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后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2022-12-27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金诺金瑶梅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金诺,金瑶梅
一、在过往困境中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回顾公共突发事件给我们带来的冲击与伤害,如何转危为安是我们在当时险境中所要集中处理的第一要务,更要深刻反省其背后的导火索——人类与自然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碰撞?从而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一)漠视自然所带来的反噬
第一,人类忽视了其自身的存在是根植于自然界。人类作为自然界长期进化而来的产物,经过了文明的洗礼,拥有了思想、情感、科技和人文后,一些人认为自己的能力远在自然之上,便忘乎所以,飘忽得太高太远,忘了我们的根仍扎在土地上,忘记人与自然相融不可分割。近年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频发,其根源在于人类对自然界规律的破坏,以致造成了现今不可扭转的现状。仔细观察载入史册的这两次重大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可一味为了满足人类所谓的“利益”对自然肆意索取,造成生态环境危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因此,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对待自然的态度,回归最初时人类与自然在天平两端放置的平稳状态。
第二,人类僭越了自然赋予其独有的权利。威廉·佩蒂爵士在《生物的层级》中提及:“考虑生物层级的主要用途就是让人类知道,在上帝之下有无数高于人类的生灵。而人类却总是把自己看成是万物之首,是仅次于上帝的[2]。”作为生物链顶端的高级动物,人类有着与其他生物不同的优越权利,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源于人类特有的主体性意识,也正是由于这种与众不同的特质,人类开创了亘古至今的文明盛世。
然而人类在后来不断越过生态伦理的边界线,无止境地突破道德限制,试图掌控自然界的万物。人类只有真正意识到与自然共处的重要性,感受到生态危机的紧迫性,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在创造文明的同时做到自我约束,在合理的限度内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割裂了人与自然共同体
第一,人类可以独立于自然之外是自恃清高的谬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自然是人类‘无机的身体’,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身体[3]。”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后,由于人类漠视自然规律,良性的生态循环系统遭到了破坏,因此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链断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出现停滞甚至倒退。与此同时,无论是经济的波动亦或安全的保障,世界各国都无法做到独善其身,这正如多米诺骨牌效应里的原理,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任何环节的改变都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从现今国家之间的环环相扣看人与自然之间的唇齿相依,我们决不可再将人与自然共同体割裂,并时刻铭记对待自然界应如同对待自己的身体。
第二,人类对自然资源无限攫取的欲望是困境的罪魁祸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4]”。站在生物链顶端,人类不再只是像其他生物一样,依赖自然进而满足自己基本的生理需求。随着时代的变更,人类的欲望宛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一些贪婪之徒不断突破底线,妄想支配自然界。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他们将动物的食用价值“发挥”到了极致,究其本质是欲望的黑暗罩住了真理的光环——人与自然密不可分,唯一能驱散这黑暗的不是来自太阳的光芒,而是人类通晓并遵守自然的规律。为此,我们应跳出狭窄的圈子打开眼界,重新审视与自然界其他生物的联结,创造一个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在现实语境中重系人与自然的绳结
高楼大厦的建起并非一朝一夕,因此锻造生态新格局的地基也并非易事。我们应从过去的事件中不断总结经验,慢慢修复与自然关系的裂痕,重生出一条通往人类同自然和谐共生的黎明道路。
(一)弥合人与自然关系的“裂缝”
第一,秉持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李特尔曾批判,“人类随着文明的进步逐渐摆脱自然的束缚,这意味着人类现在是改造地球的强大力量,也经常会伴随着破坏性的后果[2]。”面对愈演愈烈的环境恶化和频频出现的生态危机,人类应清楚这是自己践踏了自然规律,进而在实践中将自己独立于在自然界之外所导致的结果。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是单向索取的,为了预防类似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自然灾害给人的生命体带来悲剧,我们必须秉持敬畏自然的科学态度,不再让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现象出现,唯有如此,我们才算是踏出了人与自然和解的第一步。
第二,以尊重自然规则为前提进行生态改造。巴里·康芒纳在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中论证:“‘自然知晓最多’被更好地理解为‘进化知晓最多’[2]。”浩瀚宇宙间的亿万种生命体都是经过迥然不同的进化而逐渐适应了环境,那么我们应该认识到,如果我们把一些人工合成而不是经过长期进化的物品引入环境中的危险程度,这就好比在化工厂点燃烟火,在明令禁止的场所反复试探,随时会有引爆的可能性。科学的进步本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理解世界的运行法则,是将自己融入星际空间中更加平和地生存和生活。因此我们在进行各种生态改造的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去打破原有自然规则的美好,以达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归宿的目的。
(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第一,改变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通向人与自然和解道路的源头。马克思在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中曾暗含着这样一个思路:人与自然对立冲突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以资本为核心,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资本家眼中,除了贫困其他任何事物都不会使他们感到痛苦,到处是不平等关系,他们不仅压榨和吸干本国人民的血汗, 而且把魔爪伸向国外去获取巨额财富,以使资本达到快速积累。在这种以逐利性为特点的社会关系影响下,资本家本末倒置地把自然界看作完全依赖于人类的存在物,将自然界的一切客观存在都看作是辅助他们获得利益的生产工具,从而做出了一系列破坏自然界平衡的事。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若长期处在这种形势下,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被不断地开垦,最终的结局只会是代际间的不公平加剧,因此要想消弭人与自然的对立,关键在于改变人与人之间扭曲的社会关系。
第二,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下人与自然的自由发展。“我们应当追求的是构建一种社会制度以使每一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同时最大程度地与其他人满足类似需要相协调[5]。”实现不再因为把私有财产制度和积累财富作为工业的推动力而被异化的愿望,根本方法是逃离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魔爪,改变生产方式和变革社会制度,走到共产主义社会中去。只有这样,人类才不会受物质利益的主导而对自然进行无情宰割,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愿景才能得以实现。在共产主义正确的引领下,人类所形成的价值理念便足以达到与自然界和谐共处,使自身活动在自然承受范围之内的前提下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在未来道路上重开人与自然的锁扣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人类的冲击已经得到缓解,但其留下的课题是深刻长远的,在当下的我们需要不断检视自身,并积极付诸绿色行动,重扣人与自然平和共处的锁扣,擦亮生态底色,辉映出属于中国独有的构建生态绿色的美好光明前景。
(一)提升精神文明的高度
第一,填补精神世界的空缺以促进人类全面发展。在当前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处境中,当代人的价值观也遭受着巨大冲击,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让大部分人倾向于用消费释放压力,但过度消费会让人们迷失自我,造成一场“精神灾难”“精神灾难”顾名思义为精神层面即价值观的冲击与崩塌,它的存在会对人类自身和自然界产生持久的威胁。尽管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立法在不断完善,但仅凭颁布的立法文件并不能彻底消除人与自然决裂的隐患,精神层面的缺失更值得被关注。“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自然界更好地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物质产品及精神内容,促进人的更高层次、更自由全面的发展”[6]。因此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出发以提升人们的精神文明素养,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精神文明得到了十足的发展,便不会用破坏自然的残暴手段满足短暂的物欲。
第二,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将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融入人类生命历程。一些人本着维护人类身体健康主张对有害野生动物进行“严厉打击”,殊不知在大自然中,有害和有益的定义没有绝对的界定,任何一种生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都是生态系统进化到今天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有一些生态主义者主张彻底放弃干预自然,以达到保护自然来实现生态平衡的目的,但从长远的方向去看,人类的生存发展不应以消极的态度顺应自然,因为“生态危机”的出现不是人对自然进行了改造,而是改造的方式过于急功近利。人类追求自身的发展和使自然界于这宇宙泰然处之是并行不悖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当人类将绿色的发展观深入灵魂、刻入基因、融入生命,便是这场革命的终结点即我们共营人类与自然的共同体所追寻的平衡点。
(二)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
第一,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始终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要制度的保障来为建设生态中国添砖加瓦。马克思曾在从事林木盗窃问题研究的过程中,无情地批判了莱茵地区的森林所有者,“尽管他们表面上是森林的守卫者,实际上却只是一个‘估价员’[2]”— —他们在誓言下的估价只是留给了森林所有者自己,将森林视为私有财产,他们表现出的两面性和肆无忌惮,正是政府通过支持这样一种非理性的法律,才把行使习惯权利的普通公民变成了“森林的敌人”这样一种罪犯。同样的,新冠疫情下野生动物经营者铤而走险、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频频出现的原因,除了生态保护意识的缺失,更重要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不够完善。国家在这场灾难后感受到了健全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迫切性,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将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整治。法律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有力的武器……[7]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支撑,完善制度建设才能从源头上保障中国美丽宏伟蓝图的勾勒成型。
第二,推进主体多元化以保障生态制度建设。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后续修缮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8]。”而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不是一项口头上的简单号召,是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方携手完成,这就对政府、市场和公众分别作了要求。首先政府在创造比较健全的法律环境,制定等级分明、相互协调的法律体系方面当仁不让,在法律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的同时,政府更要科学地规划,做到权责分明、高效行政。其次作为生态制度的基础,市场机制要发挥在其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减少污染排放,开拓环保型产业链。最后,环境制度的践行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监督,在思想上加强宣传教育来唤起广泛的公民的环保意识,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的圈层,创造出全社会投身环保事业的良好景象。总之,只有公正地凝聚和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推动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改革,才能补全生态文明各项政策的缺失,使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落到实处。
(三)实现中国美丽建设蓝图
第一,修复生态破损的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工程一旦遭到破坏,短时间内便难以恢复,且恢复代价远远高于破坏生态所取得的收益,正如坐落在中国丝绸之路的敦煌,其闻名远扬的阳关林场由先前的郁郁葱葱变成了现今的荒芜之地,“西出阳关不见林”,作为敦煌的最后一道防沙阻沙绿色屏障,却被有心之人用来开发建设葡萄园,其后果必然是林场的生态功能日益衰竭,最终消失在中国的地图上。选择短视且粗糙的享乐主义就要有承担后果的觉悟,因此,对利益的追求是有限的,保持整体可持续的发展才是无限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仅是给我们带来的考验,更为把中国打造成生态新国度提供了灵感,作为建设中国美丽的成员,我们要自行加强精神觉悟,及时止损,修复和构建一个健康崭新的生态空间。
第二,将精神文明与制度交融,共筑中国生态底蕴。在浩瀚宇宙中的地球村这个小小村落中,人类与自然的联结如同连体婴儿一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生物和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要想切实有效地维护生物生态安全,不应局限在原先设定的景观化制度中,而是提高站位,将生物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中,更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在精神修养的提高和制度得到保障的交相辉映下,人与自然的关系便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这不仅为迷茫的人类矫正了生存方式,也为人类的未来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新出路,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对新文明的呼唤指明了方向。“只有也只有在思想、制度、情感等人性维度上协同努力, 人才能动脑、动身、动心, 人才能成为人, 明天才会更美好”[9]。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引领下自觉倡导和践行生态实践,从理念和法治等方面协同入手,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而为建设美丽中国培植良好的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