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2022-12-21伍琼仙黄晓燕李羽佳王乐佳
伍琼仙,王 飞,黄晓燕,李羽佳,乐 鑫,王乐佳
(成都工业学院 a.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b.产教融合办公室;c.智能制造学院;d.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处,成都 611730)
自2013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关于产教融合的纲领文件,持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2015年10月《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评价引导,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1]。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2]。2019年《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并通过试点,建立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3]。
深化产教融合是把企业人才需求与高校人才供给紧密对接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深入研究国家出台的产教融合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研究,既有利于上级部门了解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中具有政策性、方针性的共性问题,以便增强指导和管理;也有利于应用型本科院校对标自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现状,剖析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应对工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产教融合战略部署、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建设、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找出人才培养供给不能完全适应产业需求的原因,以促进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势在必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应用型”,重点在于培养学生适应生产服务一线岗位需求的实践能力。这就要求学校要面向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落地,主动对接产业转型需求,建立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机制,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变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国内外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比较早,且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质量。例如,德国为顺利推行“双元制”职业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05年出台实施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就是其中代表;而美国于1990年颁布《帕金斯职业教育法》,其重点在于强调职业教育与工业生产的需求对接,同时,各州跟随出台了一系列评估体系和绩效标准加以辅助;日本则通过将职业教育的质量评价义务化,用校内自评和校外他评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教育教学质量[4]。
国内目前针对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的研究较为充分,而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的研究则稍显不足。例如在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研究领域,董奇[5]借助因素分析法探索高职校企合作绩效量化评价方法,诊断了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谢敏等[6]构建了校企融合度评价模型和三级指标体系,在确定指标权重系数后,采用雷达图的形式对三类样本的高职院校实证数据加以分析,为评价高职院校校企融合度状态提供了参考;乔万冠等[7]尝试用网络层次分析法和逼近理想解排序法对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质量进行了定量评价;吕路平等[8]从分析利益相关者在产教融合中的作用这一角度尝试构建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质量评价体系。而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研究领域,罗筑华等[9]详细分析国内外关于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了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研究的总体框架;林昌意[10]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和企业的“双主体”合作机制,设计评价体系总体结构、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为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提供了参考。姚润玲[11]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以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建立了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绩效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进行了探索。
2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的设计思路及评价原则
2.1 设计思路
应用协同学的理论分析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和产业人才需求两者之间的协同,寻找两者之间协同的关键主导因素,将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产教融合关键环节与产业人才需求之间耦合对接,即从产教融合总体规划及管理、产教融合执行情况、产教融合成效3个时序环节来对接产业人才需求,提取序参量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设计思路如图1所示,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模型的确立步骤如图2所示。
图1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指标提取思路
图2 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模型的确立步骤
2.2 评价原则
在提取指标的时候,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针对性原则,即提取指标时,注意选取与产业人才需求息息相关的关键性指标进行评价;2)科学性原则,即所选指标要能够真实反映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效能与产业人才需求间的相互联系;3)匹配性与可操作性原则,即各项指标要与产业人才需求相适应,且数据要能够获取;4)点线结合原则,即要兼具点上的静态指标和线上体现动态发展趋势的动态指标;5)可比较性原则,即各项指标在不同应用型本科院校之间要具有可比较性。
3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构建
为了对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和产业人才需求这2个复杂体系进行全面且有针对性的测评,在遵循各个指标的代表性、有效性和数据可获得性基础上,采用多级指标层的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价。针对高校办学的重点要素和特点,包括学校治理管理体系、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科研服务等提取与产业人才需求侧结构息息相关的重点要素;彰显“政策”,即在深入研究分析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注重“认可度”,结合合作企业、学生、教师对产教融合的认可度、用人单位满意度数据,完善产教融合效能的内涵。
3.1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初步构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包括产教融合总体规划及管理、产教融合执行情况、产教融合成效3个一级指标;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管理、管理机构与组织、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产教融合等10个二级指标;产教融合发展规划(方案)等53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将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数量、产教融合型专业占比等定量指标和产教融合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与组织等定性指标相结合,全面反映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情况。
3.2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研究采用德尔菲法确定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系数,德尔菲也称专家调查法,其大致流程为:征得专家的意见→整理、归纳、统计→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求意见→再集中→再反馈→得到一致的意见[12]。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本研究邀请来自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的专家对指标的权重进行赋值,采用背对背的通信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经过两轮循环,依据专家打分的中位数和均值,最终计算和确定出指标体系的权重,见表1。
表1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含权重)
3.3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模型的确立
3.3.1 数据采集
在尽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数据来源可追溯的原则下,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一是商请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提供高校的数据;二是来自高校就业系统的数据;三是通过各院校官方网站和在线调查法在网上调研获得数据。
3.3.2 数据标准化处理
为了将指标体系中不同单位或量级的指标进行加权和比较,本研究采用数据归一化处理的Min-max normalization标准化方法,对原始数据进行线性变换后,使结果映射到[0,1]区间,将数据转化为无量纲的纯数据,去除数据单位限制,便于后期计算和得出结果。
计算公式如下:
4 结论与建议
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研究及应用推广,有利于分析该类院校在落实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改革,服务区域经济产业发展方面的实际情况,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便进一步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提高行业、企业主动参与“双主体”办学的意愿,创新多元化办学、校企合作长效体制机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需求更好地匹配,形成教育和产业良性互动、统筹融合的生态氛围。
4.1 健全评价体系,确立第三方评价的法律主体地位
产教融合成效显著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教育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准入条件、权利及职责,由此可见,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法治建设。出台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效能第三方评价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及评价制度、评价组织、评价结果应用等,能有效促进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更公正公平,保障评价工作的规范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4.2 完善评价体系及指标权重
本研究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其中,产教融合执行情况的权重占比最大,为53%,产教融合效能的权重为41%,反映了产教融合效能提升的关键在执行过程和服务地方情况。在实践应用的基础上,加强对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结果的剖析和改进,促进产教融合效能发挥得更好;并对指标体系及权重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供给和产业需求结构要素全方面融合。
4.3 面向产业需求,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
从“C11与区域产业匹配的专业占比”“C34毕业生就业相关度”“C35用人单位满意度”“C51合作企业对产教融合认可度”等指标结果中分析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需求的匹配情况,加大对产业链的研究,及时调整专业链,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把就业对口率、就业质量等作为院校确定人才培养规模、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