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影像中的沂蒙乡村文化记忆传承与创新
2022-12-08王雨欣张雪晴马慧孔丽娟
王雨欣,张雪晴,马慧,孔丽娟
(临沂大学,山东临沂 276005)
现如今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唤醒优秀乡土文化记忆,成为保护乡村文化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沂蒙地区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无论是以物质形态呈现的先贤故居、传统村落,还是以非物质形态呈现的民风民俗、 戏曲民谣等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通过视觉影像的方式记录乡村真实文化场景,保留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传统记忆,用鲜活的镜头语言展示沂蒙乡村地区的社会发展和文化变迁,保存乡土生活和文化档案,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留和传承传统乡土文化和乡村历史,而且能够为促进文化交流与对话,弘扬优秀地域文化,促进沂蒙乡村振兴与发展做出贡献。
影像是文献性、功能性的记录,面对农村呈现的许多新形貌、 新业态,视觉影像留下了一系列有图像、有声音、有人物的鲜活记忆,承载了不同时期中国社会的乡土意象和乡愁乡情,记录了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足迹与时代故事。利用影像符号书写乡村变迁,以丰富的影像语言呈现乡村百姓的情感和生活,不仅有利于挖掘、弘扬乡村影像独特的美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还有助于为乡村文化注入人文精神和时代基因。
1 视觉影像记录沂蒙乡村文化记忆的价值与意义
1.1 历史与文化价值
视觉影像作为一种纪录手段,与其他信息传播载体相比较,对信息的还原度最高,表现力最强,传播效果最明显。首先,用影像记录当前沂蒙地区的乡村状态,能够更加形象化地呈现、 重塑乡村文化资源,可以弥补文字表现力的缺失,更好地传承沂蒙地域文化;其次,通过形象的视觉影像技术,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沂蒙地区独特的乡土文化,用直接的视觉呈现形式让人们深入其中,从而达到以文化人、以文塑人的目的。利用影像记录的过程既有对乡村传统文化的寻访又有对现代乡村文化的思考,既便于传承发源于乡土、潜藏于乡土的优秀传统文化,梳理乡村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还有利于促进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交流融合。
1.2 现实与社会意义
影像具有记录性,文化具有传承性,记录性是对传承的一种基本保障。影像记录在乡村文化的传承中起到促进作用,为其传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视觉影像不仅可以把乡村目前发展的现状体现出来,而且其来源和发展历程也可以被广大群众所了解和认同,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展。通过视觉影像的功能、效果与美学,让存在于文化习俗中的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种文化样式,如传统戏剧戏曲、传统手工艺、传统节日等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重新审视、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城镇化过程中乡村文化记忆传承与保护的历史价值,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视觉影像中的沂蒙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现状
乡村文化是乡民在农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道德情感、社会心理、风俗习惯、是非标准等各种文化的总和,可分为乡村物质文化和乡村非物质文化[1]。课题组以临沂市“三区九县”为调研范围,三区即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九县即沂南县、沂水县、莒南县、临沭县、郯城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蒙阴县,对范围内的乡村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与拍摄记录,深入了解当前沂蒙地区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状况。
(1)沂蒙乡村地区注重对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同时依托丰富的文化与历史资源,推进区域文化建设,注重文旅融合,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用经济的发展促进文化的振兴。以临沂市兰陵县代村为例,代村地处兰陵县城西南,距今已有1 700 多年的历史。近年来,代村以“农业+文化+旅游”一体发展模式,依托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和苍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红色旅游、古镇旅游、田园旅游、工业旅游等以观光、购物、文化、餐饮等为主要形式的多元旅游项目,具有依据自身特色发展起来的旅游文化。同时将传统文化与旅游景点融合建设,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通过各种文化遗产展示、戏曲歌舞活动,实现了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结合。
(2)注重对乡村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再生及精神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创新理念、探索路径、搭建平台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民居、历史名村名镇等,激发传统文化新活力。如临沂市临沭县曹庄镇朱村有着五百年丰富文化底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现保留有临沭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老四团团部旧址、抗日小学等多处遗址,并建成了红色文化园区。整个村落古朴典雅,至今依然保留着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是目前鲁东南一带唯一一处规模较大、影响甚广、保留较为完整的明清古民居建筑群。朱村结合明清古建筑特点,对现有保存完好的清代民居进行了保护性修复,打造了“一街一巷一园七户”古村落,重现了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既为旅游增加了新意、亮点和多种可能,也为传承历史文化遗迹做出了贡献。
(3)通过技术赋能与文化赋能,利用新媒体手段创新乡村文化传承与传播方式,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开发乡村文创产品。以活态形式呈现文化记忆,促进乡村文化活态传承[2]。如,临沂市蒙阴县孟良崮村与专业文创研发机构合作,通过一座座雕塑描述了一个个沂蒙文化地区的场景记忆,借助这种视觉形象生动呈现了当地的文化特色。纪念馆通过对大量物质文化遗产的保留来传承地域文化,并通过独特的文创设计如微型雕塑场景、中长篇画作、人物雕塑等对当地文化进行再造式创新。兰陵县代村村史馆利用720 云VR 全景技术,通过沉浸式的视觉影像技术既增强了体验感与互动性,也扩大了文化传播与影响的范围。
(4)在乡村文化建设中注重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在凝聚人心、引导村民、淳化民风中的作用。在乡村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中保留“三味”乡村文化:乡土味、地方味和传统味,赋予乡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如蒙阴县花果庄村对道教、佛教文化的再造式保留和展示,无论是金刚寺门、金刚金、佛像等文化建筑,还是道教鬼谷子派系下的庞涓、孙膑等名人的遗址遗存,都反映了此地对沂蒙地区这些教派的发源地和继承地的重视。同时,还留了一些名人旧址,如李时珍故居。
3 沂蒙乡村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乡村保留着乡土中国绵远流长的历史记忆,积淀着深刻厚重的文化传统,承载着中国人最核心的价值观。乡土文化记忆亲历了乡村的历史变革与文化传承,见证了社会的文明发展与文化变迁,目睹了乡村振兴与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是村庄“过去”的投影,“现在”的录影,也是“未来”的缩影。但伴随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地方性乡土文化建构深受影响,乡村文化传承工作也面临许多问题。
3.1 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入,缺乏对乡村文化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3]
在乡村文化建设的意识载体层面,表现在村民对文化建设重视不足,重经济而轻文化,乡村文化发展欠缺活力,且由于城市文化对乡村文化构成的冲击,物质上的差距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文化上的认同[4],村民普遍缺乏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比如,地处沂蒙山旅游景区的许多村庄过分依赖单一产业发展,经济服务业发展程度较低,简单的销售和贩卖没有地域特色的食物及用品使其难以形成整体的服务业链条式发展。其根本原因是当地村民对于乡村文化的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入,同时更不能将经济发展与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相连接,以至于无法用文化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也很难促进乡村文化的进一步传播和建设。
3.2 部分地方政府对新形势下做好乡村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机制
当地政府对文化治理过于单一化和形式化,在乡村建设中忽视了新时期乡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的变化和发展与文化交流的扩展和延伸,政府文化供给与村民文化需求脱节[5],导致乡村人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不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涉及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商、旅游等多个部门,具体工作也往往归属多个部门。而在传统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实践中,各方主体过度重视其单方面局部利益,忽视了乡村整体系统的保护和发展,各方面利益博弈导致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实际效果存在偏差[6]。同时一些乡村“农业+文化+旅游”的发展模式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软件和硬件设施都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乡村旅游景点及周围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3.3 传承与弘扬乡村文化的方式和手段过于单一,缺乏切实有效的现代传播手段和弘扬创新能力
当前不管是文化遗产与历史文物的保护,还是优秀乡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更多的是政府的工作内容。社会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渠道不通,力量有限,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文化发展,同时也存在特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不足和“建设性破坏”的现象。传统文化只有在传播中才能升华,但目前的传播手段相对单一,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运用不足,难以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传统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影响传播效率,活化利用水平不高[7]。如乡村文化纪念馆、雕像展,虽然借助视觉形象呈现了当地的文化特色,但缺乏对互联网技术和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文化传承弘扬方式过于单一,难以充分吸引游客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兴趣。
3.4 缺乏结合当代乡村文化传承实际,未对乡村文化保护与创新路径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系统的挖掘和研究
由于现有的乡村文化传承研究过于注重传承实践,对乡村传统文化现代意义与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解读都十分欠缺,导致乡村文化传承创新无法与当代需求接轨而缺乏现代传播的基础[8]。调研发现,当前许多景区被当地政府外包给旅游开发公司,更加注重经济收益,相对忽视与当地村民或是当地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相结合,既不注重文化建设的需求也不注重当地村民与文化建设发展的相互关系。此外,地方政府针对文化多样性保护与宣传的措施不配套,缺少对外宣传的窗口。如,郯马民俗文化馆对外开放时间和范围有限制,也缺少专业的人员对其进行讲解,其历史悠久的姓氏文化、伊斯兰文化、民俗文化等得不到更好的理解、认同与传播。
4 有效传承与创新沂蒙乡村文化记忆的具体策略
4.1 以“人”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文化记忆建构
政府和社会可以在义务教育中加强对乡村文化的教育和宣传,增强青少年对家乡的归属感和对文化的认同感,使其自觉地参与家乡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建设的实践,承担发展和振兴乡村文化的责任[9]。同时,鼓励乡村中的中年、老年群体积极参与乡村文化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可以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乡村文化建设活动,唤起他们对乡村文化的记忆和情感,提高其热情和参与度。院校可以参与乡村文化视觉重构,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和资源优势,引导学生关注乡村文化建设和发展,毕业后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建设,以此带动乡村文化和经济发展。
4.2 以“形”为基础,利用视觉影像打造文化记忆工程
当地政府要根据地区特色文化条件,围绕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等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建设。建立村史馆、纪念馆、乡村文化记忆馆等文化记忆空间,这样一方面可以做好文化传承的工作,加深村民对家乡的归属感,在发展的过程中记住乡愁。另一方面能够展示独具一格的地方特色文化,让人们在“乡愁”中感悟社会进步,在“记忆”中传承乡土文化。政府拓展乡村文化的记忆空间,关键是将符合文化发展的制度转化为村民行动。要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主动性参与保护与传承乡土记忆,以村民独特的视角讲述乡村故事、记录淳朴乡愁。不仅可以构建起村民的视觉文化生产主体性,增强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而且能够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群众、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4.3 以“俗”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乡村振兴
乡村文化并不是以特定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作为一种思想认识存在于乡村的文化习俗中,在文化行为和思想规范方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乡民的各个方面。在这其中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第一是进行文化思想教育,不断深化对乡村历史演进、乡土文化内涵的认识,稳步促进乡村振兴;第二是密切乡民与所在村庄的情感联系,增强其对自身乡村文化的情感认同;第三是增加城市群体对乡风民俗的关注度,让这一群体了解到村庄的独特魅力,同时加强城乡文化互动,进行多元创新建设,让文化“进城又下乡”,减小城乡差异,提升村民幸福感,在文化振兴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4.4 以“活”为目标,媒介赋能活化和激活乡村文化
以现代文化发展的视角探寻和记录文化记忆的现实影像,记录呈现在城镇现代化进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下乡村文化的发展变迁,理性考量现代乡村文化视觉重构和媒介赋能的路径。激发乡村文化活力与动力,增强文化发展实力和潜力,提高文化生产力及传播力。在保护传承方式上利用新媒体的传播平台、数字化的载体,让皮影、快板、剪纸、说书等乡村文化传统中的生产生活方式、 风俗民俗等多种类形态的乡土文化借助互联网传播渠道的便利,跨越时空的限制相互交流、碰撞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