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分析
2022-12-28苏亚奇
苏亚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011)
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随着新冠疫情在世界蔓延,经济全球化遭受重创,世界经济复苏举步维艰,国际贸易发展受到巨大影响。国际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在改善国际供求关系、增加财政收入、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虽然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但面对严峻的全球疫情发展形势,疫情防控压力依然较大。针对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变化,外贸企业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基于此,笔者进行以下分析和探讨。
一、新冠疫情下的国际贸易现状
1.国内情况
国内方面,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速度减缓,总体上呈现出稳步提升的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1.54万亿元,增长3.4%;其中出口17.23万亿元,增长1.0%;进口14.31万亿元,增长1.6%;贸易顺差2.92万亿元,增长25.4%。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16万亿,增长1.9%;其中出口17.93万亿元,增长4.0%;进口14.23万亿元,下降0.7%;贸易顺差3.70万亿元,增长27.4%。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0万亿元,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万亿元,增长21.2%;进口17.37万亿元,增长21.5%;贸易顺差4.36万亿元,增长17.8%。
2.国际情况
国际方面,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全球贸易虽然遭受重创,但整体呈现了“先降后升”的发展态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在2020年4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报告指出在新冠疫情全球暴发的影响下,2020年全球贸易预计缩水13%-32%,最坏情况下降幅度甚至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的水平[2]。2021年1月,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数据证实“2020年全球货物贸易额同比下降5.6%,是2008年以来货物贸易的最大同比降幅;服务贸易额全年同比下降15.4%,是1990年以来的最大降幅”。在世界各国积极抗击新冠疫情的努力下,世界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得到有效的恢复。2021年3月,世界贸易组织发布《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报告表示,预计2021年全球贸易将持续反弹,2021年和2022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分别增长8.0%和4.0%。2022年2月,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测算,2021年全球贸易创下历史最高纪录,达到约28.5万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了25%,比2019年增长了13%。
二、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来看,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以不利影响为主,包括合同履约风险、对出口的影响、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等,同时也蕴含了一些机遇。具体分析如下。
1.合同履约风险
(1)买卖合同履约风险
第一,疫情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造成外贸企业延迟交货、无法交货。新冠疫情暴发时,正处于我国春节期间,此时停工停产、招工困难,且原材料流动受阻,无法组织正常的生产活动。而且,为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政府要求企业优先生产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企业无法生产其他物品。
第二,在疫情影响下,买家所在地实行防控管制,也是造成企业延迟交货的原因。例如,部分国家对停靠在我国的船舶增加检疫环节,采取隔离措施,因为清关难度提高造成延迟交货;部分国家暂时关闭了边境,货物无法交付、甚至直接退货。
第三,我国卖方在履约时,疫情带来的影响更大。疫情暴发后,人们为了配合防控工作,采用居家隔离办公的形式,直接降低了市场消费需求。买方看到市场消费需求下降,不愿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以避免货物积压和贬值;或买方资金链断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付款,就会影响卖方的生产经营[3]。
(2)运输合同履约风险
国际贸易活动中,运输是一个重要环节,从数量角度看,海洋运输是主要运输方式,疫情对运输合同的履行也带来了危机。第一,国际贸易中卖方承担租船费用,同时承担生产、包装、销售等环节的风险。受到疫情影响,货船改变航程、取消航程,无法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所在地,同时消耗了较高成本;第二,按照合同约定,货船需要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出发,然在疫情影响下,不论是改道、还是延期出行,均会产生额外费用。例如,货船在港口停留补给时,人员和货物均要检疫、隔离、滞留,就会产生额外费用。
(3)免责条款执行困难
合同免责,指的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履约期间出现不可预见、避免和预防的意外事故,且双方不存在过错,出现损失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赔偿。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国可以采用免责条款保护自身利益,但实际执行起来存在困难,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我国正式通报新冠疫情的时间是2020年1月,确认了疫情的发生和危害性,此时和此后新签订的贸易合同,不再适用该免责条款,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二是从境外进口货物或采购服务,企业的主要义务是付款,虽然疫情影响货物接收和处置,但对付款义务没有造成影响。尤其是卖方货物完成装箱,已经通过船舷,此时风险转移到了买方身上。对于这种情况,买方提出免责要求,卖方是不愿意接受的。
2.对出口的影响
(1)出口交易量减少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在全球经济总量中的占比不断增加,在全球贸易中的话语权越来越大。商务部外贸司在2020年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疫情期间我国90%以上的企业,在出运、收汇方面受到重大影响,由此带来的订单取消、拒收拒付等风险明显提高。纵观2020年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虽然相比于2019年小幅增长,但具体分析月度数据,会发现外贸出口量有所下降。依据商务部的统计,2020年1-5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为11.54万亿元,其中出口6.2万亿元,同比下降4.9%、4.7%。
(2)对出口的二次冲击
疫情全球蔓延,不仅导致出口交易量减少,还会造成二次冲击。一是海外市场需求减小,尤其是主要出口市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需求降低,一些国家关闭边境,限制贸易进出口,阻碍市场开发,导致我国产品的出口量减少;二是为了防控疫情,不少国家对食品、农副产品的质量要求提高,在法规和技术上设置更高门槛,也会影响相关产品的出口。客观上,这些要求本是合理的,但部分国家利用这些要求,实际上推行贸易保护政策,刻意限制我国产品进入他国市场;三是对于原料密集型的企业,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获得原材料,因正常生产受阻被迫退出市场,进一步影响出口贸易。
3.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价值链从本国扩展到全球。随着产业分工更加细化,一个产品的生产分为若干工序和环节,由此形成上下游和中间品,这些要素在全球跨境流动,也就形成了全球价值链。我国加入WTO组织后,依赖于资源和人力优势,实现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全球经济发展疲软,逆全球化思想、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再加上疫情带来的影响,为部分国家进行贸易保护提供了借口,会动摇经济全球化的根基,引发更多贸易摩擦,甚至造成全球价值链断裂[4]。疫情之后,跨国公司在重构价值链时,除了考虑资源配置,还会关注价值链是否安全稳定,转而将产业链布置在国内或附近区域。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全球价值链就可能失去中国这一组成部分,应警惕中国在世界分工中的角色边缘化问题。
4.企业发展挑战机遇并存
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贸易行业的发展除了不利影响,也带来了一些机遇。
第一,面对疫情,不少企业痛定思痛,经过分析研究决定转型发展。通过市场调研,重新了解用户的需求,然后提供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在疫情背景下抓住了商机,实现涅槃重生。例如,缩小企业规模,调整业务方向,拓展供应链,发展云经济等,在恶劣市场环境中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第二,在我国外贸行业中,加工型企业占比较高,实际经营以贴牌生产为主,因此得到了“生产大国”的称号。然而,产品质量不高、附加值不高,虽然能满足市场标准,但缺少自己的品牌,难以打入国际市场。疫情发生后,一些企业调整市场发展方向,从国外市场转移到国内市场,配合先进的技术设备、精益化管理思想,产品质量显著提升、附加值不断提高,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中国智造”,培育出一批新的品牌,提高了我国的综合竞争力。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对策
1.政府提供政策保障
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在国际贸易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旨在维持国际贸易稳定有序开展。第一,财政方面: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全国多个地区实行贷款延期、税款延期机制,并制定了配套的操作管理方案。针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对东南亚、拉美市场的直接投资,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第二,税务方面:国家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进行调整,支持复工复产、鼓励公益捐赠,助力国际贸易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健康发展;第三,信保方面: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台10项措施,支持进出口贸易开展,例如,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建立受疫情影响客户业务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2.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
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必须积极自救,调整单一经营战略,采用多元化经营战略。第一,市场方面:在全球贸易中,一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居于主导地位。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快速崛起,以及新兴经济体的出现和运行,他们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比重增加,成为拓展多元市场的潜在对象。在“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下,我国企业可将目标市场转移至沿线国家,为贸易开展提供新动力[5];第二,产品方面:在我国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额远高于服务贸易额,有形产品数量多于无形产品。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应积极调整生产要素,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提供多元化产品。例如,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发挥出技术优势,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3.重塑上下游产业链
后疫情时代,外贸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合作伙伴的支持,上下游企业应该协同互助,对全球产业链进行重塑。第一,国际贸易企业应该看到,疫情带来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国际贸易不会就此暂停,更不会大幅退步,从2019-2021年的进出口总值变化数据显示就可以证实这一结论。在国家、政府的政策保障和帮扶下,整个行业的复苏是必然的,在这个过程中,龙头企业应该带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复工;第二,我国作为全球贸易大国,商务部应和进出口贸易国之间加强交流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贸易畅通,促使边境恢复开放,抑制贸易保护理念,创设稳定的贸易环境,为企业生产和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4.注重维持客户关系
疫情发生后,国际贸易活动受到一定冲击,在此期间如何维持客户关系,建立市场保障机制,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第一,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对于无法履约的行为、无法完成的订单,和对方及时协商沟通,必要时提供不可抗力证明文件,降低反索赔风险;第二,物流运输环节,合理确定运输时间,尤其是设置余裕时间,关注机场、港口的运营变化,因疫情原因暂时封闭的,及时调整仓储和物流模式;第三,出口企业不仅和国外买家沟通,还要和国内供应商保持联系,积极消除疫情带来的影响。例如,如果上游企业的供应不及时,应制定备用供应商方案,尽量保证物资供应正常;已经出现延误的物资,则要获得信保机构的帮助,尽量降低企业的损失。
5.大力发展数字化贸易
进入21世纪,我国电商稳定发展,如今数字化贸易体系基本形成[6]。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应该从实体经济向数字化贸易转变,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方案,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实现生产要素向高端服务领域转移。例如,采用国际展会模式,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突出数字化贸易相对于传统贸易的优势,加快我国高端制造产业的升级转型,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另外,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在把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合理使用金融工具如远期结售汇、汇率互换,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控制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科学评估疫情带来的影响,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上占据主动权。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贸易造成一定冲击,其中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合同履约风险、出口交易量减少、全球价值链断裂;有利影响则是为企业带来转型发展机遇。本文从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重塑上下游产业链、注重维持客户关系、大力发展数字化贸易等方面,阐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我国国际贸易行业的发展对策。本文认为,在未来,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将形成商品要素双向流动、东部西部协调互动、海陆内外协同联动“三动”趋势,这一趋势将助力我国国际贸易的健康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