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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及特征探析

2022-12-21曲铁华潘雪

职业技术教育 2022年30期
关键词:办学职业学校

曲铁华 潘雪

私立职业教育在民国三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有益的办学经验。目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建设过程之中,强调培养从事高端产业工作的新型技术人才。因此,对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进行梳理,有利于为我国当下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

一、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

(一)私立职业教育的萌芽期(1912-1926年)

1.私立职业教育政策初步出台

民国之初,国家为了推动经济社会的恢复与进步,开始重视发展各种类型的新式教育,同时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各类实业学校的创办之中。1912年《专门学校令》颁布实施,该法令规定:凡是私人开办的专门性质的学校,其性质均为私立专门学校[1]。次年,教育部在其出台的《实业学校令》中明确规定:凡是以私人或私法人的名义开办的实业类的学校,均为私立实业学校[2]。自此,私立实业学校获得国家在政策法规层面上承认的合法地位。1913年,教育部在公布的《捐资兴学褒奖条例》中明确规定:“人民以私财创办学校或捐入学校……准由地方长官开列事实呈请褒奖”[3],由此掀起了社会私人或私人团体捐资兴办实业学校的教育热潮。

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之下,各类私立实业学校陆续开始招生办学,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统计,1925-1926年,全国共有48所私立性质的实业学校,占全部实业学校数量(154所)的31.1%[4]。相比于民国成立之初,有了一定的提高。

2.私立职业学校的学生招收

民国初期,受限于民众教育观念更新的滞后性,大部分学生仍然更倾向于到普通学堂中接受教育。加之公立实业学堂毕业生的失业率居高不下,促使学生对于作为公立实业学堂补充形式的私立实业学堂产生不信任的情绪,在某些方面影响了私立职业教育整体的完善与发展。

对于众多私立职业学校而言,主要的办学问题是这些刚刚成立的学校知名度不高,缺乏相应的社会群众基础,导致私立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困难重重。一些私立职业学校的办学者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感觉社会崇尚虚荣,轻视职业,招生殊不容易。”[5]对此,一些私立职业学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要的方式有广登报纸和张贴广告,以期招收到更多的学生。如1918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华职业学校,就利用发放广告的形式来为学校做宣传;同时积极向相关教育部门寻求帮助,以期获得在招生方面的优惠政策[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前期的广告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私立职业学校化解了生员不足的教育难题;但是,持续的广告投入需要大额的经费支持,一些资金能力较弱的私立职业学校无法支付,最终丧失了众多优秀的生员,其招生效果不尽如人意。

3.私立职业教育的师资聘用

民国前期,私立职业教育对于师资的聘用,在某些方面呈现出相对僵化的态势。1913年,教育部出台《实业学校规程》。该规程指出:实业学校教员根据其所任职的学校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甲种实业学校的教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毕业于国立专门学校、国外专门学校、高等师范院校者,或从被教育部认定的私立专门学校毕业,同时对于职业教育有相关的研究者;乙种实业学校的教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毕业于甲种实业学校、相关师范学校,或在高等小学校内担任教员,同时有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者,或从乙种实业学校毕业,同时对职业教育有相关的研究者[7]。

通过上述规定不难发现,在这一时期,要想担任实业学校的教员一职,必须获得高等专科及以上的文凭,同时还要对于职业教育有所研究与钻研。这样的规定就在职业教育师资的聘用标准与实际的师资培养状况之间,形成了一个教育怪圈:具备上述文凭的职业学校教员,从学校到学校,从书本到书本,培养出来的师资无法做到所学为所用。对于教师学历的过分强调,导致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师资聘用标准日趋僵化。

4.私立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

民国初年,国家政局动荡,无法为私立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保障,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文化层面,民国初年民众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接受程度较低。1915年,一位乡村的小学教员记录了这样一件事:“在蓝姊的家乡有一个人办了一所私立女子职业学校……地方人士一时大加反对,反对的理由是学校里教这种个人家里会教的事……后来把这事告到县衙,劝那私立学校把课程改为初中的样子,职业科目算作随意的选科,这样终算了事。”[8]可见,在民国初期,民众将私立职业教育看作是浪费钱财且毫无前途的失败“投资”。

其次,在经费方面,无法保证充足且稳定的办学资金。私立职业学校的教育经费,只有极少数来源于政府方面的补助,绝大多数经费都需要学校的校董自行筹得。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补助,并不是主动给予的,而是需要各个办学困难的私立职业学校向政府提出经费补贴的申请,政府根据对学校的考察结果进行评定,以此来决定是否对其给予经费上的补助,以及补助金额数量的多少。无法掌握充足且稳定的教育经费,使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步履维艰。

(二)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期(1927-1936年)

1.私立职业教育政策陆续出台

1927年,《专科学校组织法》出台。该法案强调,“省政府或市政府设立者,为省立或市立专科学校。由私人或当地法人设立者为私立专科学校”[9],以法律的形式对于私立专科学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厘清。此外,对于私立职业学校学生学费的收取问题,政府也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要求。1933年,《职业学校规程》指出,考虑到私立职业学校办学主体的特殊性,允许对其收取适当的费用。具体而言,初级私立职业学校不得收取高于六元的费用,高级私立职业学校不得收取高于十元的费用[10]。

除了对于私立职业学校收取学费的规定之外,这一时期,还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此类学校的补助政策。1928年,湖南省教育厅强调:“各县公私立职业学校,成绩优良者,省政府应特别给予津贴,并奖励之。”[11]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时期政府提倡对于职业教育进行相应的经费资助,但是,从具体的实施效果来看,用于补助私立职业教育的经费,仍然是不够充足的。

2.私立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扩大

1927-1937年,被称为民国时期的“黄金十年”,政局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共同推动了私立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扩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私立职业教育生员数量大幅度增长。如1930年,浙江省的4所私立职业学校共有生员765名,而在1917年的民国初期,浙江省仅有一所名为嵊县私立事斯乙种商业学校,该校仅招收了29名学生[12]。在13年的时间里,浙江省的私立职业学校生员招收数量实现了近20倍的增长,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增长。

其次,私立职业教育教学经费的获取渠道增多。1934年,江西省曾规定,根据私立初级和高级职业学校办学层次的不同,给予高于其他私立学校20元至40元不等的补助费用[13]。除了政府层面的补助,私立职业学校也在积极开展自筹经费活动。如中华职业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为工科学费、杂费、商科学费、辅工费、宿费,此外还包括学校自身产品的经营所得、社会募捐等,真正做到了教育经费广开源头,以此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3.私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多样

这一时期,政局相对稳定,各项教育活动相对有序地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职业教育合格教师的社会输送途径。私立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数量的增加,使得其教学方法逐渐开始注重对于学生的个别教学。如当时在上海的南京路进行办学活动的商业补习学校,面向社会各年龄阶段的好学人士进行招生。因此,该校生员年龄的时间跨度较大[14]。面对不同学员对于学习内容接受能力参差不齐的客观现实,该校积极改革教师的教学方法,采用分级分组的教学方式,力求实现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完全掌握。

1931年,中华职业学校的教师共同起草了《中华职业学校商科课程纲要草案》,该草案针对学校当时一些商科课程学习排列顺序错乱的教学现象,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满足学生学习的心理成熟机制,相关科目的安排应当做到由简入难,循序渐进[15]。在该草案的规定与要求之下,中华职业学校商科学生的成绩有所提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方法也更加灵活多样,推动了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4.私立职业教育管理渐趋完备

师资队伍建设的加强,使得这一时期的私立职业学校开始逐渐关注办学管理的灵活性与自主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首先,私立职业教育管理机构逐渐增加与完善。中华职业学校为了做好全校的校务工作,曾规定在校内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包括短期内的组织干事会议,以及长期内的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同时,中华职业学校还积极成立同学会,实行推选制度,在校内成立代表大会,以此作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用以管理同学会的日常事务。

其次,更加注重对于私立职业学校学生学业的评价与考核。据资料显示,这一时期,私立集美职业学校对于学生的学业考核,主要分为作业与考试两种类型。其中考试性质的考核,又可以分为日常的随机考试、月末的检测考试、期末的总结考试以及毕业的结业考试等不同形式。不同的考试类型对应着学生不同的学习阶段,这样的安排,保证了学校可以始终明晰学生的学习状态,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活动。

(三)私立职业教育的挫折期(1937-1949年)

1.战时私立职业教育政策初步确立

一是关于开设战时所需要的各项专业的规定。国民政府在《抗战建国纲领》中强调,根据抗战的现实需要,国家有计划地培养各类具有专门技术的人才。基于这样的政策导向,教育部颁布了《指定职业学校设置中等机械电机技术科办法大纲》,包括陕西私立西北高级机械科职业学校在内的3所私立性质的职业学校,均有开设机械电机科以及相关专业。此后,教育部出台《指定职业学校设置中等水利科办法》,要求在相关职业学校中率先开设水利一科,其中就包括一所私立性质的职业学校,即南充私立育才高级职业学校。

二是关于私立职业学校战后立案备案的政策规定。为了确保战后私立职业教育有序地恢复教学秩序,教育部于1947年,主张简化相关的战后备案手续,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立案手续,对于已经在战前进行过立案与备案的私立职业学校,若战后想要继续开展教学活动,可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备登记,无需重复立案,由此来激励社会热心人士创办各类私立职业学校。

2.私立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灵活调整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私立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规模缩小,诸多学校因此停办,如1934年由刘慕珍等人在西二街道72号创建的太原私立妇女职业学校;再如创办于1938年的私立西北高级机械科职业学校,由于遭到敌军战机的连续轰炸,学校无法支付各项器械以及仪器的维修费用,最终停办。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规模不如前期宏大,但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各路爱国人士的宣传与扶持之下,这一时期的私立职业教育也在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以四川省为例,1936年,该省有23所私立职业学校;1942年,该省有36所私立职业学校[16]。在抗战期间,作为大后方的重庆共新办了19所私立性质的职业学校[17],有效保证了战时技术人才的持续供应。

3.私立职业教育教学目标的战时转变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家将大量的军工业、国营企业以及大规模的民营企业迁至大后方。一时间,为了满足涌入企业的运转需求,国家急需大量相应领域的技术工人。但是,迫于战争的客观状况,这些懂技术、有经验的工人,常常处于流离失所的流动状态,这对当时各项战时工业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教育部颁布了《训练技术人员计划大纲》,决定在5年的时间里,培养出相关专业的员工1万人、技术工人7000人、中等技术员工2000人以及优秀的工程师1000人。

然而,在另一方面,由于前期的政策引导,国民政府在战前所开办的专科性质的职业学校数量较少,尤其是医学专科学校。在认识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实后,政府快速转变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重点开办各类服务于战争需要的专科学校。如1938年广仁医院开办的私立广仁高级职业学校,就为前方战争需要输送了众多合格的医务人员。

1943年,国人面对即将胜利的抗战形势,深刻认识到新式的会计人才在抗战结束后国家恢复中的重要作用,而国家当下对于此类人才的培养十分匮乏。于是,李亦人在西安联合众人成立了私立工商会计专科学校。该校的专业开设广泛,既有西式的银行会计,又有改良后的中式会计;既适应了战时教育的需要,为西北乃至全国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会计人才,同时也为抗战胜利后社会经济的恢复培养了相关人才。

4.私立职业教育指导活动坚持开展

职业指导指的是帮助人们更好地确定职业的选择、获得与更改的相关活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战乱中坚持开展职业指导活动。首先,职教社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了职业指导所,为当地流离失所的人们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同时“登记失业人员,或暂时收容,或酌予训练,量其才能常识资历分别介绍”。据统计,在1943年至1947年间,四川职业指导所共举行了39次代办招考的相关事宜,所涉及到的学生高达6000余人[18]。如此庞大的求职人群为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实施的职业指导活动提供了充足的开展空间,使其始终处于一种有序推进的状态。

同时,为了保证职业指导活动的连续性,一些职业指导所在学生成功谋求职业后,仍然有相应的后续回访服务,询问得业者在就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为其提供细致周到的解答,职业指导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特征阐释

纵观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变迁历程,其在民国初年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规模较小,相关政策法规相对模糊,私立职业教育在落实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社会各项事业进入到平稳发展的阶段,政府有更多的资金与精力投入到教育领域之中,私立职业教育由此迎来发展的高潮期。相较于民国初期而言,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在教师聘任、学生培养、课程设置以及收费收支等方面都有了全新的发展。

(一)教师聘任:从单一标准到多元评价的制度征程

1912年,教育部在《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中对于此类学校教员的任职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聘用:在国外大学修业完成者、在国立大学修业完成者、在国内已经完成立案备案的私立大学修业完成者、在国内外专业相关的专门学校修业完成者、或“经中央学会评定且有精深著述”者[19]。从该规程中可以看出民国初年私立职业教育教师聘任的标准较为单一,只是宽泛地对教员的毕业院校进行了划分与限制,而对其所学的专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就使得该标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便,尤其是在一些私立职业学校中,教员的任职能力无法保证教学目标的如期实现,由此导致学校教学质量下降,社会影响力降低。

中华职业学校在创办初期,对于教员聘任的要求,也只是“兼课不多,且能热心负责,学识丰富且有相当教育技巧”[20]。不难看出,对于教员的聘任标准,大多停留在定性的评价与规定上,更加注重教员的教育情怀以及毕业出身,对于包括工作经历、职业经验等在内的可量化的指标关注程度较低。这样的评价体系,一度使得私立职业学校教师的聘任标准呈现模糊不清的状态,受聘后的教员因自身经验不足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时有发生。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政府对于各项教育事业给予了更多的支持与关注,私立职业学校对于教员的聘任标准也更加完备。1930年,中华职业教育社强调,学校教员的聘用,应当以职业教学经验作为首要条件,那些只接受过普通教育而又有志于从事职业教育者,可以作为辅助者进行相关的教学活动。为了能够尽可能多地聘用到理想的教员,职教社在学校选址时通常会选择那些距离工厂、商店、矿山等生产机构较为接近的位置。如此一来,这些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就都成了学校的潜在教师[21]。可见,相比于民国前期,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教员的聘任开始注重教员自身已有的职业经验。

1933年10月,《职业学校设施原则》出台,该原则要求职业学校的教员必须具备丰富的职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经验不足的教员在授课时,应当有其他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进行辅助;同时,教师应当首先面对全体学生进行示范操作,再组织学生进行小组操作;最后,职业学校的教员,应当要设计出具体的教学方法,从而让学生明晰需要达到的技术水平[22]。该原则不仅再次对于教员的职业经验进行了强调,同时也表明专业学识等因素在教员聘任中同样占据重要的地位。至此,私立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了教员聘任的范围,教师的聘任体系初步构建完成,走上了制度化评价与聘任的道路。

(二)学生培养:从注重广度到专注深度的全面培养

民国成立之初,政府为了能够更快地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大力号召开展职业教育,以期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类技术型人才。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中国还处于萌芽阶段,加之受到财政支持力度较小、民众办理职业学校的相关经验匮乏等因素的影响,这一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在学生的培养方面,更加关注横向上的培养广度,即培养更多数量的职业型学生,在一所学校里广泛开设各种专业,以期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掌握尽可能多的职业技能,从而为社会所用,培养理念以服务生产的社会本位为主。

作为江苏省教育行政首长的黄炎培,就曾号召职业教育的开展应当紧密围绕社会所需。1913年,黄炎培疾呼教育要适应社会的需要:“求学必求当世必需之学,教人必教之为当世不可少之人。”[23]在黄炎培看来,当世必需之学是民族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工商学,而当世不可少之人即为各类实业技术人才。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各项事业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状态,政府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教学过程之中。私立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作为独立个体的体验、收获与个人价值的实现,培养理念主要以促进学生发展的个人本位为主。以私立集美高级商业学校为例,该校为了保证学生在接受知识与技能教育的同时,可以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定期对学生进行精神训练、个别谈话、小组讨论,同时组织各种竞赛,进行远足活动等,帮助学生在更加准确的认识自己的学习水平的基础上,能够增强身体素质、锻炼思维发散[24]。除去相关的政治性目的之外,上述四个方面对于学生的要求和规定,既是对学生的全面考核,也是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私立专科学校的数量开始快速增加,专精型技能人才的培养被提到日程中来。可见,一方面,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经过民国“黄金十年”间的宣传与发酵,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在这一阶段,私立职业教育在关注学生发展的基础上,迫于战争的现实需求,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军工人才,如重庆私立中华学校,就在其机械科中增加了军械及其实习的相关内容,能够较好地服务于社会层面的战争需要,其教育理念既体现了培养的广度,同时又顾及到学生培养的深度。再如私立工商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将体育成绩算作对于学生的考核内容之一,迎合了战时对于技能人才健康体魄的需要,一改之前部分私立职业学校一味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忽视学生身体素质提升的教育弊病。

(三)课程设置:从模仿借鉴到特色探索的中国之路

民国初期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有明显的借鉴国外的痕迹,众多教育家与社会热心人士在创办职业学校时,都要求在课程的安排与组织方面,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学经验。但是,由于缺少对课程内容本土化的选择与鉴别,这就导致在民国初期,各私立职业学校完全参照欧美、日本等学校的课程体系来进行本校课程的组织,缺乏与本国现实教育情况的融合。例如,著名实业家张謇所创办的南通纺织专门学校,该校学制四年,并在四年内均开设了伦理课程,这样的课程开设与组织,就是模仿美国费城纺织专门学校而来的。再如潘吟阁在1921年所发表的《商业科与设计教学》一文中指出,“当时在商业科中的大多数教员都是具有留学经历的毕业生,这些学生学成后回国从事相关的职业教育活动,但是却无法结合国内的商业环境”[25],导致课程内容脱离本土实际,学生理解起来十分困难。

随着国内对于私立职业教育课程开设问题的探讨不断增多,国家逐渐认识到开展适合中国本土的私立职业教育课程的重要性。因此,国民政府秉承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理念,开始对于国外有益的职业教育经验进行本土化的吸收与借鉴,在私立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方面走上了中国化的探索之路。创立于1926年的私立镇江女子初级职业中学,就曾根据江苏地区的气候、地形、生产方式等特点,开设了包括养蚕、气象、裁桑等在内的众多特色课程,为当地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蚕桑人才。而这些专业与课程的设立与实施,也使得私立职业教育课程的组织更具本土特色。

相较于公立职业学校,民国时期私立职业学校的办学受到地方经济文化、气候地形以及办学者教育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方面,更能够针对地方的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课程的调整、组织与实施。张謇根据南通生产的现实状况,在其所创办的实业学堂中,增加了棉纺织学等能够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专业自主课程,体现出这一时期中国的教育家们在职业教育课程领域的探索与创新精神。

总的来说,由于具有相对较大的办学自主权,私立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更能体现出学校办学者对于职业教育热潮的回应,同时与实际生产生活的联系更加密切,私立职业学校逐渐开始进行中国本土化的职业教育课程探索。在张謇、陈嘉庚等一系列社会热心教育人士所开办的职业学校中,其课程的开发与组织,更多地关注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寻求适合于中国本地的职业教育课程结构体系,为近代私立职业教育的特色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经费收支:从入不敷出到开源节流的多重选择

私立职业教育的经费来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国家财政的支持与补贴,二是学校董事会通过自身途径的自筹所得,后者是其经费收入的主要途径。民国初期,军阀混战消耗了大量的国家财政,政府无法保证对于各项教育事业的经费投入,难以满足其自身的建设所需。以1913年至1925年间的民国教育岁出预算做参考,中央教育经费预算占国家财政预算比例仅在1%左右[26]。在这样的情况下,私立职业教育可以获得的政府财政补贴的金额更是少之又少。

另外,作为私立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来源的校董会,其成员的捐资兴学行为,在民国成立之后有所减少。面对清朝末期民众为挽救危难中的中国而自发掀起的捐资办学高潮的大好时机,窃取革命胜利成果的袁世凯,借此机会实行经济上的打压与剥削,导致民众捐资数额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这样的改变,造成了部分私立职业学校经费收支入不敷出的尴尬局面。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家有更加充裕的经费投入到教育领域之中,部分私立职业学校由此开始扩大办学规模,陆续开设学校附属的实习基地,以此来检验学生在校的学习状况。实习基地的开设,反过来也成为了私立职业学校教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以此形成了经费利用的良性循环。为了广开教育经费的源头,这一时期的私立职业学校,会将学生在实习活动中所产出的一些质量上乘的手工艺品、农产品、工学器械等进行对外售卖,这类产品的经营所得,也成为此类学校教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江苏私立镇江女子初级职业学校为了学生实习方便,将用于实习的蚕桑园开设在校园之内。一方面,保证了高比例的实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培育出来的优良蚕种也对外销售,以此来增加学校的教育经费,缓解学校资金紧张的状况,并同时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提升了学校的社会知名度与认可度。私立莆田职业中学为了解决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难题,号召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提高效率,制作出更多优质的手工肥皂用以对外销售。由于该校学生制作手艺精良,其所制作的肥皂在市场上受到社会民众的广泛认可,解决了学校资金不足的难题[27]。

三、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当代启示

民国以来的各个私立职业学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部被调整合并为公立学校。1978年以后,伴随着国内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深化,我国私立职业教育开始复苏。当下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回顾历史,以史为鉴,结合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推进私立职业教育的良性稳定发展。

(一)增加扶持力度,完善经费补助政策

政府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通常可以帮助此类学校解决很多在办学层面上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也是除了校董自筹以外,私立职业学校主要的教育经费来源之一。政府对于此类教育的扶持与倾斜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众多社会企业单位选择合作伙伴的政策导向,这不仅对于当地的开发与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更可以促进当地劳动力素质的快速提高。因此,国家应当加大各地行政机构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帮扶力度,实现两者之间相互依赖、共同进步的稳定状态,真正实现两者之间的共同发展。

民国时期,虽然政府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经费资助较少,经费拖欠与停发的状况也时有发生。但是在某些方面,也可以看出政府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关注与扶持。即使是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也没有完全放弃对于私立职业教育的经费补助。据档案记载,1939年,四川省政府曾致信重庆私立大公职业学校,信中说明该校在1938年的政府补助金为3000元[28]。对于重庆私立大公职业学校的资金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因为战争原因所面临的教学压力。该校利用政府的经费补贴,购买了相关的实习器材,帮助学生扎实掌握职业技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合格的优秀技术人才。

(二)加快课程改革,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与公立性质的职业教育相比,私立职业学校的课程开发与实施具有更大的自主性,能够更多地体现出办学者的教育理念,也能够更加深入地融合当地的生产生活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西方的职业教育理论进入国人的视野,人们开始依赖运用西方有关职业教育课程的理论,来解决中国的职业教育问题。

在民国成立之初,职教界也曾大量地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办学的经验,但更可贵的是其在对中国本土客观职业环境的探索与磨合的过程中,逐步总结出与国情相符合的私立职业教育课程发展模式。1928年,私立立信会计学校认识到,社会对于西式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于是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之上,开设了西式簿记课程,培养了众多熟悉西式簿记的优秀人才。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该校所培养出来的学生,受到社会工商企业的热烈欢迎。

(三)强化需求意识,完善校企合作制度

强化私立职业教育的需求意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根据市场对人才的数量需求杜绝盲目扩大招生的现象。1912-1922年,山西省在职业教育思潮的影响之下,几乎在每个县城都设置了相应的职业学校。这种膨胀式的办学方式,远远超出了当地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一度出现了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另一方面,要从经济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类型出发,切实促进社会生产活动的进行。如1941年,湖南私立隐储女子职业学校深感“今者本乡织造业虽已盛行,而色染术仍本旧法……遑论与外货抗衡……故改良旧式工业实为刻不容缓之原因”,于是,该校“召集董事会集议主张添设染印科,开乡僻之先声”[29]。可见,满足市场对于人才类型的需求这一教育理念,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深入私立职业教育领域。

提高私立职业教育适应性,需要坚持校内校外实习相结合的道路,加强校企合作。民国时期,公立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片面注重学生在校内的实习活动,而对于校外实习活动态度漠然。而当下,成熟的校企合作制度仍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我国私立职业学校中所实行的校企合作制度,基本上处于学校单方面向企业寻求实习机会的初级阶段。而这样的合作形式,只能解决部分教学难题,无法实现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确保校企合作这一教育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才能使私立职业教育各方参与主体的诉求,都得到相应的满足。

(四)转变办学理念,突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价值取向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是民国时期私立职业教育的优良办学传统之一。如吕凤子创办的丹阳女子职业学校,就十分强调学生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学生在学校不仅可以学习到职业知识,也可以进行各种有趣的活动与实验。据该校校友回忆:“先生提倡给学生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有昆曲、京剧清唱、丝竹国乐……先生还提倡演话剧。”[30]同时,吕先生还十分重视学生对于美的感受。他曾说:“我所说的美育,要学者从破执入手……得图实现万异并存成的美的社会。”[31]这对于学生精神世界的塑造与丰富,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推动他们朝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将学生的身心发展摆在第一位。然而,由于私立职业学校都是由私人或私人团体投资创办的,当下部分私立职业学校的校长,对于教育了解甚少,就会出现办学思想不端的现象,过分逐利的办学理念会造成对于学生个体成长价值的忽视。目前,一些私立职业学校不顾当地市场的客观需求,一味地扩充招生名额以增加学校的经费收入,甚至为了抢夺生源,不惜花重金购买虚假广告。然而,在如此轰轰烈烈的招生过后,却没有给在校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公共空间、实习设备等。教室、寝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老旧,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嘈杂,最终导致学校的办学质量低下,社会声誉受损。

针对上述问题,私立职业教育亟需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与学生观念,借鉴民国时期私立职业学校的育训理念,加强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融入到日常的课堂教学活动之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意识,成为新时代的新式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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