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精神
2022-12-08本刊资料
图/本刊资料 文 /融 冰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全国人大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此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像五颗闪亮的明珠镶嵌在祖国大地上。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孕育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五个经济特区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81年10月,深圳蛇口工业区负责人袁庚向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王宽诚等人介绍蛇口建设情况
2018年4月13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经济特区要勇于扛起历史责任,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始终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在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图为委员们举手一致通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试办特区(后正式命名为“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