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幽默判词
2022-12-28
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2022年3期
汉语博大精深,趣味无穷,即使是多为刻板枯燥之语的古代官府断案判词,亦有语锋机巧令人忍俊不禁之作。今择几则幽默判词,以飨读者。
一
北宋时,崇阳县县令张咏发现管理府库的小吏每日都将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死牢。
小吏认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
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小吏无话可说。
二
明代时,一年仲春,湖南长沙农村两户农民的牛顶斗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伤。两家主人为此大吵大闹,不可开交,当地县令也难断此案。
这天,两家主人听说太守祝枝山察访民情路经此地,便拦路告状。
祝枝山问明情况,当即判道:“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共食,生者共耕。”
双方一听,觉得合情合理,于是争端平息,两户人家来往更加密切了。
三
明朝代宗时,江西南昌宁王府饲养了一只丹顶鹤,为当朝皇帝所赐。
一天,宁王府的一个仆役带着这只鹤上街游逛,不料被一户平民家饲养的黄狗咬伤。狗的主人吓坏了,连忙跪地求饶,周围百姓也为之讲情。但那个仆役不顾众人劝阻,拉扯着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状。状词上写着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知府接状,问明缘由,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判词堪称绝妙,给人入情入理之感,仆役无言以对,只得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