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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鼠标就能赚钱?
——“无货源开店”乱象风险预警

2023-01-03岁正阳

中国信用 2022年11期
关键词:货源开店网店

◎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无需本金、不用囤货、没有风险,一部手机就能轻松当老板,在家动动鼠标就能赚钱……

近期,一种号称“无货源开店”的广告在一些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兴起。这类广告宣称,只要交几百元就能享受“开店指导”和“内部货源”,开店者通过赚取消费者的“信息差”,从而实现“坐在家里收钱”。

世上真有这种美事吗?

高价购买的开店“秘笈”不过是“盗图抄店”

所谓“无货源开店”,就是店铺经营者没有现货,在网上找产品找货源,然后把货源“搬运”到自己的店铺中,等有顾客下单,店主再去上家下单,由上家来派单发货。

“一样的产品,一样的图片,卖得比别家更贵,会有人买吗?”花费6998元购买了广州某公司“开店指导”服务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看到广告一开始也质疑,但后来被“劝说”相信了。

她加了一个指导“老师”的微信,随后被拉入一个开店群中。“老师”在微信群中规定学员之间不允许互相加微信,还发了成功开店学员的交易截图在群里——某茶杯在批发网标价3 元,在淘宝网卖20 元;一套茶具在批发网标价500 元,在淘宝网卖1800 元。

“我本来是不太相信的,但是‘老师’一直在‘洗脑’,说不能简单把主图和简介搬过来,还要会选品、会运营,‘开店指导’教的就是如何运营。”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买了开店套餐后,“老师”教她在“1688 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选品上传到自己的店铺。但是店铺没有流量,“老师”又建议吴女士刷单,或者再花钱购买增加流量的服务,甚至可以交钱找人代运营。

吴女士认为教的开店流程网上都有免费教程,不值这个学费,宣传的内容与上课内容不符,于是提出退费要求。商家拒绝退费,并称“店是不是给你开了?你是不是学会上架商品了?”“出售的课程属于知识付费产品,你已经学了足够的时长,没有生意是你的问题。”

广州某传播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店“老师”所发的网店交易成功截图,能够通过修图软件制作而成,实际上没有多大参考价值。深圳市消费纠纷评审专家、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永也表示,如商家通过虚假图片误导消费者,则涉嫌以无货源销售培训为名,行诈骗或传销之实。

同样,被“洗脑”的还有一名叫做王震的受骗者。

今年3 月份,即将大学毕业的王震在网上刷到了一些关于“无货源电商”的广告:“躺着赚钱,日入400 元,无囤货,零风险!”文中还放出了一位宝妈一年赚15 万元的截图。王震心动了,交了1 元进入了某“无货源电商”微信群。随后发生的事用王震自己的话说是体验了一把被“割韭菜”的感觉。

类似的无货源开网店的广告打着“零基础、低成本、月入过万元”的口号吸引了不少人投资,让他们以为真能如宣传所说“赚大钱”。可是,记者了解到,无货源网店模式不仅会导致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商标侵权、客户投诉等问题,一些“无货源电商”的课程培训还涉嫌虚假宣传乃至诈骗。

王震回忆,刚进微信群时,一位名叫“电商创业的杨老师”的人就加了他的微信,向他介绍起来:“‘无货源电商’,就是指购物平台开店者无需自己囤货、无需拍照美工、无需人脉就可经营的盈利模式。”杨老师解释,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让成本降到最低,店主只需从大平台上筛选采集当下最热卖的爆款商品,经过软件自动处理后,适当加价即可上架。有买家下单再找到相同产品拍单,由有货店铺直接发货给买家。“什么好卖卖什么,没有库存限制,赚的就是差价。”

听到这些介绍时,王震最初心里有些犹豫:“这不就是‘搬砖’嘛,没有任何价格优势。”他把疑问向杨老师说明后,对方回答说,该模式最突出的是技术优势,价格不是影响销量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是运营。杨老师随即给王震发了几张培训营学员月入万元以上的聊天记录。在杨老师的“洗脑”下,王震花费3699 元报名了其中最便宜的A 培训套餐。此外,还有9199 元和26999 元的B、C 培训套餐。杨老师保证“缴费一次,后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电商企业工作人员全力备战“双十一”

报名后,杨老师开始指导王震,从开店到选货发单。“又发了教学视频,但大多是网上开店的流程,不花钱看介绍就会。”王震表示,杨老师一周后又让他安装一款刷单软件,并建议花钱购买流量,或者找人代运营。王震指出之前说过一次交费,不再收费。杨老师回答:“那是培训费用,不是一个项目。”

一个月后,没有花钱找人代运营的王震发现店铺几乎无人问津。此时,王震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提出退费要求,但对方以已经为其开店和上课为由,拒绝退费。

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陈兆波提醒,市面上不少“无货源开店”广告是以诈骗为目的;公众在遇到“躺着就可以赚钱”之类的宣传标语时,一定要多个心眼,谨防上当。

如何躲过“无门槛开店”骗局旋涡

近来各种利用网络开店、赚快钱的教程也不断涌现,成为创业者的“新宠”。这种开店教程真能教人赚钱,还是圈钱“割韭菜”的噱头?

骗子先以“无门槛开店”在各网络平台进行推广,吸引被害人在其网站开店,然后再以辅导开店为由,诈骗“辅导费”。

而公司所谓的“金牌教师”都是设定好的人设,他们向被害人展示的成功案例也是伪造的,甚至他们还会与被害人签订制式合同。

而信以为真的被害人在网上开设的店铺最终多以退店、封店收场。

这类案件作案手段隐蔽,各环节环环相扣,如遇此类诈骗,如何识破套路?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在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称开网店挣钱快,吸引想开网店但又没有经验的人群浏览关注并留下个人信息。

第二步,随后不法分子与之电话联系加微信,推荐各种级别的套餐,称专为想开网店但没经验的客户量身定做服务或课程,引诱受害者支付一定的保证金、铺货费、辅导费等。

第三步,待受害者上钩交钱后,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给受害者搭建虚拟的网店,甚至与其签署合同,让受害者更为信服。

第四步,不法分子接着发送一些虚假的高流量和高业绩图片以及成功案例,借机向受害者推荐升级版套餐,让受害者支付

不仅坑骗消费者也使商家身陷困境

据相关媒体调查发现,不少人有过此类遭遇,他们大多数是在家的宝妈和一些无固定职业的人,期望利用这个机会轻松“躺赢”。那么,“无货源电商”真的能赚钱吗?

在淘宝开服装店已有10 年的店主胡胡说,“无货源电商”不是近来才兴起的模式,早在2010 年左右,随着第一代电商平台在电脑端口的发展,该模式就已经存在。当时利用平台刚发展起来的技术漏洞和规则,确实可以获得一定利润。2015 年之后,各大平台设立了“千人千面”规则,2019 年,又出台规定,严厉打击重复铺货模式,发现不同店铺之间相似度极高的货物,保留信誉度最高的一家,以防止低质的无货源模式无限扩张。

然而,“无货源电商”真正意义上开始呈现在公众面前是在2019 年——三年前的“双十一”,一场由标价乌龙引发的风波,第一次将“无货源电商”“店群”等在线开店模式以充满戏剧性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

2019 年10 月26 日,一家名为“果小云”的天猫水果旗舰店,因将店内脐橙价格从“26 元4500g”错标为“26 元4500 斤”,遭遇“薅羊毛”而成为全网关注焦点。彼时,众多羊毛党前往该店抢购“低价”水果,随后退货、投诉并要求赔偿,几乎将这家店铺置于倒闭境地。

最终,“果小云”店方承认,自己名下多家网店系“无货源电商”模式。脐橙是代发货,标价乌龙是因为使用无货源管理软件从别家店铺复制信息时出了差错。“果小云”表示,自己并非自种自销,而是依靠水果供应链组织货源。“无货源电商”模式的概念自此浮出水面。

三年后的今天,“无货源电商”的模式虽遭受来自平台企业、品牌商的质疑和诉讼,但依然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

记者综合各方信息后发现,“无货源电商”又被称为“无货源一件代发”,类似于“中间商”,本质上是信息撮合后赚取差价。例如,A 在淘宝开了一家“无货源网店”,相关商品信息来自于B 商家,同时标出高于B 商家的价格。如果有买家在A 的店铺里下单,A 就用买家提供的收货地址在B 商家下单,以赚取差价。

“无货源模式的存在其实就是鼓励人们‘搬砖’、复制,会造成商标侵权、货源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胡胡表示,自己当年就看到过复制自家图片的店铺,向平台投诉后,该店铺很快被关闭。

其实,除了上述这种“无货源电商”被投诉后关闭的处理方式之外,一些靠“无货源电商”获利的商家也遭遇了重罚。

罗萍只是众多遭遇重罚的“无货源电商”从业者之一。

2022 年3 月4 日,广东惠州的罗萍虽然只赚了38.2元,但仍在一起著作权诉讼中败诉,需要向一家品牌方赔偿8000 元。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以下简称“惠城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罗萍通过网络了解到,开拼多多无货源店铺可以赚零花钱补贴家用。2021 年7 月,罗萍根据免费教程学习,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自己的店铺,主营儿童文具。2021 年8 月18 日,罗萍接到了一个订单,买家下单了3 个叶罗丽文具盒,总价70.9 元,罗萍再向上家李佳下单,并由李佳发货,罗萍从中赚取38.2 元差价。2021 年9 月8 日,由于订单量太低,罗萍关闭网店并删除所有商品链接。

如何躲过“无门槛开店”骗局旋涡更高的费用,进而达到进一步诈骗的目的。

有律师表示,其一,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案件的侦查力度,对诈骗犯罪采取“零容忍”及“严打”的态度,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猖獗;其二,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识别阴谋骗局。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消费者在挑选产品前尽量多做功课,在购买其服务前,在各大投诉平台查询是否有相关案例,是否已经有人上当受骗;其次,消费者应当保持头脑清醒,尽量不在激动时付款,对于客服的洗脑话术不能全听全信;最后,消费者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网店,尽量认准官方机构,现在的电商平台往往都有商家学院的服务。

谈到避坑方法时,有律师也表示,一是建议选择大平台旗下配备的开店指导服务;二是缴纳服务费之前,建议提前了解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及网络服务评价;三是谨慎付款,对于流量费、扶持费、货源费等谨慎付款,做好“非必要不付款,非必要不转账”。有警方提醒,有些骗子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还会通过刷单、发空包、“爆款”等方式虚假提升目标网店的销量和浏览量,或通过修改后台数据蒙蔽受害人,让受害人进一步购买他们的服务或课程。

虽然好的方法事半功倍,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方提醒目前市场上电商代运营企业众多,可是鱼龙混杂,选择代运营服务前,一定要甄别代运营公司的资质、规模等,谨防骗子们的诱饵。

(来源:综合网络)

电商工作人员查看网店数据

2021 年末,罗萍突然接到惠城法院通知,她已被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动漫”)起诉,理由是她未经授权销售了带有叶罗丽等图案的产品,而精英动漫享有图案的著作权。罗萍这时才知道,那笔让她赚了38.2 元的订单的买家是精英动漫的维权团队。

罗萍在诉讼中称,自己并非有意侵权,她在查看李佳店铺里的叶罗丽文具盒时,并没有发现这款产品显示著作权权属。这款产品在电商平台上是热销品,各店家都在卖,也让人误以为是普通产品。罗萍认为,如果精英动漫跟该电商平台反馈一下,或者直接通知她这款商品有著作权权属要求,她会主动下架并道歉。精英动漫作为品牌方,有提前通知的义务。此外,李佳是她的上家,经营着多款印有叶罗丽图案的文具盒,法院应将李佳也列为被告,制止源头侵权。

惠城法院审理后,判决罗萍赔偿精英动漫8000 元。除了精英动漫案,罗萍还面临其他多起侵权诉讼,她感到后悔,“家庭本就贫穷,还有好几个案子没处理,倾家荡产也不够赔。原本想着能赚点钱补贴家用,却没想到会这样”。

售假问题日趋严重严重影响平台信誉

无货源开店还带来了售假问题。

2021 年9 月,杨艳被知名灯具企业欧普公司起诉到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理由是她的网店店铺销售了侵犯欧普商标权的商品。2021 年10 月28 日,平顶山中院一审判决杨燕败诉,赔偿欧普方面8000 元。

该案判决书显示,杨燕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一家无货源店铺,卖出了50多个欧普灯具,获利不到200 元。据杨燕说,她并不知道转售的欧普产品侵犯了欧普公司的商标权,并无侵权的故意。她还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辩解:“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她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欧普方面的维权应针对实际生产假货的源头。

平顶山中院在判决中认定,杨燕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被诉侵权商品的合法来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她对是否侵权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有相关媒体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仅2021 年至今,全国范围内,上述同类型诉讼已超过20 起,且新案件仍在不断增加。这些案件中,诉由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纠纷等,无货源卖家败诉率为100%,这些个体经营者获利最大不过百余元,少则十几元,但最终赔偿金额在1 万元上下。

一位从事电子商务法研究的业内人士表示,从已经判决的案件来看,很多店主是家庭主妇,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败诉也很正常。品牌方发起这样的维权诉讼,并非想获得高额赔偿,重在威慑侵权行为。维权过程中,一般通过随机检索选择要起诉的店铺。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他在接触“无货源电商”类案件过程中,从电商从业者处了解到,无货源解决的是成本问题,而能不能有订单,是销售能力的问题。普通人如果没有销售能力,也不懂电商的规律和市场行情,进入这个领域,即便不遇到诉讼,销量做上不去,也得选择退出。

负责在某短视频公司电商业务线做运营的王兴表示:“这种模式的实质是开空壳小店,店铺货源本就是从别处搬运,品质无法保证且没有售后服务,还容易引发纠纷,会严重影响平台信誉,因此必须打击。”

美其名曰“开店指导”实则是套路重重

然而,近年来,伴随手机端拼购、短视频平台日渐火热,“无货源电商”模式再度翻红。

记者发现,在网络平台上发帖称因“无货源开店指导”上当受骗的不在少数,仅在“黑猫投诉”上就有超过1000 条相关投诉。记者联系上不少投诉维权者,发现“开店指导”有多个套路。

——开店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陕西的刘女士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帮开店、包货源、教运营,仅需39 元”的短视频广告后,添加了客服微信。随后客服在微信上提出要收388 元报名费,费用包括对接货源、推广指导、活动策划等。为博取信任,销售人员还将公司的营业执照、获奖证书、店铺内实景等图片视频发给刘女士,并提供了公司的详细地址、400 开头的热线电话。

刘女士认为可信度高便交了钱,等到店铺要上架商品时,销售人员表示还需要另外购买货源。刘女士认为店家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费被拒。

刘女士在全国12315 平台进行投诉,几天后,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表示,“经查公司未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进行受限管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刘女士说,事情过去4 个月,钱没要回来,网上还有很多人投诉该公司。

——开店中:上游货源接单不发货。深圳的王先生在“开店指导”的推介下购买了价值1200 元的批发网站货源,本想着接单后直接要求批发商“一件代发”,但批发商迟迟不发货,王先生的网店还被平台扣分。

陈兆波说,有的“无货源店铺”,如果未经相关货品方的授权或委托销售,也属于侵权销售,并且这种销售模式在售后方面会存在较大风险。

——开店后:被平台处罚下架商品。广州的周先生同样是看到短视频广告后购买了“开店指导”服务,指导“老师”教周先生在电商平台选择一个商品,然后复制商品链接和详情到自己的店里。然而,不久后周先生的店就被淘宝网处罚了。

记者在搜集资料时发现,近段时间一些商家披上“无货源电商”新马甲做起收费培训便的生意的涌现也并非毫无缘由。由于各平台有不同规则,电商“小白”们往往不熟悉线上开店、推广引流等操作,与触犯规则被封号相比,培训确实可以节省大量前期摸索的成本。

事实上,无货源电商培训,瞄准的就是电商“小白”们,“有信息差就有商机,无货源是这样,培训也是这样。”有近十年电商运营经验的吴鑫如是总结。

但从结果来看,所谓“培训”,极有可能最终演变为“套路”——你想通过电商轻松赚钱,而网络那头的“老师们”,也想轻松割电商“小白”们的韭菜。

记者搜集相关资料了解到,20 岁的大学生小志就是这样被割了韭菜。

在报名近一个月后,小志发现自己开的网店没有收到一张订单,“老师”对自己的反馈也是爱理不理,他这才怀疑自己是不是上当了。

但在报名交钱前,网络那端的培训机构可不是这样的态度。

电商从业者运营网店

网店运营者在备货

“说会有老师一对一(指导),保证店铺收益至少是三个月1000 元,否则差多少补多少。很多人看到这里就心动了。”小志表示,对方告诉他,成为学员后,培训机构会安排老师一对一全程指导,流程包括注册淘宝网店-选品-上货-装修-运营引流-下单发货等,售前售后全方面手把手扶持,“直到实现稳定盈利收益”。

如今复盘,小志发现,其实坑早就挖好,只是当时在销售的鼓吹下,令他对“无货源电商”的未来充满美好想象,才会陷入坑里。

据了解,根据淘宝网的运营规则,对部分卖家以不正当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交易的行为,淘宝网会实施下架全店商品、限制发布商品7天等处罚。

在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看来,“一键搬店”甚至跨平台复制店铺,属于不正当竞争,会扰乱市场秩序,涉嫌违法。

强化监管堵住漏洞避免消费者上当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海滨表示,网络兼职课程一直是诈骗的高发领域,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售卖课程、“带徒弟”等模式,收取信息费、加盟费等费用,敛取钱财。

专家表示,从商业模式上来看,也正是由于电商平台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同电商平台裁定尺度不一等因素,导致大量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其实,近几年,各大平台已陆续对“无货源店铺”展开了治理,但角度各有侧重。

2019 年4 月,淘宝发布《关于对异常店铺管控的公告》。其中提到,部分卖家以不正当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图片,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交易的行为,产生了售后服务无法保障、重复铺货等多种风险,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影响买家购物体验,对这些店铺作出下架全店商品等处置。这一公告虽没有明确针对无货源开店,但“盗图”正是无货源开店中的重要环节。

2020 年11 月,京东启动了对“无货源店铺”违规专项治理。同年12 月底,京东宣布,将无货源店铺违规场景更名为“恶意倒卖”;京东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将“恶意倒卖”列入严重违规,认为商家通过购买平台外店铺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订单交易的行为,影响平台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保障,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2022 年8 月4 日,抖音电商也发布《“商家—无货源店铺”细则》,其中规定,当识别到商家店铺涉嫌无货源经营时,平台有权利对商品或店铺进行限制,并根据违规程度对商家预警及开具罚单,情节特别严重者, 扣除违规所得货款,并处理关联店铺/账号。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认为,平台对“无货源电商”模式所采取的态度,取决于一家平台所处的发展阶段。在新兴电商平台发展初期,首要关注的是平台规模,无货源这一低成本模式能实现快速开店,有利于吸引商家入驻。在基本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平台会支持这一模式。

但平台一旦发展到成熟阶段,需要留住消费者,就会更聚焦于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平台会因为“无货源电商”的部分行为涉嫌销售假货、盗图侵犯著作权等负效应,从而加大对无货源电商的治理力度。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无货源店铺”没有经过其他商家同意,通过擅自复制其他商家商品信息的方式,把其他商家的商品“搬运”到自己店铺销售,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涉嫌对其他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

姚志伟建议,第一,电商平台可以进一步精准化对无货源店铺的分类,细化治理规则。例如,平台按照规则进行治理时,可以根据无货源店铺的规模、销量等因素,对销量不大的中小从业者给予包容。但他也承认,这一做法实施时存在难度,一方面平台也无法精准识别哪些是无货源店铺;另一方面,即便平台可以对此类小商户加以区别和包容,但品牌方在维权时往往不会对无货源网店予以优待。第二,加强与品牌方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授权信息库,对于未获授权的商品,能在接到反馈并确认后,以最快速度将未授权商品断开链接、删除或下架,协助品牌方实现维权方式多元化;第三,完善技术手段,在源头制止侵权。各平台中,淘宝已经使用图片护盾,对于无货源开店等各种场景中出现的盗图现象进行了有效拦截。但一旦跨平台,这一功能将无法使用。

此外,对于实行“批零一体”的批发商而言,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委托被特许人销售商品,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甘海滨表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特许人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不能在网上简单“搬运”。

北京孟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舒胜来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货源店铺”实际上把自身经营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付款后可能无法及时收到合格的商品和服务。“无货源店铺”本质上是中间商,对货源并不了解,如果售卖的产品可能存在质量缺陷,他们需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但由于其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专业实力,往往难以提供售后服务、承担质量责任。

对此,陈音江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从依法查处相关虚假广告入手,通过消费者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另外,电商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增加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物流调查、货品溯源等,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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