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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菽对意识心理学研究的贡献

2023-01-04郭本禹

关键词:心理学意识研究

郭本禹

意识问题古老而又神秘。今天,它已经成为哲学、心理学、神经生物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关注的焦点。作为中国现代心理学重要奠基人之一的潘菽先生毕生倾注于意识问题研究,其意识心理学思想是百年来我国心理学发展中最重要的理论研究成果之一。在中国心理学开启新的百年征程之际,重温潘菽先生意识研究的真知灼见和学术智慧,对于中国心理学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此,本文拟在梳理潘菽先生的辩证唯物论心理学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基础上,系统阐述潘菽先生的科学心理学的意识心理研究和对西方传统心理学的批判,并探讨其对当代心理学研究的启迪价值。

一、 潘菽的辩证唯物论心理学理论体系及其基本观点

潘菽,原名淑,字水叔,号有年,著名心理学家、杰出的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理论心理学的开创者、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与九三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者之一。1897年7月13日,他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市陆平村。自明清以来,潘氏家族就是当地有名的书香门第,潘菽的父亲开办有蒙馆。自6岁起,潘菽在此蒙馆接受教育。1917年,他从常州江苏省立第五中学毕业后考取北京大学哲学门(系)。1920年毕业后考取官费留学,次年留学美国,主修心理学。1923年,潘菽在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坎特(Kantor,1888—1984)指导下获得印第安纳大学硕士学位。1926年,他在机能主义心理学家卡尔(Carr,1873—1954)指导下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潘菽历任第四中山大学、中央大学理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1944年冬,他同许德珩、税西恒、黄国璋等知名社会活动家共同发起成立了“民主与科学座谈会”,1946年5月4日更名为“九三学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潘菽先后任南京大学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第一任校长兼心理学系主任。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今称院士)。同年,他当选为中国心理学会第一届理事长,并连任三届(1955—1984年),后任名誉理事长。1956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室与南京大学心理学系合并成立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后一直担任所长。1983年,改任名誉所长。潘菽还曾任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常委,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七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1988年3月26日,潘菽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潘菽一生著述甚丰,涉及的领域也极广。其主要著作有:《心理学概论》(1929)、《社会的心理基础》(1930,1931)、《心理学的应用》(1935)、《教育心理学》(与吴绍熙合著,1937)、《教育心理学》(1963,1980)、《人类的智能》(主编,1983)、《心理学简札》(1984)、《潘菽心理学文选》(1987)、《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与荆其诚合作主编,1991)。他还发表了各类文章近400篇。2007年,为纪念潘菽诞辰110周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和中国心理学会编辑出版了10卷本的《潘菽全集》,约300万字。

潘菽是新中国心理学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中国理论心理学的主要倡导者和奠基人。他最为关注的根本性问题是我国心理学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并毕生探求如何改革旧心理学和建立辩证唯物论心理学。

潘菽早年注重心理学的实验研究。他认为,要推动心理学的发展,靠空洞的理论争论无法取得一致的正确看法,只有实验研究才能够取得可靠结果、消除分歧、求得共识。当时我国实验心理学界有“南潘北陆”之说,即南京有潘菽,北京有陆志韦。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对心理学各学派分歧的深入研究,他发现对于同一个科学事实和实验结果,仍会有很多不同的乃至相反的解释。由此,他对自己原来的设想产生了深深的疑惑。自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在初步学习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苏联早期的辩证唯物论心理学之后,潘菽很受启发,“体会到此后的问题是要把自己的心理学工作作较大的方向调整,到马列主义方面找寻心理学的科学出路”(潘菽,1987,第8页)。他认识到,要提高心理学的科学性,必须要重视心理学基本理论研究。20世纪40年代中期,他专门在中央大学心理学系开设“理论心理学”课程,试图用辩证唯物论观点分析说明心理学中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车文博,2008)。新中国成立后,在潘菽的倡议和推动下,心理学基本理论研究室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成立,中国心理学会成立心理学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现更名为中国心理学会理论心理学与心理学史专业委员会),并创办了学术期刊《心理学探新》。他直接带领和指导国内一大批学者对心理学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使心理学基本理论成为我国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特色研究领域。

通过对西方近现代心理学历史和我国近现代心理学曲折发展的深刻反思,潘菽着力探究构建我国特色的辩证唯物论心理学理论体系。他提出了“中国心理学”(潘菽,1987,第219页)、“具有我国特色的心理学”(潘菽,1987,第548页)和“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潘菽,1983)等表述,并指出“我国的心理学必须有我国自己的这个特点。这就是贯彻辩证唯物论的理论指导,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潘菽,1987,第304页)。他高瞻远瞩地指出了我国心理学发展的四条主要途径: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结合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洋为中用”,批判性学习吸收外国心理学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要“古为今用”,深入挖掘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潘菽,1987,第422—423页)。

潘菽的辩证唯物论心理学理论体系的主要观点如下:(1)在学科定位上,主张心理学能够阐明人类最本质特点,是人类为了认识自己而研究自己的一门最重要的基础科学;(2)在学科性质上,提出心理学具有近于自然科学和近于社会科学的二重性;(3)在心理活动的划分上,将心理活动区分为认识活动和意向活动两大类;(4)在方法论原则上,强调生活和实践;(5)在心身关系上,坚持唯物一元论观点,认为心理活动是人体、尤其是人脑的一种作用或机能;(6)在意识问题上,认为意识是人在生活实践中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客观世界的综合的认识活动或认识作用;(7)在心理活动的表现形态上,提出人的心理活动有动态和静态之分,前者即为常说的心理过程,而后者就是个性;(8)在关于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上,提出了“新三界说”,即把整个世界分成无生物世界、生物界和人界;(9)在对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的研究上,提炼出人贵论、天人论、形神论、性习论、知行论、情二端论和唯物论的认识论等七个著名论断;(10)在对近代西方心理学的批判上,认为其存在“意识模糊”、“人兽不分”和“心生混淆”等三大重症,必须要以辩证唯物论为理论基础对其进行彻底改造(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中国心理学会,2007,第4—5页)。

潘菽的心理学思想已在我国心理学界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学习、研究、发展和应用其学术思想,重庆市潘菽心理学思想研究会(后改称重庆市潘菽学术思想研究会)和中国潘菽心理学思想研究会于1988年先后成立。可以说,潘菽对我国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全局性、奠基性和开创性贡献,其在我国心理学界,尤其是新中国心理学界的地位和作用是无人可以取代的。正如我国“心理学史一代宗师”高觉敷所指出的,“毫无疑义,潘菽是当代中国心理学的带路人”“是我国心理学界的泰斗”(高觉敷,1989)。

二、 潘菽的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

(一) 潘菽的意识研究历程

意识问题是潘菽心理学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他对意识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经历了相当长的探索过程。早在1931年,潘菽就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意识的研究》一文。1945年,他在《理论心理学笔记》(记录稿)中将“意识的问题”作为理论心理学六大专题之一。1957年,他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起草了《心理学中的意识问题》研究计划说明书。1980年,潘菽在《心理学探新》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意识问题试解》。1981年,他在《心理科学通讯》(今《心理科学》)上发表《对意识的几点看法》一文。1982年,他倡议将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基本理论专业委员学术年会的主题确定为“意识的心理学研究”,并发表“关于意识问题”的主旨报告。1983年,潘菽撰写的《关于意识问题》一文发表于《大众心理学》。他还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撰写了“意识起源”条目(1991)。他在1984年出版的专著《心理学简扎》中则更为集中地探讨了意识问题。1984—1989年,潘菽主持中国科学院基金研究项目“意识的心理学研究”,领导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一批专家对意识的心理学问题进行比较长期而系统的科研攻关。他原计划以两本书作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一本由他本人撰写,定名为《意识的心理学研究》;另一本是课题组其他成员和国内部分专家的论文选编,定名为《心理学意识问题论文集》。但不幸的是,潘菽于该课题结项的前一年逝世,后以课题组成员林方教授和李沂教授整理选编、潘菽主编的《意识——心理学的研究》一书,作为该课题的最终结项成果,并于198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潘菽教授遗作”,第二部分是“课题组论文选”。该书出版后次年即被《中国哲学年鉴》所摘编。商务印书馆将这本《意识——心理学的研究》的第二部分删去,以潘菽的个人专著之名,列入该馆《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于2018年再版。该书是课题组成员严格按照潘菽本人提出的理论框架选编的,体现了他对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完整思想。全书包括代绪论和九章内容,代绪论和第一至四章阐述了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基本观点,第五至九章是对传统心理学诸派意识观的评论。下面先来分析潘菽的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基本观点。

(二) 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基本观点

1. 意识问题的重要性

潘菽认为,意识问题是心理学理论中的根本问题(潘菽,1998,第9页)。心理学要成为真正的心理学,要建立完整的科学心理学理论体系,就必须要对意识进行科学研究。造成心理学派别纷争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对意识的理解和认识有不同或偏差(潘菽,1998,第2页)。他将西方心理学对意识的看法归纳为11种观点:意识神秘论;铁钦纳、机能派和完形派的心理与意识等同论;冯特的唯心经验论;霍尔特、托尔曼、郭任远和皮亚杰等人的觉察论;现象论;詹姆士的流动论;行为心理学派的排除论和不存在论;拉希莱的理化过程论;行为论者或者偏向于行为论的副现象论;完形派的场论;觉醒论和巴甫洛夫的兴奋论(潘菽,1998,第10—13页)。潘菽指出,意识神秘论完全不对,行为心理学派的排除论是最错误的意识论,而其他观点也不完全正确。其原因之一是混同了意识的作用和意识的对象。虽然西方心理学对意识问题存在诸多无果争论,但是意识是可知的、是能搞清楚的。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态度,要有雄心壮志,坚持走自己的心理学道路,攻克意识研究的堡垒,使心理学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方面服务,增强心理学的科学性(潘菽,1998,第2页)。可见,潘菽是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心理学体系的高度提出意识问题研究的。

2. 意识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潘菽指出,意识的心理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作为思想指导,尤其要贯彻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潘菽,1998,第5页)。意识研究存在哲学和科学(在狭义上即心理科学)两个出发点。这两个出发点密切关联,而又存在明显不同:哲学是从整个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角度来探究意识,因而是概括的、一般的研究;心理学虽然也会论及意识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但需要更为具体深入。因此,心理学研究意识首先要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角度入手。这就需要首先把意识问题具体化,然后再对它们作具体分析。经过具体分析之后,可以发现意识并不是一种实在的东西,而是一种过程,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潘菽,1998,第3页)

(三) 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基本内容

潘菽认为,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0个方面。

(1) 意识的实质。对意识的正确理解取决于采取唯心论、形而上学的立场观点还是采取辩证唯物论的立场观点(潘菽,1998,第19页)。传统心理学采取前一立场,因而始终未能把握意识的本质。根据后一立场,意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包括对外、对内的所有认识活动,甚至包括对自己的认识活动的认识(潘菽,1998,第5页)。

(2) 意识和其他认识活动的关系。意识包括感觉、知觉和思维,且以思维为主。在反映性质上,思维与感知觉具有本质的区别:思维的反映对象更为复杂,一般以感知的反映为基础,思维反映的事物更具间接性,思维反映的范围更为广泛,且造成思维片面或歪曲的因素更多(潘菽,1998,第28页)。意识是人的综合性的认识活动,是人的生活实践中一般所有的实际的整体认识活动。在一般情况下,人没有单纯的、孤立的感觉、知觉或思维。所有的感觉、知觉和思维都存在于意识之中,并是构成意识的一种成分(潘菽,1998,第6页)。

(3) 意识和非认识心理活动的关系。意向活动与认识活动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一般而言,意向总是认识指引之下的意向,而认识总是意向主导之下的认识(潘菽,1998,第34页)。但是,在对心理活动进行科学分析时,要把两者区分开来。有学者把包括情绪的意向活动等也包括在意识之内,就是把所意识到的东西错误地当作意识的结果,这是根本性的谬误,是心理学上一些混乱思想的根源(潘菽,1998,第6页)。除意向活动与认识活动之间的内在矛盾以外,心理活动包含的矛盾还包括不同意向之间的矛盾、不同认识之间的矛盾以及具体认识和意向之间的矛盾。

(4) 意识的起源和发展。意识的起源问题是历史上三大起源问题之一。唯心论哲学难于解决该问题。根据辩证唯物论观点,在种系发生层面,意识的起源过程是:无知觉的无生物→有一定的感觉的植物和低级动物→有知觉的较高级动物→有思维的萌芽状态的高级动物→能有高度发展的思维活动的人类(潘菽,1998,第6页)。这一过程中间的三个阶段可形象地比喻为点的阶段或一维阶段、面的阶段或二维阶段和立体阶段或三维阶段。在个体发生层面,意识的起源问题也就是思维的起源问题(潘菽,1998,第7页)。婴儿最初生下来时只具有一定的生理感觉,但没有思维,因而是没有意识的。此后随着心理的逐步发展,感觉和知觉水平越来越高,并且开始有了最初的思维,因此也就开始有了意识。个体的意识发展水平取决于其思维发展水平。

(5) 意识和脑以及躯体的关系。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机能,意识和躯体也有一定的关系(潘菽,1998,第7页)。人们已经逐步认识到人脑兼具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需要更多的研究来揭示意识的脑机制和意识与其生理基础之间的关联。

(6) 意识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人的意识的发展实际上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扩大和深入所构成的(潘菽,1998,第7页)。当然,意识的发展并不单单决定于客观世界,还有赖于主体的实践。主体的实践导致意识对象的变化,而意识又能随时影响实践。

(7) 意识和社会的关系。个体的生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对人的心理发展的影响是次要的,人的有效环境主要是社会环境,因而人的心理发展基本上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潘菽,1998,第48页)。社会不仅是意识的对象——客观世界的一部分,而且会对意识的全部心理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8) 意识的作用。意识的作用即认识的作用。一方面,认识活动可以使主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客观,使客观表现于主观之中,这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活实践中主客观之间的矛盾(潘菽,1998,第55页)。另一方面,虽然意向在其与认识的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认识对意向起着重要的指引或辅助作用,为意向指明方向、范围和深度等。

(9) 意识和言语。意识和言语的关系主要是思维和言语的关系。行为主义将思维与言语等同,抹杀了思维的本质。思维和言语完全是两回事,言语是思维的一种客观化表现(潘菽,1998,第53页)。在心理发展上,思维先于言语,但思维的客观化表现并不限于言语,也可以借助其他方式进行。

(10) 意识的衰退和病态。随着人的老化,意识也会衰退,乃至完全丧失。意识的衰退主要源于记忆的衰退,也与感觉器官的衰退和脑功能的一般衰退有关。意识的病态有分裂、脱钩、昏迷、歪曲、混乱和不发育等多种不同的表现(潘菽,1998,第8页)。

此外,潘菽还提出,科学心理学的意识研究也要包括对无意识问题和意识的心理学理解的历史发展的研究(潘菽,1998,第8页)。无意识就是没有意识。无意识可以是因意识的分裂或脱钩或在一个较大范围或较高层的意识的统率之下所产生,也可以是由于原来就没有什么意识。无意识并不构成一种能起积极作用的东西。同时,心理学对意识一直没有取得明确一致的认识,以致众说纷纭、思想混乱,因此很有必要探讨妨碍心理学发展的历史情况及其社会根源。

三、 潘菽对传统心理学意识观的探赜

潘菽认为,对传统心理学诸派意识观的评论也是意识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贯彻述评结合的原则,有选择地重点对苏联心理学家鲁宾斯坦、传统意识心理学、行为论心理学、日内瓦学派的创立者皮亚杰、美国心理学家E.R.希尔加德的意识观进行了独到而透彻的剖析。

(一) 对鲁宾斯坦意识论的扬弃

鲁宾斯坦是苏联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心理学家,过去国内对其思想的介绍大多持肯定态度,但潘菽在评论其意识论时,既看到其积极方面,又指出其不足方面。

潘菽肯定了鲁宾斯坦关于旧心理学对意识问题的错误看法。鲁宾斯坦认为,“内省心理学把意识封闭于其自身之中,从而就把它跟客观存在、跟行为、跟人同客观的外部世界的实在的物质关系赖以形成的实践活动割裂开来。同意识割裂开的人的行为,就因此而开始仅仅被看作是反应的总和了。各种各派的‘行为主义的’心理学虽然是与唯心主义的意识心理学相对立的,但在事实上它仍然不过是内省的唯心主义意识心理学的坏的一方面而已”(鲁宾斯坦,第151—152页)。潘菽认为,这样揭露内省意识心理学和行为心理学的关系确实是一种扼要、深刻而十分光辉的评判(潘菽,1998,第72页)。

潘菽认为鲁宾斯坦的意识理论存在三方面的局限。(1)反映论的偏差。鲁宾斯坦强调反映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下客体的影响是通过主体而被折射出来的,是以主体的活动为中介的”(鲁宾斯坦,第11页)。潘菽指出,在鲁宾斯坦看来,反映被理解为折射,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这是向主观唯心论靠拢了一大步,到达了谬误的边缘(潘菽,1998,第72页)。(2)忽视发展的观点。鲁宾斯坦提出,“在作为人的认识活动的心理活动的水平上……其一般基本特征的一般的反映论(即上述理解的相互作用的理论)就转化为特殊的反映论,即认识论的原则了”(鲁宾斯坦,第11页)。他的一般反映的观点存在严重偏差,对于特殊反映的特殊性又未做深入说明。他意欲探究意识的起源问题,但是缺乏发展的观点,力图在物质中直接进行寻找,这同样很成问题(潘菽,1998,第69—70页)。(3)基本观点的混乱。在意识的基本观点上,鲁宾斯基认为,“客体,即不具有意识而只是能够作为认识和行为的客体来发生作用的一些事物或物体,‘主体’,即能够作为主体而发生作用的物体或存在物,这二者在实际上竟相互联系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们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统一的‘世界’”(鲁宾斯坦,第161页)。潘菽指出,这一论述存在五点混乱:①不能概括地说客体“不具有意识”,因为在心理学上作为客体的可以是自然物,可以是社会事物,也包括人;②不能说“只能作为客体”,因为作为客体的人本身也经常是“认识和行动”的主体;③意识的主体只能是人,把它说成“物体或存在物”是很不恰当的;④在“认识和行动”的过程中,主体和客体会“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统一的‘世界’”的表述是片面的;⑤一个人作为主体与客体也可以形成分裂或排斥或者把客体消灭掉(潘菽,1998,第74—75页)。对鲁宾斯坦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心理学家进行批评,既体现了潘菽具有极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也反映了他敢于科学探究的气魄。

(二) 对传统意识心理学意识观的批判

传统的唯心论意识心理学坚持心身二元论,一般会错误地把意识的对象和意识到的主观活动作为意识的内容,这完全歪曲了人类意识的本质,并混淆了意向活动和认识活动(潘菽,1998,第78—79页)。

传统意识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冯特和詹姆士。冯特主张,心理学以意识为研究对象,而意识即直接经验;心理学的任务就在于对意识的元素进行分析,并确定这些元素构成复合观念的原理与规律(郭本禹,2019,第28—30页)。潘菽认为,对冯特来说,“意识”不过是“一般心理现象”的另一个名称,但又强调“意识”是指心理过程的“相互结合”或它们的“综合”本身。这一观点相互矛盾、似是而非。如果把意识看作“一般心理现象”的另一个名称,那么意识就包括认识活动以外的其他心理过程,而这是错误的。冯特显然是把意识孤立起来,把它看作是自生自主的,其根源在于把意识到的对象看作是意识的内容,把主观和客观混同起来。同时我们要看到其另一个严重缺陷:正是基于其唯心经验论,冯特过于强调心理活动的知觉性或直觉性,而有意忽略思维(潘菽,1998,第83—85页)。冯特对意识的错误看法奠定了近代传统心理学的意识观的基调,其弟子铁钦纳及其再传弟子波林都继承了其意识观。实质上,该观点的错误哲学基础——唯心经验论到今天依然谬种流传。

詹姆士反对冯特的元素主义观点,认为心理学的任务是对意识状态进行描述和说明,提出了意识流学说。所谓“意识流”,是指意识既是一个不可分解的整体,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流动的过程。意识流具有私人性、流动不居、连续不断、选择性和有用性等特征(郭本禹,2019,第53—54页)。在潘菽看来,詹姆士的这种看似颇生动而吸引人的说法其实正是其根本缺陷所在。这一比拟的说法,至多只是对意识的表面现象的十分肤浅的描述,完全没有接触到意识的实质,并且错误地把意识看作是独立自主和自动变化的。在学术生涯的晚期,詹姆士对意识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以至于认为应该抛弃意识(潘菽,1998,第86—91页)。可以说,詹姆士与冯特对意识的错误看法具有一致性,甚至在谬误程度上更甚。

(三) 对行为主义意识观的述评

行为主义把行为确立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而把意识完全排除在外。这完全抛弃、抹杀了心理学所应该研究的最主要的东西,完全否定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的特殊重要作用(潘菽,1998,第93—94页)。

华生主张抛弃“内省”或自我观察的方法,而采用实验室方法来进行心理学研究。这种方法论的行为论是肇端于冯特的唯方法论的必然发展结果。潘菽进一步指出,以下三点理解是错误的,需要特别引起注意:认为华生只要求与其他科学家同样运用意识,认为行为论者并不否认心理状况的存在、只是不予理睬,以及借口“玄学”而避免深入问题(潘菽,1998,第94—96页)。

亨脱等彻底的行为论者根本否定意识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或者用行为论的片面概念来说明意识,因而力图使行为心理学成为心理学的全部。彻底的行为论者所提出的论证都是十分软弱无力而站不住脚的,其论证比方法论的行为论更为强词夺理而说不通(潘菽,1998,第96—97页)。根据拉希莱的观点,彻底的行为论坚决反对二元论,又确认心理学和物理学及生理学在对象和方法上具有连续性;其指出的道路是物理学、化学或生理学的道路;对于行为的生理学说明即是对一切意识现象的完全而恰当的说明;所建立的可以成为旧心理学的全部代替物的行为论心理学只是“一种生理心理学”(潘菽,1998,第98—101页)。如果说方法论的行为论是一种二元论,那么彻底的行为论则是一种狡诡而更有害的唯心论理论。

行为主义心理学力图克服心身二元论而达到一种一元论心理学。其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抛开意识,只讲“行为”;另一种是把意识也看作“行为”。前一做法会导致心物二元论,而后一做法会导致生理唯心论。虽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意识心理学产生了重大冲击,但实质上并不是对后者的革新,反而是后者的继续发展和嫡系真传(潘菽,1998,第107—109页)。

(四) 对皮亚杰意识观的评论

在意识的性质上,皮亚杰认为意识在本质上是一个由意义组成的系统。这里的意义是指事物的各种关系,可以是认识性的,也可以是情意性的。潘菽指出,这一说法过于强调从逻辑结构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因而是片面的。同时,皮亚杰把情意包含在意识之内,把因果关系排除在意义之外,这些都是错误的(潘菽,1998,第110—113页)。

在意识的发展上,对皮亚杰观点的理解要明确三点:(1)意识的发展不只是通过对意识本身的加工或改造,而是离不开实践活动;(2)尽管一般而言,意识的发展是从较低水平到较高水平,可同时应该看到个体的认识发展的不平衡性;(3)只有一部分人在意识的某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其结果是只有一部分人在此研究中获益(潘菽,1998,第114页)。

在意识和情意的关系上,皮亚杰同样陷于心物二元论的泥潭,并未超越其他传统心理学者,混淆了意识和所意识到的事物。

在意识的生理机制上,皮亚杰认为意识的发展主要是成熟的结果,而年龄是身体成熟的重要指标。要明了意识和生理机制的关系,需要科学理解意识的实质,并依赖于生理学的发展是否能够提供更多有关的知识和技术支持(潘菽,1998,第130页)。

在逻辑必然性意识的发展上,皮亚杰的研究发现了一定的规律性。他的一个基本缺陷是突出强调了对事物的“不变性”的意识的发展,而相对忽视了在一定意义上更重要的对事物“变异性”的意识的发展(潘菽,1998,第120页)。

此外,皮亚杰将意识等同于辨别或知觉,主张意识与生理过程只有同形论的关系。这些均表明,皮亚杰的意识观与传统心理学并无二致。

(五) 对现代实验心理学意识观的回应

1980年,美国心理学家E.R.希尔加德在《心理学年鉴》(AnnualReviewofPsychology)上发表了长篇论文《现代心理学中的意识》。全文包括五个部分:(1)实验心理学中在意识问题上的争论;(2)实验心理学成为认知心理学;(3)心理学中许多论题的领域都成为认知心理学的领域;(4)意识回到心理学所引起的问题;(5)一种意识心理学所会有的一些难解问题。该文引起潘菽的极大重视,他仔细阅读了此文,撰写了《阅读E.R.希尔加德〈现代心理学中的意识〉一文的札记》,逐段评论了希尔加德文章中的相关论述。其中有赞同,也有批判,并充分阐明了理由。该文是潘菽晚年写的一篇重要论文。

潘菽提出,希尔加德是站在认知心理学的立场来讨论现代心理学中的意识问题。希尔加德指出实验心理学的狭隘性这是很重要的,过去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但说在意识问题上的争论产生于实验心理学的背景,这却不确切。一般的实验心理学者只管实验、实验、再实验,并不关心意识这种根本问题。只有想建立或依附一个心理学派的人,即对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有所考虑的人,才会对意识这种问题感兴趣而提出自己的看法,参加争论。认知心理学对人类的高级认识的研究取得很大成就,但所谓意识心理学回到心理学如果指的是认知心理学,确实会引发诸多问题,且对原有问题的解决帮助较少。有的认知心理学者主张在意识问题上回到詹姆士那里,说明认知心理学自己对意识很缺乏理解,也就影响到对认识的恰当理解。如果认知心理学对于意识的理解回到铁钦纳那里,同样会引起许多问题。不过,希尔加德主张意识回到心理学并不就此解决了问题,而只会引起一些有待于我们去好好解决的新问题,这是对的(潘菽,1998,第140—197页)。

四、 结语

潘菽见证了我国现代心理学的发展,其学术历程是中国现代心理学发展历史的一个缩影。他的意识心理学思想体系完整、见解深刻、富于创新,奠定了中国理论心理学的发展基础,对于当代中国心理学研究有着诸多重大启迪。

首先,潘菽的意识心理研究的价值旨归在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他一生孜孜以求的就是探寻中国心理学的自我发展之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这一过程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由零星探讨到系统研究的两个时期:探索期(1921—1949)和形成期(1950—1988)(杨鑫辉、汪凤炎、赵凯、郭永玉,1997)。可以说,意识心理研究是“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的重要内容,也可以看作该体系形成的主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潘菽的意识心理学研究为建立有中国特色心理学理论体系树立了典范。当代的中国心理学研究者应该学习他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学术精神,坚持以中国传统、中国实践、中国问题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推进中国特色心理学学科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其次,潘菽的意识心理研究的核心关键是把握住了意识这一根本性问题。本时代对意识问题的重新关注更多依赖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脑实证研究和人工智能等的飞速发展。《科学》(Science)杂志在创刊125周年之际公布了125个最具挑战性的科学问题,其中排在最重要的25个问题第2位的就是“意识的生物学基础”。科学家以实证为基础,将意识视为脑的功能而非独立于人的身体的实体,确乎极大地推动了意识科学研究的进步。例如,基于生物学和物理学的研究,学者们提出了高阶理论、全局工作空间理论、重返与预测加工理论以及综合信息理论等意识理论(Seth & Bayne,2022)。然而意识的神经生物学进路搁置甚至抛弃了意识作为心理学历史固有主题的其他广泛联系的意蕴。也就是说,表面上“意识”主题在当代因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重获生机,然而在理论上科学还原论进路的狭隘锚定并不比行为主义的简单拒斥高明多少。于是,意识的理论研究在神经科学和生物学的视阈中只是获得了非常有限的进步。如何在潘菽意识心理学思想基础上,融入当代哲学、认知神经科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成果,提出关于意识的新观点,更为深入、准确揭示意识的本质,将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价值性的研究工作。

最后,潘菽的意识心理研究的许多观点很具预见性和生命力。比如,他特别强调心理学对意识研究的科学性,提出要加强意识的脑机制研究等。当前,心理学研究者已经在这些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再比如,潘菽提出意识与躯体感觉具有一定关联,这实际上就是今天学界广泛讨论的“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问题。虽然不能完全说潘菽预见了具身认知的出现,但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他在心理学重要主题和研究趋势上具有超乎寻常的判断力。因此,深入学习和研究潘菽的意识心理学思想不仅可以提升心理学工作者的理论思维品质,更可以成为新的研究主题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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