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
2022-12-27刘利华
刘利华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畜牧兽医站,江苏 宿迁 223800)
我国是农业大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直是我国开展农业活动的重点关注内容,但由于我国的领土面积过大,各地的防疫政策和防疫措施都不尽相同,实际的防疫工作产生的效果也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偏远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仍不尽如人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一线人员均来自最基层的乡镇牧畜兽医站和村级的动物防疫人员,故基层的动物防疫工作的好坏就奠定了后期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基调。
1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中的难点
1.1 动物防疫的意识薄弱
偏远地区的养殖单位以散户为主,受文化水平和经济水平的影响,大多无法明白动物防疫的重要性,甚至会为了节约成本而不对动物进行相关疫苗接种和拒绝进行动物检疫。此外,部分养殖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动物疫病不会发生;还有人士认为接种疫苗会对动物的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故而拒绝为动物接种疫苗。上述原因使得养殖人员对动物防疫工作存在抵触情绪,阻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了动物防疫工作在基层的开展难度。就算我国的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但散户对防疫工作的不重视仍给动物疫病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并且,大部分散户的卫生防控工作也做得不到位。许多散户目前还是采用的传统的养殖模式在饲养动物,动物圈舍脏乱差,消毒卫生工作不到位,给蚊蝇的繁殖和某些病原的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除了散户,部分地区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对动物防疫工作也不够重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而花在动物防疫上的钱占比偏小,导致动物防疫所需的资金不足,难以将防疫工作落实。更有甚者,部分人员因一己私利,为了减小自身的经济损失对动物疫情进行瞒报或不报,扩大了动物疫情的传播范围[1]。
1.2 缺少专业的动物防疫人员
部分偏远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因素的原因,吸纳不到大学生来参与动物防疫工作,大部分村级的动物防疫人员的年龄均偏大,且目前农村地区大量劳动力外流,留下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的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年龄高、文化水平落后等因素都使得这些人无法重视动物防疫,更别提学习防疫手段。此外,动物疫病中也存在人畜共患病,对从事养殖的一线人员和防疫人员的身体健康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害,因此愿意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人也并不多,造成了基层动物防疫的力量薄弱。最重要的是,基层地区的防疫工作量大,但薪资待遇并不高,无法调动防疫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也招不到专业对口的人才[2]。
1.3 防疫的基础设施简陋
基层动物防疫站的设施简陋,不能胜任防疫工作的开展,设备的更新速度跟不上防疫工作的发展速度。在部分偏远地区,甚至没有固定的动物检疫场所,部分参与防疫的工作人员还是临时抽调的人员来顶岗,这些因素均使得防疫工作的效率低下、防疫的效果不理想。以散户为主的养殖模式加大了防疫的成本投入,各圈舍分布零星且之间的距离过长,加大了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量并且增加了动物检疫的技术难度。偏远地区的基建水平也较为落后,信息化水平过低也增加了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难度,散乱分布的动物圈舍、管理水平的落后和不先进的检疫设施都加大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难度,且过于依赖人工,增加了防疫人员的工作量[3]。
1.4 不完善的防疫管理体制
尽管国家在基层设立了专门的动物防疫部门,并让这些部门专门去监督管理养殖户的动物防疫工作,同时也设立了专门的动物卫生管理机构和动物疫苗预防机构来协助开展防疫工作,但受限于距离的遥远,部分养殖户还是会选择放弃购买疫苗,而网络平台的搭建落后又使得这些部门无法对散户实施有效且及时地监管。并且,我国目前关于动物防疫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近年来的相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条文的重心均落在对防疫工作的重视、保证经济动物的价值还有规范畜牧养殖的经营上,但与国际的防疫标准相比,还相去甚远,我国的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标准还有待进步。没有完善的制度管理就无法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要想督促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健全的动物防疫体制的指导,有效地规范防疫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4]。
1.5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监管不到位
地方所属的相关兽医管理部门对下级监管不到位,没有对当地的基层防疫工作进行监管。地方上没有设立专门的防疫监管小组,也没有详尽的监管方案来指导防疫工作的开展,考察和审核的标准不明确,致使基层畜牧兽医部门的防疫工作效率低下,并且也没有相关处罚条例来约束和督促防疫人员的行为,造成养殖户和各部门在出事后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不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5]。
2 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优化
2.1 加大动物防疫意识的宣传
上级部门应做好基层的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将动物防疫的重要性扎根于养殖户心中,保证每个养殖户都正确掌握防疫工作的内容,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公众号来进行防疫宣传和指导,实时传达防疫的要求,并监督防疫工作的进行。资金充足的地方部门可请专家进行线下的宣讲活动,普及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发放防疫的宣传资料,张贴防疫的宣传用语,让养殖户意识到防疫的重要性并时刻提醒他们参与防疫工作。此外,还应宣传卫生防控工作在养殖过程中的重要性,良好的饲养环境能大幅降低感染传染病的风险,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可能性,保障了经济动物和饲养人员的身体健康。卫生防控的工作范围不能局限于动物圈舍,饲养人员的活动范围远大于圈养动物,卫生消毒的工作还应包括对饲养人员的消毒和相关器具的消毒,避免饲养人员携带病原然后传染给动物。消毒的药品应选用对养殖动物安全但能达到消毒目的消毒剂,并且应至少准备两种消毒药品以便交替进行使用,以免病原微生物对消毒剂产生抗药性。某些动物疫病通过虫媒传播,故杀虫管理也是卫生防控工作中的一部分,可以使用蚊香或者敌百虫等对蚊蝇进行杀灭。鼠类是布鲁氏杆菌病、猪瘟和口蹄疫等动物疾病的传播媒介,故灭鼠工作应作为该类动物传染病预防的重点。
动物防疫的核心在于“预防”,国家强制规定的免疫接种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中的重要措施,通过强制免疫措施的实行,我国爆发急性疫情的情况愈发减少。一类动物疫病应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强制实行免疫接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该政策在基层的落实,饲养人员有依法履行一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义务。应告知养殖户对其有利的防疫政策,如国家为减轻养殖户的经济负担,实行强制免疫接种的疫苗不收取任何费用,疫苗接种的相关工作由村级动物防疫部门的人员来执行[1]。
2.2 强化畜牧兽医的团队建设
任何工作的实施都离不开具体的人,防疫工作要想做好,防疫人员就该具备足够的工作能力,因此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至关重要。第一,所有防疫人员在到岗前都应进行防疫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我国的常见动物疫病及其分类,知晓疫病对应的发病症状才能在疫情出现苗头时尽早发现上报;第二,应采取“师徒”的方式对防疫人员进行培养,帮助那些掌握专业知识的防疫人员尽快将理论与生产实际相结合,避免“纸上谈兵”;第三,应尽可能地招聘专业对口的大学生来进行动物防疫工作,如动物医学或动物科学等专业;第四,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防疫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审,做得好就奖励,做得不好就批评,督促其在完成防疫工作的过程中不断进步;第五,提高基层防疫工作人员的待遇,提高薪资并按时发放补贴,以此来吸引年轻的大学生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基层防疫工作者老龄化的问题[1]。
2.3 增加对基层防疫体系的资金投入
基层工作开展困难的重要原因是资金不足,上级兽医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援,落实专款专用,购买先进的检疫设备,搭建完善的防疫检疫平台,提高防疫工作人员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发挥政府的号召作用,带头牵线采取点对点帮扶的方式进行防疫工作的优化,以优带劣,实现共同进步。鼓励当地畜牧经销商和兽医中心与防疫站合作,为基层的防疫工作提供支持,如防疫所需设备和疫苗,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高效的防疫工作体系。针对目前的基层防疫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来解决,基层政府应提高自身对防疫工作的重视程度,并派遣工作人员下沉到一线,真实地了解各个动物防疫的基本环节,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才能正确地反馈给上级部门,从而进行相应的整改和优化,准确地提供资金援助,避免花了钱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3]。
2.4 完善基层的防疫体制,形成良好的监督管理体系
完善基层的动物防疫体制能够促进防疫工作的落实,同时规范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畜牧兽医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宜的动物防疫体制,做到因地制宜,协助防疫人员更高效地完成防疫工作,提升完成工作的整体质量。同时,还应完善当地的疫情上报制度,防疫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对应到具体的工作部门,各项规定均应建档存档,有利于防疫工作的开展,避免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当地兽医部门应对所辖地区的养殖户做好统计工作,收集养殖户的相关信息和动物饲养情况(包括饲养种类、规模等),以便于后期防疫工作的开展。为了避免各防疫环节的对接不良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费,需要在动物防疫工作中联系不同的职能部门和不同的业务人员,争取完善相关防疫工作的平台建设,对各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资源共享的程度,利用网络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建立统一的防疫评价体系,采用动态数据分析来提升管理成效。在推进该网络防疫体系时,应着重对养殖人员进行宣传,确保养殖人员能配合该工作的推进,主动提供养殖管理数据,加快防疫工作的相关数据库的建设[4]。
截至目前,我国由上至下的四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相对成熟,依次为1个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1个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33个地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2862个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这些疫病控制中心由上到下、由点及面地形成了巨大的疫情防控网络,共同维护着我国养殖业的生产安全。此外,农业农村部为了更全面地监测疫情,于2008年建立了中国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体系,希望借此体系来防范动物疫情的发生,使动物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上,做好动物疫情的预警工作。
2.5 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的健康检查时检验防疫效果和筛查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按照样本的最大化,应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来督促养殖户上交采样样本,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干预,从源头杜绝疫情扩大的可能性。“应检必检”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本诉求,要做到不遗漏、不谎报、不乱报和不瞒报,若发现动物疫情,应按疫情上报制度进行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当地防疫人员和兽医应利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后续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经验。驻场兽医应详细记录每日饲养动物的管理情况,包括精神状态、采食情况、免疫接种等情况,若发现疑似染疫动物应立即上报并根据要求对疑似动物隔离。散户若没有判断动物传染病的能力,应及时上报相关畜牧兽医部门,请他们做出相应的判断,畜牧兽医部门也应定期派遣人员到散户家中对其饲养的动物进行查看,做好全方位的监察工作。
3 结语
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着我国畜牧养殖业的安全生产和人们的食品卫生安全,因此提高动物防疫工作的完成质量是保障有序养殖生产的核心环节。为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做好基层防疫制度的建设,加大对防疫工作的资金支助,普及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畜牧兽医团队的能力,只有做好上述四个环节才能保证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完成和提高防疫工作的效率。动物传染病的防控不仅需要国家兽医主管部门的号召,还需要生产一线的养殖人员和基层畜牧兽医部门的积极配合,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坚持“早、快、严、小”的防控标准来开展基层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