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及对策
2022-12-25王永红
王永红
(云南省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管护分局,云南 临沧 677000)
伴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不同层面的沟通往来越发活跃,不同类型的外来物种以不同的方式随时可能进入到国内,海关部门每年实际查处的外来物种数量非常多,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深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的重要性。研究发现,一旦大量的外来物种侵入到国内,都会对原有的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影响,外来物种在国内生态系统中可能会疯狂地生长并对原有自然物种带来巨大的冲击,导致原有物种大量的死亡,最终会危及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实际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数量非常多,自然保护区中的物种往往比较珍惜宝贵,如何做好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显得更加重要,自然保护区在我国自然生态系统维护中发挥着支柱性作用,一旦被外来物种大规模入侵,实际带来的后果往往不可设想。
1.外来物种入侵的基本含义
外来物种是指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的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涵盖了任何可能存活或者能够不断繁殖的部分。通常所说的外来物种入侵是指外来物种通过有意或者无意的方式从一个自然分布区进入到另一个自然分布区,在新进入的自然或者半自然生态系统当中形成了新的再生能力,一旦形成规模会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及景观系统带来巨大的冲击或者损坏。外来物种的入侵,会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性带来影响甚至不可逆的破坏,从根本上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影响自然物种的多样性,对动植物种类的遗传多样性也会带来危害。
2.外来物种入侵的基本方式及危害
2.1 外来物种常见入侵方式
当前,可以将外来物种入侵的方式划分为多种,常见的为人类有意识参与下的入侵、人类参与下的无意识入侵、无人类参与下的自然作用力等。自然传入的方式非常多,主要有寄生传入、迁移传入、海洋漂流传入、媒介形式传入等。虽然外来物种可以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实现入侵,但是在实际入侵的过程中,会遇到非常多的山川、湖泊、大陆、戈壁等,都增加了单纯依靠自然力完成整个入侵过程的难度,外来物种入侵主要还是以“人”为媒介实现入侵。比较常见有人参与的外来物种入侵方式主要有:观赏动植物引入、食用引入、宠物引入等,无意传入的方式主要有国际贸易传入、交通工具传入等,从而凸显了外来物种入侵的复杂性、特殊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防范工作的压力。
2.2 外来物种入侵产生的危害
在我国广袤的国土空间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数量非常多,种类有着明显的不同,复杂多元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增加了受到外来物种入侵的可能性。根据国务院相关调查报告,从全国自然保护区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来看:1980年,实有外来病虫数量为10种,2015年增加到了78种,实际分布范围涵盖了全国28个省的400多个县市级行政区,实际影响面积超过了250多万公顷。
生物入侵带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会对经济发展带来危害,会对人类健康带来危害,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外来物种在对国内自然保护区入侵上表现的更加活跃,实际给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成为了影响我国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巨大隐患。由于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外来物种在自然保护区中很容易会定居、扩散,在较短的时间当中成为具有较大危害性的物种,甚至会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带来颠覆性破坏影响。外来物种的入侵还会对自然保护区中农林产品等的生长带来影响,破坏整体层面的平衡稳定,增加了自然生态环境出现大面积污染情况的出现,最终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大面积、大规模危害蔓延,危害到整个国家及人民群众的安全。
3.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基本现状
3.1 立法工作基本现状
为了建设自然保护区,应对外来物种的潜在危害,我国围绕自然保护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不少法律法规对外来物种入侵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渔业法》《农业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是深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治支撑。虽然我国涉及到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但是在外来物种管理上表现的比较宏观,不少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存在着交叉重叠,容易给外来物种入侵埋下漏洞隐患,增加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不到位情况的出现。中国政法大学王灿教授指出:虽然我国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立法方面的缺位还比较明显。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外来物种入侵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缺少刑事层面的惩治,导致不少单位及个人在动植物申报上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当前不少法律法规只是重点突出病菌,只要没有病菌就符合引进的主要标准要求,根据现有动植物检疫标准,基本上被限定在与病虫害或杂草检疫有关的狭窄范围内。即使发现了外来入侵物种往往也只是简单地采取一些临时性举措,很难从源头上防控好外来物种。
3.2 风险评估基本现状
所谓风险评估,主要是对对外来引进物种进行的全面评估,只有经过科学合理评估,并符合既定的标准要求,才能不会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结合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外来物种,都需要经过申请、审批等系列环节,依托严格的检疫工作,能够将不同类型病原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国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对于防控自然保护区受到外来物种入侵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落实上,该法重点关注“病虫害”,在涉及其他物种上力度明显不够,影响了对生物物种有害性的合理判断,例如,大米草、水葫芦等引进时只要没有病虫害就很容易进入我国;又如食人鲳这类只有放到生态环境中才会显示其危害性的物种则更容易被引入,这些物种在自然保护区特殊的生态系统中,很容易出现疯长,大面积地出现,对原有生态系统会带来巨大压力,这也深层次凸显了加快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3.3 管理的基本现状
在进行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上,实际涉及到的部门相当多,即使有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也离不开海关、农林、科技等的支持,我国在进行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上,长时间沿用入境对外检疫与国内检疫分立的体制,不同参与部门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上表现得过于独立,彼此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不到位,一旦彼此之间的衔接上不到位,很容易出现漏洞,增加了外来物种入侵的可能,这些也决定了新时期必须要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应对机制,努力实现多层面的协调联动,实现不同类型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这样才能真正将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工作落到实处去。
4.新时期提高自然保护区应对外来物种入侵水平的基本策略
4.1 加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们国家在应对外来物种入侵上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但是由于实际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导致自然保护区在应对外来物种入侵上还有很多不足,生态防范体系上的缺陷相当明显,增加了外来物种侵入的可能性。为此,必须要强化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快制定一套涵盖范围广泛,涉及领域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对外来物种引入的有效合理评估,实现法治层面的严格管控,并配套完善各项管控惩处机制,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提供最为有力的支持。
4.2 建立完善生物风险评估系统
在我国广袤的国土空间中,分布有数量众多的自然保护区,增加了不同类型外来物种引入的可能,一旦外来物种大量地入侵,会给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维护等带来巨大冲击影响。任何一种新物种的引入,都可能会导致其原有天敌的消失,在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成为优势群落,对本地原有的物种带来巨大的抑制排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序性。入侵的外来物种,在适应了自然环境后,会爆发式增多,只有抓好外来物种入侵的源头阶段,才能对外来物种做到及时全面消除,也即做好外来物种的风险评估,强化入侵源头管控,只有确保外来物种的全面评估,确保对引入地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非常低,这样才可以引入。
4.3 加快建立预警监测系统
对于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应对而言,需要发挥政府层面的主导作用,建立起国家、省级等不同层面的预警体系,开展不同类型的野外调查,对不用类型的报告等进行详细验证,针对获取数据信息的研究、研判,对可能的物种类型做好强化监测。在实际进行监测上,需要更好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系统,涵盖不同类型入侵物种的数据库,并实现与物种鉴定专家信息库的连接,实现对不同类型物种情况的动态把握。落实好定期、不定期普及及报告机制,对可能的入侵物种发布预警,实现对入侵物种的有效防控。
4.4 扎实做好检疫及管理工作
在进行检疫工作上,必须要强化不同层面的管控,例如,对到自然保护区旅游游客携带生物的检查,强化对运输货物进口等的检查,以过硬的检疫工作更好发现各种可能的入侵物种。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上,需要加快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细化明确外来物种入侵应对责任,强化不同参与层面的沟通协调,对发现的入侵物种做到及时合力应对,将外来物种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4.5 大力开发及应用国内物种类型
我国有着庞大的国土空间,实际分布的动植物资源数量相当多,种类相当复杂,根据国务院相关统计数据,现有高等植物类型超过了3万余种,在全世界范围内排名前三。同时,我国在推进物种引入上,也排名前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动植物种类系统,但是在外来物种的引入上过于盲目也可能会危害到我国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为此只有加快开发和利用国内乡土物种这才是万全之策。在社会发展推动下,我国不少专家正在大力研究如何发展国内动植物种类来应对入侵物种。中科院教授高贤明指出,以往我国在应对外来物种入侵上,存在着急功近利思想,没有经过充分全面地验证,就普遍采取从国外引进天敌和替代物种的方式,但这样的做法导致新的生物入侵危险性极高。近来科学家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已发现众多能排挤、抵御外来生物入侵的本土物种,这使中国的生物入侵治理有了新的“转机”。这些本土物种不仅在土地覆盖、与外来种竞争、天敌资源等方面具有巨大潜力,而且更为安全可靠。
4.6 开展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
加强国际与国内合作,逐步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系统,建立对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或物种构成威胁的外来物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风险评价方法和风险管理程序等,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识别、防治技术、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管理措施的培训,享受资源共享以及提供网络服务等。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立足于自然保护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基本含义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外来物种入侵的基本方式及危害,深刻认识了当前自然保护区应对外来物种入侵的基本现状,进而对新时期如何提高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入侵应对质量水平进行了不同层面探索,这对于更好地保障自然保护区发展建设,提高外来物种入侵应对能力,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平衡都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