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兵团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12-17胡宜挺李豫新
○胡宜挺 李豫新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832000)
棉花产业是兵团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其发展事关兵团经济增长和职工增收,事关兵团特殊作用的发挥。在棉花产业竞争日趋加剧、棉花提质增效尚有“短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滞后、职工增收渠道单一等背景下,亟待以完善棉花产业链为突破口,积极鼓励构建龙头企业带动、农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连队和职工参与,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棉花产业化联合体,以此逐步打造兵团棉花产业集团,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兵团棉花国际竞争力。
一、构建兵团棉花产业化联合体的必要性
(一)应对棉花产业竞争,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疫情、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棉花产业竞争愈演愈烈,优质棉花、土地资源已成为产业链各主体竞相争夺对象,农资公司、农机合作社、轧花厂等纷纷进入种植环节,由此推动地租屡创新高、加剧农业人才争夺,从多方面对兵团棉花产业发展构成压力和挑战。在此形势下,加快构建兵团棉花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棉花产、加、销有效衔接,以此持续提高棉花品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全面提升棉花产业竞争力,实现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弥补单一主体不足,实现互利共赢的需要
家庭经营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但以这种分散化经营为基础的科技应用、市场准入、维生收入等也日益变得困难。近几年农工合作社发展迅速,但因起步晚、职工意愿弱、经营不规范等导致规模小、合作层次低,助农增收效果仍不明显。兵团涉棉企业尤其国企正面临激烈的竞争,急需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大。构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为兵团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推进国企混改找到了共同突破口,通过有效的分工协作与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共同体,可实现“1+1+1>3”。
(三)促进棉花提质增效,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通过构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可降低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促进新技术、新设备采用和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实现生产效率和棉花质量“双提升”。以“棉花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为母体,不断吸纳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棉纺企业等相关主体加入,通过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逐步构建起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棉花全产业链,以此推进团场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促进职工多元增收,夯实维稳戍边基础的需要
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是稳定基层职工队伍、吸纳优秀人才、增强维稳戍边力量的基础,也是兵团先进性的重要体现。目前,仅靠单一的植棉收益难以维系职工可持续生计,而维稳戍边使命又要求职工须就近就业创业,这要求团场须加快二三产业发展。立足棉花产业,构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返还机制,可在大幅提升棉花产业价值链、创造就业创业空间的基础上,让职工获得植棉收入、增值返还、务工收入等多种增收机会,促进职工多元持续增收入,进一步夯实维稳戍边基础。
二、构建兵团棉花产业化联合体的着力点
(一)培育棉花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
以师为单位、以国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联合民企、合作社、职工等共同出资组建混合所有制棉花加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由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依法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棉花加工企业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联合体中的引领作用。在职工家庭经营基础上,允许部分职工转入土地,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依法登记、科学生产、规范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与农工合作社、龙头企业对接,实现节本增效,发挥其在联合体中的基础作用。
(二)着力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合作社在棉花产业化联合体中发挥纽带作用,其创办方式、规范程度、经营水平直接决定联合体构建成效。一是着力培育选出有情怀、有能力、懂政策、会交往、有毅力的合作社带头人和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二是引导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社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调动社员参与积极性。三是依托发展成熟的农工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积极发展市场化运作的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注册登记、农资供应、品牌建设、产品销售、账务处理等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四是支持合作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其他合作社合并、重组、联合,与产业链上下游主体合作,实现做强做大,成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的“粘合剂”和“润滑油”。
(三)强化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有效合作
可选模式有二:一是由连队“两委”成员等能人牵头、家庭农场为主要参与主体创办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签订合作协议,家庭农场专事棉花种植,其产前、产中、产后所需各种服务均由合作社来提供,最终产品交由合作社统一销售,最后盈余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进行分配,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家庭农场不加入合作社,仅通过长期协议从合作社获得各种便利服务,并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相应费用,双方仍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四)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深度联结
可选模式有四:一是棉花加工企业领办或与家庭农场合办合作社,以合作社为载体向家庭农场提供农资、技术指导等统一服务,并按照协议价回收棉花,借此企业获得稳定的棉花资源,但企业要充分照顾家庭农场利益。二是家庭农场联合创办合作社,与棉花加工企业以契约方式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代表家庭农场利益的合作社与企业是平等互利的交易关系,但最好通过相互参股方式将双方利益捆绑在一起,以防出现违约风险。三是家庭农场在创办合作社基础上,再由合作社主导、家庭农场和其他主体参与联合创办棉花加工企业,在此模式下家庭农场既能分享销售初级产品的收益,又能分享棉花加工增值等收益,广大职工有机会获得最大福利。四是合作社独立于棉花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三者之间完全依靠契约维持合作关系,需要建立相互参股等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促进棉花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
先通过构建“合作社+家庭农场”“棉花加工企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逐步形成“棉花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棉花产业化联合体,其中棉花加工企业专事棉花加工与市场开拓,合作社专事棉花生产的各环节服务,家庭农场专事棉花种植。年初由棉花加工企业通过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签订棉花回购合同,确定收购棉花的数量、质量、价格,年底合作社与企业直接按合同收购棉花。联合体各方通过参股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使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能分享棉花加工增值收益,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示范带动更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一般农户参与,推进联合体发展壮大。
(六)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适时转型
一是各师结合实际,科学遴选联合体参与主体,做好主体间合作的引导服务。有国有棉花加工、销售企业的尽量以其为龙头,没有的可由优秀民企带动;有规范合作社的尽量以其为纽带,合作社弱的可由龙头企业来领办,或通过整合做强合作社;可通过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也可先由经营规范的大户或治理有效的连队代替。二是先从职工就近转移就业机会多、棉企实力强、合作社规范的师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师。三是伴随连队职工就近就业趋于充分时,可进一步放宽土地流转政策,将“棉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逐步向“棉业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棉花产业集团”转型,以做强做大兵团棉花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分享机制
一是联合体要围绕棉花主导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吸纳新主体加入,促进棉花精深加工等后道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二是鼓励棉花加工企业将农资供应、生产服务、贷款担保与订单相结合,全方位提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水平,引导联合体内部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最惠待遇。三是鼓励联合体内各成员采用相互入股等方式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四是联合体要制定利益联结返还和风险共担的具体办法并适时调整,将棉花加工、销售等下游环节增值的部分利润返给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保底分红等机制减少各成员风险,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在落实好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要求前提下,适度放宽土地流转政策,促进连队职工承包经营地依法有序流转,积极盘活利用好连队闲置建设用地、国有经营地等,用于支持联合体及各主体发展。二是结合兵团实际,将国家现有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项目资金向棉花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主体适当倾斜。三是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措施,解决各主体融资难题,探索发展“订单+保险+期货”模式、互助保险,降低联合体成员风险。四是支持团场加快建镇步伐,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促进职工就近就业创业。
(三)推进国企国资混改
一是进一步扩大混改范围,在符合标准要求条件下,吸引民企、合作社、连队职工等民间资本介入,建立混合所有制棉业公司,以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打造全产业链发展的兵团棉花产业集团。二是支持国有棉业企业以入股方式领办、合办合作社,或交由经营规范的合作社控股经营。三是严格依法执行国企混改程序及定价、评估政策,维护国有资产和民营资本合法权益,适当照顾合作社和职工利益。四是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