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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22-12-21唐小燕朱亚成

鄂州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户外运动俱乐部救援

唐小燕,朱亚成

(1.西安培华学院体育学院,陕西西安 710199;2.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陕西咸阳 712082)

户外运动产业是休闲产业和户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人们美好幸福体验和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方式。自从2016 年颁布《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来,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取得迅猛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0 年,山地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达到4000 亿元。但是户外运动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户外运动产业规模较小、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体系不健全、体育消费拉动不足等[1]。有鉴于此,本研究专门对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促进我国户外运动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一、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现状

(一)市场供需关系失衡

我国户外运动市场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市场来不及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且在户外运动兴起之初,很多人对其理解狭隘,面向的消费群体较为小众,且有关产品的供应相对狭窄。这就导致户外运动产业市场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潜力挖掘有限。尽管户外运动产业在我国取得了不错的发展,但和整体的经济规模对比,依然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户外运动俱乐部多数是私人经营,无法真正凝聚在一起,使得户外运动的发展步伐较为缓慢。针对户外运动市场的培育机制以及约束、规范市场发展的保护机制尚未得到完善,在管理上难以做到有效监督。(2)户外运动用品的种类有限且质量堪忧。由于户外运动市场尚未形成较大的规模,需要运动用品的人群相对有限,因此国内的户外用品大多只是其他品牌用品的复制粘贴,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产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也就不能开发出创新型的产品。且在制作过程中用材不规范,导致用品质量多数不合格,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户外运动活动中的一些项目在我国尚未得到大面积的推广,人们对诸如野营、漂流等活动蕴含的文化内涵以及技术方面的基础知识尚处于摸索阶段。(3)市场供给不足。户外运动市场尚未达到一定规模,国内尽管有不少经营户外运动的公司,但不管是产品的质量还是提供的服务都有待改进。

(二)市场体系缺乏规范管理

现阶段,针对户外运动市场的管理规范化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运动市场的发展。(1)户外产品的价格设置混乱。我国户外运动的经营者大多选择品牌后就不轻易改变,货物购买也是直接和厂家进行联系,在不同的店铺内几乎不会出现相同的产品。户外用品经营店提供给一般的消费者价格往往要高于俱乐部会员的价格,在每年户外用品的旺季,为了拉取到更多客户,不同的俱乐部往往会选择将户外用品的价格一压再压,以期引起运动爱好者的注意。用品店会和俱乐部达成协议,用一样的折扣来对外出售产品,但这些价格基本上都是经营者自己随意指定,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和核实,消费者的权益也就无法得到真正保障。(2)假冒产品数量过多。一些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还会售卖一些次货、库存货来给顾客,或者是给予经常参加户外运动的老手一些回扣,由他们诱导新手出行,购买质量不过关却有暴利的产品。(3)盲目追求名牌的畸形发展[2]。户外运动虽然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其中有一部分人群却并非真正出于热爱或者兴趣而参加活动,而仅仅是好奇或者跟风。他们对户外运动缺乏足够的了解,对运动用品的品牌知之甚少,只是单纯追求名牌或者价格高的产品。部分商家利用这种错误的消费理念,将户外用品的价格提高,把国内一些真正质量好、价格适中的高端产品来当作低端商品,诱导顾客选择高价产品以获得利润。此外,也有一些顾客认为户外运动是高端人士的聚会,为了满足自身的虚荣心而购买一些假名牌产品,这些产品的质量都难以保证,也使得运动装备对人身的安全保障作用消失于无形。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其他国家的户外运动用品在我国的销售情况不甚理想,遇到了事业上的瓶颈。

(三)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营中面临挑战

我国目前的户外运动俱乐部大多有以下几种经营模式,其一是通过组织各种户外运动,通过运动来带动自身的装备销售,这也是现阶段采用最多的形式,他们会通过不同的促销宣传活动来吸收新的俱乐部成员,举办的活动本身盈利空间非常有限。其二是一些规模较大的运动俱乐部,本身有自己专营的户外用品店,会不定期按照会员的需求来举办一些户外运动,维持俱乐部的人气。其三则是主要为热爱户外运动但却没有聚会场所的群体提供合适的地点,通常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一些城市,不少运动俱乐部喜欢采用组织活动带动产品销售的模式,希望以此获得更大的利润,但这些俱乐部的弊端在于他们的产品质量有待提升,几乎没有高质量的装备,即使有也是价格高昂,超出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很多商业经营者为了尽可能大的提高经营利润,推出了免费AA 的自助活动,并受到了多个行业的好评,户外运动俱乐部也在这种情况下遭受了一定的冲击,这也导致很多俱乐部本身的会员活动制度被束之高阁。俱乐部只能选择真正的纯AA制或者是在AA 制的基础上再收取相应比例费用的形式来维持人气,从而吸引到更多运动爱好者的加入,把运动装备售卖出去,实现利润的增长。我国的户外运动俱乐部有上千家,正处在较为困难的起步阶段,免费AA 自助活动施加的冲击使得多数俱乐部举步维艰,有较大比例的俱乐部开始开展向员工进行拓展训练来增加利润空间,谋求一方生存之地。

(四)户外运动培训制度尚未完善

通过市场调研发现,除了一些规模较大的俱乐部会在一年内举办2~3 次的培训活动外,多数俱乐部几乎从未开展过这种活动。而这些大规模的俱乐部即使举办了培训活动,针对户外运动中应当掌握的急救知识和相关技能进行讲解,但参与的人却寥寥无几,这也大大降低了俱乐部组建培训班的积极性。此外,很多参与户外运动的人员都会对俱乐部比较依赖,认为俱乐部本身已经有非常有经验的指导者,出现任何问题都可以找他们解决,参加培训多此一举。而现阶段青年群体中最常进行的自发户外运动则是对户外运动的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知,只想在网络平台上获取基础的知识去应对这些户外活动。在户外运动参与者中,也有一部分人想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但却找不到合适的培训场所。严格来说,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一些地势险峻的地方,这种危险性更是难以估量,但国内许多户外运动俱乐部在利益的驱使下将这些危险抹去,在对潜在客户讲解时把危险一笔带过,更有甚者会保证客户毫无危险,以此来鼓动意向客户的参与。因为对于户外经营者来说,参与就代表会有更多人去购买设备,会有更多的利润到账,至于顾客能够获得的体验和服务究竟会达到何种程度,已不在他们的关心之列。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会为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利益,但无法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更无法促使户外运动事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针对我国参与户外的群体进行调查后发现,大部分人都不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且参与的内容形式更加泛化,这种情况应当引起相关部门以及户外运动培训市场的高度重视,采取一定的调控政策,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使更多人对户外运动有清楚的认知,对其中隐含的危险有足够的警惕意识,这不仅对户外运动参与者来说是安全参与的保证,也对发展我国的户外运动事业大有裨益。

二、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社会引导和普及

户外运动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注重社会引导,大力普及正确的户外运动观念,使民众树立起积极参与户外运动的意识。户外运动在我国初兴起时,我国民众对其认知局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种认为户外运动具有极强的探险性质,它是向自然和生命挑战的极限运动,带有较大的危险性,这种认知在今天依然存在。第二种则认为户外运动是奢侈的,其价格高昂,是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贵族或者精英人群才能参加的运动。“大户外”这一概念的不断推广使得民众愿意迈出第一步,去尝试进行户外运动[3]。但由于户外运动本身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多数人对其认知都停留在徒步、攀岩、登山等项目上,诸如穿越、山地速降、溯溪等活动则只有少部分人知晓,对此政府应当鼓励媒体加大宣传的力度,使这些运动项目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也可以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持和政策扶持。言而总之,我国户外运动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正确的引导,政府、媒体都应当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培养更多健康的户外运动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

(二)健全制度和法规体系

1.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现阶段国内的户外运动俱乐部数量已达上千家,但有关行业准入缺乏规范化管理,户外运动俱乐部存在着各种问题,诸如管理混乱、无证经营、资质有待确认等现象层出不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户外运动产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户外行业准入制度,加大对各个运动俱乐部的管理、监督力度刻不容缓。政府要每年对俱乐部进行检查,查看从业者是否具备资格证书,俱乐部的经营业务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资产状况是否合法等。如有俱乐部未能满足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令其限期改正,达到相应标准后方可再次经营。假如拒不整改或始终不合格,则给予其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收回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唯有在市场准入制度下对户外运动俱乐部进行严格约束,使其逐渐规范化,才能保证户外运动行业的发展有序进行。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对这一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加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户外运动的需求。针对已经存在的法律条文要加以研究,删除其中不适用的部分,细化原本较为笼统的内容,使得法律条款得到进一步完善。行政部门则要注意执行与监督各项法律条文的力度,对那些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要及时取缔,并给予相应的惩罚。户外运动的快速发展意味着更多人参与到户外用品的销售中来,经营户外用品的商家数量递增,而不论他们是出售相关用品还是组织户外运动,都和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有关部门要出台法律条文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户外运动用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针对户外运动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及时建立起快捷有效的解决机制。由于户外运动本身充满了不确定性,在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纠纷,但国内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却没有对应的法律依据,无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具体的处罚,也就使得户外运动无法可依。所以,完善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使每个有责任的人员都得到相应的处罚,每个受损失的参与者都得到相应的补偿,是我国户外运动市场应当解决的问题。对于现阶段的户外运动市场来说,唯有不断健全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以及参与户外运动的每个人都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才能使户外运动向着更加科学、健康、规范的道路上发展。

(三)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1.户外保险体系

户外运动本身有着较大的风险,即使做好万全准备也很难避免意外发生,所以保险对于每一个参与户外运动的人来说都至关重要。现阶段我国保险行业取得了重大发展,但有关户外运动的商业保险种类有限,且许多人对保险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导致我国户外运动群体中购买保险的人占比有限。对此,政府应当鼓励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制度,为运动者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1)添加人身意外险。针对户外运动的保险种类应当适度增加,各保险公司可以选取不同种类的户外运动进行开发,为民众提供更多险种,也可以增加保费,把保险的范围适当扩大,提供更全面的保障。针对户外运动的危险等级做出分类,使运动者投保更加便捷。(2)俱乐部应当和保险公司达成深度合作,维持长久的合作关系。保险公司可以和户外运动俱乐部以及其他正规的户外运动企业达成合作协议,进行联合营销,针对不同的户外运动项目来专门制定保险方案,或者结合户外运动的路线来加以整合、包装,提供“一站式”服务。

2.创建完善的户外救援体系

西方国家的户外运动由于发展时间较长,救援体系也相对成熟,既有专业性较强的政府组织,也有自发的民间组织。美国高山救援协会已经参加了多次救援活动,而政府和民众也给予了足够的经济支持。但我国的户外救援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救援队伍专业知识有限,救援设备无法满足要求,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不明显,在意外发生时互相推脱从而失去救援的最佳时机,这些问题都需要及时得到解决。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着手筹备建立完善的户外救援体系。在创建时,应当积极吸取国外的优秀经验,制定相应的联动救援计划,创建一个政府部门负责主要管理,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户外运动企业能够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的联动救援机制。此外,和国外的救援组织达成合作,积极组织各种救援演习也是不错的方法,可以在互相合作的过程中交流经验,使国内户外救援体系不断得到调整和优化,为户外运动产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四)注重户外运动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户外运动和一般的体育运动不同,它和自然会有更加亲密的接触,多数在河流、野外等地进行,危险多数是隐蔽的。因此其风险更大,需要具备足够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运动经验的人带队,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参与者的安全。从这个层面来说,专业、优秀的户外人才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业会发展到何种程度[4]。正因专业人才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其资格的考核以及资质的审查才应当更加严格。目前我国市场上优秀户外人才的数量严重不足,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已经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进行:(1)加强高等院校、高职、中职类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加设户外运动专业,从而培养出不同层次的专业户外人才,以满足各个阶层的不同需要。例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中国山地户外运动管理中心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确保山地户外运动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在此过程中,相关政府要积极提供教育资金,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种户外运动,并把这项运动当成自己的事业。(2)加强户外运动培训工作的力度。各个户外运动俱乐部中的教练以及领队都要接受严格的培训,在掌握了户外运动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三、结语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迎来“春天”,户外运动产业将获得巨大的政策红利,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市场体系缺乏规范管理,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营中面临挑战以及户外运动培训制度尚未完善等。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还需注重社会引导和普及、健全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注重户外运动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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