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善”的治水实践及其现实意蕴
2023-01-03冯叶妮
冯叶妮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治水这一实践活动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它既是人在面对具有灾难性质的自然力的冲击时进行自我保护的自发反应,也是人作为自由能动的存在在与自然系统进行交往时的主体性展现。治水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虽然是工程性的实践活动,但在这一过程中却能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交往互动细节暴露无遗,也是人展现主体性、表达主体特征的过程。从空间上看,治水既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水文环境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和地区间的协调,也需要各社会系统之间的有机配合,只有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既实现系统内各要素的有机配合同时实现系统间的有机互联,才能实现从“工程型”治水向“生态型”治水的实践转变,为“美好生活”提供空间环境。从时间上看,治水是一项历时性的工程,每一历史阶段的治水活动均是以先前的技术积累、物质积累为基础,也是在总结和反思前一阶段的实践历程中实现从“防治”到“善治”的理念转向。生产与安全作为核心目的始终贯穿于治水实践之中,同时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也使得治水实践有了新的价值旨趣,对中国共产党治水实践进行历史性考察无论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度反思还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1 1949年后中国治水实践的三个历史阶段
治水实践虽然是一项物质性的实践活动,但这一实践活动中蕴含着对于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在农田水利期,治水作为一项保安全、促生产的实践活动,依然以保存生活为目的;在城市水利期,伴随着城市发展的兴起,水利工程的社会角色逐渐从改善生产条件的辅助性工程向作为生产主体的基础性产业转变,从而实现了优化生活的目标;而新时代,治水活动则以生态思维为基础,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平衡、协调自然系统和生产系统的活动,以实现美好生活为旨趣。
1.1 农田水利期——保存生活
早在1934年,毛泽东主席指出,“水利事业是农业的命脉”[1]。依据当时增产农业的建设目的以及变水害为水利的改造目标,这一时期治水的主要目标是为农业增产服务,从兴修大型水利枢纽和修建小型的群众性水利工程这两个方面着手进行水利建设。1950年所颁布的《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提到,“全部的治淮计划与工程的实施,皆以根治淮河水灾为目的”[2]。无论是洪灾还是旱灾,对于受自然力影响较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来说无疑是灭顶性的,而这一时期工业化尚未成熟,农业生产仍然是主要生产力,因此这一时期对于水灾的治理与防范与生产及安全紧密相连。为应对淮河、黄河等流域带来的灾害风险,建造了三峡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为水土保持、防洪、农业增产等保驾护航。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以务实为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和可能,尊重农民意愿,组织领导建造一系列群众性水利工程。
这一时期的治水活动所展现出来的人与自然之间更多的是否定性的抗争关系,一方面是洪旱涝对生产产生的巨大影响,由于技术与物质基础薄弱,自然力对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能够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和作用。“旱灾对我们的威胁,仍然是严重的,而且是长期性的。”[3]因此,这一时期的治水实践也是对自然力的约束所做出的一系列探索。另一方面,由于建设经验不足,在水利工程的领导工作中,也存在着冒进和官僚主义等一系列弊病,这一时期的项目增量并没有全部带来工程效益,部分还对原先的自然生态造成了破坏,如“绥远计划扩大灌溉面积七十万亩,但实际受益的不到三十万亩。水月寺渠因未注意地下用水情况,土地迅速发生碱化”[3]。物质资源的浪费和生态条件的受损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增产与优化生产环境的目标和生态资源及生态承受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人与自然之间是“攻守兼备”式的抗争性共存模式,尚未达到和谐的共生模式。此时,由于物质稀缺,物质生产尚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治水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农业生产来满足基本的生存保障,因此是以“保存生活”作为实践逻辑的,和“美好生活”应有的物质保障条件之间尚存距离。
1.2 城市水利期——优化生活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水利建设的重点逐渐从农田水利转向城市水利。城市经济带和生活带的成熟使得城市在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上都需要现代化的水利基础设施加以支持,城市水利建设既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紧密相关,同时也关乎城市的发展空间和生存条件。与农田水利期相比,城市水利期的水利建设具有了更为丰富的社会内涵,同时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这一时期的水利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是利用实体经济激活水利经济。与农田水利期以“服务农业生产”为基本目标相比,这一时期的市场化改革使得水利建设本身也成为一项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点之一。“建立以骨干水利工程为龙头的流域或区域的经济实体,要注意充分发挥城市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优势……辐射和带动一片”[4]。二是建设力量的多元化。这一时期的水利建设通过发展机制的改革,以社会办水利,在社会范围内集资筹劳,同时引进外资,使得社会力量和外资在水利建设中的比重大大增加,改变了原先单一的依靠上级拨款的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三是注重水利建设与第三产业的结合,推动综合经营的发展。通过发展实业型和开发型的经济实体来完善水利经济的发展结构,实现城市水利建设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推动旅游服务业,增强水利建设的辐射效应。四是以水利现代化提高水利建设的工程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一时期的水利建设更加注重水土保持等生态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可持续发展为治水思路,使得水利建设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趋和谐。
城市水利期的水利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起了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产业角色,同时这一时期水利建设的社会性特征也在不断增强。一方面水利建设的服务局面在不断扩大,从服务农业生产到全面服务农村、城市,水利作为经济发展的硬件支撑,既提供了经济发展的设施基础,也通过与实体经济、第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了“投资—收益—再投资”的良性发展链,获得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水利建设中的社会力量占比也越来越大,如何使水政机构和社会资本力量之间形成有效的配合工作机制成为解决水利建设中关键问题的突破口,水利立法无疑成为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因素。在此意义上,水利建设的社会意义从“硬”条件延展到了“软”条件,在法律领域以推进法治水平来促进社会和谐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水利建设的社会性特征说明在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生活样态正在进一步发生改变,实现了从“保存生活”到“优化生活”的实践飞跃。
1.3 新时代水利期——美好生活
水利要进一步彰显在美好生活中的建设意义,就必须深化其社会性特征,在发展的整体性格局中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的全方位治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概念,意味着在新时代,一方面美好生活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自觉。在新时代,水利建设对“美好生活”的支撑作用不再局限于体现在自然意义中的水环境改造,而是将治水这一实践活动与社会系统的整体性协调加以联系,这充分体现在水利扶贫攻坚运动中。水利扶贫的基本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文环境和条件,提升地区的发展潜力。二是通过对口支援和资源的跨区域调配,打开地区的发展前景。美好生活是整体性的美好生活,这种整体性既是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之间经济利益与生态文明效益的统一,也是地区与地区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在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过程中的发展效益的合理分配。
美好生活需要充足的物质保障、优美的生态环境、充盈的精神滋养,而治水活动通过水利设施的建设、水文环境的改善来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宜居性,同时以河流为基底所产生的源远流长的乡土情感和河流文化也将在这些活动中不断形成新的文化内涵而对人进行精神滋养。因此,治水不仅仅是一项局域性推动美好生活的实践活动,它更具有时空的延展性和延续性。它通过对水资源的跨时空调配,实现美好生活步调的整体协调,又通过物质条件的改造来完善共同发展的基础条件,进而推进美好生活在更加广泛的实践空间和价值维度上的实现。
如果说,农田水利期是以经济效益和工程效益为水利建设的基本取向,那么城市水利期则是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不断融合的阶段,而到了水利脱贫期则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精神文明效益三者的结合阶段,这一演进过程既是水利建设的历史过程,同时也蕴含着美好生活的内生性动力,是价值理性对于工具理性的逐步超越,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多样扩展。治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作为工程,它是对自然的改造和对社会的改造的统一,而这种统一或许在一开始会出现局部的相互否定,但最终一定是以一体性的和谐状态作为持存。“美好社会应当更好地确立与彰显劳动的主体性地位,成就美好生活中人之需要与对象性活动的美好”[5]。治水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之一,美好生活既是这种自由自觉活动的现实产物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表征,是一种美好的样态。美好生活绝不是某一地区、某一时段的美好生活,而是全民族、全员的美好生活。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人类本质的不断复归,美好生活从本质上来说便是人—自然和谐一体、命运相连,同时又各自保持自在状态的自由存在。
2 “善”的治水实践转向:工程治水到生态治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治水的历程既是人类活动史也是生活样态的演进史,是在与自然具体的交往互动中的生活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治水历程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经济效益至上的工程治水形态,二是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的生态治水形态。作为具象的实践活动,治水形态的改变既是工程技术领域的发展成果,同时也意味着美好生活的现实基础在发生改变。工程治水指治水活动主要以工程项目作为实践载体来展开实践活动。在工具理性的支配下,工程型的治水方式由于有着特定的程序安排和实践路径,因而在实践中有着较为可观的效率,但由于工程项目安排本身存在时间和财政等方面的局限,工程与工程之间很难形成有机的互动机制,因此在展开实践叙事时往往只能是满足某一阶段的需要而难以产生深远的影响,也缺乏持久的实践动力。
生态治水最重要的是以生态思维治水,与工程治水不同的是,生态治水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工程带来的人类效益,还有自然效益。工程治水实际上依然是机械唯物主义思维下的实践活动,每个工程项目依然是原子式的存在,尚未实现与其他系统、其他要素之间长期有效的互联互动,也极少考虑工程本身与自然的融合度。工程治水依然是将人与自然进行了主客二分与对立,而生态治水则是复归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互主体性。“人与自然不仅在逻辑上相互证成,而且在实践中相互生成,这才有人与自然各自现实性的存在,将人与自然分离必然导致自然与人被抽象”[6]。因此在推进治水现代化过程中,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的转变实际是突破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与对立的工程思维,代之以人类活动与自然系统的深度融合的生态思维,即将治水作为促进人与自然更为深度、更为有机地融合的活动加以开展。生态治水即不再将自然视为工具性的对象,“在这种自然的类关系中,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性”[7]。美好生活中的人与自然应当是有机统一的共同体,因此只有以生态治水作为治水实践模式,才能将治水实践与美好生活建立起有机联系。
从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的转变,不仅是实践模式上的改变,更是思维模式的改变。生态理念其“基本点在于强调系统中各因子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以及功能上的统一”[8]。一方面,生态治水是对以短期效益为导向的工程建设思维代以对长期发展效益的关切,尤其是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生态治水在整体性思维方式的指导下拓宽了原先对治水活动所能带来的实践效益的认识。治水本质上是在对自然性的实践环境进行全面的考察之后以主体性能力根据预设的实践逻辑所进行的对象化的改造活动,因此工程式治水向生态式治水的转变也是人在处理自然系统和人类系统之间的关系时的主体性能力提高的实证。工程具有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嵌入性,生态治水不仅要在人类社会中发挥更为广泛的社会服务效能,同时推动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的深度融合。
3 “善”的治水思维转向:从防治到善治
治水理念的转变实际上也意味着对于自然这一客观存在的认知方式的转变,从“防治”到“善治”便体现了将水作为单向度的物质性资源向多向度的生态性资源的认知思维转变。这一思维的转变也意味着从认知到实践,“美好生活”都将进入一个更为和谐、良善的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体系以及更为立体和全面的建设体系中。治水是主体对于美好生活意愿的一种现实表达,在治水过程中,人构建的不只是与自然的工程联系,更在这一不断确证自己本质力量的过程中,越来越明晰作为愿景的美好生活应当以怎样的形式在现实中落成。
农田水利期的“防治”治水思维依然是主客体对立的实践思维,由于这一时期对于水生态规律的把握尚不完善,人依然在不断地接近和适应自然的必然性。“防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免于灾难之苦,获得“保存生活”的这一基本保障,治水主要是作为满足物质性需要的生产活动。在以“防治”为主要方式的工程实践场景中,人依然受到自然之力的支配,从“防治”到“善治”亦是从安全生活向自由生活的迈进。如果说“防治”是以改造自然为实践核心,围绕着工程绩效展开实践活动,那么“善治”则是在自然与人的双向互动中拓展更为自由的生存空间。治水究其根本并非是对物的改造,而是对人的塑造,美好生活的本质是个体的美好,而这必不能以工具理性作为价值基础。由“防治”向“善治”的转向亦是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变迁的表现,工程场景下的工具理性是用指标、经济效益等来评价和衡定水利工程的价值的,在这一工具理性思维的主导下,人与自然被机械化的条约系统裹挟,被层层规制束缚,被各项评价指标驱使。“善治”就是要以价值理性来弥合工程实践中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之间的割裂,实现对工具理性实践困境的突破。
“防治”是以把握规律为基础,而“善治”则是以美为价值追求,“防治”依然是将水利建设作为一项生存活动加以展开,而“善治”则是在追求人水和谐之美。如果说“防治”依然是将自然作为人发展的手段的话,那么在“善治”中,人与自然均是发展的目的,自然不再是作为纯粹的客体,不再是单纯的被改造对象,而是美好生活的载体,是人内在尺度和外在尺度的统一。美好生活中的人的存在应当是不被任何对象所支配,同时也不将他者作为私利攫取过程中的被支配对象,从“防治”到“善治”的逻辑演进与美好生活的思想基础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善治”不再将水利工程仅仅作为物性的存在,而将美学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等均纳入工程场景之中,从物质空间的实践向多维度的价值空间延展,以工程文化丰富满足美好生活的精神所需,因此“善治”既是美好生活的价值基础,也是美好生活的实现过程。治水是对美好生活的现实性推进,因此“善治”便是通过将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中的人纳入共同体的“善”之中,为美好生活提供现实可能和价值关切。
4 结 语
归根结底,历来的治水实践活动既是对美好生活内在需要的表达也是对美好生活样态的塑造。治水实践样态的变化是主观与客观、现实与理想、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等一系列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农田水利期到新时代,治水的工程实践样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蕴含在其工程场景中的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并未改变,未来生态水利是实践基调,善治是价值基调,美好生活是需要亦是理想并始终贯穿于治水历程之中。“美好生活”作为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总体性范畴,需要基本物质基础与价值诉求的双重支撑,以“善治”为基本思路的治水即是在物质实践的过程中亦提供了符合美好生活价值取向的价值观念,使得治水这一实践活动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三个维度推动美好生活的历史性进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治水实践从“保存生活”到“美好生活”总的来说是在马克思主义总体性的方法论指导下,在工程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的对于美好生活越来越自觉的追求,这种自觉性既是党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决定的,这一自觉性也将使得治水这一实践活动能够以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存在形态推动美好生活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