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助力清洁能源产业探讨
2022-12-28邸小宁
■ 邸小宁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西宁 810001)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拥有丰富的水、太阳能、风能、地热等资源,在发展清洁能源方面优势显著。多年来,青海省依托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推动光伏、风力、水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着力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在打造清洁能源基地的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建成了一条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打造了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动了清洁能源装机占比、非化石能源消耗比重、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三项指标位于全国前列;实现了百兆瓦级光伏发电实证基地技术、光伏电池效率转换技术、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塔式光热发电技术突破。
随着青海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五个示范省”建设和“四种经济形态”的深入实践,青海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中如何加大金融支持,亟需进一步研究。
一、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情况
2019年获批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以来,青海省不断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模式,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末,青海省电力装机4030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占比超9成,位居全国第一,青海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成效显著。
清洁能源装机方面:截至2020年底,青海省清洁能源装机3638万千瓦,占全省电源装机容量的比重90.3%,是全国首个新型能源占比过半的省份。
清洁能源发电方面:2020年,青海省清洁能源发电量8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9%,促进减排二氧化碳6268万吨。其中,光伏、水电、风电分别占电力装机的比重为39.2%、20.6%和20.9%;光伏超过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
作为全国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最高的省域,青海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已初具雏形,率先在全国实现碳达峰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碳排放总量低,仅高于西藏和海南省,居全国倒数第三位,占全国排放总量的0.5%;二是能源结构低碳化,具备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理想能源结构,全省新能源占比达87%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89%;三是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初步搭建了以西宁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为平台,以格尔木工业园区和西宁经济开发区两个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为驱动,引领全省工业低碳发展的低碳试点结构;四是发展潜力巨大,全省已形成“以硅为主、多元发展、集中布局”的新能源产业格局,构建了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完整的光伏制造产业链,聚集了逆变器、光伏玻璃、石英坩埚、铝边框、支架等一批配套光伏企业,新能源产业规模优势及市场优势越来越明显。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委、省政府将加快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以《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为契机,着眼能源安全保障和气候变化应对两大目标任务,推动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锚定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力争实现GDP增长尽可能与化石能源、能源电力需求增长“双脱钩”,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二、青海省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情况
(一)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特点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紧紧抓住国家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和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将绿色金融作为推动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积极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近三年数据显示,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在绿色贷款中的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重点突出,绿色金融支持以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为主,占绿色贷款余额的比重达63.7%,符合青海省清洁能源发展的整体定位;二是按贷款承贷主体所属行业划分,贷款主要投向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绿色贷款的比重超过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占比在10%左右;三是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分布集中,贷款发放重点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西宁市,形成第一梯队;其次,水光互补发电为主要发力点的海西州和人口相对稠密的海东市、海南州居于第二梯队;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等因素影响,各地区、各梯队之间的金融支持情况差别较大;四是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力差异化,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银行是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其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占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重超过90%。
(二)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深度融合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不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建设,2016年联合出台《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被省政府批转全省执行。推动建立全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绿色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凝聚省发改委、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合力,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清洁能源领域倾斜。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青海省绿色贷款余额1555.8亿元;二是完善考核标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出台《青海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评级,构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正向驱动机制。自2018年以来,青海省绿色贷款占各类贷款的比重总体上保持在20%以上,其中,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在绿色贷款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60%左右;三是构建企业名录,“一对一”精准发力。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快推进绿色项目储备,建立全省金融机构“一对一”重点支持清洁能源企业名录库,加快推进绿色项目储备,紧密围绕国家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等战略要求,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升级及绿色服务等行业。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清洁能源重点企业库内收录企业79家,贷款余额超300亿元;四是开通“绿色”通道,强化央行资金支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货币等政策工具,专门开通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办理通道,有效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切实加大对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21年11月末,累计办理绿色票据再贴现20.1亿元,12月,成功办理全省首笔碳减排票据再贴现业务1000万元;五是推动绿债发行,增加绿色金融供给。2018年以来,辖区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助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16.7亿元,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清洁交通等绿色环保领域;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和工具创新,围绕高原特色农牧业、循环经济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推出“光伏贷”“有机循环贷”“绿色农家贷”、绿色发展基金、种植险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性金融产品,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六是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针对绿色信贷、清洁能源产业,相继推出特色金融服务,针对特定项目减费让利,降低绿色产业融资成本。如:民生银行西宁分行推出以“向已确权清洁能源电站电费补贴予以合理贷款支持+向已运营清洁能源电站项目贷款予以置换支持”的模式,通过配合以银团产品的形式,向电站运营公司/集团提供融资支持等。调研结果显示,2021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同期LPR。
三、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政策落地滞后,企业流动性压力较大
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以政策推动为主,具有很强的政策依赖性,而目前清洁能源配套激励政策尚不完善,政策引导难以激发金融培育意愿,金融主动服务意识欠缺,创新动力不强。实际调研显示,省内新能源电费补贴迟滞近三年。而近两年来,青海已有大量项目也因此而出现风险,也有部分央企及省属国企提出了还款计划调整诉求,新能源企业承受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尤其是民营企业资金链普遍较为紧张。虽然2021年五部委出台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但实际调研显示,可再生能源确权主体与确权标准尚不明确,致使补贴确权贷款政策落地困难。
(二)主体项目规模有限,金融介入存在障碍
清洁能源项目具有政策性强、投入集中、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是清洁能源资源开发的主力军,小规模的节能环保企业受公司治理、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制约,因规模小、评级低或负债率高,难以达到项目准入条件;同时,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主体过多,标段划分过细,致使金融机构信贷介入清洁能源产业趋难。如省内海西、海南两个千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普遍采用集中连片规划(总装机1-2GW量级)、多主体分标段(每标段装机100MW左右)划片建设的形式,造成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主体过多、标段划分过细,导致分标段项目的融资金额远小于能源基地整体投资金额,金融机构难以从整体上给予利率优惠等差异化政策。
(三)金融体系尚未健全,金融服务亟须加强
一是金融服务能力偏弱。在发展地方绿色金融方面,法人机构具有覆盖范围广、延伸触角深的优势,但自身实力弱、金融服务质效整体偏低,距离绿色金融发展要求甚远。尤其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专项支持政策欠缺,支持力度不够。调研数据显示,地方法人机构清洁能源企业贷款利率高于国有大型银行约2个百分点。二是融资方式缺乏创新。清洁能源项目融资普遍期限长、金额大,以银行业信贷为主,证券、信托、担保、租赁等多种金融主体参与度不高,无法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调研显示,传统银行信贷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平均在两年左右,而项目周期往往长于三年,期限错配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绿色信贷结构单一。绿色农、林、牧业开发项目贷款、工业节能节水贷款、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贷款和绿色服务项目贷款的拓展也较少。
(四)信息壁垒尚未打通,金融支持难度加大
青海省清洁能源市场还未形成“一盘棋”的格局,目前清洁能源类信息零碎、松散,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尤其是在金融领域,环境污染负面信息尚未全面完整地进入征信系统,银行对清洁能源企业、清洁能源项目的信息获取难度大,对企业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信息、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获得渠道有限,信息“孤岛”现象严重。银行业作为清洁能源项目营销的主力军,难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清洁能源项目的真实情况,直接影响信贷认定和支持效果。
(五)企业项目收益下降,制约新能源市场发展
新能源项目盈利水平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政策的支持力度直接决定了行业发展的动力。如光伏发电行业,光伏发电电价持续下跌、补贴逐渐滑坡,特别是2021年青海省光伏补贴正式归零后,系统成本的下降不能弥补电价下调和退贴,相同项目收益率下降。同时,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但受电源与电网规划建设的不匹配、电网调峰能力受限、外送或市场消纳能力有限等影响,弃光限电问题仍然存在,再次使得项目收益下降,影响企业经营收益,制约新能源市场深入发展。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清洁能源市场建设
一是建立全国标准的、统一的碳减排监测体系,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全社会用电量数据为核心,融合煤油气等能源数据以及IPCC碳排放系数,构建电量与碳排放之间的变动分析模型,实现全口径碳排放在线监测,并通过分区域、分重点行业、分居民用户等多维度“碳排放”和清洁能源减排智能在线分析,配套推出相应的碳减排金融产品。二是充分发展碳交易市场作用,通过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载体支持青海发展碳汇经济,优先将全省林业、新能源等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为金融机构创新碳排放权交易金融产品提供基础。
(二)督促政策落地落实,探索建立缓解流动性进展新方式
一方面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配套政策,尽快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主体,明确补贴资金的投放进度及金额比例标准,解决银行对项目未来还款现金流测算的障碍。另一方面尽快研究建立补贴不到位新能源企业救助机制,如设立清洁能源发展基金,当补贴拖欠达到一定数额时,采取清洁能源发展基金先行垫付拖延补贴的方式,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或考虑设立政府新能源周转基金和实施税费减免或税费延迟缴纳等政策,帮助企业缓解流动性问题。
(三)加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结构性贷款政策精准对接,加快推出绿色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聚焦绿色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探索通过设立绿色支行、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等方式,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重点清洁能源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传统能源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联动、产品升级,培育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兴产业。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以信贷和债券为资金供给主体,创新推出绿色债券、银团贷款、项目融资(BOT、PPP)、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推动清洁能源项目类信贷资产证券化,搭建绿色混合融资机制。三是创新绿色产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综合运用“投、贷、债、股、租”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探索“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四是优化金融机构绿色评价机制。对于不能满足绿色产业定义但绿色效益突出的部分企业,建议探索建立包含金融支持绿色产业与绿色效益突出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
(四)着眼全局统筹谋划,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通过科学规划、潜力挖掘和市场引导,切实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从战略全局编制统一、长远、科学的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一要解决电源与电网同步配套问题,优化跨省(区)跨通道运行曲线,消除新能源送出的线路阻塞,保证项目有效益;二要处理好新能源发展与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关系,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发展分布式、就地消纳的新能源;三要因地因网制宜,注重新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对不宜远距离输送,也无法就地消纳的,应暂缓发展,避免浪费。
(五)着力扩大绿色宣传,防风险与推业务齐头并进
一是强化绿色金融宣传。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绿色产业、清洁能源企业的主动意识,宣传绿色金融理念、实践成效,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等多个环节中,持续扩大绿色金融影响力,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工作质效。二是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加强存量移位与增量并轨管理,既要强化存量风险管控,化解清洁能源企业不良贷款,提升信贷质量,又要做好增量项目贷款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着重关注与评估交叉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