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聊城市创新券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12-29路普庆张萌萌孙素华王学刚吴敬哲王蓉蓉
路普庆,张萌萌,孙素华,王学刚,吴敬哲,王蓉蓉
(1.聊城市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山东 聊城 252000;2.聊城市科技信息研究中心,山东 聊城 252000)
0 引言
创新券是政府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无偿发放的权益凭证,对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补助,购买科技创新服务[1]。实施创新券,降低创业团队和中小微企业科研创新的投入成本,大力推进其创新发展,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此外,在创新券的使用过程中,政府发挥着监督与管理并提高其效率的主体作用[3]。
2015年,创新券政策开始在山东推行,由于受益范围窄,激励措施少,兑付程序烦琐,政策难以发挥实效。为了能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政策,2015—2019年,山东省科技厅对《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4次修订,将办法进一步完善。结合《山东省创新券管理办法》及落实该办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分析,2019年10月,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19〕77号),该政策既能与省政策无缝衔接,又有一定的突破,是省内出台政策为数不多的地市,优惠力度和实用性居全省前列。2020年初,国务院发布改革举措相关通知,包括创新券跨区域使用[4]。2021年,聊城市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912单,获补助金额213.44万元,补助金额是2020年同期的33倍,其中4月份预约单达422单,预约金额为170余万元,当月单数及金额位列山东省第一名。
1 聊城市推广创新券的成效和举措
1.1 用好“财政活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创新券的直接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5]。创新券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政府支持主要分为间接政府支持(税收优惠、出口退税)和直接政府支持(政府补助)[6]。一方面,从源头上看,创新券财政经费定位精准、需求明确,使用主体是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其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所需的第三方检验、分析、标准制定等科技服务;从流程上看,创新券经费专款专用、单向流动,企业只有完成科技创新服务才能使用,避免了财政投入的浪费和流失;从结果上看,创新券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结果直接应用于企业,不会将科研成果闲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留下的问题。另一方面,企业使用创新券的对象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可以将闲置在高校院所内的公共科技资源充分盘活利用。创新券使用期限为6个月,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在新产品研发业务发生后如未使用,不会对公共财政投入经费造成任何浪费。据统计,2020年以来,聊城市共发放科技创新券504万元,兑换465.5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401家,入库数量较2019年底增长146.3%,撬动全市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7.8亿元。
1.2 激活“产业振兴”,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创新券政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有效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围绕重点产业。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研发能力有限、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而创新券的实施能够真正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性能和产品附加值,降低创新成本。初尝“甜头”的中小企业会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比如,在制造业强市战略的引导下,聊城临清重点以“轴承”作为突破点,即创新券优先选择轴承产业作为试点进行突破,积极围绕产业链做强创新链,实施轴承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研发。目前,享受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中轴承产业占42.42%,2020年底,临清市以轴承为重点开展创新券预约张数112张,预约金额为110万元。二是多点突破。阳谷龙大电缆有限公司、山东嘉能电缆有限公司(莘县)使用创新券进行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新产品性能分析,与国标产品进行数据比对;澳润(山东)药业有限公司使用创新券制定企业标准;山东永旺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创新券开发婴幼儿功能食品;聊城路兴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创新券延长产业链,开展海棠果深加工研发出海棠果醋……多个板块正在使用创新券轻松打开科技创新创业大门。通过政策激励,全市在山东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会员从2019年的316家提升到2021年的752家,同比增长137%。入网设备从2019年的423台(套)增加到2021年的1 220台(套),同比增长188%。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累计在创新券平台上传大型科研设备177台套,开展创新券张数452张,预约金额为130余万元;服务36家用于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节约研发服务费用116万元。创新券的应用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服务供需双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保障,让企业能根据现有情况和需求导向自主开展创新,帮助中小微企业创立创新思维,把政府财政资金补助给要创新、敢创新的中小微企业,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与科技服务机构的主动性,打通了创新链条上的关键环节,破解了中小企业创新难题,更形成一种让全社会普遍关注与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的氛围。
1.3 “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行创新券
创新宣传模式,扩大政策知晓面。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扩大宣传,创办“创新券答疑微信群”,以“网络课堂”“云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帮助中小策企业和创业团队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创新券。2020年3月初,为了有效应对疫情,聊城市科技局率先在省内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组织300余家企业连续3天进行培训,此做法第一时间被科技部、省科技厅在门户主页进行转发。开展实地培训,制作《聊城市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山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协作网实操》,通过组织召开培训会议、下村镇、进企业等形式,多维度地进行宣传,一对一地为企业解释政策中不懂的问题。同时,努力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精准性,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企业,点对点精准对接,对寻访过程中相关单位所咨询的问题,建立“服务台账”,与山东省科技厅对接,逐一分类解决。
1.4 创新“私人订制”服务,做好企业“店小二”
为了做好服务,通过公开招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入了两家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创新券服务,建立绩效优先竞争机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采用基本服务费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创新券申报额”“享受政策企业数量”“预约单数”3项指标为考核依据,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服务机构给予基本服务费保障,超额完成部分将按照比例给予绩效奖励,提升了第三方服务积极性,实现政策落实效能最大化。以“先申请、后兑换”服务模式,帮助企业采用形式多样的服务类型,根据企业提出的创新思路,积极对接科研单位或检测机构寻找合适的仪器设备;帮助企业分析创新券的类型(如研发设计、标准制定等),以期实现对创新券政策的应享尽享。此外,实行双向激励,打破“创新券”供需壁垒。全面落实省、市创新券政策,对需求方和供给方采取双向激励。扩大政策激励,激励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研发热情。提高市级财政补贴力度,本地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创客团队通过聊城供给方所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检测、分析等研发活动,在省科技厅按照合同金额的60%发放一次性资金后补助,市财政资金给予30%配套,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整体打包,填报不烦琐。引导仪器供给方改变服务形式,由原来一次申报只能检测一次,改为以项目和产品为单位,为创新企业提供套餐式打包服务,实现了“一次申报,全程检测”,极大地简化了送检流程,降低了服务费用。
1.5 “全程网办”简化流程打通兑付渠道
一方面,全程网办,企业不跑腿。坚持“群众零跑腿、数据跑全程”的原则,优化创新券申报流程,搭建聊城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打通市级申报系统与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数据对接,所有材料均可通过科技云网站线上申报、线上审核,企业一次申请即可完成申领,真正实现了“一次办好,零跑腿”。压缩兑付周期,支付不拖延。创新券的兑付时间由每年申报一次调整后改为每月申报一次,补助资金每月定期发放,是全省率先实现“本月申请,次月兑付”的地市之一。目前,“一月一兑付”已走在全国前列。另一方面,延长时效,补贴不遗漏。将申报时效由原补贴发放前一个月,延长到6个月,有效避免了因企业漏报导致无法享受政策的问题,同时定期走访仪器供给方,收集汇总中小微企业使用仪器设备数据,对符合要求的检测业务,及时通知企业进行信息补录,确保更多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 聊城市推广应用创新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各县区优势产业不均衡
目前,聊城市部分县区对创新券政策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创新券作为按需配置科技资源的改革意识仍然不强,使得创新券推广应用成效与地区的经济实力不匹配,未能充分满足企业的创新需求。比如,高唐县的企业在系统平台内申请创新券,以食品类企业居多,前期省科技厅为鼓励聊城开展创新券工作,在政策方面给予宽松支持,生产食品的企业也可申请创新券,但是随着政策的收紧,食品领域的企业已经不能享受创新券,导致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
2.2 宣传推广不充分
目前,创新券政策宣传仍存在面不够广、影响力不够大等问题。自2015年起,聊城市共有近700余家企业注册成为创新券用户,与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数据相比差距较大。此外,根据创新券政策培训及问卷调查结果,企业主要通过政府机构的政策宣讲培训获悉政策,媒体特别是微信等新媒体对创新券宣传的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中小微企业对创新券线上系统不熟悉,同时企业研发能力差,也影响了创新券的申请。
2.3 部分载体服务积极性调动不充分
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载体开展创新券的积极性都比较高,服务情况良好,但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于绩效工资封顶的原因,创新券收入及奖补资金政策无法落实,并且因开放共享服务的贡献并未纳入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评定体系中,使得一线科技人员在接收创新券业务提供服务时意愿不高,导致不能共享高校、科研院所等服务机构大型仪器资源开展服务。
2.4 市级财政补助周期长
《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创新券每月兑付一次。但是,目前聊城创新券资金后补助尚无法按规定实施,究其原因为财政局划拨资金是本年度上报财政预算,下一年度拨付财政资金。本地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完成创新券预约兑付程序后,大部分中小微企业存在本年度未能全部使用、兑现的情况,到一个周期结束后,会产生创新券使用金额与财政预算数额不一致,导致财政预算资金发生结余的问题。为了配合财政预算周期,聊城市以2020年度作为一个周期,将创新券数据汇总后,2021年初进行市级后补助。而中小微企业在持续研发过程中,因成果转化落地慢导致自身资金投入周转困难,间接地影响了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的主动性。
3 结语及建议
综上,聊城市开展创新券工作以来,总体上仍处于起步研究推广阶段,虽在工作开展中有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仍需要完善政策办法,扩大覆盖面。本研究针对推广应用创新券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 加强指导与评价,推进县区发展平衡
加强引导地方政府解放思想,提升对创新券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创新券政策办法作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一个撬点。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性,聚焦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电缆产业集群,点对点精准走访对接各类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建立企业问题“服务台账”,逐一分类解决。力争到2022年底,显著缩小各县区差异,培育创新券使用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撬动全社会新增研发投入。
3.2 扩大政策覆盖,引领企业加大研发
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结合创新券应用的行业、企业情况,会同市县科技部门制订落实专项宣传培训行动计划。市县两级联动抓好政策培训、宣讲工作,联合服务机构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化宣传,充分发挥服务机构、企业的传带效应,扩大培训辅导对象,扩大宣传广度。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充分发挥各地企业服务QQ或微信群作用,搭建创新券政策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宣传深度。
3.3 强化奖惩机制,激发载体服务积极性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服务机构实行奖惩并举。一是对大型仪器共享成绩优秀、效益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高校、科研院所奖励和表扬,激发一线科技人员的服务积极性。二是指导与督促高校、科研院所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对仪器设备使用后进行评价,由用户通过科技云平台对服务的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等打分,引导创新载体不断优化与创新服务。
3.4 压缩兑付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结合创新券相关文件规定与实际推广经验,调整创新券预算资金拨付方式,创新券政策在补助到企业时,对市级财政预算拨付也是一种创新,在拨付环节做出创新举措,让创新券政策后补助按照规定从年度走向季度。缩短市级兑付周期,帮助创新券有效发挥作用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