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过程的实践探索
2022-12-07杨雪萍
杨雪萍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学前教育督导是指依据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学前督导机构及行政部门运用科学方法,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落实,以及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1]。简而言之,学前教育督导就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四项职能[2]。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对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教育部颁发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5号)可知,我国学前教育督导实施主体为“国家教育督导团”,对象为“地方政府”,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内容为: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发展水平六个方面。由此可见,与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中将“督政”与“督学”作为督导评估两翼来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核心举措相比,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督导的重心在“督政”。学前教育督导以“督政”来解决“入园难”问题和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兜底工作,这种举措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现实的正确选择。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正逐步从外延式发展进入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3]。因此,以“督政”与“督学”并重的发展性评估理念为核心价值,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工作,对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 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是指在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发展性评估理念指引下,反思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学前教育督导理念、督导方式和技术、督导人员、督导方案等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对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有助于规范我国学前教育建设行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首先,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公立以及私立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4]。通过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帮助我国幼儿园进一步明确自身在办学理念上的欠缺和不足,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理念优势。其次,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关注幼儿园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以及教学场地的建设,还要对学前教育内容及教学理念等不同方面进行评价与督导。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建设可以促使督导工作目标更清晰,有助于提升我国学前教育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最后,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建设不仅能体现其“督政”的价值,而且能体现其“督学”的价值,有助于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1.2 有助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首先,科学的督导方式和先进技术的使用,可以使相关教育部门非常便捷、快速地了解幼儿园实际教育资源的欠缺情况,从而及时弥补其在教育资源以及教学设备上的不足。其次,科学的督导方式和先进技术的使用可以帮助教育部门进一步了解与核实相关幼儿园在师资力量方面的实际情况,全面掌握幼儿园教师的编制以及薪资待遇情况,从而促进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最后,专业素质较高的督导工作人员可以从专业角度了解幼儿园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给予实际的专业指导。例如,幼儿园相关领导与教师可以在督导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自身的教育教学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从幼儿发展的角度考虑与衡量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从而促进我国幼儿园实际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2 全面发展理念下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
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是推动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以及规范化发展的有效方式。具体而明确的督导评估指标可以督促我国幼儿园按照相应的督导标准及细则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行为。但由于目前教育部颁布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一的“打分赋值”的量化方式,加上部分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工作能力有限,对督导工作的目标认知不清晰,督导工作方式单一,并且对网络信息技术运用不充分等,严重影响了我国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2.1 督导工作理念与督导方式有待更新
首先,在实际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督导工作人员自身的督导理念陈旧,重“监督、检查”而轻“评估、指导”,在对幼儿园进行督导和评价过程中,未将全面发展这一理念与督导标准进行有效融合,不仅对幼儿教育内容与方式不够关注,而且对幼儿园的评价缺乏客观性与公正性[2]163,导致实际的督导与评价结果对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参考价值不大,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影响了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其次,部分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认识不足,对幼儿园的督导工作参与态度不积极,还存在督导方式单一以及督导工作形式化的倾向。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对督导幼儿园的选择缺乏随机性,其督导内容、督导流程、督导方式甚至督导对象都较为固定[5],以致被考查幼儿园相关的领导与教师已经掌握了应对督导工作的方式,导致幼儿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影响幼儿园实际教育质量的提升。
2.2 督导方案的设置有待优化
首先,学前教育督导对象主要为地方人民政府,评估指标体系以经费投入、教学基本条件等“督政”为主,未将学前教育全面发展作为学前教育督导目标,并且缺乏具体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导致在实际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教育督导团对幼儿园的各项教育教学行为以及措施的督导与评价并不全面,缺乏科学完善的学前教育督导方案,存在督导标准与细节不完善、全面发展理念与学前教育督导标准结合程度不高的情况。而且对于具体的问题与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不利于我国幼儿园建设质量的提升。其次,部分地区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对全面发展这一理念的理解还停留在较为浅显的层面,在实际的督导过程中对幼儿园的各项教育教学行为并没有进行有效纠正与指导,阻碍了我国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影响我国幼儿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3 督导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国部分学前教育督导工作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部分学前教育督导团人数不足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过大,不仅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也不利于其在督导过程中对幼儿园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收费行为、安全防护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检查,从而影响对幼儿园的客观评估和科学指导,起不到真正的监督意义[3]21。其次,部分地区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是从其他工作领域抽调而来的,对学前教育督导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工作理念等方面的理解不够全面,并且对全面发展的理解较为片面,这不仅影响我国幼儿园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也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最后,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培训机制不完善也是阻碍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的原因之一。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并没有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设置专业的培训机制,导致工作人员对相关的学前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方式不够了解,对相关的工作评价与建议缺乏针对性,不利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2.4 督导工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在实际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对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掌握并不熟练,只是倾向于对相关工作内容及流程进行书面整理,这不仅不利于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与更新,对实际工作效率的提升也造成一定的阻碍。此外,虽然部分工作人员也在使用相关的网络设备,但是对督导工作信息的录入并不及时,导致在一些关键信息的查询与整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不仅影响了我国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相关督导整改建议的提出与完善,阻碍了幼儿的发展。最后,学前教育督导平台建设不完善,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在登录及查询工作信息过程中经常出现登录失败、卡顿的情况,影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查询与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情况,阻碍了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3 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工作的改进策略
全面发展视角下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是推动我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方式。
3.1 更新督导工作理念与方式
首先,要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估理念。相关督导工作人员要明确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3]22。在对幼儿园相关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始终明确将促进幼儿园教育工作科学性与专业性的提升作为重要目标,对幼儿园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违反教育规律以及幼儿认知规律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提升督导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其次,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在实际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严格按照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标准开展工作,明确幼儿园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最后,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还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督导工作的随机性,除了对幼儿园进行定期的常规督查,还要不定时对其进行抽查,了解幼儿园实际的教育教学状况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而提升幼儿园的实际建设水平以及教育质量。
3.2 提升督导方案的科学性
首先,幼儿园以及教育部门要聘请教育专家准确了解和评估本地区实际的幼儿教育资源以及幼儿生源质量,在幼儿园实际的教育水平基础上设置科学的学前教育督导方案以及明确可行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目标,从而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方向。其次,相关教育管理部门要从全面发展这一角度进行考量,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标准与细则,对于在实际学前教育督导过程中出现的细节性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与说明,从而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性与工作效率[6]。 同时,相关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要积极听取幼儿园领导、教师以及幼儿家长的意见与建议,综合考虑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考量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生源素质以及家长教育需求等诸多因素,从而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最后,相关教育部门还要将全面发展的理念充分融入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设计之中,在全面发展理念与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标准之间建立有效衔接,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强调全面发展这一理念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推动幼儿园实际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3.3 优化督导工作队伍建设
首先,相关教育部门要扩大学前教育督导队伍,通过招聘以及抽调的形式增加幼儿园督导队伍工作人员的数量,确保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在工作任务的分配、工作责权的划分以及工作内容的安排上都具有明确的划分,从而提升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开展的条理性与工作任务分配的科学性,减轻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促进幼儿园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相关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对全面发展理念的认识和了解,鼓励相关工作人员将全面发展这一理念充分融入实际的教育督导过程中,从而不断完善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对学龄前儿童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相关教育部门要及时加强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最新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理念,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质量。最后,教育部门还要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督导工作队伍的培训机制,增加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培训的机会,不断丰富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幼儿教育知识,拓展其教育视野,鼓励其将新的幼儿教育理念融入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中,进一步推动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以及幼儿的全面发展。
3.4 提升督导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首先,相关教育部门要引入“教育检查评估电子文档系统”[7],在充分了解该系统内容与作用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幼儿教育的特点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同时,鼓励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该系统进行全面的运用,使本地区幼儿教育工作更具条理性,促进本地区幼儿督导工作质量的提升。其次,教育管理部门还要将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充分融入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中,对本地区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了解与汇总,并根据现有情况对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从而为我国幼儿园在教学活动设计、消防安全、收费行为等方面提供指导性的建议,促进幼儿园建设质量的提升。最后,相关教育部门还要积极听取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文档系统进行优化与完善,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在学前教育督导体系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还要充分融入全面发展理念,将“全面发展”这一理念充分体现在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界面设计上,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对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