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
——以沾化区为例

2022-12-28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党校耿岩梅李现伟

区域治理 2022年15期
关键词:法治基层政府

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党校 耿岩梅,李现伟

近年来,滨州市沾化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依法执政水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结合工作实际来看,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面临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本课题研究旨在认真调研总结沾化区法治建设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一、新时代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我国一直重视法治建设。自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了宪法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依法执政”,到党的十八大中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直到在2020年发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愈来愈完善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的“综合体”,其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三者彼此互为联系、相互发展,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基层政府是与人民最为贴近的一级政府,是概念政府的具体形式,是国家与社会彼此沟通的桥梁,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是其重要职责之一。若基层政府未能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法律就无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很难实现。基层政府行使权力做到有依据去行使权力,行使权力由“据”可施,并且能做到“有效监督”,这不仅有利于发挥行政权力的最大效能,而且有利于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甚至带动全社会更好地尊重、遵守、维护法律,从而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规范行政行为的必然要求

由于权力界限不明晰,长期以来存在“大政府、小社会”现象。一方面,政府权力集中,大包大揽,什么都管,另一方面,由于量大面宽,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部分盲区,一些不合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查、备案等,让一件原本很简单的事变得异常复杂,给市场戴上了“紧箍咒”,阻碍了经济发展。因此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规范成为现实的迫切要求,以法定化方式明确“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彻底给市场松绑,激发发展活力。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举措

长期以来,由于权力太大、管得太多,加之责任不清、透明度不够,削弱了政府行政管理效能。所以必须做好权力的减法、做好责任的加法,明确行政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四)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阶段,部分矛盾问题逐步显现,老百姓利益诉求呈现“新”特点,社会利益调整更加繁琐。因此要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民众纠纷,依法依规解决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的有力武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任务的有力保障。

二、沾化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聚焦开拓创新,突出法治建设亮点工作

一是创新做好镇街合法性审核工作。2020年底,全区全部乡镇成立法治委员会办公室,率先实现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同时首推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所长及法律顾问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打造“1245”镇街合法性审核的沾化模式,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肯定,经验做法并进行了发文推广;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为依法科学决策起到了“参谋手”“把关人”的作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连续四年实现100%,居全市首位。围绕“选好、管好、用好”三位一体,扎实推进党政法律顾问工作,其中报送的“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依法决策”项目,被评为山东省的“示范项目”;三是打造集约化非诉讼纠纷机制的沾化样板。采取“5+3+1+N”模式,建设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只进一扇门”,改革理念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开花落地;四是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走下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打造50华里沿徒骇河法治文化长廊,实现乡镇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一条街覆盖率85%以上。沾化区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五是扎实做好各项试点工作。积极承担全省法治指数评估试点、行政执法制约化监督试点、特殊人群孤困未成年子女帮扶等试点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依法治区统筹协调

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4个协调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区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第一时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文件3个,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建立了“分层管理”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三)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坚定不移把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区内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情况纳入乡考核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二是落实督办督查。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察,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整改,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推动力和执行力。

(四)多措并举,大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台涉企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建立台账记录。举办全区中小企业政策与法律专题培训班,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专题培训、现场咨询等惠企法律服务。成立“沾化区亲商润企法律服务团”,集中开展“亲商润企”法律服务活动。为多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出防范化解风险建议。

(五)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基层政府法治创建工作

成立法治建设专班,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印发《沾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创建为契机,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沾化区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区统筹协调尚需进一步加强

工作任务启动缓慢。一部分工作需要顶层设计,需等待上级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后,才能根据我区实际开展后续工作;制定了各种制度及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但相互协调、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作整体效果;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依法治区工作未充分认识到重要性,其重视程度不够,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专题研究少,对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按照工作任务清单,虽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等内容,但在推进过程中措施和办法不多,工作任务进度缓慢,进而影响工作成效。

(二)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

部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理论”“概念”规定,缺少可操作性举措。比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文件配套制度都已建立,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未能完全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决策,导致有的决策程序形式化。

(三)公共法律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

基层基础仍较薄弱,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还较缺乏,部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有待加强。

(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领导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重视程度不够,研究部署工作不经常,督办督查不严格,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未真正形成;三是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仍不够广泛,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民工普法教育还比较薄弱,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基层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高,人员力量还不够充足,年龄结构不是很合理;乡镇法治基础仍比较薄弱,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是很充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升;乡村缺少“法律明白人”。

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全面推进。

(一)全面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要把握重点任务,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出台的制度和措施,积极做好前期的调研论证,待上级文件出台后,结合实际,按要求抓好统筹协调,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同级机构对接沟通,加大协作配合力度,找准依法治区工作的难点和突破点,切实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确保工作实效。对正在推进的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强化具体工作措施,抓好督促检查、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四是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立专班,统筹施策、加快推进。继续做大做强党政法律顾问工作,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科学统筹谋划,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运用督察督办手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举措多宏观原则性的规定”“少操作性安排”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方案。

(三)加强体系建设

以“法律援助”为门槛,降低要求,扩大范围,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在最大程度上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契机,在一定程度上持续扩展其覆盖面,进而有效提高党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

(四)着力推进法治镇街建设

召开法治镇街建设专题会议,对法治镇街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核案卷评查,加大指导力度,做好审核工作规范提升。

《行政处罚法》修订后,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因此要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从行政执法程序、实体、行为等进行针对性培训。用足用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镇街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坚持示范引领,突出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加大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争取各村培育一名以上“法治带头人”。

(五)着力打造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沾化样板

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借鉴“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人员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提升专职人员调解员素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打造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沾化样板,力争将纠纷化解在非讼闭环内。

五、结语

基层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社会稳定的根基,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就是要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行政落实到基层的各项工作当中来,让法治在各个角落生根发芽,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民感受真正的公平、正义。

猜你喜欢

法治基层政府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基层在线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走基层
“政府信息公开”观察
治理下的法治与法治下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