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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分配情境下社会排斥对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2022-12-21张珊珊路婧一张北辰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违规者额度受害者

张 野,张珊珊,路婧一,张北辰

(1.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2.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12)

一、引言

第三方利他倾向(third-party altruism)体作为无关利益的第三方(分配者),当目睹到社会不公事件时,愿意付出代价或利益对不公平事件实施干预[1]135-140。由于第三方利他倾向强调了无关利益的分配者在主观上愿意做出利他行为,所以属于一种亲社会行为,对群体成员合作的促进、群体规范的维护等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2]473-476。研究表明,当涉及自身利益时,有直接利益的“第二方”分配者有时会因只考虑个人利益而违反公平分配原则,向自我分配更多的资源[3]1331-1443[4]618-624;当不涉及个人利益时,无直接利益的“第三方”分配者将会恢复公正举措,通过惩罚违规者(利他性惩罚)或补偿受害者(利他性补偿)来干预不公平分配的结果[5]63-87。相比而言,第三方利他倾向与维护社会公平之间有着更加紧密的联系[6]271-283,特别是对正在发展的儿童来说,第三方利他倾向发生、发展还对他们的自我道德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7]35-43。虽然第三方利他倾向早发于儿童期,如有研究已证实8~9岁儿童普遍可以表现出利他性惩罚倾向[8]402-408,但对儿童利他性补偿倾向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研究拟基于违规者和受害者双向视角探讨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

第三方利他倾向涉及分配者对违规者及受害者两方实施的干预,两种干预的初始目标是为了使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或受害者获得该有的补偿[3]1331-1343。具体而言,前者纯粹出于对公平、公正的维护,向违规者发出警告,扣除违规者拥有的资源,使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9]665-661[10]169-175。如早前研究证实,第三方分配者在获得公平感知后,面对违背公平规范时会对违规者实施惩罚,以示自己的亲社会倾向[4]618-624[11]1-9。后者则尽量弥补受害者损失的资源,让受害者感到心理慰藉、重新拾起对公平规范的信心,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帮助[12]252-259[13]72-85。上述两种利他倾向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恢复公平公正,只是利他性惩罚有可能破坏违规者与群体成员间的关系质量,而利他性补偿则可能会诱使受害者与群体成员重新建立关系。相比而言,利他性补偿是分配者通过借助物质奖励、情感支持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进而恢复分配过程中的公平性[14]486-495。这种恢复公平公正的方式不仅不会减损群体成员间的信任感,降低群体成员间的合作意识,而且还会在维护群体价值及保持现存的社会关系中发挥着更多的优势功效[15]156-180。

根据社会推理发展模型理论(the social reasoning developmental Model,SRD),群际过程(社会规范、文化价值、友谊关系、群体关系等)可以影响个体分配资源的决策[16]279-291[17]253-272。在对不公平事件做出干预决策前,个体先要权衡自己与群体内成员及群体外成员间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调整道德判断标准来迎合群体需求,做出严惩群外成员而宽容群内成员的不公正裁决[18]11-21[19]1448-1459。也就是说,分配者与违规者或受害者的社会距离可能调节了个体的第三方利他倾向[14]486-495[20]1175-1181。有研究表明,群外违规者更容易得到第三方惩罚,而且惩罚额度也要偏高于群内违规者[8]402-408[21]734-743。该现象是一种内群体偏袒效应(in-group favoritism),即个体偏爱内群体成员却倾向于歧视外群体成员,故会向外群体违规者施以较多的惩罚额度[22]1452-1469。但在社会排斥情境中,遭受排斥的分配者不再偏袒群内违规者,当面对不公平事件时,会向群内违规者施以更严厉的惩罚[23]946-953[24]1151-1157。由此可见,社会排斥作为一种情境变量影响着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目前,有关第三方补偿的影响机制研究相对缺乏,仍需要研究并进一步揭示社会排斥对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在不公平分配任务中,Kevin等人[25]193-236将其细化为奖励分配和惩罚分配两种,并分别以奖励物(糖果、钱币等)和惩罚物(体罚、难闻气味等)作为分配物来表示[26]613-628。在两种分配任务中,第三方分配者将秉持着“公平奖惩”原则,即在做对事情时给予奖励,在做错事情时施加惩罚[24]1151-1157。依据上述观点,在奖励分配中,利他性补偿通过增加分配额度补偿受害者,而利他性惩罚则通过减少分配额度惩罚违规者;在惩罚分配中,利他性补偿通过减少分配额度补偿受害者,而利他性惩罚通过增加分配额度惩罚违规者。以往研究也表明,无论在奖励分配还是在惩罚分配中,第三方分配者都能够遵循“公平”原则[24]1151-1157。由此推断,第三方利他倾向在上述两种分配任务中也可能表现出公平性。那么,社会排斥又是如何影响儿童在两种分配任务中的第三方利他倾向呢?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给予证实。基于以往的研究,提出以下假设:(1)在奖励分配和惩罚分配下,8~9岁组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均高于其他年龄组儿童;(2)在奖励分配和惩罚分配下,遭受排斥的分配者对群内受害者的补偿额度最少,而对群内违规者的惩罚额度最多。

二、实验1:奖励分配不公情境下社会排斥对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一)被试

选取某小学6~7岁、8~9岁、10~11岁三个年龄段的学生共163名参加实验,3名儿童因未能完成实验任务而被剔除,最后剩余有效被试160名。其中,男、女生各80名,6~7岁组55名(Mage=6.28,SDage=0.33),8~9岁组52名(Mage=8.02,SDage=0.35),10~11岁组53名(Mage=10.06,SDage= 0.37)。所有被试在得到学校管理者和班主任老师的允许、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自愿参加实验。

(二)方法

1.实验设计

实验1采用4(社会排斥组:群内排斥、群内接纳、群外排斥、群外接纳)×3(年龄组:6~7岁组、8~9岁组、10~11岁组)的两因素组间实验设计,其中社会排斥类型和年龄为自变量,因变量为被试在奖励不公平分配任务中对受害者的补偿额度(利他性补偿)和违规者的惩罚额度(利他性惩罚)。利他性补偿是指被试在任务中对受害者的奖励补偿,利他性惩罚是指被试在任务中对违规者的奖励扣除。

2.实验材料

分组任务材料:任务材料改编自Watsonjones[27]34-42的偏好选择任务。由五张图片组成(11cm×14cm)并用PPT呈现。第一张(人物组)分别由四名穿黄色和四名穿蓝色衣服的儿童组成;第二张(动物组)由一只狗、一只猫、一只鸟、一只兔组成;第三张(兴趣组)由话筒、科普书、画板、跳绳组成;第四张(娱乐设施组)由滑梯、秋千、木马、滑板车组成;第五张(水果组)由苹果、香蕉、桃子、西瓜组成。主试向被试呈现以上五张图片,在群内排斥组中,要求被试选择一张自己喜欢的图片,主试点击所选图片后,屏幕显示与被试有共同选择的其他成员图片并告知被试:“黄组中的三名成员与你有相同喜好,这三名成员都是你同校同年级同学,你们彼此都认识,他们将和你一起组队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并给被试一件与黄组成员一样的衬衫,以增加实验真实性。在群外排斥组中,其他部分均相同,仅在指导语中告知被试:“蓝组中的三名成员与你有相同喜好,这三名成员都是与你同年级但是不同学校的同学,你们彼此都不认识,他们将和你一起组队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并给被试一件与蓝组成员一样的衬衫,以增加实验真实性。

社会排斥材料:社会排斥任务采用网络掷球游戏任务[28]174-180。研究将该变量设置为群内排斥组、群外排斥组、群内接纳组和群外接纳组四种实验条件,实验中采用Cyberball 5.0单机版本,将任务内容设定为被试与3名同性别玩家(虚拟玩家)一起完成网络掷球任务。本文验证的是组内排斥情境削弱儿童对组内成员的群体偏好,行使更公平的利他行为。在实验任务中,虚拟玩家身份设定为群内成员/群外成员玩家。其中,群内和群外被接纳被试均与纯色(无色:R255,G255,B255)小人传球;群外排斥组被试与蓝色(R0,G255,B255)小人传球,群内排斥组被试与黄色(R255,G255,B0)小人传球。在实验任务中虚拟玩家身份设为群内成员(黄色)/群外成员玩家(蓝色)。被试在任务中以接到传球的次数作为划分群内排斥组/群外排斥组和群内接纳组/群外接纳组的标准,分别对应仅接到2次传球为群内排斥组/群外排斥组,接到大于10次传球为群内接纳组/群外接纳组。

社会排斥感评定材料:材料改编自社会排斥感自评问卷[24]1151-1157,问卷由1个问题组成,采用Likert 5点计分,请被试选择自己体验到的被排斥程度。

奖励分配任务材料:结合独裁者博弈范式与奖惩分配公平范式[29]1214-1225进行改编。实验材料均以图片方式呈现。在奖励分配不公情境下,主试告知被试下面任务中的A和B两位同学均是刚刚和你一起玩网络游戏的同学。A、B完成了老师布置的等量课后作业后,老师共奖励他们玩10次电脑游戏,A同学负责分配,B同学只能接受,奖励分配的结果是9∶1(A∶B)。主试要求被试对A同学进行惩罚或对B同学进行补偿干预,主试记录被试做出的惩罚或补偿额度。研究参考Gummerum和Chu[30]97-103的研究,将付出与回报的比例定为1∶2,对于每个用来惩罚A的代币,A的最终收益被削减2个;对于每个用来补偿B的代币,B的最终收益都增加2个。每次惩罚与补偿干预额度均为0~4分。

3.实验程序

分组任务:实验开始,主试告知被试,现在有一个班级管理任务活动,需要多人组队参加。告诉被试在观看五张图片后进行选择,主试根据被试选择结果,将被试随机分配为黄色队和蓝色组,随后告知被试组队任务完毕,请黄色队/蓝色队员一起参加接下来的活动任务。

社会排斥任务:告诉被试马上要进行一项网络掷球活动,该活动由全市多所小学学生共同在线完成。然后向被试宣读游戏的指导语,告诉被试屏幕中2号投球小人代表自己,其他是一起完成任务的其他成员。当活动结束后,让每位被试填写社会排斥感问卷,自评后告知已启动排斥感的被试,他们的掷球活动得分排名第二,可以通过测试,继续进入管理班级任务阶段。

奖励分配操作:包括介绍阶段和分配阶段。介绍阶段是保证被试熟练掌握奖励分配方式。随后主试向被试呈现奖励不公平分配任务并记录被试的干预结果。

实验结束后,主试向被排斥被试解释“被排斥”是虚假的,仅是为了实验需要,并赠送小礼品表示感谢。

(三)结果

1.社会排斥操纵的有效性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群内排斥组被试的被排斥感显著高于群内接纳组被试,t群内排组-群内接纳组(78)=3.25,p<0.001,Cohen’sd=1.77;群外排斥组被试的被排斥感显著高于群外接纳组被试,t群外排组-群外接纳组(76)=2.61,p<0.001,Cohen’sd=1.42,表明群内排斥任务和群外排斥任务的操纵有效。

2.奖励分配情境下社会排斥与年龄对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图1 奖励分配不公情境利他性补偿额度图

图2 奖励分配不公情境利他性惩罚额度图

3.小结

实验1发现,在奖励分配情境下,无论在利他性补偿任务中,还是在利他性惩罚任务中,8~9岁儿童的第三方利他行为倾向均为最高。这与郭庆科等人[7]402-408的部分研究结论相一致,说明利他性补偿与利他性惩罚在8~9岁儿童中的表现最为显著。其次,在社会排斥情境中,受组内排斥的分配者对群内受害者的补偿额度最少,而对群内违规者的惩罚额度最多,这表明社会排斥可以影响儿童第三方利他行为倾向,且在8~9岁儿童中的影响作用最显著。

三、实验2:惩罚分配不公情境下社会排斥对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实验1证实了在奖励分配不公情境下,8~9岁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表现最为显著,且社会排斥会使儿童更加公平地对待不公平事件中涉事的受害者及惩罚者,这为社会排斥情境可以影响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提供了证据。那么,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是否也在惩罚不公情境中有相似的表现呢?基于此,进行实验2。

(一)被试

选取某小学6~7岁、8~9岁、10~11岁小学生共170名参加实验,有10名儿童因未能完成实验任务而被剔除,最后剩余有效被试160名。其中,男、女生各为80名。6~7岁组54名(Mage=6.25,SDage=0.31),8~9岁组56名(Mage=8.17,SDage=0.26),10~11岁组50名(Mage=10.21,SDage= 0.25)。所有被试在得到学校管理者和班主任老师的允许、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自愿参加实验。

(二)方法

1.实验设计

实验2采用4(社会排斥组:群内排斥、群内接纳、群外排斥、群外接纳)×3(年龄组:6~7岁组、8~9岁组、10~11岁组)的两因素组间实验设计,其中社会排斥类型和年龄为自变量,因变量为被试在惩罚不公平分配任务中对受害者的补偿额度(利他性补偿)和违规者的惩罚额度(利他性惩罚)。利他性补偿是指被试在任务中对受害者的惩罚扣除,利他性惩罚是指被试在任务中对违规者的惩罚追加。

2.实验材料

分组任务材料、社会排斥材料及社会排斥感评定材料均同实验1。

惩罚分配任务材料:实验材料图片故事为A、B都破坏了教室内的卫生情况,老师让他们擦10次玻璃弥补错误,A同学负责分配,B同学只能接受,惩罚分配的结果是1∶9(A∶B),其他内容均与实验1一致。

3.实验程序

分组操作、社会排斥操作以及社会排斥检验同实验1。惩罚分配任务包括介绍阶段和分配阶段。介绍阶段旨在保证被试熟练掌握惩罚分配方式。随后主试向被试呈现惩罚不公平分配任务并记录被试的干预结果。

(三)实验结果

1.社会排斥操纵的有效性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t群内排组-群内接纳组(78)=3.77,p<0.001,Cohen’sd=1.97;t群外排组-群外接纳组(76)=3.61,p<0.001,Cohen’sd=1.83,表明群内排斥任务和群外排斥任务的操纵有效。

2.惩罚分配情境下社会排斥与年龄对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图3 惩罚分配不公情境利他性补偿额度图

图4 惩罚分配不公情境利他性补偿额度图

3.小结

实验2在实验1奖励分配不公平情境基本上,继续考察了惩罚分配不公情境中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研究表明,在惩罚分配不公情境中,8~9岁儿童的利他性补偿和利他性惩罚的额度最高。在社会排斥情境下,受组内排斥的分配者对群内受害的补偿额度最少,而对群内违规者的惩罚最多,这种第三方利他倾向在8~9岁儿童中表现得最为显著。

四、总讨论

(一)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的特点

首先,研究发现,在奖励分配条件下,8~9岁儿童实施的第三方利他倾向额度(利他性补偿和利他性惩罚)均多于6~7岁和9~10岁儿童。以往研究表明,8~9岁儿童是呈现出的利他性惩罚额度最高的年龄组,其原因是该年龄阶段儿童的道德素质发展水平处于最高峰时期[8]402-408。此后,随着自我意识水平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加深,儿童逐渐地意识到惩罚行为会破坏自己与违规者的社会关系,还可能伴有遭遇同伴报复的风险,从而选择适当地减少实施利他性惩罚倾向[31]109-113,这致使9~10岁儿童利他性惩罚额度出现下降趋势。本研究还进一步发现,8~9岁儿童在利他性补偿额度方面也是最高的年龄阶段,这也证实了该年龄儿童的第三方利他倾向涉及利他性补偿和利他性惩罚两个方面。以上两种第三方利他倾向遵循着两种不同的干预原则:利他性补偿是对受害者的帮助,使第三方满足“补偿该补偿”的同情心理需要;利他性惩罚则是对违规者的惩罚,使第三方满足“惩罚该惩罚”的直觉情感需要[32]10-13。研究结果也显示,8~9岁儿童对受害者的补偿额度高于9~10岁儿童,其可能的原因在于:在本土文化背景下,儿童在获得了真正公平感后,随年龄增长以及道德教育涉入而逐渐地对公平标准赋予了更多的社会价值权重(如道德、责任感和动机等),这些社会意义强化了对儿童公平行为的引导作用[33]e59510[34]1080-1091,从而使其在对受害者的补偿干预中也有所体现。

其次,在惩罚分配条件下,研究同样发现8~9岁儿童在利他性补偿和利他性惩罚两个方面的实施额度均是最高的年龄组。前期研究指出,8~9岁儿童不仅是道德规则从数目公平分配向价值公平分配过渡时期,也是强烈持有对人对己的公平分配原则的年龄阶段[35]652-658[36]648-653。虽然本研究任务中的惩罚分配物对该年龄段儿童具有一定的价值不公平分配意义,会驱使儿童出于仁爱观念,对弱势者给予特别的关注,但儿童也会基于公平性原则对受害者减少惩罚分配物,对违规者增加惩罚分配物,以显示自身的公平性。因此,第三方利他倾向在奖惩不公平分配情境中均能够表现出公平性。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3个年龄组的利他性补偿额度均高于利他性惩罚,与以往研究结论相符合[33]652-658。当儿童作为第三方目睹不公平事件时,表现出的利他性补偿比利他性惩罚反应更加常见,这是因为儿童早期的公平信念是每个人都要遵守规范,强调人人平等;而且也致力于促进他人公正,如不惜惩罚违规者以维护公平。但到童年中期时,个体具有了促进合作的动机与能力,利他性补偿恰好保证了第三方分配者获得社会尊重与长远合作利益[37]98-103。为此,维护群体合作的补偿反应更多地被应用于利他倾向的表现中[38]1-9。

(二)社会排斥对儿童第三方利他倾向的影响

以往对成人群体和儿童群体的利他性惩罚研究发现,社会距离可以影响个体的利他性惩罚表现,具体为对群内成员违规者的惩罚额度少于对群外成员违规者[20]1175-1181[39]662-670,呈现内群体偏袒效应。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发现,当第三方分配者受到群内成员排斥时,其在奖、惩不公平分配情境中,对内群体受害者的补偿额度和内群体违规者的惩罚额度会更加公平,证实了社会排斥可以弱化个体对内群体的偏袒意图。根据社会规范激活理论观点,目睹违背社会规范事件会激发个体的责任心,促使个体主动去纠正或改善违规事件,如不惜代价地惩罚违规者,其中,情境因素是激活个体社会规范的外界变量[40]221-279[41]1002-1012,它使个体更加公平地对待群内违规者。另外,由于公平感知是个体第三方利他倾向过程中的第一个加工阶段[20]1175-1181,该加工阶段受到社会距离、社会比较、社会等级以及社会排斥等情境变量的调节影响[24]1151-1157[42]591-598。因此,个体在经历社会排斥后,其群体规范将被激活,对公平感知也越发敏感,如果内群体成员违反公平合作规范,第三方分配者将会更加严厉地惩罚他们,这一结果也契合了“害群之马效应”[39]662-670。

在利他性补偿中,研究发现,在奖、惩分配不公时,受排斥的第三方分配者对群内受害者补偿额度均较少。在成人群体中,社会距离已被证实可以影响利他性补偿[22]1452-1469。本研究不仅关注了社会距离,证实儿童在利他性补偿时,对群内受害者补偿额度多于群外受害者,而且讨论了社会排斥对不同社会距离受害者的影响,发现受群内排斥的分配者对受害者补偿有所下降。该研究结果一方面证明儿童利他性补偿影响机制与成人群体存在相似性,即分配者在做补偿干预时会考虑受害者的身份,其与受害者的社会距离(朋友、同学)越小,做出补偿额度越高[20]1175-1181;另一方面,社会距离对利他性补偿的影响还受到其他情境因素的干扰,由于社会排斥可以“拉大”个体固有的社会距离,削弱个体的群体归属感[43]10-16,这就使得个体在恢复公平公正过程中不再以利益需要为导向,仅关注不公平事件本身,甚至出于“公平性”分配原则,有时为了维护群内公平规范,还要提高公平行为标准来施以第三方补偿干预[39]662-670。

综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奖励和惩罚分配不公情境下,8~9岁儿童利他性补偿额度和利他性惩罚额度高于其他年龄组;第二,儿童利他性补偿额度多于利他性惩罚;第三,在社会排斥情境下,儿童对群内受害者补偿额度和群内违规者惩罚额度均要高于其他情境。结果说明,社会排斥可以削弱第三方分配者的群内偏袒效应,它在恢复公平公正过程中表现出对群内成员的严格的公平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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