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与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
2022-12-18张爱军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陕西西安710122
张爱军 周 杨(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陕西西安 710122)
一、问题提出
2021 年被称为元宇宙的元年,几乎一夜之间元宇宙成为社会争相谈论的热点议题,与此同时,各大互联网科技公司也纷纷宣布发展旗下的元宇宙业务。与元宇宙相关的探索尚处在研究的早期阶段。从概念层面来说,许多研究机构纷纷尝试从自身实践出发对元宇宙进行定义,但总体而言对元宇宙定义的认知还较为模糊。就国内而言,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在发布的《2020—2021 年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中提出元宇宙的定义,认为“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1];就国外而言,Andrew Bosworth 和Nick Clegg 在《Building the Metaverse Responsibly》中指出,“元宇宙是一组虚拟空间,用户在其中可以同不在同一物理空间的他人合作进行创建和探索”[2]。
在对既往元宇宙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关于元宇宙的研究成果大致遵循描述元宇宙的技术生成及其对社会的变革这两种研究框架,且分为两个研究阶段。第一阶段从元宇宙的生成逻辑入手,着重对元宇宙进行功能性的分析,认为“元宇宙中的对象在身份建模、IoP、IoTk、社会计算等技术的支持下,拥有独立的身份、思维、行为及社会关系。根据需求,可在元宇宙中组建社区、城市,共同构建区别或类似现实世界的法律法规,衍生出新的虚拟社会文明”[3]。“在进入元宇宙的入口方面,分为人的路径与物的路径两种方式,即通过脑机接口与通过物理设备进入元宇宙”[4]。人类在进入元宇宙虚拟空间后,身体将完全融入元宇宙世界中,进而实现一种对人类的“征服”,元宇宙对人类的“征服”是把身体感知系统完全纳入社会化体系的那种征服,它通过号召体验另一种现实或者说另一种宇宙,并以解放人的身体的方式把“感知”纳入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的规划之中[5],而元宇宙将人作为发展围绕的中心,“始终以人为基础,让技术更能服务于人的需要,以人本思维引导未来传播”[6],这也是判断元宇宙发展是否具有意义的根本。在经历第一阶段对元宇宙特性的研究后,第二阶段则从元宇宙与社会关系的趋向层面入手,探讨元宇宙的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改变和影响。“从人类文明进化的角度而言,元宇宙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其与现实世界嵌合的紧密程度——嵌合的程度越强,其价值越高”[7]。基于此,人们有理由相信“人类下一代数字生活极可能是‘跨体系’(cross—metaverse)的生活,字面上说,亦即:跨‘元宇宙’的生存。这种生存所追求的主要部分,不是实在性,而是体验性——体验直接来自‘虚拟交流—行动’所导致的意识本身”[8]。因此,元宇宙的出现将对社会产生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
新技术的问世必然对社会诸多方面带来发展与变革。元宇宙也将进一步实现对单一物理空间的完善与超越,弱化人类社会之间的界限与隔阂,形成一个与物理空间相伴而生的虚拟空间共同体。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构建是元宇宙中主体间相互交流与行动的基础,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塑造与完善发挥结构性的功能,为人类铸造一把属于新世界的钥匙。本文尝试围绕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演进脉络及其主体构成、构建原则与实践基础、价值遵循等进行探讨。
二、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演进脉络及其主体构成
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产生于传统与现实两个方面。从传统角度出发,虚拟空间共同体并不是社会发展的偶然现象,而是在汲取传统共同体思想后,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生成的必然结果;从现实角度出发,虚拟空间共同体内生于元宇宙自身的结构特征和运行逻辑,在元宇宙内部各主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共同形成虚拟空间共同体向前发展的动力。
(一)共同体概念的回顾
共同体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对社会认知不断深化的过程。现代民族国家的“共同体”概念是1789 年法国大革命的产物。到了18 世纪,世界各地广泛兴起民族国家运动,使得现代民族国家“共同体”逐渐成为自宗教共同体之后,人类社会新型共同体组成的范式。
当今社会学的“共同体”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提出的,他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围绕“共同体”与“社会”两个概念建立起社会学体系。将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归类为亲属、邻里、友谊的关系,认为“作为本质的统一体(Einheit des Wesens),血缘共同体发展着,并逐渐地分化成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体现为人们共同居住在一起,它又进一步分化成精神共同体,精神共同体意味着人们朝着一致的方向、在相同的意义上纯粹地相互影响、彼此协调”[9]。滕尼斯关于社区共同体与社会的划分在社会形态的分类学传统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直接影响了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概念的提出。
共同体建构源自人们的想象。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将民族视为“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是被想象成为本质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0]6。如何理解这个定义?从微观层面上就共同体成员关系来看,在这个共同体之中,“即使是最小的民族国家中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同胞或与他们相遇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他们之间相互联结的意向却活在每个成员心中”[10]6;从中观层面上就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来看,民族被想象为有限的[10]6,民族不可能包括全人类[10]7,“受到民族主义动员的成员认识到由于族裔身份、文化传统和社区组织所产生的区隔,从而作出我族与他族的划分”[11];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民族被想象拥有主权,启蒙运动与大革命毁坏了神谕的、阶层制的王朝国家的合法性”[10]7,主权国家是脱胎宗教共同体的一种新的自由的象征,把人从神权政治下独立出来。“民族被想象为一个共同体,尽管在每个民族内部都存在不公与剥削,但民族总是被想象为一种深刻的平等的同志之爱,存在矛盾的不同阶级是可以在这个民族主义的理念感召下统一联合起来的”[10]7。
20 世纪以来,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尝试对共同体进行定义,不同流派使用自身范式对其现象的形成进行剖析,并逐渐呈现多样性的共同体意义阐释,但受制于不同学者的理论出发点和所处政治立场的巨大差异,关于共同体的定义长期处于一种多元化的解释之中。
(二)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再到虚拟空间共同体
2012 年,习近平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不仅为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提出中国方案,也为人类社会走向和平繁荣指明正确方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跳出了单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认识局限,把全人类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立足世界整体性发展,认识和处理复杂的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强调以国家、民族、宗教或其他集合体为表现形式的人类活动应谋求全人类的共同福祉”[12]。作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的具体实践,“一带一路”倡议在世界范围内的顺利实施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全人类共同遵循的顶层价值体系正在得到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解与认同。
针对互联网领域的特殊问题,2015 年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并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等四项原则[13]。尊重各个国家的网络主权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合理建构的前提,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有序发展的保障,构建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平稳有序发展的必然结果。
元宇宙作为现代网络技术演进的必然趋势,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在思想和行动等方面一脉相承,是针对元宇宙这一虚拟空间与时俱进的产物,如果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为对人类优秀价值观的高度凝练,那么虚拟空间共同体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延伸,是元宇宙出现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虚拟空间中的具体表现。
(三)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内在逻辑
元宇宙实现了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深度融合。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本质上是元宇宙中人与人关系的建构,对虚拟空间中人类文明、共同体利益和媒介权力的深入认识,是理解虚拟空间共同体发展的关键。
1.虚拟空间中政治权力的“半中心化”所带来的共治共享。虚拟空间中的政治权力结构呈现一种“半中心化”的特征。区块链技术作为元宇宙中的关键技术之一,与生俱来便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数据的难以篡改,二是去中心化。基于这两个特点,区块链技术逐渐成为信息记录可靠的工具,用来解决人们之间的互相不信任的问题。“信息时代政治仍然体现出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依赖的不对称特征,这种不对称性不仅存在于国家之间,也存在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各跨政府关系上”[14]。将“去中心化”分为“权力”和“技术”两个维度后,可以发现:就技术而言,“去中心化”是为了安全性,这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可靠;就权力而言,所有的制度都是需要人来执行,在运作的过程中不可能规避人的影响。因此,在元宇宙中的政治权力应被视为一种“半中心化”的权力观。既具有中心化的一定特点,又平衡和节制了中心化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问题。
实现元宇宙的共治共享是虚拟空间共同体形成的关键。只有让各参与主体普遍分享元宇宙带来的发展红利,虚拟空间共同体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谓“共治”,是指共同体中各主体不分强弱、不分贵贱都可以参与到虚拟空间的治理中,通过技术的赋权,实现对传统中心化治理体系的补充和完善,这是实现“共享”的前提;所谓“共享”,是指构建虚拟空间中的信息共享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技术共享和资源共享,让各参与主体均可分享元宇宙的发展成果。
2.虚拟空间中各主体经济利益的互补性。元宇宙的出现为产业资本的扩张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虚拟空间。随着元宇宙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进入元宇宙虚拟空间中,虚拟空间中承载的利益也越来越多,人们在其中的生产与消费共同推动虚拟空间中经济活动的逐步繁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证明,虚拟经济的发展是数字革命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元宇宙中不同利益主体间会形成互为补充的利益共同体。元宇宙中参与主体是多元复杂的,不同的主体出于不同的目的都会有各自的利益指向。元宇宙虚拟空间通过对物理空间中人们面对面交流的模仿,促使主体间实现信息的充分交换,进而完成虚拟空间中信息传输和利益表达,将有互补需求的双方形成最大可能的联结,满足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弥合主体之间因阶层、认知、地域、群体等因素带来的信息不对等,即虚拟空间中供给侧与需求侧广泛的信息交换,为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奠定基础。
3.人类文明在元宇宙的内向延伸。文明的传播是各个文明之间增进理解与相互融合的重要渠道。文明的发展始于人类的交往和沟通,工业革命后,媒介技术的发展开启了跨文明传播的时代,跨文明传播促使各地区的文明从封闭逐步走向开放,由彼此孤立的原子形态逐步走向联系。元宇宙作为非自然产生的人造物,从其诞生到发展都少不了人类的参与,在元宇宙中人类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文明向元宇宙延伸的动力。
元宇宙为不同文明提供了全行为的展示平台,加速了文明共同体的形成。从文化角度出发,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可以称之为文明的共同体,虚拟空间共同体也是一个文明的共同体。元宇宙作为一系列信息技术综合作用下的产物,具有多种方式的信息传递功能,相较于传统媒介仅能支持的声画传播,元宇宙将传播方式拓展至人类感官的方方面面。人类文明的载体具有多样性,最常见的表现为书籍、器物、建筑等物理实体,除此之外,还包括人类的日常饮食、起居行为、审美偏好等生活方式。其实,人是文明出现的源泉和主要载体,不同的用户共同汇聚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所产生的一切行为都是自身文明的展现,通过元宇宙中各行为主体对不同文明的全行为展示,使得不同文明在虚拟空间中都可以有自身的话语空间,在此过程中,文明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借鉴,进而弥合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差异,最终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普遍性的文明共同体。
(四)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多元主体及其关系
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具有全球化属性,元宇宙为世界各国相互交流、互相依存提供了技术可能。元宇宙作为一种未来媒介的形式它帮助人类打破旧的社会实践疆界……将实现人类在虚拟世界中感官的全方位联结[15]。在这种“联结”的社会关系下,世界各国的集体认同感将在元宇宙的联结中不断强化。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的“地球村”概念形象地将地球比作一个“部落”,描述了人类交往方式变革所形成的人类社会运作图景,即人类与外界乃至整个世界更为紧密联结的社会景观[16]335。如果说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地球村”成为可能,那么元宇宙的发展便是“地球村”运行图景的具象化。在元宇宙所形成的“地球村”中,包含三类主体,即政府组织、数字平台和用户,这三类主体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功能,并共同维护虚拟空间共同体的运行。
1.政府作为元宇宙平稳发展的官方组织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元宇宙中以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为基础从技术层面上重新塑造政府的社会职能。在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中,政府倾向做一个虚拟空间的秩序维护者。依托元宇宙与现实空间的相互张力,政府凭借将现实空间的传统掌控力向虚拟空间进行辐射,以确保政府强制力的实施,进而保持着对元宇宙较强的控制力。
2.数字平台引领虚拟空间技术的潮流与发展方向。从商业角度出发,元宇宙的出现是资本持续扩张至虚拟空间的必然产物,数字平台对利润的持续追求,使其成为元宇宙中最活跃的力量,掌握着元宇宙演进的主动权。数字平台通过搭建基础通信设施、提供信息传递与接收业务、制作元宇宙接入设备、维护元宇宙平台运营等一系列手段吸引用户进入元宇宙开展实践活动。数字平台在元宇宙中享有绝对的权力,一旦有用户出现越轨行为,数字平台便可实时剥夺用户进入元宇宙开展实践活动的能力。
3.用户是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存在最为普遍的主体,构建着元宇宙的环境生态。美国社会学家埃弗雷特·M·罗杰斯把新产品的采用者分为五类,即创新者、早期采用者、中期采用者、晚期采用者、落后者[17]。创新者与早期采用者出于认知、兴趣、利益等因素会率先形成早期认知群体,早期认知群体是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先行者和推动者,奠定了早期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的认知规范与行为指南。作为普遍存在的虚拟空间共同体用户,不仅是元宇宙发展进程中的参与者和接收者,还是数据内容的生产者,并对虚拟空间共同体中的群体意识、群体舆论产生深远影响。
三、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原则与实践基础
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需遵循原则与实践双方兼顾的理念。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的原则为具体实践提供了行动边界,而具体实践又是在建构原则指导下的必然结果。
(一)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遵循的基本原则
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尊重国家主权是虚拟空间共同体得以建构的前提。“不管在物理空间还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只要一个国家内部作为政治统治或者说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职能没有消亡,国家主权就不会消亡”[18]。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国家主权拓展延伸到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网络空间主权,维护网络安全,谋求共治,实现共赢,正在成为国际社会共识[19]。元宇宙作为在互联网发展基础上构建的“平行世界”,在元宇宙中同样需要相互尊重各国主权,这是保证各国积极参与虚拟空间共同体构建的前提。元宇宙中国家主权是传统国家主权在虚拟空间的延伸,和传统国家主权一样,同样具有自主的、不可侵犯的属性。
2.聚同化异原则。聚同化异是元宇宙中各主体合作的基础。所谓“聚同”集中体现为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要素共同的价值汇聚,并不断扩大主体间的共同利益,为各主体间的相互协作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而“化异”是指对主体间存在的矛盾与分歧的化解,但需注意“化异”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消除矛盾,而是要主动直视这些矛盾与分歧,尽可能将其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影响主体间正常开展的相互协作实践,进而使得各方在协作配合的过程中增进互信,最终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之上减少分歧与矛盾。
3.合作共赢原则。合作共赢的理念同样也适用于元宇宙虚拟空间中。首先,合作共赢是一种协作的理念,合作需要切实的协作,没有合作,形成虚拟空间共同体的理论基础也不复存在;其次,合作共赢是个体协作的升华,呈现一种形成集体合力的建构态势。只有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主体的利益得到满足,才能契合虚拟空间共同体发展的整体利益。元宇宙依靠区块链技术实现用户去中心化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完成了技术对单一个体行为实践的自主性赋权;另一方面,解构了传统政治运行的科层化制度基础,如果任由其发展,将导致整个元宇宙中呈现一种混乱、无序、盲从的局面。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主体虽然具有各自不同的生存背景、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发展需求,但是他们共同拥有一个致力于让自身繁荣发展的目标。只有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主体相互合作,才能契合虚拟空间共同体发展的整体利益,实现主体间的互利共赢。
(二)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的实践基础
元宇宙虚拟空间是与物理空间并行交替双向共存的世界,推动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的过程,其实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创造新价值和攫取新机遇的过程。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构建既是元宇宙平稳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虚拟空间建设的必然要求。构建虚拟空间共同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维度共同发力,主要涉及虚拟空间中的技术整合、用户的情感认同与政治认同等方面。
1.元宇宙具有巨大的发展可塑性。目前,元宇宙仍然处在发展的早期阶段,还没有完全迸发出实质性的潜力,虽然一些国家和组织已经开始布局元宇宙,但各种不确定性和无法预知的技术演变让许多国家对元宇宙仍处于观望中;出于技术、资金、安全等方面原因,还有国家会选择一种较为被动的态度参与到元宇宙的技术构建中。事实上,“‘元宇宙’蕴含广阔前景,因其作用和意义并不止于创造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世界以供人们娱乐,它还能作为与现实世界积极互动的虚拟数据生态系统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服务,以之为平台将产生更多的新兴产业和就业机会”[20]“人工智能技术的成本降低效应与岗位创造效应将会同步实现原有产业规模的扩大与新兴产业的诞生,从而导致就业需求的扩张”[21]。元宇宙在发展的过程中愈发呈现大量新特征,在与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社交机器人等新技术融合时将展现出巨大的发展可塑性。
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建构离不开一个开放且通用的底层技术架构。未来的平台和组织一定具有开放、公平和透明的发展趋势。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每个用户都有机会花费最小代价参与到环境和生态的建设中。在这里,人人都是消费者和创造者,这为元宇宙的组织形态和技术公信力提出更高要求。为了提高技术的公信力,数字平台需要在元宇宙中保持开放的底层制度设计。在开放内容方面,技术、项目、人才、行政等信息在适当情况下都有向社会公开的义务,在开放的范围方面,需要加强对隐私信息的监管和保护,确保用户拥有对自身信息查询处理的权利,防止平台在虚拟空间中的权力滥用,进而实现保障用户的基本权益,提高虚拟空间共同体中主体间的信任。
2.元宇宙实现了人的全感官延伸进而促进用户共同情感的生成。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指出,经过一个世纪的电力技术(electric technology)发展后……时间差异与空间差异已不复存在,我们正在迅速逼近人类延伸的最后一个阶段——从技术上模拟意识的阶段[16]4。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语言的意涵将会扩大,表达的方式与工具的选择将不再成为阻碍用户交流活动的限制因素。人们可以通过各种符号进行信息的传递与思想的表达,甚至两种不同的语言凭借实时翻译工具也可以实现畅通无阻的交流。基于象征符、行为方式等传统现实世界中的亚表达方式也会在元宇宙中成为重要的沟通方式。
共同情感凝聚出用户间文化认同。元宇宙虚拟空间中的全感官沉浸式表达作为一种新型交流方式与传播工具,使得原本受制于地域、文化、语言等物理隔阂的人们可以根据共同的兴趣、喜好、价值观、利益、需求等因素聚集,阅读共同的知识,感知共同的世界。随着情感认同的广泛传播及虚拟空间共同体规模的扩大,人们得到了外部社会的支持,自身行为是符合期望的,从而获得一种赋权感,进而重新塑造自我。情感本质上体现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标准[22]。这种共同情感是共同体文化生成的根基,而文化作为虚拟空间共同体意识的外在表现形式,在用户的情感维系中产生共同的集体身份认知与认同,这些相似的感知与认同最终会成为用户间的集体记忆,维系着虚拟空间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3.用户对公共舆论话语的争夺引发其主体性的身份认同。从社会建构的视角来看,公众情绪并非简单的心智反应,而是社会结构性产物[23]。元宇宙得益于“去中心化”的技术特性,单一的个人和组织很难通过经济或政治力量直接介入公共舆论的生成过程,这使得元宇宙中的公共领域具有传统公共领域所不能比拟的独立性。用户在虚拟空间中拥有前所未有的主体地位,而用户主体地位的提升会增加自身政治参与的动机与热情,频繁且主动的政治参与是元宇宙中用户主体性身份认同形成的关键。
自我的主体性认同能够促进元宇宙中用户身份认同的建构。乔治·赫伯特·米德认为,人的自我意识伴随着意义传播活动而形成,自我是主我和客我的互动中形成的,主我是个人的意愿和行为主体,通过个人围绕对象事物的行为反应;客我是他人对自己的社会期待,通过与他人意义交换得到,是自我意识社会关系性的体现[24]。二者互动形成统一的社会自我,这是个人社会化的过程,自我形成后又反过来积极作用于社会。元宇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生产、消费、协作、交换的虚拟空间,人们的一切互动行为都可以称之为相互之间传递象征符的实践行为。用户作为虚拟共同体的一部分,一方面通过自我意识中所包含的利益、喜好、习惯等因素来指导自身实践;另一方面,作为共同体的一部分参与到集体实践中,通过自身实践与集体实践逐渐形成自我与集体的依存关系,并逐渐确立在其中的主体性地位。
四、虚拟空间共同体良性发展的价值遵循
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构建是人类迈向更加理想社会的可行路径,其良性发展是无宇宙运行的必然要求。
(一)利用虚拟空间的共通性,弥合民族国家间心理隔阂
1.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发展带来社会变革。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不仅必然带来社会中生产关系的变革,也必然引发对社会上层建筑的革新。“当我们看到元宇宙社会的乌托邦想象,也要看到物质世界中依然存在的反乌托邦现状”[25]。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构建并不是一个绝对利益平衡的稳态结构,为达到虚拟空间共同体的良性运行,需促进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主体间达到一种良性的动态平衡。
2.元宇宙虚拟空间提供了一个超越民族国家局限性的国家形塑场域。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体如果不存在一国独大形成霸权的情况,那么将有助于成员国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有利于这个超国家共同体向纵深发展[26]。虚拟空间作为一个超地域、超民族、超国界的空间场域,虚拟空间中用户可以对自身虚拟形象进行自主化有意识地包装和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甚至摆脱了现实世界中用户自身所具有的种族、地域、民族、国家等生而有之的属性特征,进而呈现一种基于共同偏好和兴趣重新建立的人际交往联结方式。在这种联结方式中,民族和国家只是社会构成时诸多偏好中的一个因子,在组成共同体中并不具有主导性和决定性的地位。相较于传统民族国家处理各种国际社会问题时缺乏足够应对能力的情况,得益于对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重新整合,虚拟空间共同体中各个国家间界限呈现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和边缘化,因此,在处理本国以外的国际问题的能力将大幅提高,而这种能力并不是建立在国际零和博弈的霸权主义逻辑框架下,而是建立在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之中。
3.虚拟空间共同体建构需要在尊重文明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对文明国家间的多维整合。从理论视角来看,民族国家政治功能实现的前提是国家通过内部文明同化进而完成对多元文明的有效整合,但在国家目标的具体落实上却暴露出诸多实践困境。由于战争和传统等原因,世界文明分布呈现一种交错混杂的特征,元宇宙的出现为多种文明间的自由传播与表达提供了技术保证,一些民族国家凭借自身独特的魅力也可以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
(二)立足对元宇宙的全面理解,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推动政府在元宇宙中公共服务的覆盖能力。在现代国家行政体系中,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科学、精准、高效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成为考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所进行的并不是简单游戏式的社会交往,而是伴随着大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实质性交往。从经济层面来说,区块链技术下产生的虚拟货币成为在元宇宙流通的主要货币,在便捷性和灵活性上是传统货币所不可比拟的,但虚拟货币的流通存在绝对自由的风险,普通用户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极易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因此,政府需要在元宇宙资源配置中发挥一定程度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维护元宇宙经济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从政治层面来说,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仅是一种政府义务,同时也是一种公共权力,而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时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同样适用。从社会层面上来看,元宇宙中政府的存在可以有效缓解虚拟经济中逐利行为下产生的畸形市场资源配置行为,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2.多渠道综合治理提高政府在元宇宙中的治理效能。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社会治理的综合性具有双层含义,即政府治理方式的多渠道性和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就治理方式的多渠道性而言,主要针对元宇宙中多元的接入方式与人际交流的沟通方式,虚拟空间中的媒介类别概念将被淡化,信息传输的方式拓展为对人类感官的全功能开放。政府治理的方式将不再局限于具体工具的使用,而是面向精细化功能价值的行为选择。就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来说,元宇宙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单一政府,而是以现实世界为基础而存在的多元政府协同治理,特定政府所执行的具体决策和行动将会面向整个虚拟空间,对其他政府的治理方式和治理路径的选择产生影响。“多元共治意味着原来处于社会中心的权力逐渐边缘化和分散化,同时权力的去中心化又促成政治的去意识形态化”[27]。如何平衡治理主体间的多元利益,将是元宇宙中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
3.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对政府在虚实双空间协同治理的水平提出新的要求。数字技术的出现从多个维度对政府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进行重新形塑。“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推广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科技驱动力,通过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双重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8]。作为数字技术最新的进化形态,元宇宙虚拟空间相较于物理空间有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这就要求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物理空间,而应该对虚拟空间给予足够的重视。元宇宙虚拟空间作为物理空间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产物,虽然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但是虚拟空间的运行和发展必须紧紧依靠现实的物理空间。而物理空间发展的本身又受到时间、资源等因素的限制,需要依靠虚拟空间为其补齐短板,即二者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平行的互补关系。从二者的互补关系出发,政府需对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进行有效的治理整合,从整体关系出发,既要维持虚实空间的发展平衡,又要警惕跨空间的越轨行为;从全局的视角出发,还要避免出现政府治理的真空地带。
(三)发挥数字平台对社会的高渗透性,实现从单一到多元融合的发展逻辑转变
1.多元融合发展模式顺应了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多元的发展诉求。在传统信息时代,数字平台进入自身强势崛起的时期,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推荐技术的加持,数字平台的服务渗透至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们生活和工作对数字平台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数字平台对社会服务会从广度和深度进行强势渗透,并逐渐形成与社会生活高度融合的局面。随着数字平台与社会的不断交融,数字平台所出现的问题也会更加复杂多样,面对元宇宙出现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建设完善规范的数字平台发展模式成为虚拟空间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2.多元融合发展模式成为元宇宙虚拟空间发展的逻辑遵循。虚拟空间共同体中的各主体虽然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功能,但同处于共同利益下,多元主体间的价值和功能呈现一种融合的发展趋向。多元融合发展模式的核心是发展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这也是区别于传统单一发展模式的最大特点。多元融合发展模式的参与主体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将形成对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共同推进构建政府管理、平台推动、用户参与的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新型协同发展格局。
3.正确处理市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多元融合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数字平台是元宇宙虚拟空间建构的主体和具体实践者,作为商业公司的数字平台创立元宇宙虚拟空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是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元宇宙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元宇宙的发展也应兼顾各方主体利益的需求,即正确处理市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市场利益是推动元宇宙虚拟空间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不能将数字平台对利益的追求行为孤立地看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对立面,而应视为元宇宙虚拟空间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应将公共利益作为元宇宙虚拟空间发展的根本目标,元宇宙虚拟空间共同体的健康发展必须始终面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以满足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发展遵循,这同样是数字平台追求利益实现的必然要求。
元宇宙植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是众多个人、群体、组织相互作用下的产物。相较于传统媒介中人与媒介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意识、感官、身体将深度沉浸其中,并作为元宇宙虚拟空间中的重要数据与组成构件继续推动其日后发展和完善。就目前而言,元宇宙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相关技术依然尚未完全成熟,多技术合力还未展现其真正的价值,伴随着元宇宙的持续发展,对虚拟空间共同体的认识还可进行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