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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现状与发展

2022-12-06常正颖

中国当代医药 2022年9期
关键词:卫生事业晋升职务

常正颖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考评科,北京 100034

从20 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为推动医药卫生单位管理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逐渐形成并健全了卫生管理学科的教学体制,不少医药高校也建立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出了一大批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充实了全国许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1]。他们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岗位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卫生行业的整体发展,为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卫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既是从事卫生管理工作专业人员学术水平的标准,同时也是个人的知识水平与岗位能力的反映,更是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提高自身能力和学识的重要激励手段[2]。北京建立了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这一职称类别,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个人岗位晋升,改善薪酬水平,更主要的是提高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内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并培养了一支适合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职业化卫生管理团队[3]。

1 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现状

参照北京市有关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管理的指示意见,卫生事业单位内分设了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三类[4]。其中,专业技术岗及工勤岗都有相应的职称级别的晋升通道,而管理岗职员的晋升受制于行政级别的限制,没有相应的职级晋升。职称所关乎的不仅是工资待遇问题,更关键的是对本专业领域的定位认同[5]。没有有效的激励措施,使管理岗位的人员缺乏职业发展空间,影响了管理岗位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设立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的职称显得尤为重要。为此,2014年8月,北京市在市、区县所属的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全面开展了管理研究专业人员职称的考核和评审工作。

1.1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为做好北京市卫生管理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熟悉现代管理理论的卫生管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首都卫生管理技术水平,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在总结了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价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于2013年12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301 号)文件,公布了卫生管理职称系列的评价方法和有关申报要求,共涉及了22 个卫生管理科学研究方向[6]。在北京市医药卫生单位管理岗位且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均适合于此文件。任职资格分为初级、中高级、副高级、正高四个级别,即: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6]。

北京市在研讨开设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之初,就明确了提高标准,严格把关,相较于其他专业加大考核力度。因此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是由考试、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的级别都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晋升初、中级的人员申报参加评审,晋升高级的人员还要参加答辩与评审,通过后方能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

1.2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条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按照《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6]的申报要求,有效解决了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所面临的两个问题。

其一,管理岗人数在医院的总人数中的占比小,一部分由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转换而来[7],在北京市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后,卫生专业技术的晋升条件均设立了从事本岗位的任职年限,转到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保持原岗位职称最低职级待遇而无法晋升。

其二,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了建立专业化卫生管理制度[8],国家教育部门对该专业的培养模式进行重新调整,形成一套专属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9],从而使得更多的卫生管理专业的毕业生走向了该行业。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的主要科研方向共22 个,基本涵盖了北京市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内容,包括在医政、医保、科教、医改办、经营管理、药械管理、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政策研究等岗位人员都可报考。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的评审条件,提出了对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标准的要求,提高了大家学习专业知识,从事管理研究,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1.3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的实施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

北京市作为开展全国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价的为数不多的地方试点,研究专业方向多达22 个,2014年当年报考人数就达到998 人。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体系,明确提升途径,形成了合理的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卫生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10-11],促进了北京市医院等卫生行业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了管理研讨工作,并针对当前医院等卫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难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医院业务管理办法,有效的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为新医改工作的成功实施发挥了保障作用。

2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存在的问题

卫生管理研究学科职称体制的形成,有效地缓解了北京市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研究人员的职务升迁困难和薪酬问题,解决现存管理人员技术职称与行政职务双重身份的问题,稳定了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队伍。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仍存在着若干不足,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 单独核定管理岗位职数有待规范

《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6]对职位设置原则作了说明,规定卫生管理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位的设置,以本单位管理职务数量做为核定基础,中、高职的构成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构成比例,而具体的职数也要由上级人事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核定,且不得挤占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将行政、后勤科室作为医院的二类辅助科室,做为辅助科室的管理岗位人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单独核定职数,但是远远低于卫生专业系列的。有部分区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因种种原因,并不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了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的职数,而是占用了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并受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制约,单位为了内部专业技术的平衡性,只设立了卫生管理的中级岗位而未设立高级岗位,或者只设立极少数的高级岗位,造成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高级受阻。

2.2 岗位界定、转岗审批标准有待统一

《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6]同时也对申报职位和转岗情形进行了解释,对于获得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卫生管理研究学科职位设置的实际状况,加以适当聘任。从专业技术职务流动到管理岗位上的具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可依照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考察,或者根据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的实际需要,在任期职数内直接聘任与原职位等级相当的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

北京市卫生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以来,各区在对卫生医疗机构岗位设置中关于专技岗、管理岗、双肩挑岗位的界定标准不统一。例如财务人员,有的单位定为管理岗,有的单位则定为专技岗,尤其是双肩挑岗位的设定更是不一致。部分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审批途径不畅通,双肩挑岗位的审批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员无法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的考试与评审。

2.3 继续教育项目有待健全提高

医药卫生事业是高科技、技术密集型产业,卫生管理对象主要为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阶层[12],这就要求管理岗位人员具备高水平的政策理论、丰富的医学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分析、调查研究、综合概括、相关科室业务协调、对下级的监督检查、文字表达和较高的思想政治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岗位责任意识等。而将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学习、与时俱进的有效手段,则能够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学习中增强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的知识结构,进而充实卫生事业管理者的基础知识,从而促使卫生事业管理者进一步提升管理素质[13],促进北京市卫生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目前卫生管理的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机制还不健全,北京市并未有专业的关于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虽然卫生管理专业类人才也可以参加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但医药与卫生业务是一种知识丰富、 技术密集的复杂体系,要想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就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技术水平和渊博的科学知识,而不仅是知识面宽广,还包括对政治、法学、经济等,社会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方面也必须有深厚的知识基础,还要有医学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也只有学会了这二种技术,才能满足现代卫生管理职业的基本要求。所以,卫生管理专业的继续教育才是提升和充实专业内容、提高与业内交流水平的最有效途径,而形成专业性继续教育类别则是当前卫生管理专业职务评价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形成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的良性交流关系才是职务晋升工作的终极目的[14]。

2.4 职称晋升后考核与薪酬体系有待完善

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职级晋升条件中,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后,有明确的职级晋升体系,任职时间、年限等清晰明确[15]。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职称晋升后,只能套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体系。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职级晋升逐步的推进过程中,并未设立卫生管理研究专业人员的职级晋升条件,例如中级职称包含8~10 级,首次聘任在10 级岗位,而晋升至9 级和8 级岗位时的考核标准未做细则设定,使卫生管理人员不能在本职称层级内晋升。造成卫生管理人员工作的目标性不够明确,工作无法量化考核,没有组织激励的效应,从而影响工作积极性。

3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职称晋升的发展建议

北京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评价现状的调查中可以看出,虽然北京市的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处于国内的前列,专业涵盖范围广泛,而且仍处在不断发展阶段,但该系统并没有全面地充分考虑到该学科的特点,现针对上述情况给出了如下意见。

3.1 突出管理专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

由于科技的蓬勃发展,医院管理系统面对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会。医院管理人员在未来的医疗保障、人才建设、医疗卫生突发应急保障等诸多方面凸显出很大的重要性。卫生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完善管理岗位设置,完成管理岗位的核定。明确核定了本单位管理工作人员的职数和结构配比,规定不得占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数。使管理岗位的人员充分享受到此职称系列的政策红利,从而激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 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报考人员身份管理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文件要求,科学规范地区分管理岗、专技岗、双肩挑岗,尤其对于双肩挑的岗位的界定,建议北京市出台统一的政策依据和实施细则,各医疗机构按政策标准规范管理岗位的核定。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渠道畅通,及时完成岗位转换审批。同时要对卫生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聘任管理,建立转岗人员信息档案及管理人员晋升档案,准确登记卫生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

3.3 健全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强化学习内容

随着综合医院改革的深入实施,必须增设专门的卫生管理职业继续教育门类,因此可以设置专业的卫生管理继续教育组织或者借助相应的学会机构力量,研究并制订卫生管理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建立涵盖教学内容、学生素质要求、课程设置、教师考核标准等内容详细的教学管理体系[16]。建立学会继续教育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统一与分级的培训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同时可以把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纳入医疗机构继续教育考核体系,增加单位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意愿,根据卫生管理各个专业不同的要求,组织理论学习、技术讲座、会议研讨、业务竞赛等。也可以通过学会与高校合作,选派医院的优秀管理干部在职进修,参加继续在职学习,提升卫生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4 结合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聘后的薪酬体系

卫生事业单位不仅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而且也是保证国民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北京市事业单位改革实施的工作流程中,应当把卫生管理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工资系统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项目中,并结合医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可操作原则,贯彻服务公益性原则,贯彻各方参加,内部评估和外界评判有机地结合原则。运用月度考评和日常考核有机地结合、定性考评和定量考察有机地结合、第三方评价与专家督导有机结合的方式,参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体系设立,同样设立卫生管理人员的同职称级别内的晋升条件。例如,可以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模式,设置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级晋升条件。可以更好地进行聘后管理,使卫生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晋升后的工作目标明确,提升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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