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杭州市萧山区为例
2022-12-31陈力新,华丹,李明珠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进一步为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要求。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涵,对提升城市品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意义重大。近年来,杭州市萧山区坚持“以人为本、应保尽保、科学修缮”三个原则,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管理手段,在档案建设、日常管理、活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萧山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但通过广泛的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在思想认识、技术支撑、资金保障和实施路径等方面仍有所欠缺,亟待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
1 主要做法
1.1 多措并举,实现基础档案“立体化”
2018年完成历史建筑普查和认定工作,并公布了第一批90处历史建筑名录,主要为清代至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宗祠庙宇。在此基础上,2020年完成第一批名录的挂牌告知,形成了部门指导、属地监管、保护责任人日常维护的管理模式;完成了规划保护图则编制,为历史建筑的日常保养、使用、修缮提供了依据。2018年至今,萧山区已完成十余处历史建筑(含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利用(表1)。2021年,全面启动测绘建档工作,构建“立体化”数字档案,形成一处一档基础数据,并纳入省历史建筑数据库(图1);组织开展历史建筑白蚁防治,现正稳步推进现状调查和招投标工作。
图1 历史建筑数字化建档测绘
表1 萧山区历史建筑修缮利用统计
1.2 数字赋能,实现日常管理“智慧化”
现已有50处历史建筑安装了“智慧消防”设备,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的防控水平,为建立长效防灾机制奠定了基础。探索建设历史建筑在线展示地图,让数字化测绘成果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走向普通群众,目前前端和后台设计已初步完成。结合城乡危旧房网格化管理,督促镇街开展常态化历史建筑安全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并落实解危措施,实现“发现、鉴定、解危、销号”全周期安全管理。
续表1
1.3 因地制宜,实现活化利用“特色化”
以“共建共享共治”理念为指引,积极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萧山区首个完成保护修缮的已挂牌历史建筑——管村458号民居已收归村集体所有,现活化利用为楼塔首个村级书画艺术馆“奇龄书画艺术馆”(图2)。同时,积极拓宽历史建筑租赁途径,依托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首创“杭州萧山历史建筑”房源模块。截至目前,已修缮15处(含14处传统风貌建筑),其中8处已活化利用为各类展馆和研学场所(图3~6),4处正在公开招租。
图2 奇龄书画艺术馆(管村458号民居)
图3 楼曼文纪念馆(楼塔镇仁德弄19号)
2 存在问题
2.1 保护利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由于古民居的居住环境难以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再加上现行“一户一宅”政策,部分产权人更愿意拆旧建新,保护的主观能动性较低。如东山村217号历史建筑产权人多次向属地村社提出,希望能给予拆房重建或异地落实宅基地;平阳村105号历史建筑为多户产权,各户意见难以统一,提出政府全额出资修缮、要求多层安置等各类诉求。同时,历史建筑保护基层工作人员力量比较薄弱,未接受过专业系统培训,对相关政策、保护意义的认知不够清晰。
2.2 保护利用的技术支撑有待强化
目前萧山区古建筑修缮领域的专业设计、施工团队还比较缺乏,修缮过程也未形成成熟的技术指引和监管机制。个别历史建筑,在往年保护修缮过程中,由于木雕工艺和地面修补等专业技术缺失,出现修缮品质不高、短时段返工修缮等问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相反地,如楼塔镇管村458号古民居修缮工程,邀请了经省文物局认定的具有文保工程资质的施工团队开展修缮工作,高效执行修缮方案的同时保证了修缮品质。
图4 张家弄美术馆(戴村张家弄601号)
图5 后郑农会旧址展厅
图6 东巢艺术园区(浙农仓库建筑群)
2.3 保护利用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区级层面尚未制定针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的工作职责没有明确,全区还未建立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行政许可审批机制。目前区级文保专项资金没有针对已挂牌历史建筑的补助政策,现行流程为建设单位向市区两级文物部门提交修缮设计方案,由文物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列入历史建筑修缮项目计划,方可进行工程的预算编制、施工单位招投标等程序,整个流程需要6个月左右。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缺少有效监管,存在着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修缮的情况,不利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
2.4 保护利用的资金保障有待加强
从目前看,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的资金保障,主要源于保护责任人自筹及政府专项资金补助两个部分。一方面,政府专项资金补助相对有限,萧山区对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补助标准为公有产权给予50%的修缮补助,私人产权最多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已统筹安排);镇级补助非常有限,一般为区级层补助基础上再追加1万~5万元。另一方面,非国有历史建筑的日常维护、一般性修缮需要由保护责任人承担,而责任人往往为本村原住民,经济承担能力相对薄弱,且存在多户产权的情况,无法自筹足够的资金用于修缮和利用。如三江村170号历史建筑经修缮设计评估的费用高达120万元,由于补助政策比例有限,导致修缮计划难以实施。
2.5 保护利用的实施途径有待拓宽
萧山区第一批90处历史建筑分布在9个镇街53个村庄,呈点多面广分散布局的状态,修缮后难以引入成熟业态形成以开发促保护的良性循环。同时,萧山区历史建筑以私产古民居为主,占比达62%,大部分建筑空置已久,保护责任人无意或无力维护、修缮和利用。目前,萧山区属于私宅的历史建筑均采取属地村社简单维护的方式,尚未进行修缮和活化利用的案例;已被村集体征收的历史建筑,虽然实施了不同程度的修缮维护,但活化利用率在50%左右,且集中开发利用难度大,利用方式也多为公益性展馆,难以实现创收。
3 对策建议及下步工作计划
3.1 加大宣传展示,提升保护利用意识
计划开展“家住永兴建筑可读”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展览,加强保护政策的宣传,强调保护责任、义务和违规拆建的法律后果,科普历史建筑保护的专业知识,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加强三维测绘成果宣传展示,吸引群众关注与保护历史建筑。开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的汇编,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为持续推进保护利用提供借鉴、参考,加快推进测绘建档工作,优先安排近期有修缮计划的历史建筑。
3.2 强化保护利用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计划结合近年来修缮工程,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工程质量和企业技术水平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建立优秀企业名单,实现历史建筑保护和企业服务质量改善的“双赢”局面;建立萧山区历史建筑修缮工匠名录库,方便保护责任人选择工匠,提高历史建筑修缮品质,加强传统建造技术的传承发展。同时,建议邀请文物、建筑、规划、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形成专家委员会,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智囊团”[1]。
3.3 探索保护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针对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市修缮规程和工作导则,探索健全萧山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常态评估、应急修缮、开发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议制订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编制萧山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健全文旅、规划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明确各镇街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并确定专管人员,严格落实保护规划审批程序和部门联动审批;建议优化符合萧山区实际的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编制修缮图则,明确具体要求,对常见要素、施工工艺提出修缮指引。
3.4 探索多元化的活化利用新途径
建议借鉴河上、戴村等镇出台的文保补助政策、多层产权置换等保护机制,以及引入民宿活化利用等相关实践案例,进一步探索私产以修代租、以旧换新、作价补偿、协商安置等有偿退出方式,移交村集体保护管理,鼓励实施多产权共同修缮的模式,通过个人及企业和村集体认保、认养、认租、认购等途径,逐步解决私人产权修缮保护的资金补助问题,以用促保,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建议探索新政策新办法,在满足消防、市政公用等专业管理要求基础上,对用于公益类的历史建筑,实行不计算容积率[2],不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适当增加使用面积[3]等政策,促进多种形式的活化利用。
4 结语
历史建筑承载了萧山悠久的传统历史文化,其保护工作对“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萧山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精神,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为重要的工作切入点,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进行了系列创新探索实践,同时结合萧山实情,广泛参考、吸收国内先进城市的先进做法,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创新实践的同时,通过系统调研、对比分析,对当下工作中的保护意识、技术支撑、管理机制、活化利用途径等痛点、难度进行梳理并提出了完善的策略,以求进一步提升萧山区历史保护传承工作的效率、效益,形成具有萧山特色的历史保护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