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主导某市综合医院临床路径督查的实践成效*
2023-01-02徐鹏庞雯雯沈磊侪
徐鹏,庞雯雯,沈磊侪
(1.安徽省合肥市临床路径质控中心,安徽 合肥 230022;2.安徽省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安徽 合肥 230022)
临床路径是规范诊疗行为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发布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简称医改)文件中均要求医院推动临床路径工作,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也要求医院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1]。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药师在模板的制订、审核[2]及合理用药方面,特别是在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辅助性药物控制性使用中可发挥重要作用[3-4]。合肥市于2016年成立了临床路径质量控制中心,该中心专家组的主要成员为药师,每年对9家市属医院(5家综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和8家县属医院(4家综合医院、4家中医院)的临床路径工作开展督查。现对9家综合医院近3年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旨在推动及持续改进各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开展。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由合肥市临床路径质控中心制订督查标准,合肥市卫健委发布督查文件,抽调药师为检查专家。根据临床路径督查标准,督查内容包括指标(涉药指标和其他指标)、病历检查和制度3部分。检查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取财务数据等方式收集和记录检查结果,经各检查小组汇总并讨论后形成督查通报,合肥市卫健委以文件方式通报督查结果,并要求各医院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整改意见。
涉药指标共6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强度(AUD)、抗菌药物使用率、辅助性药物(安徽省临床路径管理中心规定的63种药物[5])金额、药占比、住院患者人均药费和门诊次均药费。AUD=抗菌药物总消耗量/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抗菌药物使用率=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例数,药占比=药品收入/医院总收入,住院患者人均药费=住院患者总药费/住院患者总例数,门诊次均药费=门诊患者总药费/门诊患者就诊人次。其他指标共7项,包括完成临床路径比例、医疗费总额、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平均住院日和耗占比。完成临床路径比例=完成临床路径例数/出院患者例数,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患者总费用/门诊患者就诊人次,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住院患者总费用/住院患者总例数,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检查和化验收入/医院总收入,平均住院日=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病历检查为现场随机抽取病历,主要对抗菌药物、辅助性药物、质子泵抑制剂(PPI)等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制度方面主要包括管理组织、培训、实施改进措施等材料和记录是否齐全。
汇总9家医院2018年至2020年的13项督查指标,除辅助性药物金额和医疗费总额为绝对值指标外,其他11项均为相对值指标。且绝对值指标为各医院的均值,而相对值指标为各医院分子之和与分母总和的比值,如住院人均药费=各医院住院药费总和/各医院住院总人次。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病历督查情况使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涉药指标
3年间,住院人均药费和门诊次均药费均逐年增长,AUD、抗菌药物使用率、辅助性药物金额和药占比均逐年下降,以辅助性药物金额降幅最大,其中AUD虽逐年下降但仍未达到综合医院要求(不超过40)。详见表1。
表1 2018年至2020年9家综合医院涉药指标汇总Tab.1 Summary of drug-related indicators in nine general hospitals from 2018 to 2020
2.2 其他指标
3年间,完成临床路径比例逐年增长,2020年已达到医改要求(≥70%);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及耗占比均逐年增长。9家医院的医疗费总额,2019年较2018年增长15.75%,但2020年较2019年降低5.84%。详见表2。
表2 2018年至2020年9家综合医院其他指标汇总Tab.2 Summary of other indicators in nine general hospitals from 2018 to 2020
2.3 病历检查
3年中,每年每家医院随机抽查50份病历,用药不合理率分别为18.00%、13.78%和8.89%,抗菌药物和辅助性药物使用不合理率逐年显著降低(P<0.05),详见表3。
表3 2018年至2020年9家综合医院用药不合理情况(n=450)Tab.3 Irrational drug use in nine general hospitals from 2018 to 2020(n=450)
3 讨论
3.1 督查工作成效
临床路径的制订和实施需要医务、质控、临床科室、药学、护理、检查科室等多学科的合作[6-7],而药物治疗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关键环节[8]。3年来,药师主导的临床路径督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体现在主要涉药指标的逐年改善。6项涉药指标有4项逐年下降,特别是辅助性药物金额下降近50%。与治疗药物相比,辅助性药物尚缺乏可参考的明确定义[5],督查中釆用的辅助性药物目录包括20种国家重点监控药品,高价维生素、电解质及辅酶类,以及活血、益气类等中药注射剂,共计63个品种,对其使用总量进行评估分析,并不具体针对某种药品,主要目的是控制辅助性药物的使用,减少疗效和适应证不明确药品的滥用[9]。AUD、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药费均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10],虽然近3年AUD呈下降趋势,但尚未达到综合医院要求(≤40),且门诊和住院人均药费均逐年增长,提示仍需加强用药管理,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7项其他指标中,完成临床路径比例超70%。医疗费总额2019年较2018年有所增长,但到2020年略有下降,这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就诊和住院患者数减少有关。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及耗占比均逐年增长,这与药占比30%的考核压力有关,医院可能通过增加检查化验和耗材收入来降低药占比。尽管药占比已不是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10],但医院出于成本和经济效益等考虑,仍十分重视对其的控制。
病历检查方面,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进行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疗程、时机不合理等;辅助性用药不合理问题包括用药指征不明确、2种以上药品联用、中药注射剂无辨证施治记录等;PPI用药指征不明确、存在与诊断无关的非常规检查等。对于病历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详细写入督查通报,医院要向市卫健委上报整改措施,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制度方面,由于临床路径工作已开展多年,各家医院的相应管理组织、培训等材料和记录均较为齐全,因而并未列为督查重点。
3.2 药师作用发挥
目前,药师工作职能正向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服务转变,2018年颁布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指出,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临床路径为药师参与合理用药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药师在参与临床路径质控中心督查工作的同时,也全程参与医院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包括事前的用药路径制订、日常维护与审核,事中的用药变异干预,以及事后的用药合理性点评和用药变异评价等。合肥市为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的国家试点城市,而临床路径与DRG付费相辅相成,两者结合可保证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11]。药师参与临床路径工作,不仅可促进合理规范用药,还可改善DRG付费的费用效率指标[12]。
3.3 督查工作不足之处
3年来,药师主导的临床路径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制定督查标准和评价指标、釆用通报进行有效行政干预措施,促进了临床路径工作的开展,主要涉药指标逐年得到改善,特别是提高了9家综合医院的抗菌药物和辅助性药物的合理用药水平。但临床路径督查工作是持续性和综合性工作,现有的督查评价标准存在一定局限性,如未涉及临床疗效评价,也未对变异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等;药师主导的督查工作也难以对合理诊疗、耗材使用、合理检查、护理等方面进行专业性评价;各医院临床路径信息化水平差异大,部分指标难以釆集,如对平均住院日这一重要效益指标不能按病种进行有效评价[13]。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待在后期的临床路径督查工作中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