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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奋力迈向共同富裕之路
——以晋中市为例

2022-12-28石王芳

文化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晋中共同富裕文旅

石王芳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进步,我们已经实现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第一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2035年目标和2050年目标,都明确指出要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被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共同富裕的内涵非常丰富。一方面,它要求生产力水平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关注GDP的增长以及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另一方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是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关注生态、文化、教育、民生等多个方面。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古城考察调研时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1]。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作用和优势,因此,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2],对于拥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的晋中来说,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一、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对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可以刺激高收入群体花钱购买低收入群体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财富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移的过程,它不能创造新的经济财富,但是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除此之外,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对于拉动当地就业和丰富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具有非常突出的价值和作用。

(一)调节收入分配

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历史文化遗产为基础的文化旅游发展得如火如荼[3],这在初次分配环节就发挥出重要作用。需求一方是能够将家庭收入拿出一部分用于旅游的中高收入群体,而供给一方大多是体制外的、社会保障度低的、非正规的低收入群体。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刺激旅游消费的产生,实质上就是一种在初次分配环节的收入分配调节和财富转移。这种消费活动的财富转移效应高效且直接,按照支出法计算的GDP,旅游消费属于居民最终消费,大部分的旅游收入以工资、服务收费、销售收入、经营收入等形式直接转化成为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同时,这种活动是一种异地消费的过程,中高收入群体前往历史文化遗产所在地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多数从业人员坐等游客上门花费。可以看出,与通过构建复杂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以及税收调节的二次分配方式相比,旅游活动在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直接且高效。

(二)拉动当地就业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能够在拉动当地就业方面发挥突出作用。拉动就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无论是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还是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其基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基本都属于低收入群体,包括讲解员、保洁员、维修工、售货员、保安、停车场管理员等农民工、妇女、老年人、下岗再就业人员等,这些人普遍学历较低、专业技能低,大多不具备外出打工的能力,在社会上生存能力较差。而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就业门槛低、容量大,一些基础工作没有学历要求,也不需要很强的专业素质,通过这种方式吸纳的就业人员实现了在家门口灵活就业,获得了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机会,他们是实现共同富裕路上需要“提低”的重点人群。

(三)保障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实现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一环,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随着大众旅游时代来临和全域旅游发展,曾经的内陆地区、革命老区、古镇古村等相对偏远的地区也开始为游客所青睐,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旅游迎来了发展机遇。那些地上的古建筑,地下的古遗址,博物馆里的珍贵文物,是中华文化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鲜活地再现出华夏民族血脉相连的文化基因。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游客能够了解到“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从而进一步增进文化认同,树立起坚定的文化自信。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赋能“精神生活富裕”建设、助力“共同富裕”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二、晋中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其迈向共同富裕可依赖的重要资源

晋中,位于山西中部,毗邻省会太原,是晋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拥有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遗产。目前,全市不可移动文物5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约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10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约2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00余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4000余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即平遥古城。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晋中的重要市情和响亮品牌,也是晋中迈向共同富裕可依赖的重要资源。

以平遥古城为例。平遥古城位于晋中平原,有着2800多年的历史,它较为完好地保留着明清时期县城的基本风貌,是凭借整座古城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享誉“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

今年是平遥古城申遗成功的第25个年头,二十多年前,平遥也曾经深陷名城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选择、如何平衡的两难境地,申遗成功后,围绕古城的保护传承、活化利用,通过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由“闭门保护”到“活化利用”,平遥做了不少实践和探索。一方面,坚定不移保护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文化遗存,寓保护于发展,以发展求保护,保护与发展并举,保存古城墙、古街道、古院落、古民居的原风原貌,原汁原味展现古城的辉煌与魅力;同时,通过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电影展、“平遥中国年”大型喜迎中国年系列活动、我国第一部大型情景体验演出项目《又见平遥》等文化品牌,吸引年轻人了解平遥、感受平遥、爱上平遥,增强古城的文化氛围和文化气息。另一方面,深挖晋商文化内涵,推出平遥牛肉、推光漆器、老陈醋等特色品牌,平遥人承载并延续着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手工技艺和经商理念。建设平遥牛肉博物馆,专门用来为游客介绍平遥牛肉的历史文化和技艺传承;以平遥推光漆艺文化创意园区为平台,利用漆器文化博物馆,打造包含创新研发、销售展览、观光体验等服务内容的现代产业园区。山西老陈醋公司将手工技艺与现代科学相结合,实现年产量3万吨,年产值达2亿元。

平遥古城作为保护区、景区、社区三区合一的古城,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平遥人世世代代生活的家园。如今,1万多居民仍然居住在城内近4000座明清民宅中,平遥人利用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当代文旅产业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历史文化遗产之于平遥,之于晋中,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对推动晋中迈向共同富裕之路的对策建议

作为晋商故里的晋中,要坚定不移将太行山中深藏的故事、古院落中蕴含的文化、手艺人手中将要失传的手艺传承下去、利用起来,使创业者得到更多机会,旅游者心驰神往,打工者劳有所得,让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真正成为晋中迈向共同富裕之路的有力抓手。

(一)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先

历史文化遗产与一般的消费性产品和服务不同,由于它具有不可再生性[4],决定了它的供应数量不会随着市场消费需求的增多而增加。如果只关注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或者把遗产的经济效益置于保护之前而对遗产进行过度的开发与利用,就会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不可逆的损坏。同时,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会产生一些外部效应,只有更好地保护才能带来更多的收益。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最大承受力,坚持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为首要原则,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5]。具体而言,一要转变观念。晋中市委、市政府要认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理念[6],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主体责任[7]。二要社会联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作,晋中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要强化工作职责,社会力量也可以加入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8],各方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合力。三要科学评估。为避免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市场化风险,要提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聘请专业团队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评估,对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为破坏和潜藏威胁进行预测,例如一些墙体薄弱、壁画曝光问题,要提前研判,及时排查,拿出解决方案。

(二)加快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要总体统筹、一体规划、同向发力、深度融合,这是晋中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

一要把历史文化名城平遥打造成为文旅融合示范点。提升平遥古城的品质与价值,推动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提档升级,古城墙破损修缮保持原真原味,确保古城真实完整、绵延连续;主动适应旅游消费需求变化,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升级游客体验,打造更多吸睛点、消费点和网红打卡点,实现游客满意和旅游盈利的“双赢”;深挖晋商文化内涵,找寻古城历史记忆,通过“非遗+”模式突出平遥范儿,比如“非遗+研学”,可以将推光漆髹饰技艺、平遥牛肉制作、老陈醋酿造等传统技艺作为研学内容增强游客体验;比如“非遗+民宿”,游客可以体验“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宅院生活;再比如“非遗+节日”,平遥中国年就是平遥“非遗+春节”的成功探索,一方面,可以继续提升平遥中国过年的影响力,办成“中国之最”,另一方面,可以与中国其他传统节日结合,举办更多具有“首创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逐渐形成属于平遥的文化坐标。

二要将革命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有机结合。保护利用各县区革命文物和红色旅游资源,按照整体保护规划、集中连片发展的思路,切实打造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教育基地;注重革命旧址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再现当年的历史场景,保留革命旧址的原风原貌;运用先进技术对革命文物进行数字化保护,探索“互联网+文物”,通过数字展厅、云直播、云展览等方式,提高革命文物的利用效率;健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完善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争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示范区,加强祁县、太谷、介休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真正做历史文化遗产的“守护者”与“传承者”。

三要加强晋中文旅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打造“晋商故里”“大美晋中”品牌形象,依托历史文化名城、革命历史文物、红色旅游资源等历史文化遗产,借助晋商文化、太行精神、非遗传承等文化要素,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新业态。宣传推广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并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要抢占广播电视、地铁海报、公交站牌等传统宣传阵地,又要把“三微一端”、快手、抖音等能够迅速提升晋中文旅品牌知名度的新媒体运用好,将平遥古城、乔家大院、榆次老城、王家大院、常家庄园、后沟古村、太行山、云簇湖、山西农谷、康养小镇等富含晋中特色的“山、水、城、院、村、园、谷、镇”组合排开,形成晋中独有的文旅品牌营销矩阵。

(三)注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和劳动报酬维护

历史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业人员众多且层次不一,因此,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和劳动报酬的维护是需要高度重视的工作。一要开展从业人员专题培训。针对遗迹保护、文物陈列和宣传讲解等不同需求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既增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能力和素质,当好“保卫者”,又掌握历史文化遗产形成的来龙去脉,做好“解说员”;二要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能力,对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非遗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和先进非遗传习所进行表彰,加强非遗传习所和传承梯队建设,推动非遗活态保护、活态传承;三要提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协调处理好政府、投资商、创业者以及社区居民的利益关系,在文化遗产景区景点、文旅综合体、古镇古村等大型文旅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努力保障社区居民旅游发展的优先获益权;努力维护从业人员中“非正规就业”群体勤劳致富的合法权益,适应文旅融合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实施向劳动者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让这些人员通过辛勤劳动走上自己的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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