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上下联动的科技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
2022-12-23胡爱祥
胡爱祥
(江苏科技大学,江苏 镇江 212100)
0 引言
近年来,科技领域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要着力改革与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1]。李克强总理指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章不合理,条条框框太多,致使办事难、耗时长、成本高。要精简程序、简化手续,把科研人员从烦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在国家大力倡导与政策支持下,科研工作得到了松绑,但是科研诚信问题事件屡屡出现,如侵吞科技经费、伪造科研数据、论文剽窃造假等[2],这警示了“放管服”并不意味着科研项目完全脱离监管,而是要探索更完善的科技监督体系和更人性化的科研诚信,保障科研人员得到相对公正而自由的科研环境,从而有利于激发科研活力,促进科技发展。
1 科技监督体系与科研诚信现状
1.1 国家层面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监督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中央在各种会议上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中,基本形成了全国性的科技监督格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有效运转,修订《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章程》,建立了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工作机制;部省贯通机制不断推进,科技监督、科技评价、科研诚信等工作已纳入部省会商机制,并且开展部省联动试点,与广东、上海、江苏等省市在制度规范、能力提升、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强协作、央地联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强强联合,监督司的独立监督以及专业机构的评审监管,接受监督执纪部门的监督领导,主动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1.2 地方层面
在国家科技监督格局的引领下,各省也已初步建立起本省的科技监督体系:浙江发布了《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举办浙江省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培训,对科技局及部分高校人员进行培训;重庆在全国率先启动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广东省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在省市级层面部署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措施,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
江苏省作为肩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的科技强省,在以下4个方面开展了加快完善本省科技监督体系的相关工作。
1.2.1 加快构建上下联动的科技监督体系
从监督制度和体系的不断完善,到监督方式创新优化,再到监督平台的开发应用,都为江苏省的科技监督工作做出了层层保障。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出台一系列基础规范:《江苏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省科技计划信用记录与评价规则(试行)》。同时,对监督评审关键环节做了更细致的规定:《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工作规程》《关于对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评审参会人员通讯工具进行集中保管的规定》《关于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相关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将监督机制嵌入科技计划的日常管理,并建立与机关党委(纪委)的厅内共商机制。不断优化监督平台,启动建设省科技监督信息管理平台,且该平台已试运行,同时江苏省科技厅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于2021年完成版本2.0平台迭代升级,健全科技厅监督处与省信用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打通与省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了信用数据批量查询、信用数据统计分析、信用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系统上线以来,共查询、归集、分析社会信用及科研信用信息超7万条,有效地提升了信用信息管理的工作效能。
1.2.2 深入开展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
按照江苏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及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要求,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全流程、跨部门、一体化的科技监督及诚信建设新格局。第一,实施“全流程”的科研信用管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主体、人员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自身需遵守的科研诚信事项,在项目立项评审、实施过程、验收以及经费使用等全部环节都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依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结合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信用给予奖惩。第二,打造“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将南京市、南通市、镇江市、宿迁市科技局作为江苏省首批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依托省科技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省科研诚信信息共治共享,与省信用办协同合作,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等方面做到信用审查前置。探索建立科研信用记录制度,近两年累计对存在科研或社会失信行为的104个省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取消项目评审、科技评奖等资格。第三,规范“全链条”的科研诚信问题案件调查处理流程。从案件的举报受理、开展调查到处理结束,严格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规范要求开展。
1.2.3 积极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第一,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出台了《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实行代表作制度,建立以高质量成果为核心的绩效评估方式。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的自主权,使其在技术路线选择、经费使用、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自主调整,同时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勤勉尽责但因一些不可预见原因而未完成项目的人员予以免责。第二,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以提高开放度为重点,改进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机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筛选凝练了一批契合江苏发展实际、处于产业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主攻方向。以保障独立公正为目标,不断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出台《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工作规程》,推进项目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轮换、回避、保密等制度,切实提高项目评审的公正性、严肃性。以支撑评审质量提高为关键,加快建设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开发建设新一代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积极邀请和吸收活跃在科研一线的专家进入省科技专家库,持续扩大中青年专家比例,积极加强与其他省市的专家交换,为高质量开展项目评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增加监督模块,使咨询专家库的建设、专家遴选环节、评审环节、科技经费都受到严格的监督,随机抽查项目清单,实现对项目的监督。
1.2.4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政策培训,同时加强审计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工作,也将审计人员参加培训作为审计中介机构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工作。
2 科技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江苏省科技厅厅长在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强调:要共享利用标准化的监督检查结果,完善管理业务数据采集,联通全流程数据;统一监督检查记录数据标准,实现监管结果共享利用;完善业务管理环节功能,支撑管理需求;规范外部支撑力量管理,完善遴选评价机制。江苏省科技监督体系从发现机制、核查机制、处理问题、结果应用的全过程做了较为完善的监督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信息化支撑不完整,系统数据尚未实现互联互通
以国家卫健委2022年通报的多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为例,当各地市监督处收到通报并下发至各相关医院时,医院内部已经收到卫健委通知并完成对案件的全部处理,这体现了系统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通畅、获取信息滞后,没能及时有效地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这也是一种“缺位”的表现[3]。
省市之间科技信用信息数据库还未实现完全共享,数据利用共享较困难,并且缺乏业务规范标准。对于同一个项目的申报,存在通过了地市级审查而卡在省级审查的情况,这表明省市之间评价标准不一致或信用信息没有互通的情况仍然存在。同时,一致性、规范性也是监督评估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要按基本要求来实现部门职能。
2.2 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工作开展不够细致全面
监督处作为新成立的部门,有一些地市的科室“有实无名”,未悬挂标牌,科技监督工作得不到科技局领导重视,同时存在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相关工作的开展。
2.3 科研诚信教育开展不够
目前,高校论文造假已成重灾区,因此科研诚信不能只从监督部门的监管入手,更应该从根源入手,使高校、企业的科研人员有足够强的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论文不造假,合理使用经费,营造出积极向上的科研环境。审视我国目前的诚信教育,仅仅集中在中小学阶段,而在高效产出的研究生阶段却缺乏科研诚信教育,这样的断层也是科研诚信问题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4]。
3 针对科技监督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加强江苏省科技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加快江苏省科技监督信息管理平台的更新和完善,同时构建与信用办、纪委等的数据连通。集中科研诚信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失信数据库、平台与科技部科技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江苏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信用库、省科技厅科技管理失信记录以及各市县区科研诚信失信记录衔接,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与各科技管理相关单位的内部系统建立数据交互服务接口,实时推送并获取科研诚信业务支撑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现有的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5],最大限度利用平台做好科研诚信事件的预警、监测以及修复,使信息化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3.2 建立省市联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省级与地市级之间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标准体系,出台工作手册等来统一评价标准,避免各基层单位自己拍板做决策的现象出现。明确监督处的权力和责任,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明确相关业务处室职责,让工作人员分工明确。(1)应悬挂标牌,“有名有实”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针对人手不足的问题,周期性开展人员技能培训,扩大办公队伍,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处理的专业人才。(2)应划分好工作范围,保障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3.3 大力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1)在学校课堂上安排科研诚信课程,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伦理道德意识等,为其之后的科研道路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针对科研单位的诚信监督,也可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如瑞典在大学校内设立反学术不端委员会开展独立且细致的调查,而政府只对单位的监督体系做监督指导[6]。(2)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工作,线上在科技局网站设置科技工作者规范守则的教育专栏,线下针对市一级的信用政策制作宣传手册,有条件的话可以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科研工作者的培训,使他们对科技监督体系有一定了解,避免一些无心之失。(3)对出现诚信问题的相关单位加强监督及教育,用外力保障科研诚信。
4 结语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展之际,江苏省的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工作应保障科技发展,确保科技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现有的科技监督制度,建设更专业的科技监督人员队伍,推广科研诚信的重要意义,内外监督并举,完善江苏省科技监督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