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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的个人”角度理解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

2022-12-11程小小

西部学刊 2022年20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命题共同体

程小小

一、理解“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关键在“每个人”

《共产党宣言》(下文简称《宣言》)中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3。这个命题中最后一句在学界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出发角度不同对它的理解也存在不同的意见。学者叶汝贤认为它是《宣言》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2]。学者薛俊强从生产力和人性两个维度来看待这个命题,认为两个维度之间存在张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3]。学者何丽野从自由的角度理解《宣言》中这个核心命题的表述,认为其只是国际共产主义小组中其他成员尤其是以产业工人为代表的个体产业者的观点,这个句子出现在文本中是两位经典作家为了宣传自己的思想向国际共产主义小组同盟作出的妥协和让步[4]。

《德意志意识形态》(下文简称《形态》)是1845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的理论结晶,他们在这部著作中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开始把现实的个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现实前提来研究,强调现实的个人是历史的出发点,且这部作品是为了批判德意志其他意识形态家从虚幻的、抽象的个人出发的观点,从而明确他们从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现实的个人出发的唯物史观的不同观点。按照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理论内在一致性特点及其对理论立场不妥协的态度,既然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年的《形态》中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未来社会的本质特征“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有成熟的思考,在1848年的《宣言》中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上作出妥协和让步是难以理解的,若是能妥协和让步,创作于1845年的《形态》为什么要等到1932年才得以公开发表,马克思曾多次因为鲜明的立场得罪当局四处流浪也不改初衷,在《宣言》中对核心命题进行妥协的观点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虽然《宣言》中对核心命题的阐述似乎只是结束段落中的总结性的口号,但其作用重要性不可忽略。这独立的一段在文中没有清楚明了的辅助解释材料也许是受限于宣言体,或者是考虑《宣言》阅读对象的理解力,也可能是因公开发表文章的顾虑,具体原因是什么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因此忽视或否定这个命题也需谨慎。相反,如果在《宣言》中没有相关内容的阐述,可以联系经典作家以往对相关的问题的阐述来理解这个命题。鉴于《形态》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奠基意义,而且在当时已经提出了“现实的个人”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在《宣言》中关于未来社会的命题中涉及人的发展问题就不能脱离这个角度来理解。对于自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自由的理解确实不同于以往意识形态家空谈自由的态度,而是将自由问题落实在现实的个人基础之上,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就是说个人的自由不只是意识形态层面的政治权利,更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实实在在的权利,只有这样的具有历史性的自由才是实际的真正的自由,不然类似于天赋人权的政治平等一样的“自由”一遇到实际的物质利益就发生了扭曲。

此外,也有学者从每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角度来理解这个命题(本文提及的共同体是马克思区别于虚假的或冒充的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学者孙民在研究中表明了这样的观点,他认为从根本意义上来说,真正的共同体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每个人真正的自由和发展离不开这个共同体为他们提供的生存条件。反过来说,真实的共同体也依赖于每个人作为个性充分发展的自由联合而不是作为阶级成员的联合[5]。共同体作为未来社会形态的构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也是重要的概念,与现实的个人密不可分,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也明确强调了这个共同体内的个人区别于抽象的个人“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6]573。这里要表达的就是在真正的共同体中,现实的每个人是自由地联合在一起的,不是为了压迫或者反抗另一个阶级而被逼地结合在一起,是作为自由个性得到充分保障的每个个体的联合,这个共同体是确保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它保障每个人的个性得以实现,但同时也离不开每个人,没有每个人的自由联合也就无所谓共同体。“共同体”概念在经典作家这里也是个关于未来社会的重要概念,但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对这个问题不再做过多阐述。

区别于别的学者从自由或者共同体的角度,笔者拟从“现实个人”的角度也就是人的发展的这条路径来理解这个核心命题。从马克思个人思想发展史的角度看,这是条非常清晰的线索,可以说从中学树立人生理想开始到其晚年研究人类学都在思考这个重要命题:其在中学时期的毕业论文中就表达了为实现全人类幸福而奋斗的理想目标;在其博士论文中以不同于前人的独特的视角,通过首先列举前人主张的伊壁鸠鲁的原子理论抄袭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的观点,在这个基础上却得出两者主张不同的悖论,最后在对前者的综述和批判中主张原子在命定式的直线运动中的独立,表达了原子的独立性、个性,进而认为人类分体也应该有其自由和个性,这是马克思对个人自由探讨的开始;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对个体自由的理解还停留在抽象的、思辨的层面,直到遇到现实的物质利益才对这个问题进行新的思考;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识到物质利益的基础性作用,将研究从政治学层面转向经济学哲学领域,认识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实难有个人的自由;到《形态》中,彻底清算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个人,将现实的个人的自由建立在生产力之上,并通过对现实个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状态的概括,描绘了人类未来社会中每个人可以达到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状态。

既然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的个人的发展问题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描绘的未来社会核心命题的关键,那对于未来人的发展状态也必将是其讨论的重点,虽然他们排斥讨论抽象的自由,但其对自由这个概念仍很重视,对自由的讨论除了批判其他空谈自由的意识形态家之外,出现多的就是对未来社会的描述中,如每个人都是较以往社会中更高级更全面自由的方式存在[7]683。又或者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而不是像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是机器的一部分存在,作为一个完整的从身体到心灵都是自己决定的形式存在[6]189。对比分析这些与核心命题相关的文本内容可以更全面的理解这个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

二、“现实的个人”的特征及历史发展

《形态》中阐述的现实的个人:“各个人的出发点……不是意识形态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6]571。“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6]524。根据这些描述,我们可以推断“现实的个人”具有以下的内涵与特征:首先,现实的个人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口中的抽象的个人,而是有血有肉的有生命的具体的人,需要满足吃、穿等生存的基本条件,立足于一定的自然基础上的,是自然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其次,现实的个人是从事劳动实践活动的,这也是人区别动物的本质特征,这个生产实践活动也是马克思区别费尔巴哈现实的个人的关键,生产实践活动使现实的个人不再是静态的、抽象的个人,因为人通过实践活动改变环境,人与环境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相互改变,而人也在改变中具有了真正的现实性;再次,现实的个人通过劳动实践活动生产出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同时受制于既有的历史条件,这表明现实的个人具有历史性,人改变历史不是由主观概念决定而是受历史生产力的影响,是一种生成性的存在;最后,现实的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人与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为生产力条件的不同,结合不同的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表现。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分析人的生存状态,把现实个人的历史发展过程概括为三个阶段,这也可以理解为人的自由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中(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第二个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第三个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8]。在第一个历史阶段,极其落后的生产力使现实的个人依赖于血缘关系,完全从属于“天然的共同体”,现实的个人处于缺席状态,没有现实的个人的自由和个性;在第二个历史阶段,生产力快速发展,现实的个人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看似获得了自由与独立,但实际上他们受物的控制而更加不自由。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社会,占社会大多数人口的无产阶级或劳动者表面上摆脱了在封建社会时期的人身依附关系,看似有其人身和政治上的自由,但是因为无产者不占有满足生活需要的生产资料,他们实际上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只有选择被哪个资本家剥削的自由,没有不被剥削的自由。“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1]46。也即在这个历史阶段,不仅无产阶级没有自己的个性和自由,即使极少数拥有自由和独立的统治阶级,实际上也只是一种表面的独立和片面的自由,他们的自由也必须遵守资本的逻辑,真正有自由和个性的只是资本,现实的个人不管是无产者还是资产者都没有真正的自由和个性,仅有的个性和自由只是出于统治阶级的人,他们有的也只是从属于阶级的个性。只有到了以第二个阶段为条件的第三个阶段,即建立在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在联合体内才能实现个人全面的发展,每个人才得以实现自由个性。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第三个阶段中现实的个人实现的自由个性的特点进行具体的描述和表达,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马克思对以往社会中人的不自由根源的批判来把握,第三个阶段中个人的状态不是抽象的或者想象中的,而是和以往社会中的现实的个人一样是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不过是在占有资产社会的巨大的生产力之上的,消灭了私有财产,消灭了异化劳动,超越了以往的现实的个人,在这里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个性自由。

三、现实个人的终极目标:实现自己的个性

通过对现实个人三个历史阶段的分析,我们知道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个性,而“自由个性”和“有个性的人”中的“个性”是否是同一个意思,是否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中个人最理想状态的表述,在学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诠释。学者周世兴认为“有个性的个人”是处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的个人,被处于物的依赖关系阶段的“偶然的个人”所超越,扬弃“偶然的个人”进入未来社会的个人形态不是“有个性的个人”,而是“自由个性的个人”[9]。学者叶汝贤认为马克思在讲到个人自由发展所经历的三大阶段时的对应表达概念是“自然的人”“偶然的个人(阶级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这样两者对有个性的个人的理解就不同了。研读《形态》文本发现经典作家与“有个性的个人”的表述对比出现的有“偶然的个人”和“阶级的个人”,文中说“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上的差别,而是历史事实”[6]574。“贵族总是贵族……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6]571。“不是概念的差别”可以理解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时代的不同存在历史的差别,有个性的个人主要在有贵族和平民存在的有等级的社会中,实际上这里的个性其实是等级中的个人,突出指贵族的个性和平民的个性的稳定性,不是个人的个性;而偶然的个人是封建等级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因偶然条件的出现的,两者没有实质的不同,都是物的依赖社会阶段中的现实的个人的处境,这个时期的人完全受制于物的控制没有个人的真正的个性,有的只是不同程度的或者片面的统治阶级的个性。“而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该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6]573。这里无产者要实现的个性可以理解为是现实的个人在未来社会中真正要实现的个性,而在此之前的社会中能实现的个人的自由个性只是片面的不是真正的完全的。另外在资本的积累相关章节也出现过对自由个性的阐述,“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者的基础,而小生产者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7]872。这里表达的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是生产者实现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这个自由个性可以理解为个人做自己实现个性自由的追求。结合文本语境,可以认为真正有个性的人就是实现在物质基础之上的个人的自由个性,也就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形态》描述了人在未来社会中的状态:“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者批判者”[6]537。这描述的是人人都渴望生活在其中的、不受限制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不要觉得这是空想,因为“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6]574。这里的前提是首先需要在真正的联合体内,在以往的历史时期也存在着不同的共同体,但实际存在的只是统治阶级用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普遍的利益的共同体。《形态》中讲:“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6]550。但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国家将会消亡,战争将不复存在,每个人的自由个性不再受统治阶级的局限,自然地得以实现。其次,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是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学说,建立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这个基础上,不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这样从立足于唯物主义的现实的个人的角度出发,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来理解《宣言》中的核心命题就相对清晰,从现实的个人的角度出发解读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对这个角度的研究对于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坚持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保障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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