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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化育人研究的治理话语*

2022-12-06沙淑欣

新世纪图书馆 2022年10期
关键词:育人图书馆文化

沙淑欣 常 红

0 引言

人类通过文化的传承和创造,推动社会的存续与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祛除野蛮引导文明。可以说,文化与教育有着天然的渊源关系。“教育就是文化的繁殖过程”是德国教育学家斯普朗格的重要观点。华中科技大学刘献君教授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即文化,教育的本质是人与文化之间的双向建构[1]3。”文化育人是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重视文化的整合及化成,通过文化的外在给与与文明化的内在生成方式[2],实现教育主体的文化自觉,进而追求人类整体的至善。图书馆作为文献收集、保存、传承文化的社会中介机构,伴随重大社会历史变革而不断演化,但其教育使命、文化使命一直是图书馆的基本使命。图书馆在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和推动下发展前行,不断充实完善各种职能,无论是古代的藏书楼还是现代的图书馆,尽管图书馆服务内容和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本身一直彰显着文化育人的使命担当和价值追求。

1 图书馆文化与教育使命的和谐共生

1.1 图书馆的文化功能

图书馆的产生源于文字和文献的出现,是社会信息交流需要的产物。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交流系统等基本环境深刻影响着图书馆的演化。图书馆不但保存文化,而且传播文化,不但整理文化而且创新文化[3]。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发布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明确,“高等学校图书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4]。”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强调,“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5]。”可以说图书馆因文化的积淀而存在前行,文化以图书馆为载体而弘扬创新,文化职能是图书馆自诞生以来就承担的使命之一。

1.2 图书馆的教育功能

保存功能是早期图书馆的主要职责,向公众开放、提供阅读后,图书馆的教育功能才逐渐凸显。现代图书馆职业一开始就自觉地将大众教育确定为自己的使命,认为图书馆员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教师[6]。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曾说过,“教育不专在学校,学校之外,还有许多机关,第一是图书馆。”吴慰慈、董焱的《图书馆学概论》(修订本)概括了图书馆的五大社会职能,其中之一即为“开发智力资源与进行社会教育(教育职能)[7]”。图书馆成为学校以外社会教育、继续教育的重要辅助机构,并体现了包容平等、开放多样、实用融合、终身教育的特征。图书馆履行教育使命在于通过用户个体自觉的学习和研究行为、组织策划社会培训和讲座展览等服务传播知识、推广文化,提升大众综合素质。

1.3 图书馆文化与教育功能的和谐共生

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职能和教育职能相辅相成、联系密切。图书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借助教育职能来实现;而图书馆教育职能的履行,以人类文化遗产的保存为基础和前提,借助文化媒介,通过教育的循环反复,达到“化人”的目的。

文化育人从人的原点出发,回归于人的提升超越,其主体是“人”,基础为“文”,核心在“育”。《辞海》对“育”的释义之一:培植;抚养,引申为教育[8]805。教育之“育”强调以人为中心,坚持平等、尊重和主体性原则。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人才培养一定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而育人是本。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9]。文化育人注重通过文化资源育人、文化心理育人、文化服务育人、文化协同育人,一方面丰富个体的学科专业知识,提升其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其“成才”;另一方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深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塑造个体健全的人格修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培养其“成人”。“成人”基础上的“成才”,才是真正意义的“育人”。

2 图书馆文化育人的政治理性功能

2.1 文化的权力话语

文化无处不在,且内涵丰富复杂。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初期主要是指对土地的耕耘和对植物的栽培,后来引申为对人的“精神耕耘”(mental culture)。中国文献记载中的“文化”强调文治教化,自始即关注于人的精神领域。《辞海》释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8]3510。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亦是一种意识形态,其本质是“人化”和“化人”的统一。“化人”是用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来培养人、武装人、提高人,使人的发展更全面、更自由、更深刻[1]3。文化的“化人”作用在于潜意识的影响并改变个体的兴趣爱好直至精神世界,实现个体权益诉求与国家、社会价值诉求的和谐统一,体现了文化的权力属性。

在文化与政治权力之间建立良性关系从而实现社会的“善治”,是人类尤其是文化圣人们古老的梦想[10]。从西方大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东方先贤孔子、孟子、荀子,都致力于以文化理念引领营造合理的社会政治秩序。近代的弗朗西斯·培根形象的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卡尔·马克思精辟阐述了“作为一种被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文化或隐或现地维护着统治者的利益”[11]。文化发挥着“知识资本”“思想引领”等权力功能,尽管历史的年轮前行到现代,但在多元文化融合背景下,文化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一种体现,它仍然是那种被每个个体所实际体验到的,被特定阶级所主导或从属的蕴含鲜明价值取向的有形文明与无形文明的综合体[12]。补齐文化发展短板,实施文化强国战略,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必然选择。在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目标、着力点和基本要求,强调我们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2.2 图书馆的政治维度

图书馆诞生于人类的主客观社会需求中,其基本要素中的文献、用户,以至图书馆工作和事业都具有社会性。美国图书馆学家杰西·谢拉等在“社会认识论”中指出,“图书馆是一个社会部门,在社会中起着媒介作用。它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的。社会是图书馆的支柱,反过来,图书馆必须满足社会的要求并对其负有责任。”[13]作为社会劳动分工的产物,图书馆虽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必须服务于其政治支持者和经济资助者。作为图书馆一般属性的社会性和依附性,反映了图书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也是社会文治教化的工具。图书馆通过文化知识的传承、文化活动的呈现、文化氛围的营造,将国家认同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进行传播弘扬,潜移默化地影响人、规范人、育化人,实现了文化的价值引导和社会整合功能。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的主要图书馆法律、法规都对相应服务体系的性质、功能、运行等进行了明确(见表1),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国家主导的文化发展方向。可见,图书馆肩负着政治使命,契合了文化领导权的逻辑。

表1 我国主要图书馆法律法规的国家意志体现

图书馆是特定文化的产物,但图书馆的文献收集、整理和利用又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文献接受和文化理解,表现出明显的文化建构性特征[14]。在文献资源建设环节,面对浩如烟海的文献和有限的资源经费,图书馆以自身的目标定位和服务对象为基础,制定资源建设规划,实施倾向性配置策略,选择性地购置相关纸质文献及数字资源。各馆都非常重视的特藏资源建设亦存在着选藏标准、揭示程度等主观和人为的因素,体现着馆员主体自身的文化认知。图书馆通过用户服务,实现知识的传承和创新。在服务环节,文献排架、阅读推广、展览讲座等业务工作同样引导着读者的文献利用与文化理解。图书馆作为全体公民的公共文化空间,从图书馆的规划设计到功能布局,从环境布置到氛围营造,在“空间表征”上无一不体现国家意志和意识形态烙印,以及在地文化的标签[15]。

2019年9月8日,国家图书馆建馆11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国图八位老专家的回信中指出了图书馆“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初心,强调国图(也延伸至所有图书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全民阅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16]”。图书馆只有契合国家的政治需求,以此定位自身的文化使命,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在当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版图中赢得充分的发展空间。

2.3 文化育人的政治逻辑

文化育人毋庸置疑承担着文化认同培育的使命,传播着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及主流意识形态。一方面,实施主体在政府主导下,向公众有效宣传国家弘扬的价值观,以强化公众对国家制度、政策目标等的充分认可和文化自信,发挥着文化育人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公众通过参与文化育人活动,增知识、长技能,从而对所处的文化环境以至国家和民族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实现文化育人的凝聚作用。但同质化不是文化育人的初衷,文化育人注重在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基础上实现个性化、多样性目标,即文化育人要以人类整体的至善为出发点,挖掘和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寻找各种文化间的“共相”,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努力促成世界和而不同的“共在”状态[2]14。

公众在参与文化育人服务时,应充分珍惜自己享有的“发声和行动”的权利,以需求主体、监督主体及评价主体的身份与实施机构以至政府互动,推进政府的制度设计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更加契合。当然,政府在建构政策体系时,应秉承自下而上的服务逻辑,广泛了解公众的差异化诉求,使国家意志与公众需求更融洽的结合,并关注公众文化生活的本地特色,让公众在利用贴近自身生活的文化服务时,润物无声地感受到意识形态的优越性,增加对政治体系合法性的认同,从而实现高度政治整合。

3 图书馆文化育人的治理赋能与实践

图书馆作为实现文化治理价值的服务主体之一,切实发挥文化供给的化人育人作用,也是一种现代国家的治理能力。把“治理”引入图书馆文化育人,从文化治理的高度进行客观审视,不难发现,图书馆文化育人既是文化治理的一种工具,也是文化治理的重要形式。在核心理念、价值诉求、目标定位、运作逻辑等方面,文化育人与文化治理呈现出高度的契合性(见图1),构建起图书馆文化育人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治理在图书馆文化育人领域的赋能应用,一方面为育人研究提供了全新的逻辑思路和切入视角;另一方面也为育人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行动路径。

图1 文化育人与文化治理耦合发展模型

3.1 核心理念——拓展理论视野

作为现代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治理逐渐渗透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成为国家层面实现“善治”“公治”的重要手段。文化治理的“治”,突出人、社会与国家的能动性和自主性,针对问题的解决与克服具有很强的规训弹性[17]。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及行动纲领,这也为文化治理的拓展和提升提供了导向和支持。按照国家意识形态对公众进行文化熏陶和教育,持续巩固并最终实现高度文化自信成为文化治理的国家理想。从本质来看文化育人需借助文化治理理念引导其实现创新发展。

图书馆是国家为公众提供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以公众个体或群体的文化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核心目标指导下,通过对文化资源、空间及活动等的管理与服务,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而夯实文化认同根基、提振文化自信意识、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从这一层面上来说文化治理成为图书馆文化育人开放融合、永续发展的强大理论支撑。

3.2 价值诉求——维护职业价值

文化的最深层次和核心是价值观。发展先进文化,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良好文化环境,是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的基本前提[18]。文化治理关注国家的整体价值诉求,同时考虑公众个体的正当权益,多途径向公众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公众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育人具有多重价值目标,在国家层面关注实现文化认同建构,在社会层面追求公益性、公平性和公共性,在个体层面保障公民文化权益。文化育人成为实现国家文化治理的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力量。

核心价值一直是图书馆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并探讨的热点,经过长期的演化发展,开放、平等、包容和隐私[19],文化权利,知识自由,人文关怀等成为现代图书馆职业倡导的核心价值。图书馆文化育人遵循上述职业价值观,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性[20]。作为育人主体的图书馆,在借助文化载体,按照价值主导原则,实现育人客体的文化认同的过程中,需强调从情感趋同到主动认可再到自觉践行的心理发展过程,从而在育人客体自我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行为方面实现文化认同。2020年6月,东莞图书馆的吴桂春事件,是对读书的鼓励、对图书馆的呼唤,亦是对平等、尊重等图书馆价值的肯定。新时代的图书馆文化育人既是社会教育在图书馆场域中的延伸,也是图书馆事业适应国家政治需求的举措,必须追求在“人化”与“化人”的相互构建中,实现用户个人价值与国家整体价值的和谐统一。

3.3 目标定位——承担社会责任

文化治理作为一种由外而内的治理领域与治理形式,发挥着文化特有的社会治理功能,其目标是“透过文化和以文化为场域”达到国家公共政策所设定和意欲达到的某一特定时期的目标[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有效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的前提下,构建基于文化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治理的核心目标。文化育人目标主要体现在公民和国家两个维度。在公民维度,通过提供普遍均等的服务,保障公民基本的文化权益,提升其幸福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维度,基于文化战略的考量,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培育文化认同,实现文化治理的效能。可见,文化治理引领文化育人的发展方向并为其创造条件,文化育人是通过精神的教化实现文化治理目标。

围绕公民个体和国家整体两个维度的目标,图书馆应开拓创新,着力解决文化育人普及推广、供需对接、精准施策、效能提升等问题。文化育人是图书馆文化职能与教育职能相结合的内在要求,其目标的实现依靠推广实践,而育人成效则取决于文化内容的丰富先进和育人途径的可行优化。文化育人是一个显性育人与隐性育化相统一的过程[22],需要图书馆与时俱进,通过先进多元的育人平台、独特新颖的育人举措,持续常态化开展文化育人实践活动来实现。业界代表性的创新实践不胜枚举,其中有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系列文化服务活动[23],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的“立体建设图书馆文化工程”[24]等。实现文化育人的高质量发展,将推动图书馆更好履行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国的进程中勇于担当作为。

3.4 运作逻辑——优化育人路径

文化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市场和社会作为自成系统的宏观主体[25],需注重协同共治,社会中的各方行为体需要通过相互间平等、自愿的协作,形成协商互动的治理合力才能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文化育人作为文化治理的实践应面向需求、与时俱进,体现价值回归的互动选择,处处彰显着治理的逻辑。

图书馆文化育人实践应建立在需求导向与协同共治基础上,强调文化育人是参与基础上的融入,必须树立用户个体主位的意识,引导用户参与育人全过程。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的编码与解码理论强调,“意义并非完全由编码所预设,意义在系统中是由接收符码所决定[26]。”该理论延伸至图书馆领域来阐释,那么文化育人服务不仅仅是一个“编码”过程,还必须从用户的角度研究“解码”。公众所需求的不仅是被动的消费,更需要在供给端“编码”“解码”及“再编码”流程中的主体地位[27]。图书馆应根据服务效果及时调整育人的“编码”及“解码”策略,逐步实现国家的核心价值符码和公众的文化需求符码协商平衡,直至达到融合。公民本位、平等正义等价值诉求推动图书馆文化育人的引导主体及实施主体须遵循“服务的逻辑”而非“行政的逻辑”。在这种逻辑的引领下,用户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和全程参与才能贯穿始终,供给侧与需求侧才能从脱节走向耦合,图书馆才能让育人实践充满生机活力并具针对性、包容性和丰富性。

图书馆文化育人服务行动主体的多元性亟需引入协同治理机制。基于协同学理论,协同育人需秉承公共性与公平性的服务理念,才能够有效缓解公平与效率的矛盾。2018年,IFLA发布《全球愿景报告》,其十大亮点之一是“有必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28],强调馆际合作及与外界合作对发挥图书馆的文化育人优势,进而建设强大联合的图书馆界至关重要。北京大学图书馆文化工作坊、浙江大学图书馆立体文化育人平台建设等优秀育人案例为图书馆文化育人路径优化提供了成功经验。未来研究仍需探讨根据公众需求和时代发展调整完善方法模式、健全文化育人长效机制、对育人成效进行合理评估等。

4 结语

人类创造文化,文化借助教育的传承使人性日趋成熟和完善。我国文化育人实践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规范公众公共文化生活的行动领域,亦是对社会关系进行治理的手段。文化治理的理念、策略渗透于育人全过程,形成合作共赢的协同育人机制。图书馆作为文化育人的服务主体和政治场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建构功能,不懈耕耘创新,探求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社会文化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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