组织性[27]。有学者认为,始基思想、整体性思想、相关性思想、层次结构性思想、协调倍增思想是系统思想的基本要素[28]。也有学者认为,系统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结构性、立体性、动态性、综合性[11]3—5。综合学界关于系统思维的各种观点,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析系统思维的内涵:
(1)系统思维的整体性
系统是一个整体,是各组成部分的要素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一个体系;系统是一个关系集,其行为是由所有元素和所有关系共同决定的;系统内不存在不起作用的孤立部分。整体性是系统最突出、最基本的特征,即在“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理念下强调新质的涌现性和新质的突出性。系统思维的“整体”是有组织的统一体,所谓的“有组织性”,就是指一种有机性、非线性及内在功能的耦合性,而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
(2)系统思维的功能性和关系性
系统不仅具有整体性的结构,而且在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下具有整体性的行为和功能。系统的关系性主要表现在强调系统内元素与元素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及整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相互作用。系统是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系统的结构决定其功能,功能对结构又具有反作用。系统思维的功能性要求我们充分考虑结构和功能的关系,按照功能来设计系统结构模式。系统思维的关系性决定了系统的开放性,系统只有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才有生存的可能。
(3)系统思维的多级层次性和复杂性
系统论是为了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系统思维也是用于思考复杂问题的思维。系统思维的复杂性是由系统思维的多级层次性决定的,系统的每一个组分都是一个小系统,而大系统又从属于上一级更大的系统,不同层级的系统又如网状耦合在一起[29]。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中的系统思维
按照上文所述,将系统论中的系统思维应用于维护国家安全中,构建“系统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和升华。“系统国家安全观”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并不是对立关系,“系统国家安全观”也不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否定。“系统国家安全观”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补充和升华。
(1)国家安全的整体性
整体性是系统思维最根本的特征,整体论思想是一种非线性的世界观,从非线性的观点看,世界并不是“存在”的,而是发生和演化着的。整体论思想并不是各部分要素的简单叠加,相反,各要素之间是紧密联系的,是深层次融合的,最终质变为一个全新的整体。在经典科学的旧范式中,任何一个复杂体系,关于整体的动力学都是从其组成部分的属性中被了解的;在系统科学的新范式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倒转了,部分的性质只有通过整体的动力学才能得以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列举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等11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国家安全,而且这11种国家安全并不是简单的罗列,也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孤立的关系。这11种国家安全是存在内在联系的,共同生成了一个整体性的国家安全。在认识整体国家安全和各种国家安全的关系时,我们要修正从部分到整体、通过部分的属性了解整体属性的传统思维,把国家安全看成一个整体,从整体上把握国家安全运行的机制和规律。要在把握整体国家安全属性的基础上,分配和理解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在新时期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的情况下,总体国家安全中就要融入更多非传统安全的因素;面临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就会在整体国家安全中占据首要位置。
除了要用整体思维看待总体国家安全中的11种国家安全,整体思维还要求统筹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和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最终形成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强大合力。
(2)国家安全的功能性和关系性
国家安全是一个系统,我们要对系统的功能进行清晰的定位。国家安全系统是结构和功能的统一体,系统的结构决定其功能,功能对结构具有反作用。结构是深层次的,功能是表层的;结构相对稳定,功能则易于变化。国家安全系统中结构的变化和功能的变化是统一的系统变化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侧面[30]。
国家安全系统是在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下具有整体性的行为和功能的,强调外部环境对国家安全系统功能的影响,意味着我们要依据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调整国家安全政策和战略。国家安全系统结构决定功能,要求我们要科学把握国家安全系统结构的动态平衡。以发展和安全结构为例,发展多一点还是安全多一点,并不是静态的平衡,而是要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动态平衡同样适用于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结构,在信息滥用、恐怖主义威胁、环境恶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凸显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维护非传统安全,但绝对不能对传统安全威胁置之不理,而是要在结构上保持二者的动态平衡。只有理顺了国家安全系统中的结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安全系统的功能。
而国家安全系统的关系性主要着眼于动态性和开放性,处理好各安全领域之间、各安全领域和总体国家安全之间、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之间、总体国家安全和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总体国家安全中的各要素是存在重叠交叉关系的,一种要素有多重定位,可能承担多种角色分工。例如政治安全,它既是一种安全要素,也是传统安全,关涉到国土安全和国内安全,也关涉到自身安全,充分体现出安全要素的复合性。国家安全系统的开放性要求国家安全系统中的要素要保持一个动态的流动,总体国家安全中的要素并不是静态不变的,要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例如,随着生物安全威胁的日益严峻,传统的生态安全已经不能完全涵盖生物安全的内涵与外延,这就有必要将生物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中。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提出“内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后,“经济安全”的要求和内涵必定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3)国家安全的多级层次性和复杂性
系统思维是为了解决复杂问题产生的思维形式,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系统思维的适用性。国家安全系统的功能耦合性、网状关系性、多级层次性等特征,共同成就了国家安全系统的复杂性。国家安全系统复杂性要求我们看待国家安全问题不能线性化、静态化、绝对化、去主体化,要用非线性化、动态化、相对化、主体化的思维去思考国家安全问题。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也不能简单化,方式单一、思维单一、路径单一,盲目追求一劳永逸的效果。
国家安全的多级层次性刚好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理论中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系统国家安全观,多级层次性将国家安全系统看成由小系统和大系统如网状耦合在一起的系统。系统的每一个组分都是一个小系统,而大系统又从属于上一级更大的系统。多级层次性思想要求我们在设计国家安全体系时,不但要注意各子系统的层次性,将每一个子系统都放在更大的系统中去考察,还要关注各子系统自身的建设。总体国家安全中的每一个安全领域都是一个小系统,把每一个安全领域维护好,才能保证总体国家安全,实现长治久安的目的。每一个安全领域小系统都从属于传统安全或者非传统安全、国土安全或者国民安全、内部安全或者外部安全、自身安全或者共同安全这些中间系统,这些中间系统都从属于总体国家安全这个大系统,总体国家安全这个大系统又从属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这个更大的系统。因此,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同样也适用于国家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就是贯彻国家安全多级层次性思想的体现。国家安全的多级层次性也要求,在一个小系统内也要有层次性,要抓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目前形势下,要将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就是一种层次性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