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形态
2022-12-30邹农俭
王 静 邹农俭
“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已被列为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社会治理体系的总要求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可见,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内容,特别是在城乡基层,公众参与更为直接和广泛,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公众参与程度、参与质量是衡量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居民参与主要是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居民参与机制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治理的运行机理、方式、方法(1)姜晓萍、阿海曲洛:《社会治理体系的要素构成与治理效能转化》,《理论探讨》2020年第3期。,涉及参与制度、参与规范、参与能力等多方面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经历了从恢复街居制到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再到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发展历程。伴随着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演变,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也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参与背景、参与主体、参与动力、参与领域、参与方式等方面。
(一) 公共事务参与:街居制恢复时期的居民参与
改革开放之后,为尽快整顿社会管理秩序,恢复社会管理制度,1980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颁布了有关基层社会管理的4个法律文件(2)4个法律文件,即1954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通则》和《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新修订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居委会的性质、任务,街居制逐步得到恢复。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并实施,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而给群众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主要限于居民的福利需求,而不是参与政治决策的过程。(3)杨敏:《公民参与、群众参与与社区参与》,《社会》2005年第5期。
这一时期,居民参与主体还比较单一,大多为退休人员、社区积极分子、志愿者等辖区热心居民。参与领域非常有限,仅涉及维护基层环境与安全,提供居民必要的生活服务等。参与方式仍然可以看到群众动员的影子,如积极分子带头,树典型、观摩示范学习,写标语、出黑板报等,居民主动参与、争取权益的意识尚未形成。例如,南京市的一些居委会组织动员退休人员建立治保队伍,号召退休人员参加义务活动,发动群众治理脏、乱、差活动,开展治安“群防群治”,提供包括水电维修、垃圾清理、送餐服务等服务,便利无法自理的居民群众。(4)《徐智同志在全市开展“创文明居委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983年1月28日)》,南京市档案馆5012—0004—0072。
这一阶段的居民参与主要任务在于配合基层政府开展管理工作。从参与成效上来看,在整顿基层社会管理秩序、恢复居民生活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居委会忙于应付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务,常被看作是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居民群众仍以等待居委会上门服务为主,主动参与的意识尚未形成。因此,这一时期的居民参与,无论是从参与方式、内容,还是从参与深度、效果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
(二) 民主管理的参与:社区建设探索时期的居民参与
为解决基层群众大量急迫的需求和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难题,1991年12月,民政部提出要通过开展社区建设,增强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增强城市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1992年10月在杭州下城区举办的“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可以说开启了城市基层社区建设的历史新阶段。1998年,民政部在原基层政权建设司基础上组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从政府最高部委层面第一次将社区建设列入了政府序列。为更全面、更深入推进社区建设,1999年,民政部提出打造“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首批确定了北京西城区、杭州下城区等26个国家级“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5)26个国家级“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分别为:北京市西城区,杭州市下城区,天津市河西区、和平区,重庆市江北区,上海市卢湾区,西安市新城区,石家庄市长安区,长春市朝阳区,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本溪市溪湖区,沈阳市沈河区、和平区,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合肥市西市区,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市南区、四方区,武汉市江汉区,漯河市源汇区,厦门市开元区,佛山市市区,海口市振东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实验区以“扩大民主、居民自治”为基本要求,发挥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在此实验区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样板。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通知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社区建设不仅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和管理体制的变革,也是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居民参与机制的变化主要源于基层民主的发展,通过参与式民主给居民群众赋权,使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地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6)容志、陈志宇:《社区参与何以持续?——对上海基层楼组党建的政治—社会分析》,《中国治理评论》2021年第2期。。自1998年开始,沈阳、上海、南京、杭州等试点城市陆续进行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改革,由居民“直选”社委会主任、副主任。除此之外,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各地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上海探索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治理模式,将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治理的“四级网络”,通过建立矛盾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和居民公约等“三会一公约”制度,推动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沈阳坚持社区自治、推行“议行分离”,在社区构建社区事务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发挥群众自治职能。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论坛、民意建言会、民主协商会、居民听证会、社区议事园等民意交流活动制度,扩大居民参与范围。
随着社会管理体制和民主建设机制的不断改革、完善,居民的参与意识被进一步激发,更多社区居民开始关注并参与到社区管理工作中来。在参与主体方面,社区各行各业选出的居民代表以及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居民群众,通过参与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居民座谈会,共同制定居民公约等方式,表达观点、发出声音。在参与领域方面,从社区服务到管理监督、矛盾化解、居民议事、居民参与等等。这一时期,参与的制度保障逐步健全,赋予了居民参与更多权利,尤其在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收集基层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区建设尚在探索阶段,社区居委会的功能转换还不够彻底,社会力量培育还不够充分,社区居民参与的领域和深度仍有待拓展。
(三) 多元主体的参与:社区建设大发展时期的居民参与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将社区定义为社会生活共同体,将社区建设完整表述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663页。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3—24页。
这一时期是“多元化治理”的开端,通过鼓励培育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支持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为广大居民参与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并形成了一系列的“有效统筹整合基层政党组织外其他主体治理能力”(9)吴子靖、张平:《城市社区治理效果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基于20个城市1089个社区的调查数据》,《探索》2022年第4期。的方式方法。这一时期,社区居民参与首先体现为基层治理模式的多样化。在基层社会治理“扁平化”演变的背景下,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治理新模式,如“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三社联动”“网格化”等,这些模式拉近了居民与社区公共事务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居民参与的途径和主动性。其次,表现在基层社会组织的快速壮大。从1990—2009年,南京市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增长了32倍(10)《南京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带来什么》,《中国社会报》2009年12月14日,第3版。,其中不仅包括养老服务、青少年照顾服务等社区服务机构,还包括纠纷解决、民主参与等社区事务管理组织,大幅提升了居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再次,表现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的多样化。社区居民不仅可以参与居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听证会、评议会履行基层治理职责,而且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建立在房屋产权关系上的业主委员会组织,创造了新的居民参与形式,业主的维权行动成为社区居民谋求正当利益的新形式。
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激发了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与内生动力。从参与主体来看,包括居民代表、社区积极分子、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居住在小区内的各行各业从业人员,以及邻里中心、社区联合会、社区文化娱乐团体等各类社区组织。从参与领域来看,除了在社区文化娱乐、救助保障、公益服务等领域实现了更广泛的居民参与外,越来越多的居民、社区业主参与到社区人民代表选举、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社区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等社区管理和社区政治文化生活中。从参与方式来看,参与渠道拓宽,社区居民可以个人直接参与,也可以通过参与社区组织、委托业主代表等间接参与。可见,多种机制与“多层治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态。
通过激活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培育社区服务组织,基层社会多元主体互动合作的社会行动网络逐步构建起来,社区居民形成了紧密联系、具有共同利益的有机整体,居民群众之间、与社区治理者之间有了更多沟通协商的机会,就业培训、医疗教育、养老托幼、文娱活动、民主权益等方方面面的社区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同时,由于居民之间合作协商以及与社区治理良性互动,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1)蒲新微、衡元元:《还权、赋能、归位:群众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之路》,《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社区居民的诉求和行动受到了社会管理部门更多的关注,也更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参与意识,提升了居民参与的影响力。
(四) 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社区治理进行了新的部署,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为新时代社区治理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大会报告,社区治理取代社区建设。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治理体系的四大主体、六大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并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在居民参与方面,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从现实层面打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构建起规范有序的表达和参与机制(12)蒲新微:《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建设:问题与路径》,《江海学刊》2020年第3期。。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将“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作为社区治理体系的四大主体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渠道,即“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在实践方面,明确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新格局“新”在基层参与的广泛性,“新”在治理方式的多元性,“新”在上下联动的互动性,“新”在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共同目标,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13)蒲新微:《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建设:问题与路径》。。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通过搭建居民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拓宽居民参与渠道,完善居民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起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呈现出居民参与的新面貌。
一是党建引领为社区居民参与注入新动力。党建引领是社区治理的第一推动力,是开启居民社会参与的发动机(14)刘亚秋:《特大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重建社会性联结》,《社会学辑刊》2021年第5期。。社区通过着力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党支部建在小区等方式,在基层建立完善党组织引领带动、资源协调、服务链接等机制,依靠党组织强大的凝聚力和组织能力,将社区居民凝聚起来,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德治。
二是民主建设激发社区居民参与活力。一方面表现为民主参与机制创新。通过智慧社区、“互联网+”建设,以信息共享、服务公开为导向,打造居民参与服务网、信息网、自治网等系统,居民既可以线上实时跟踪查询公共事务办理情况,也可以实现网上参与投票、咨询,激发居民参与活力。另一方面表现为民主监督机制创新。通过在社区打造居民协商平台,将社区公共事务、人员管理、权力运行等重大事项均交由居民讨论决定,实现居民议事、业主协商、居民听证,推进民主参与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现代信息手段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效率。借助互联网等媒介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社区共同体从相对封闭的“居委会”向开放的“扁平化社会”转型(15)丁元竹:《构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实践、理论和政策逻辑》,《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11期。,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分隔在一体化治理平台上实现了整合,居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站、微博、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实时发表言论、阐述观点,监督问题解决,尤其吸引习惯于“掌上”生活的年轻人参与其中,实现居民群众自我赋权、共同参与。同时,基层治理社会化发展,拓展了群众参与领域。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的增强,基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以社区为阵地,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区服务项目共同推进的“1+N社区治理体系”,通过整合基层资源打造社区事务管理平台,带动居民广泛参与。
四是文化建设营造社区居民参与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在社区治理中,服务社区居民、为居民办实事成为社区治理的目标导向和评价标准,以“善邻”“睦邻”为核心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起来,通过增加日常互动交往建立健全基层合作网络,引领并带动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结合社区文化特色,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制定居民公约,打造“百家宴”“邻里节”等各具特色的睦邻活动,进一步弘扬社区特色文化,提升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居民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
这一时期,随着社会治理理念与治理目标的深化,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在政府的政策支持、资源保障和建设指导下,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活动,履行主人翁责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基础。
二、 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从参与背景、参与主体到参与动力、参与领域、参与方式呈现阶段性的特征。从居民参与实践的演进过程来看,随着治理理念逐步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转变为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扩大居民自治范围、建设居民自治组织、增强居民自治功能日益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参与主体从社区热心的退休人员、积极分子逐步扩展到在社区生活、工作且与社区治理有密切联系的所有群体;参与方式逐渐拓展,近年来,随着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多元化治理形式、信息化治理手段的健全,居民参与从仅仅依托居民委员会组织,逐渐拓展为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各种平台来实现;参与领域从便民服务、治安管理等单一的项目,扩大到与民生事业、社区发展、社会矛盾化解等有关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居民参与的机制来看,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是推动居民参与的制度条件,基层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资源保障是实现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参与的领域和方式明确了参与机制运行发展的路径方向。40余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参与环境,激发居民参与内在动力,以及智能化手段的运用,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
首先,社会治理制度的完善为居民参与奠定了基础。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是明确居民参与职能、赋予居民参与权利、提供居民参与保障的基础。推动居民参与主要涉及三个维度的制度需求,分别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政府负责,促进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协商对话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
一是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建引领放在基层社会治理核心位置,通过构建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基层大党建格局,加强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16)郎友兴、陈文文:《“扩”与“缩”的共进:变革社会中社区治理单元的重构——以杭州市江干区“省级社区治理与公共服务创新试验区”为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以此实现社区内部资源整合、解决居民矛盾冲突,形成基层社会有序结构,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如通过社区党委、楼院党支部、网格党小组的建立,将社区治理任务分配给每一名社区党员,同时,也有利于组织党员参与活动、发挥作用。
二是构建政府与社会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元”,政府负总责,但仅有政府还不够,大量社会事务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专业化的事由专业化的组织来承担,这符合做好事情的基本哲理,也最为经济、有效。这样就有个政府与“社会”的分工与合作问题,要分清哪些是政府的分内事,哪些事应当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来承担。政府的分内事,政府必须尽心尽力做好,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必须委托、选择社会组织来完成,政府负责监管。
三是民主协商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是以解决基层社会问题为主要目标,通过利益表达、议事协商、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矛盾预防与化解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指引,构建协同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基层党组织、基层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广泛运用选举、决策、监督等参与方式,围绕社区公共安全、公共环境、矛盾纠纷、公共设施、公共文化等民生问题进行的民主对话、公开讨论、共同协商。随着民主选举、民主协商等基层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在社区居民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互惠、协商共赢的契约关系。
其次,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增强居民参与动力。培育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是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多元化参与包括多元化治理模式、多元化组织平台以及多元化参与路径,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形成了基层社会良性互动和公共资源有机整合,打通限制居民参与的壁垒,推动基层社会民主建设。
一是多元化治理模式的探索实践。自社区建设开展以来,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尝试适宜本市本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同时,在基层治理过程中,除了行政管理手段外,还综合运用了舆论引导、心理疏导、文化指导等方式,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潜移默化中影响居民主动参与。如浙江“枫桥经验”,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等,拉近了居民与基层政府、社区组织间的距离,化解了在基层社会治理、居民利益表达等方面存在的矛盾。
二是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的培育。社区服务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的有效载体,大量社区服务组织的存在有利于逐步建立起居民组织、志愿者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社会事务管理组织相互结合的组织体系,增加了居民之间的链接、互动,将居民分散的利益诉求和生活需求整合起来。通过这套组织体系,既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的服务,又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搭建了平台。
三是管理服务平台的日臻完善。通过推行“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在建设打造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实体化居民参与场所的同时,构建综合治理网络服务中心、编制社区综合治理APP、组建业主微信群等网络虚拟参与平台,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不断拓展居民参与方式、畅通居民参与路径,激发居民参与潜能,赋予居民参与责任,让每一名社区居民参与基层事务决策、获得信任和依赖,将居民参与成果惠及更多的人。
再次,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激发居民参与活力。社区居民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的受益者。改革开放以来,社区居民参与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居民参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不仅源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模式的转变,也源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是治理重心下移。社会治理中大量问题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持也在基层。从“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等观念的提出,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颁布出台,社会治理体系逐渐从顶层设计具体到基层落实,基层治理的核心也逐步聚焦于社区居民,聚焦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日常需求、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通过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化解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的善治。
二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等现代治理方式综合发挥作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等治理方式的形成与运用。源头治理要求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通过权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调解,从源头解决问题。系统治理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是通过健全综合性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规范社会行为、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不同治理方式的有机结合,重建了居民自助互联的网络连接,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公民意识和认同意识,基层社会形成联系密切的有机整体。
三是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不断拓展。从配合居委会而开展的社区服务和公共管理,到以居民协商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参与,到居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实践,再到借助各类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利用网络、深入网格、参与社会组织,通过不断授权、赋能,培养激发居民主动参与以及与基层政府、社会之间的合作意识,在基层社会共建共治过程中,形成政府、社会、居民的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的合作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也保证社区居民有效、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 优化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思考
居民参与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没有更广大的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就不可能呈现现代化的形态,为了优化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应在如下方面加以着力。
一要进一步健全居民自治机制。一方面要加强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既有的制度虽然对居民参与的动力、领域、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居民参与机制往往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尤其是面对突发事件,成熟的居民参与、转换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应通过明确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个人等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职能范围,规范居民参与要求,健全常态长效的居民参与机制,不断完善居民参与制度。另一方面是建设规范、有序的整合机制,加强党对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对社区居民的教育引导,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居民多方参与的“1+N”治理机制,将基层人员、机构、组织整合起来,在公共事务管理、重大政策制定执行等方面形成党群互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治理模式,让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监督、管理,保障居民平等参与和共同讨论的权利,形成“有序参与—有序治理”的良性循环。
二要增强基层组织的动员能力。加大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整合力度,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搭建网络化的治理组织结构,完善增强社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邻里中心以及群众性组织机构资源整合、沟通协调、合作共建机制,积极融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多种治理资源,包括让辖区单位、共建单位也融入社区治理之中共同协商构建基层服务,让居民以主人翁身份广泛参与社区治理,达到真正共建共治的目的。同时,构建社区关系网络,聚合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明确各方面的责任义务,经常性组织开展共建共治活动、志愿服务,既与居民在日常参与活动中形成默契配合关系,又能够在紧急状态下,根据实际需要,规范、有序地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三要优化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各类社区服务组织,不断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居民恳谈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商议事机制,为多元主体协商议事、充分表达提供力量支持;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的多元化治理队伍,下沉社会治理重心,将基层治理网格进一步精细化为微网格,增强多元主体之间联系沟通,解决了居民参与的渠道问题,为居民常态化参与提供保障。同时,还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促进网上办公系统、应用程序等平台的研发利用,在智慧社区平台增加服务运用模块,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等内容,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要的健康监测、居民信息统计、人员车辆出入等动态管理信息纳入其中,通过线上参与与线下参与相结合,打通党建、民生、服务、保障、活动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多网融合,让居民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网络设施参与讨论、投票、监督等活动。
四要激发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居民的参与度“受到选择性激励和资源约束的影响”,“社会层面的社区交往和主观社会地位认同”能够提高民众参与公共性事务的热情。(17)樊佩佩:《“解码”基层群众自治困境:城市社区公共参与的内外分隔逻辑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因而,一方面要针对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社区文化宣传,组织群众培训活动,借助互联网、微信等社交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基层群众广泛认同和社会动员效应,鼓励居民广泛参与,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居民参与能力,明确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各项事务的要求和规则,引导居民共同维系良好的参与秩序,明确参与角色和社会赋权,不断提升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助推居民更加有序、规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终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