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理论视角下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督导模式建构探索
——以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督导为例
2022-12-06陈静陈洁
陈静 陈洁
(武汉市逸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一、问题的提出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是推进社会工作的持续发展,补充基层民政力量的不足,拓宽为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重要的标志性事件,同时也是新时期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依靠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而生的社工站是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感知百姓冷暖、具有专业理念、掌握专业方法的社会工作者,是建设好社工站的基础。然而,在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较少、社工站又要快速推进的情况下,需要处理好社工站建设进度和专业发展的关系。特别是一些乡镇社工站因地处偏僻,社工待遇偏低等原因,难以招募到具有专业背景的社工人才,社工站的一线服务人员多为缺乏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和社会工作服务实务经验的本土人员。在推进社工站建设和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这些不具备专业背景的社工经常面临着专业化发展的困境,部分因承接社工站项目而新成立的机构对于社工站建设更是缺乏配套的支持体系,因而也难以应对社工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因而,开展社工站督导服务并以此来回应社工站专业化发展的需求甚是迫切。
二、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督导概况
泉州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的《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于2021 年底在全市12 个县(市、区)分批次建成了163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模式分为县(市、区)总站(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示范站与乡镇(街道)普通站,实现了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为了促进泉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有效落实,发挥社工站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泉州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督促指导基层社工站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通过项目督导和项目评估,来促进社工站专业化与本土化服务能力的提升;同时各县(市、区)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各县(市、区)成立区级指导中心,围绕辖区内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进行督导;各社工站项目的承接机构也为各机构驻站社工提供项目实施督导。在督导的整体架构上,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督导体系,共同推动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顺利运营。
三、基于场域空间的督导模式建构
场域空间是指在社工站督导过程中发生资本交换和关系行为的实践空间,在此空间内存在不同主体间客观关系构成的网络。[1]在社工站督导开展的过程中,主要的主导和参与主体由以下几方面组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市(第三方督导机构)-县(市、区)指导中心、项目承接机构、驻站社工以及落地辖区相关资源方等。根据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督导结构及督导功能的发挥,整个督导体系可以划分为行政场域、教育场域、项目实践场域以及权力场域。在这四种场域之中,权力场域是一种“元场域”,起源于布迪厄场域理论的权力属性决定结构位置的理念,所有的场域本质上都依赖于权力关系的分配来维持整个结构的正常运转[2],并且所有的子场域都会受到权力场域的影响,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哪一种子场域占据了权力场域这一“元场域”中的主导地位,便对其它的子场域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与支配力。在社工站督导项目中,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为主要力量的行政场域无疑是占了权力场域的主导地位,其发挥着整合联动其他场域的功能,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方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市(第三方督导机构)-县(市、区)指导中心、项目承接机构为主要力量的教育场域推进这社工站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同时,项目承接机构、驻站社工以及落地辖区相关资源方作为实践场域的主要力量,是社工站服务落地的关键要素。虽然行政场域占据着主导和支配性的作用,但是项目中的各位行动者并非只身处于单一的场域之中,各场域以及各层级的督导力量是相互作用和互动。
(一)行政场域——“权力场域”的支配作用
结合布迪厄场域理论和行政法规的角度来看,行政场域是在一定行政活动和作用空间中,由于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种所处的位置和关系,这些位置和关系形成的各种身份、地位相互纽结形成的网络关系。就社工站督导项目而言,社工站的建设和运营离不开行政场域的各种协调、支持,包括站点建设的场地规划、站点建设过程中的硬件设施配套以及站点运营的人员经费来源,都是需要行政场域发挥主导性的支配和决定作用方能实现。
在场域中,权力属性表示了一种对场域空间的支配性,社会资本由此作为权力的源泉发挥其功能,资本的分配则决定了社会空间的结构。[3]从现有行政场域各层级督导力量的发挥来看,社会资本分配的差异性影响了权力作用发挥的差异性。一是从社工站建设的资金来源来看,资本的来源层级决定了督导权力的话语权。如泉州市大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工站的项目资金均为县(市、区)民政部门争取的同级财政资金,因此,社工站中示范站的确定、服务内容和相关要求等均是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来推进落实,但是,具体会体现每个区域不同的差异性,安溪县、洛江区等区域就按照县(区)要求严格落实,实现社工全部参与专业化服务的要求;而台商投资区、德化县等按照“全科社工+专科社工”联合推进服务的模式。部分县(市、区)如晋江市的项目资金来源为晋江市与乡镇(街道)按比例配套的模式,因此在服务推进过程中,不同的乡镇(街道)会结合其需求有差异性的落实;二是从权力体系架构来看,权力的不同层级决定了督导权力的话语权。在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进程中,泉州市民政局注重建立“市- 区(县)- 街道(乡镇)”之间的协调治理机制,更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合作治理体系。
行政场域的不同层级督导体系之间按照上一层级对下一层级或者上级跨层级对下层的指导作用、上下层级之间的相互协同作用发挥,来优化社工站建设及配套支持体系的措施与策略;在不同场域的互动方面,通过不同层级的指导中心发挥教育场域的专业支持功能,为社工站建设标准和规范化提供指导,为本层级的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支持,从而推动项目实践场域的服务开展。
(二)教育场域——“专业场域”的优势凸显
从场域空间的督导体系来看,教育场域作为权力场域主导的“元场域”中的一部分,既要与行政场域中推进社工站建设的事业发展要求相匹配,又要发挥专业优势保障社工站建设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实现社工站建设的行政场域的事业发展观与教育场域的专业发展观相互促进。因此,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凸显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成为社工站项目督导教育场域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行政场域中社会工作进入专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结合泉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际,根据对县(市、区)指导中心以及58 个示范的走访,对社工站驻站社工和运营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了解,通过不同层级指导中心为驻站社工提供完成任务时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指导,协助驻站社工实现专业上的发展。从指导中心的服务层级看,由上级指导中心对下一层级社工站进行直接指导。市级层面指导中心按照分层次、多维度、实用性三大原则,从服务人才培养、站点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模式提炼三个方面对县(市、区)指导中心进行过程指导,实现间接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开展的目标;县(市、区)指导中心结合市级指导中心的指导和本辖区内实际(特别是行政场域的相关要求),为乡镇(街道)社工站实际服务开展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支持,同时也发挥着监督管理的职能。从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市级指导中心设定不同的专业课程和督导方式来对不同层级的站点进行督导。教育场域的督导根据现有驻站社工的实务经验和专业两个维度对所有的站点进行了分类分层,针对不同层次的社工设计符合需求的督导方案,设计难易程度不同的督导课程,采用“线上督导+线下督导”“个别督导+团体督导”“培训讲座+督导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教育督导的有效性。
从行政场域和教育场域的督导体系建构来看,通过不同场域的督导要实现事业与专业互促。一方面,要保证社工站完成行政场域的基本民生服务,同时也要保障服务过程中专业要素加入产生新的增益效果;另一方面,要在开展社工站具体服务的过程中发现社会工作价值观和方法与本土常规性工作方法与政策的结合点,促进行之有效的专业方法进行推广和复制。
(三)项目实践场域— —“情景场域”的现实结合
中国社会工作本土督导路径与西方督导的路径明显不同,尤其注重本土实践场域中开展督导。从这一维度来看,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也就需要结合服务项目和实践场所,扎根于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场景中,以此为基础开展专业服务,而不能站在实践场域之外给予服务对象专业的指导。
项目实践场域督导一方面要促进项目服务贴合实践场域实际需求,确保服务开展方向的合理性、服务开展过程逻辑的合理性和服务开展方式方法的正确性。服务方向的合理性即项目服务需求的调研是否完善、周密,能否共同满足社工站项目各相关方的需求,如行政场域的购买方需求、教育场域的专业发展需求以及实践场域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服务开展过程逻辑的合理性即服务计划、服务过程与服务需求的契合度,通过服务的开展来看是否能够达成和回应各方需求;服务开展方式方法的正确性即服务过程中专业手法运用、资源的恰当合理使用以及相关服务经验的累积等。另一方面,要促进行动者与实践场域中的环境产生互动和交流,实现行动者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交流、行动者与环境之间的资源互动互促。这一过程采取的是一种人与环境双向交流的逻辑,既关注人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关注环境对人的作用,是在双向交流下人们做出的行动选择。项目实践场域的督导过程要推进参与项目的各行动主体,包括驻站社工、各驻点单位联系人、服务辖区的社会组织以及督导体系的各类成员间的联系和互动,借助行政场域力量形成社会资本,保障服务的延续性;在行动过程中,借助环境中的资源优势,来形成项目实践场域的服务特色,这也是社工站项目专业场域的要求。
项目实践场域督导的开展要与行政场域、教育场域实现互动互促,要推动社工站作为基层民生服务平台和社会治理平台的作用发挥,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与各类相关民政服务、民生服务和社会建设工作相融合,实现社会工作与这些实际工作的融合发展的重要衔接。
四、场域理论视角下的督导模式总结与反思
场域理论是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的社会实践理论概念,主要包括场域、惯习和资本三大要素。场域是指由不同社会客观关系构成的网络所建立的社会实践空间;惯习是指一种经验性的社会行为和思维,个体在生活中会根据对他人行为或态度的预判而主动做出应对行为。[4]资本除了通常的货币等形式的经济资本交换,文化资本、社会资本、象征性资本也可以进行交换。场域、惯习与资本具有相依共存的密切关系。结合社工站项目督导而言,场域是指在督导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包括督导者和被督导者)之间形成互动关系所形成的场域空间;惯习是在督导中各主体前期具备的惯性行为和思维方式,以及通过督导互动过程带来的改变或者形成新的惯习;资本不仅如布迪厄所说的货币形式的资本,还包括通过督导过程形成的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场域空间、惯习和资本三个要素能够互相作用,互促互动,以此带来相应的变化,共同推动社工站项目的实施。
泉州市社工站督导模式的建构是基于项目目标的实现,从权力场域中的行政场域、教育场域、项目实践场域分化出了不同层级的督导,并促使督导之间相互作用使项目稳定地、有效地进行。场域是一个资本争夺和交换的空间,[5]依赖于权力关系的分配来维持整个结构的正常运转,社工站项目实践场域也是如此。
(一)权力资本下的组织保障建成
基层政府拥有天然的资本优势,[6]他们是行政场域内为基层提供财政(资金)支持的决策主体,也是基层服务实践的管理主体。社工站在实践场域的督导体系构建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层级行政督导体系的作用发挥。在制度保障上,泉州市出台《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1 年实施方案》为社工站建设落实提供政策支持。在体系建设上,发挥市级统筹协调、整体规划优势,建立“市 -区(县)- 街道(镇)”三级网络,并协同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探索建立村(社区)社工)室,创新探索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在监督管理上,形成全过程评估和全过程督导相结合的模式,发挥市级指导中心-县(市、区)指导中心的作用,推动乡镇(街镇)社工站的高品质、高水平和专精化发展。
(二)惯习形成后的专业服务开展
社工站作为基层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米”。在教育场域专业督导的开展,驻站社工形成专业服务意识,并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推动实践场域的服务开展。一是特殊困难群体服务。驻站社工要围各类特殊群体来开展建档、入户探访,并且要结合民政领域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政策宣传、项目宣传、社区融合等社区活动;二是专业品牌服务建设。驻站社工和承接机构在完成项目基础服务的同时,结合乡镇(街道)实际进行各类群体服务模式总结、工作法归纳提炼以及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三是本土社工人才培养。让本土化的社工人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同时形成行业的认同感,实现本土人才“服务好、留得下”的目标。
(三)场域空间内的互动体系形成
社工站项目督导场域中,不仅关注服务当下的成效,即部分问题的解决;也会重视服务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惯习养成,从而支配实践场域的行动开展。一是完善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驻站社工实践过程不仅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当下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学会善用关系资本来获取其靠自己的力量很难依获取的稀缺资源,养成自我解决问题的惯习;二是推进“五社联动”服务体系建设。资本作为维持项目运转的根本,因此,服务过程要整合资源,积累资本。驻站社工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推动各行动主体的合作与协同,来解决基层民生领域的各类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