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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革命何以驱动乡村振兴:价值共建、能态激发与社会再组织

2022-12-27赵若言

关键词:革命智能发展

于 水 赵若言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一、问题的提出

现阶段,以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主线的智能革命浪潮已经扑面而至。在此浪潮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将智能技术视作国家工业、军事和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新一轮核心竞争力,并加大了对智能技术的研究、投入和规划。我国于2017年提出《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以一种积极开放的姿态向着智能时代迈进。不过与此前的历次技术革命一样,智能革命虽然是从技术相对发达的产业和地区中最先开始渗透,但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后果终将席卷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乡村”与“城市”一并站在智能文明的入口处。在经历了工业革命的转型冲击之后,农业、农村与农民都迫切期望走出现代化困境,并以极为开放积极的姿态迎接这场智能革命的“东风”。国家提出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乡村则自下而上地涌现出了乡村数字电商、农产品智慧物流、乡土直播短视频等风潮。无论从顶层设计还是底层实践,乡村都渴望能把握住这一历史机遇,在智能化发展的结构转型中实现弯道超车。那么,智能革命何以驱动乡村振兴?这不仅是对智能革命发展背景下乡村建设实然探索的客观归纳和总结,也是对乡村振兴目标下智能建构应然格局的理想化预设和思考。

因此,本研究尝试从以下三个层面对这一问题展开具体剖析:

第一,在价值层面,智能革命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与内涵是什么,二者是否能形成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发展共鸣?换言之,如果说工业革命带来了传统乡村的“终结”与“衰败”,那么作为与工业革命同样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技术力量,我们为何期待智能革命能够带来新时期乡村的复苏与振兴?

第二,在发展层面,智能革命是如何赋能乡村振兴的?在“技术赋能”的乐观共识背后,人-技术-社会在乡村场域中的组织关联仍然面临诸多现实性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厘清技术革命在乡村赋能具体实践中呈现分歧的根源,还要找出智能革命赋能乡村振兴的具体可行路径。

第三,在社会层面,智能革命与乡村振兴的未来方向是什么?乡村社会的结构性调整是从长远发展角度对乡村建设方向的再适应和再平衡。在充分理解了智能革命对乡村振兴的赋能逻辑之后,有必要打破工业革命技术惯性下离解乡村传统、边缘化乡村角色的社会结构安排,基于数字智能革命的先进性技术特征,建构出适应时代发展新需求的社会整合逻辑。

基于以上思路,本研究将从价值共建、能态激发与社会再组织三个方面对智能革命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内在呼应关系展开整体性、系统性的梳理,并基于二者的发展趋势和规律进行前瞻性的规划安排,为推进智能社会转型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合作发展共赢提供更具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价值共建:智能革命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共鸣基础

人类社会的演进发展历程,可以依据核心技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以农业革命为基础的农耕文明阶段、以工业革命为基础的工业文明阶段和以智能革命为基础的智能文明阶段。20世纪下半叶,以计算机、网络发明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拉开了智能社会的发展序幕。此次科技革命从机械替代体力劳动过渡到机械替代脑力劳动的新阶段[1]。自动化的智能监控进一步实现了不间断的循环式生产,并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等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互、分析与再组织的自动化流程,以相当低廉的成本实现了局部独立模块间的组织协同与交互,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生产力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智能革命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红利将在各个方面惠及乡村:一方面,生产力的高水平发展意味着乡村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到更为充分的物资保障。智能革命所推动的生产力革命为社会提供了数量更多、品种更丰富、性价比更高的资源产品供给,可以更好地满足乡村建设发展需求。同时强有力的生产力基础也为调整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提供了新的可能:农业生产剩余不再是现阶段工业生产发展所必须依赖的因素,国家有能力在社会资源分配方面持续加大对乡村的投资扶持力度,并奠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格局。另一方面,高度自动化、高度信息化、高度网络化的智能生产方式让供给端与需求端得到有效沟通,并可以在大批量标准化产品的成本价格水平上提供更为灵活机动的小规模个性产品订制。当无人化生产成为一种趋势,生产制造环节所能提供的成本压缩收益已经难以拉开优势,产品竞争力核心转向其所附着的精神价值和服务。信息与想象力替代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资源等,成为新时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业基本原料[2](P391-392)。而乡土性作为一种具有差异性竞争力的精神文化资源,也在这一阶段重新成为一种“向往”、一种“情趣”、一种内在“吸引力”,在新一轮生产力发展形势下焕发出新的蓬勃发展活力。

由此可见,技术革命本质上就是生产力革命,而乡村问题本质上是生产力阶段性差异所引发的阶段性发展问题。农业革命阶段,低技术水平下的生产组织逻辑奠定了传统乡村的社会基本结构与精神文化底色,但到了工业革命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资料能够高效地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规模化集聚,促使社会整体呈现出“中心化”的组织发展特征。于是可以看到,这一阶段,作为人类生产生活中心的城市快速扩张,并对传统乡村形成巨大冲击。改革开放后的四十年间,我国城镇化率从18%上升到60%。而在城镇化速度最快的1990-2010年间,我国行政村数量从100多万个锐减到64万多个[3](P84-85)。工业文明的集聚扩张过程恰与传统乡村 的“祛魅”过程相吻合:小农经营的传统村落不是走向衰败终结,就是按照城镇化标准被大规模征迁改造。

不过,正如古斯塔夫·勒庞所言:“令人难忘的历史事件只是人类思想无形变化造成的有形后果而已,造成这种无形变化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现代技术的发展与应用。”[4](P2)工业文明以追求丰富人的物质生活为主,智能文明则以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丰富人的精神生活为最终目的[5]。智能革命与工业革命的技术阶段性差异最终会催生出智能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向性分歧,工业革命进程中的乡村“祛魅”逻辑也会在新的智能技术架构中不断消解重塑,开启新一轮城市“去中心化”、乡村重新“赋魅”的历史发展循环。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进入“后半段”,城市的扩张速度相应放缓,由增量扩张转入结构性调整阶段,乡村的收缩速度也会相应放缓,获得相对稳定的存续发展空间,这为乡村吸纳智能革命技术成果、探索有别于城市的多元化、差异化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由此,“智能革命”与“乡村振兴”这两项时代命题被深刻紧密地联结在了一起,并形成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时代发展共鸣。如果将乡村振兴视为一件里程碑事件,那么它也必将是智能技术乃至在乡村各个层面得到充分渗透消化后所带来的时代发展后果。

三、从基态到激发态:技术赋能乡村的转型发展逻辑

技术决定了一定时期内社会可以实现什么样的目的,也决定了一定时期内可以怎样实现这些目的。作为人类文明的起源中心之一,我国不仅具有悠久灿烂的农耕文明传承,还孕育出了独树一帜的传统乡土中国。时至今日,传统乡村样态仍然深植于华夏文明记忆,影响着国人对于“乡村”这一概念的认知、理解、想象和期待。因此可以将这种田园牧歌的传统乡村模式视为我国乡村的“基态”:虽然这一阶段乡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最低,但由此衍生出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行动秩序也最为持久稳定,影响深远。同时,农业革命的技术赋能水平决定了传统乡村基态的发展上限。在农业革命的技术赋能水平下,很难再通过生产资料的创新投入和增量投入获得边际效益递增的“有发展的增长”,传统小农经济就只能走向劳动力投入过密、边际效益递减的“内卷化增长”,直到新一轮技术革命在更高层次的技术能级水平下开启新一轮生产力赋能。

乡村的近现代化转型就是乡村“基态”被工业革命赋能之后所激发的能级跃迁结果:技术的创新进步带来了新的生产力发展诉求,致使乡村无法再满足于生存和稳定的低水平维系,而是要以现代城市的生产生活水平为标杆,重新确立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方式。技术的注入在乡村场域中激发出两个方向的跃迁后果:一是走向离解,二是变成城镇。正如有学者所观察到的那样,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最基本的变动就是共同体的解体[6](P162)。共同体成员在复杂流动的现代工业社会环境下面临着更为多元的选择,当这种选择的吸引力超出了乡村共同体的内生吸引力边界,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代表的共同体成员就会不断“逸出”乡村共同体,从而导致乡村陌生化、原子化、空心化的现代化转型后果,亦即现代性“离解”传统乡村共同体。城市化则展现乡村能级跃迁的另一种状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以156项工程及694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大规模、有计划地调整工业化的空间布局,将不少农村改建成新兴的工业城市或工人镇[7],并调拨大批农民进城落户、转为产业工人。改革开放后,以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罗湖区渔民村等地为代表的高水平快速城市化更是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一道时代缩影,乡村的城镇化转型至今仍在持续进行中,并发展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一批具有较深影响力的转型发展模式。

不过,随着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城镇化的能级跃迁模式也陷入发展瓶颈:首先,在此前的快速城镇化阶段,城镇化条件相对成熟的乡村地区已经在相当程度上释放了本地城镇化的转型发展红利,这意味着,尚未城镇化的地区继续推进城镇化改造的客观条件相对更加不成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未来继续城镇化的成本,收窄继续城镇化的转型收益。其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城镇化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同步。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摊机制尚不完善等原因,在城镇化转型实践的具体观察中,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明显偏低[8]。加之城市产业发展也进入到转型升级阶段,对于落户新市民的整体素质要求也相应做出调整,加大了农业转移人口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市民化融入难度。最后,城市过度极化[9]带来了以交通拥堵、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为典型症状的“大城市病”[10],这是各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面临的普遍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过度集中的大城市功能加以疏导调控,规划更为均衡互补的城乡功能布局,从而更好地利用城乡间差别竞争优势,实现更为高效公平的资源聚集和空间利用。

归根结底,与农业革命进程末期的小农乡村内卷相似,日渐尖锐的现代化矛盾也是工业革命技术模式下生产力释放达到一定程度后陷入增量发展瓶颈、走向城市人口过密化和内卷增长的存量竞争结果,这是工业革命技术水平下难以自我突破的阶段性发展问题,也只能在新一轮的智能革命的赋能发展中寻求解决方案。与标准化机械大生产的工业革命相比,新一轮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代表的革命无疑代表的是一种更具柔性、也更具灵活性的技术赋能方式,其最突出的赋能创新特征是既有发展基础上的增量附着,但无论是互联网+,物联网+,还是云计算+,智能技术及其相应发展理念都能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提升改进的基础上,与乡村原有的组织运行惯性保持良好的兼容。乡村既保留与传统基态一脉相承的社会文化内核与社会行为习惯,又开辟与最先进生产力相结合的增量发展空间。传统性与现代性不再是撕裂乡村的对立发展取舍,而是可以通过智能“+”进行弥合联结的双向拓展。

在获得这种由技术提供的转型发展“韧性”之后,乡村得以基于自身禀赋条件,在传统基态与现代化离解之间,展开更富于个性化的能态激发探索。由于推动智能革命发展的技术核心要素是数据、算法和算力,所以除却技术革新对生产力的增量创新之外,乡村还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吸收转化智能革命所带来的赋能发展助力,找到切实可行的振兴发展进路。

第一,在“数字乡村”的战略转型层面上,开展新一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此前,乡村在实体空间层面已经展开了一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解决的是乡村在道路交通、水电燃气、村容村貌等实体公共事务层面上的基础设施需要。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虚拟空间已经成为附着于现实之上的重要空间构成,现实与虚拟空间的交互效率和交互质量也深刻影响着乡村数字竞争力的提升。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给出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与城市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相比仍有23.7%的差距,为此,需要进一步弥合城乡数字“基础设施”差距,有规划、有前瞻地配置基站、端口、线缆、数据库等智能网络资源,为乡村共享数字智能空间,增进数据资源的收集、交互、应用与再生产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设施支持。

第二,探索并建立数字乡村中的数字伦理规范。类似于实体乡村中的讲道德、树新风,智能时代的数字乡村建设也需要探索良性可持续的乡村数字伦理。除却智能技术发展过程中所应关注的数字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一般性伦理问题,还应特别关注乡村数字化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数字鸿沟问题。数字智能技术的无界融合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对立,但在现实中,城乡之间的产业结构差异和社会结构差异并未因此消失,逐渐异质化的乡村主体之间对于数字智能技术的认知理解和应用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如果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所弥合的是乡村在数字空间对接与数据资源储备等基础性方面的现实发展差距,那么乡村数字伦理建设所需平衡的就是城乡间和多元乡村主体间的数字红利分配。除了加强数字智能技术的普及推广之外,如何打破数据共享壁垒,结合现阶段乡村人口结构、数字素养水平和农业农村的特色发展诉求进行恰当的算法平衡和适应性设计,消除由于年龄、教育、职业、生活习惯等差异所导致的数字歧视和沟通障碍,避免村庄由于空心化、老龄化等现实问题被排斥在数字发展之外,也是智能发展阶段对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等社会基本伦理的具体贯彻和实践。

第三,进一步提升乡村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算力资源结构,激活乡村发掘数据潜在价值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对乡村数据资源的采集,而算力水平决定了乡村对数据价值的发掘、整合能力,也决定着乡村在智能时代的发展自主性和发展角色定位。现阶段,乡村基层数据的深层价值尚未得到充分释放,从成本收益考量和细化分工的角度来说,村庄可以先通过租借、外包等方式获取相对专业的智能算力支持,满足数字化初期的算力使用需要。但数据的存储、计算和传输可以超越地理空间限制进行跨域布局整合,随着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于算力的需求仍有巨大增长空间,而随着智能技术的进一步融合、迭代和优化,提升算力的投入成本也会相应有所下降。乡村算力建设不仅可以应对智慧乡村、智慧农业建设的内在增长需求,也可以分担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算力负荷,为周边城市提供充裕的算力资源调度空间。因此需要有规划、有指导地引进乡村数字人才,强化乡村数字教育,调整乡村数据产业布局,定位乡村数字发展角色,为城乡智慧生态的长远互补融合储备更为充足的算力支持,为区域间协同发展、共同富裕提供布局均衡的算力配套格局。

四、社会再组织:智能技术背景下的乡村未来展望

技术革命所带来的赋能发展是一系列链式反应,这种变革最先表现为生产领域中的局部优化调整,进而随着生产行为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影响到个体的行为方式和判断选择,最终又由个体逐渐传导到社会整体性层面,对此前占据支配地位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联结形态进行反思解构、替代创新和系统性再平衡。传统乡村基态中具有稳定的自然共同体组织,现代化的乡村中则更强调劳动力市场化流动,形成农村农民依附于中心城市、自然共同体离解弱化的去组织化格局。而在激发态的智能乡村中,正在形塑的是这样一种社会再组织样态:它在乡村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探索乡村发展未来,既能够对自然共同体乡村进行适应性改革,使之适应高度流动、高速变化的社会发展需要,又能够对现代生产生活的联结互动进行重组与创新,使高度分化、高度差异的现代性个体之间能够协同行动。基于这一理解,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对智能技术背景下的乡村再组织未来做出进一步展望和规划。

(一)乡土性的再组织

传统乡村基态中,乡土性意味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一种从“乡”里生发出来、以“土”为基本联结机制的意识形态、行为习惯和社会构成范式。这种“土”的联结机制就是乡村地缘纽带:由于空间自相关作用,变量在空间内的分布距离越近,其潜在的相关性就越强。因此人口附着于土地之上,通过长期面对面的“零距离”交流进一步融汇出均质化、趋同化的血缘、业缘、趣缘等联结关系,共同形成了巩固稳定的乡土性共同体结构。而数字智能网络则提供了另一种维度层面上的“地缘”联结范式:在虚拟网络空间中,人们通过互动频率和互动强度确认彼此之间的“距离”关系,进而可以通过空间地缘关系与网络地缘关系的双重纽带联结,共同克服现代社会所带来的乡村流动性挑战。

智能革命阶段的乡土性再组织需要结合这种双重地缘联结逻辑,从形式的再组织与内容的再组织两个侧面进行调整。从形式层面上看,乡村直播和短视频、农村网商平台、村民微信社群等都超越了现实空间距离,为受众和使用者提供了增进乡村了解、激起乡土共鸣、促进乡村经济以及参与乡村事务的交流体验渠道。但从内容层面上看,由于乡村发展薄弱、滞后、不平衡,反而使得各界对于乡土性价值抱有更多功利性期待,进而催生出大量碎片化的乡土猎奇分享、瞬时性的网红流量经济和形式主义的数字化平台等制作粗劣、野蛮发展、低水平重复的内容产出。同时,这种急功近利的价值开采方式还会进一步破坏乡土性的内在价值生态,使得千篇一律的次生城市文化内容侵蚀原生乡土性的价值成长空间,因此需要超越短期功利主义心态,耐心引导并规范乡土性内容的良性创作和输出,借助富于吸引力的内容创新形成高频率、高强度的关注参与黏性,从而形塑具有领导力的当代乡土性价值,建立起超越空间和利益约束,且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乡土自信、乡村认同和新型乡村共同体。

(二)公共性的再组织

数字智能技术促进了数据的共享化和沟通的扁平化,却无法带来村民的再次均质化。各种各样的异质性群体都在互联共享的虚拟网络空间中活动,反而增进了异质性群体之间的反复比较观察,使其更加清楚地从他者角度意识到自身的差异性价值。如果这种差异性价值在个性化生产过程中能够获得价值变现,还将进一步形成正向反馈激励,鼓励异质性群体继续扩大自身的差异性特征。因此差异化、定制化与即时反馈-回应的社会发展趋势决定了智能时代乡村公共性再组织的非确定性底色:乡村公共性的再组织既无法像传统的基态乡村中那样,在高度均质化群体中归纳高度一致的公共利益诉求,也难以像工业化城市中那样,在条块分明的规模化分工中集成高度一致的局部群体性共鸣。智能时代乡村公共性再组织的核心关键就是在“存异”的公共利益诉求中尽可能地归纳“求同”,并在一致的刚性公共原则框架下尽可能地丰富柔性灵活的个性化人本关怀。

在规划协商层面,可以通过合理的公共数据监测辅助归纳公共利益交集,评估社会诉求和公共偏好,并联动其他村庄中的相关经验案例,综合预判可能存在的问题、风险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把握不同类型乡村在类似公共事务中的阶段性核心议题,为经验性的基层治理提供具有科学性的数据支撑和模型辅助,形成更为充分的事前公共规划,规避事后需要面对的缺陷和问题,提振乡村在基层公共决策过程中的积极性和进取性。

在具体执行层面,既要利用社会综合治理,市场经济监管,诉讼、调解和执法,惠民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平台数据反馈,更精准地找准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权责不一致的关键问题点,从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发,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沉和基层赋权改革,又要利用数字智能技术协调公共资源配置,辅助观察公共资源投入后的实际收益成效,为粗放的公共资源配置提供更加精细化的配置和使用指导。同时提供同类大数据观察,进一步发现公共资源低效配置、低效使用的集中领域和普遍症结,为迭代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持续创新基层公共治理提供新的分析预警渠道。

在组织手段层面,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在各个网络节点间的沟通辐射便捷性特征,增进意见收集的广泛性、开放性、全面性,调动利益关切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缩小不同利益群体间的信息差距。同时利用智能数据收集和算法辅助分担机械性重复性劳动,向上解放基层组织领导者的治理能动性,让“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乡村基层管理者能快速把握公共事务中的主要矛盾,并将有限的时间精力专注于最具价值性和创造性的公共服务内容中,成为“一针穿千线”,带动上下协同的核心组织力量。向下提供具象化、场景化的沉浸式参与体验,以一站式的服务窗口对接综合性治理问题,将复杂问题的细化拆解和层级部门间的职能条块划分封装为内化的智能流程算法,从而降低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参与门槛,激发多元主体各诉所求、各尽其能的治理协同动能。

(三)区域价值合作的再组织

区域合作与生产力发展具有高度相关性。低生产力水平下自给自足的小农乡村聚落缺乏大范围合作的协调能力和发展必要。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生产力变革深刻改变了区域间的合作互动关系,规模化的高效生产需要同样规模化且高效的生产要素供给,大量产品也需要更广阔的消费市场消化,由此带动了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区域交流合作,逐渐将小农乡村吸附绑定在现代工业体系中,开启了城市规模扩张与乡村城市化的区域转型改造。这种区域间合作虽然是以产业合作为出发点,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升和集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促成产业合作的过程中,以及应对产业合作实现后新局面、新问题的过程中,常常不可避免地要将区域合作从产业链层面拓展到更广阔的价值链层面。这一态势在智能革命浪潮下表现得愈发突出,技术赋能在现实和虚拟维度创造出新的发展空间,不仅影响了区域自身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区域间产业合作格局,还深刻改造着治理协同、人才流动、文化辐射、生态平衡等其他维度的区域间价值合作。因此,区域间价值合作的再组织会成为智能社会发展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到乡村振兴的战略发展实践,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持续优化合作:

一是在价值链的社会分工层面,需要更加务实地审视乡村发展的功能定位。无论是过去还是当下,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发展腾飞都是以农业农村的稳定发展作为前提和保障。在城乡发展双循环与国内外经济双循环的经济新常态下,乡村所承载的基本功能角色依然是防御国家现代化发展风险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因此必须基于这一前提综合审视乡村在国家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承续和社会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价值内涵,避免以单一的经济增速衡量乡村价值,努力将乡村打造成相对较低消费水平下具有较高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稳态生活空间。

二是在价值合作收益的区域间配置层面,需要建设完善更具公平性的收益分配机制。如前所述,作为风险防御性角色的乡村在区域合作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价值作用,但这些价值未必能以经济收益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并进一步投入到乡村区域建设发展的再生产循环,由此形成区域竞争发展中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并在新一轮资源流动配置中持续对乡村进行“掐尖”和“撇脂”。因而需要配合大数据分析探索更具平衡性的收益回馈机制,让作为社会发展“蓄水池”的乡村能够成为一汪活水,在价值收益再平衡的源源滋养下可持续地承载社会转型进程中的风险防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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