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民族高等教育“中国道路”发展的三重逻辑
2022-12-17王世忠赵宇琦
王世忠,赵宇琦
(中南民族大学 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历史逻辑: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中国道路”的历史探索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初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教育问题,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使命和任务,出台了系列政策大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创办了民族高等教育体系。
我国的民族高等教育,发轫于20世纪初期的“满蒙高等学堂”,而我国第一所专门培养民族干部的学院———延安民族学院,则是由中国共产党于1941 年在延安创办的。[1]延安民族学院是共产党创办民族高等院校的探索与实践,尽管存在时间短,但其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成为中国共产党扎根中国大地办民族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2]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成立,对教育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不仅增加学校数量、健全学校类型,以满足自治区人民受教育的需要,还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并发展蒙古族文化。
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延安和敌后根据地大力兴办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政治觉悟强、文化素质高的骨干,有力支援了全民族抗战。解放战争时期,各大解放区因时制宜,迅速发展、创办了各类新兴教育机构,为即将建立的新中国储备了大批人才。这一阶段,民族高等教育工作始终为民族解放事业服务,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对整个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
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11月,政务院发布《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开始在北京筹办中央民族学院,1951年6月,学院正式开始招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正规民族学院的形式招收和培养少数民族人才。[3]
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结合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会议明确了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主要任务。1956年,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于北京召开,会上制定了《全国民族教育事业十二年规划纲要》(1956-1967),反映了我国对民族教育特殊规律性的进一步认识。
1955年6月,第一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民族学院的工作任务,即为民族地区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从1958年至1964年,国家先后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第三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第四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围绕着民族学院的方针任务,确立了民族学院的办学定位。同时,会议着重讨论了民族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等问题。
为提高民族院校教师素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发了《培养少数民族师资队伍试行方案》,宣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民族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1957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解决各地民族学院师资问题的意见》指出:民族学院高等师资的解决,除争取外援外,应以自己培养为主,并定出长期的师资培养计划,其中少数民族师资的培养是关键,应予以特别重视。[4]
为了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招生、录取等特殊优惠政策。1962年8月,根据中央批准的《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提出了恢复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办法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提出对报考统一招生的全国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照顾。[5]
截止到1965年,党和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共建立高等院校31所,比1952年增加了22所,[6]至此,覆盖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随着民族政策的调整落实,民族高等教育政策也逐步完善,民族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也迎来了黄金时期。
针对百业待兴、人才奇缺的情况,1979年8月举行的第五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不仅总结了民族院校的工作经验,同时明确了新时期民族学院的方针任务和发展规划。1979年11月,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发布《关于民族学院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指出:“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各民族学院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坚决执行新时期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任务,大力培养四化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7]这一方针政策的提出,体现了新时期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工作方针的调整和转变,适应了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1981年2月,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于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逐步提高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比例,继续推动高等院校的民族班创建,积极恢复和发展民族师范院校,加强在职教师的能力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向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派遣教师。根据《关于内地与边远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支援协作会议纪要》显示,自1980年以来,内地省、市和有关部委所属高等院校,通过举办民族班或委托培养等形式,共招收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5814人,70余所高校与边远省区高校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派出教师3100多人,接受民族地区高等院校进修教师5300多人。[8]
自改革开放以来,民族院校相继开设了一批民族预科班。2002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工作;加强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深化预科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9]2006年,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导下,五部委启动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对接若干所重点高校,以特殊的方式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这一阶段,我国的民族高等教育工作在继承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不仅对已有的政策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还根据实施政策环境的改变对一些原有政策赋予了新时期的内容,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新思想和解决民族高等教育问题的新思路。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教育的新理念,把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作为新时代的重要战略部署。
2012年3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10]在规模上、质量上同时发力。2015年8月,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强调要切实加强民族教育科研工作、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等。同年,国务院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民族高等教育也必须积极参与到双一流建设进程中。[11]2019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发布,明确作出“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的要求。这些文件的发布为新时代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12]对于规划和建设高质量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至关重要。
回首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高等教育体系也逐步完善。如今,全国民族地区(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高等院校多达271所,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民族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和高等教育民族班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
二、理论逻辑: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中国道路”的理性自觉
(一)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化是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依据
历经百年风雨,中国共产党人依然朝气蓬勃,将马克思教育基本原理与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积极推进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回答时代之问。
首先,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化要求我们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会贯通,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民族高等教育。作为世界文明体系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数千年而不曾中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高等教育的各个环节,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有效提升大学生国家认同感的重要举措。扎根中国大地办民族高等教育,要坚守中华文化的立场,以坚定的文化自信、优秀而丰富的历史传统激励和影响青少年,立高尚之德,树可用之才。其次,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化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办符合国情的民族高等教育。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就总体而言,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情况虽然具有一定的共性,但体现在地理环境、语言习俗、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和个性因素则更多一些,这些差异也影响着各民族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开展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复杂因素,立足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为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最后,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化要求我们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创新民族高等教育政策体系。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否坚持以与时俱进的观点审视政策运行的内在规律制约着政策制定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只有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高等教育体系才得以建立、发展和完善,这种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情况是民族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显现,也是民族高等教育工作在新时代新阶段的显著特征。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初心和使命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1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就把人民立场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铭记在心。
首先,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依靠各族人民。中国共产党自诞生后,就紧密团结群众,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在风雨兼程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各族人民作为民族高等教育服务的主体,既是民族高等教育的受益者,也是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因此,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要紧紧依靠各族人民,激发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其次,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为了各族人民。步入新时代,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我国教育改革也不断深化,各族人民对民族高等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如何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也成为检验民族高等教育的最高标准。因此,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要把教育发展落到实处,使各族人民从教育中获得幸福感和满意感。最后,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成果由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仅要求要把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落在实处,更要让个体从整体发展中受益。改革开放以来,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占总数的比重呈波浪式增加的变化状态,1978年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仅有3.60万人,[14]占学生总数的4.2%,2019年达到了298.87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9%,41年增长了5.7个百分点。在培养质量上,至2019年,少数民族硕、博研究生人数分别达到13.03万和2.62万,[15]占全国硕、博研究生总数的百分比上升至5.34%和6.20%。可见,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和整体的综合素质能力,同时保障各族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由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所带来的硕果。
(三)坚持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民族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16]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高等教育,使民族高等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促进了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首先,必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办学原则。我国在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作为党和国家处理教育与宗教关系的基本原则,宗教不得干预教育已载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理民族高等教育必须坚持的办学原则。其次,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的民族问题相结合的伟大探索。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情的深入了解,对各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存在差距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最后,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数量多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是否相同,都一律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具有同等地位。“学有所教”作为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党和国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的伟大目标。面向新的百年征程,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保障全体人民受教育权,确保各族人民都可以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高等教育。
三、实践逻辑: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中国道路”的实现路径
实践性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性,是人类从“此岸”通往“彼岸”彻底解放的现实路径。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逻辑,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植根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不同时期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汲取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的有益滋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基础上形成的。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也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17]这些鲜明的论证,要求我们在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必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首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历经百年发展过程中得出的宝贵经验。在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的民族高等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不仅反映了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日趋完善,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次,坚持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为党的中心工作和任务服务。根据党和国家的工作任务变化适时调整民族高等教育的育人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根据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需要,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重心旨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政治干部。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根据新阶段的发展形势,制定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涉及范围更广,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完善。最后,民族高等教育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办学方向始终与时代的需求紧密相连。民族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做好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民族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对于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构建新时期民族高等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要培养各民族学生树立正确的五观。2020年9月,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18]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高等院校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五观”。其次,要坚持以红色文化育人。红色文化作为中国共产党精神财富的重要传承,是党在各个时期创造出来的璀璨精神瑰宝,也是无数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精神支柱。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信仰、宗旨和追求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高等教育的血液,化为赓续不断的红色基因。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赓续延安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最后,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意见提出: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19]新发展阶段,民族高等教育担负着特殊的办学使命,培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的各民族人才是党对民族高等教育的深切期许。只有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才能为各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有远大理想抱负的全面发展的人,进而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三)走内涵发展道路,促进民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与外延式发展相对,内涵式发展是靠提高教育要素的质量和教育要素的效率从而实现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20]助推民族高等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是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推进民族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为了提升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作出了具体的政策要求。这为优化民族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民族高等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民族高等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指明了方向。其次,建设高质量民族高等教育体系,提升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水平。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21]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高等教育迅猛发展,但不可忽略的是,相对于民族地区和各民族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来说,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工作的发展任务仍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深刻把握优质高等教育的核心特征,促进民族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最后,激发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活力,促进民族高等教育内生发展。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坚持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帮扶。不仅仅有“降分录取”“单独划线”“各类计划”等优惠政策,还有“优先录取”“定向录取”等特殊照顾。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少数民族教育形成了一条“普惠政策重点倾斜,特殊政策专项扶持”的政策路径。[22]然而,从长远来看,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指向的对象,应激发自身力量,自力更生;少数民族学生更要在国家的优惠政策支持下自立自强,珍惜机会,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
结 语
其实,以上三种“逻辑”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具体的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中,还时常交叉在一起。如民族高等教育的实践是以民族教育理论为基础的实践活动,而教育理论的构成、进步与发展,也体现了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历史逻辑的变化。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是改善民族高等教育以使其适应人民需要的社会活动,据此可以说,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作为一个综合体会全面影响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充分把握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发展主题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发展主线,坚定从党史学习中梳理红色高等教育发展的精神谱系,形成从精神谱系中感悟党史的理论自觉,从而不断完善民族高等教育政策体系,努力构建“十四五”时期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