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培育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的对策建议
2022-12-06周玉良
周玉良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一)研究背景
当今世界是正在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理念,新一轮科技革命颠覆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由此催生了大量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生产生活方式。[1]科技强国战略已经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科技人才的争夺已经白热化,因为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技人才。近年来,辽宁省通过不断地贯彻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人才激励制度、创新柔性引才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强化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金融支持、搭建人才服务综合平台,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辽宁人才工作有一定的基础,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人才聚集效应明显改善,人才的竞争力也有一定的提高,完善了服务措施,营造了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发展增强人才集聚、人才集聚振兴辽宁的良好局面。
(二)研究目的
笔者通过对辽宁科学技术人员状况的调查为全面掌握我省科技人员实际状况,加强科技人员和科技活动的管理,充分挖掘现有科技人才的潜能,科学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全面厘清辽宁科技人员的总量、结构、质量和活动情况、科技人员发展状况、现有科技人员的潜能和创新能力等信息提供了可靠依据。为科学制定未来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战略规划,为辽宁科技振兴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辽宁省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规模和质量层次与许多发达省份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发达省份可以为辽宁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借鉴。
二、辽宁科技人才发展的基础优势
(一)科技人才储备体系基本建立
省内有人才,企业愿意来,省内有政策,人才愿意来。中共辽宁省委2017年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突出市场导向,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强化改革创新,破除一系列束缚人才发展思想观念和阻碍人才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激发和释放了人才活力,建立起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培养引进的储备体系,为我省扎实振兴发展、全面发展提供了科技人才支撑。辽宁省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资源丰富,全省本科高校50所,高职高专55所,独立高校12所,为我省培养了大量人才,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为31.1万,各级各类人才存量储备充足。下一步要继续完善人才工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增强人才集聚效应,提升我省人才竞争力,营造人才勇于贡献、勇于创新、服务驱动发展兴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产业领军人才激励政策逐渐完备
省委、省政府从强化激励、松绑减负、鼓励创业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有较强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了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点遴选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计划,并给予每人10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至50万元资助的政策。辽委办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奖励制度和奖励结构方面赋予科研单位自主在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比例方面进行优化,科技工作程序、科技奖励的导向性、权威性有所增强。辽委办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指导意见》构建了符合辽宁发展实际的科研分类评价制度,职称评审权下放,外语、计算机等将不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关键人才评价标准更加细化,逐步形成了唯真唯实、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三)科技人才梯队培育力度明显加大
辽宁省倡导“抓人才就是抓发展,兴人才就是兴辽宁”的政策,聚焦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重点,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老工业基地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育才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培养高层次人才;二是培养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三是培养管理和技能人才。制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县域经济人才助力发展计划,实施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引进:放宽条件集聚人才,从落户居留、创业就业、科研经费、资助奖励都给予了优厚待遇和便利条件。进一步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简政放权,包括职称评审、分类评价、收入分配、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用才:用才方面积极发挥院士“传帮带”作用,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方式发挥院士参谋智库作用。辽宁省创新院士津贴制度,将院士津贴改为奖励资金形式发放,有效地引导激励院士更主动地为辽宁经济发展服务,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
三、辽宁省科技人才发展存在的不足
(一)科技人员总量和结构失衡,流失严重
前期项目团队参与辽宁科协智库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辽宁省科技人员总量为127.6159万人。男性科技人员为64.0694万人,女性科技人员为63.5500万人,男女比例基本持平。50岁以上的有25.6859万人(占比为20.1%),辽宁省科技人员老龄化程度偏高。高新科技发展的信息产业占比近为5.7%,反映出辽宁省在高新技术和科技金融方面的科技人员不足。
2018年,项目组通过对辽宁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才素质的问卷调查发现有150多家国有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下降明显,十年间流失了25.7%。国企的有技工职称的工人和一线专业技术工人十年间分别下降了16.9%和21.53%。问卷调查结果还显示,有38.09%的科技人员有离开本省的想法。综合辽宁省2018年科技人员流入流出情况来看,科技人员流入流出大多集中在本科学历人员,但流出的人员中硕士学历以上人数更多。
(二)领军人才及尖端人才与发达省份尚有差距
2018年以来,辽宁省共有20个科技创新团队、145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支持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共500余个,培养了1600余名青年科技英才,引进国外“高尖精”专家1249人。与国家科技部人才中心共建了全国首家、东北地区唯一的省级层面“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据统计,2013—201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学术界影响力较大的高层次人才数量为两院院士235人、国家杰青获得者99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61人、国家优青获得者1998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388人。这几类人才中数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中,大部分都在东部发达省份,而中西部省份排名靠后,近五年还有个别省份没有高层次人才入选。北京市近五年遥遥领先其他省份,当选高层次人才高达1858人次,占全国总入选人数的29%,相当于安徽省等其他25省份之和。上海市位居全国第二,当选高层次人才数量为909人次,占全国的14%。江苏省第三,有582人次。这些当选高层次人才较多的省份中拥有较多的985、211高校以及国家级科研院所。辽宁省入选人数为171人次,但两院院士只有8人次,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科技活动人员及科技成果产出与发达省份比有差距
2018年,辽宁全省科技人员总数为1 276 159人,占辽宁总人口的2.92%。科技活动人员387 728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30.4%;其中基础研究135 224人,占科技人员的10.59%;应用研究156 037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12.27%;实验发展96 467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7.6%。科技活动人员占比较少,尤其是基础实验研究人员少。2018年,辽宁约有6.57万件申请专利,申请发明专利2.55万件,授权发明专利有7176件,申请国际专利PCT386件。2018年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3.75万件,发明专利拥有量8.58件/万人口。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申请发明专利比为28.16%,占申请专利的10.92%。专利成果转化率占申请专利的34.44%,占获得专利的54.83%。江苏省2018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5件,上海市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件/万人口,全市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申请的国际专利达1300件。2019年 浙江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3.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492件。与发达省份相比,辽宁省无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还是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都大有潜力可挖。
(四)科技活动有效的产学研联动环境有待改善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所从事的研究项目与政府科技规划相符”的人数所占比重为39.30%,认为“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属于政策鼓励的领域”的人数所占比重为37.75%,多数人不清楚自己所从事的研究项目是否与政府科技规划相符,是否属于政策鼓励的领域。科技开发缺乏协调性,研发与企业需求脱节,对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问题缺乏系统的考虑。科技成果在“转让”后往往得不到后续的技术服务,获得成果的企业难以对相关技术进行后续的开发,致使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充满了风险,并为此而付出了一定损失。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商务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科技人员创业”的人数占比41.13%,认为“商务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科技人员创业起到一般作用”的人数占比20.36%,认为“商务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利于科技人员创业”的人数占比2.59%。在项目立项是否公平的调查中,34.90%的科技人员认为尚可,5.59%的科技人员认为不公平,42.16%的科技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在成果鉴定的调查中,33.23%的科技人员表示尚可,4.07%的科技人员表示不公平,45.02%的科技人员表示不清楚。人才得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软保障的重要性不亚于工资、住房等硬环境,因此,需要营造公平、严谨、自由、竞争的科研环境。
四、培育壮大辽宁科技人才队伍的对策建议
(一)保持科技人员总量规模,优化布局科技人员结构
辽宁省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需要人才,但关键在于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支柱产业的开发型和实用型科技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2]因此,在保证总量规模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广开渠道、采用灵活方式、多方位地引进国内外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大力培养留住科技人才,特别是具有高素质的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才等来扩充总量和优化结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目标,切实把科技人员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去规划使用,所以应该对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对人才的产业结构布局、地区结构布局、总量规划等做出重大的、宏观的、全局性的构想、规划和安排。
通过项目带动工程驱动、面向全球外公开招标等方式,鼓励广大科技人才来辽宁省承包、租赁或开办经济实体和研发机构,鼓励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拔尖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海归人才以“智力投资”等方式为辽宁省经济发展服务。通过邀请世界知名专家以短期讲学、提供咨询、科研项目合作等形式为辽宁省提供智力支持。在辽宁省着力营造一个让科技人才放心、安心、舒心的工作环境,为科技人才搭建施展其才华的平台,建立起切实行之有效的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尽快脱颖而出。消除辽宁省科技活动人员和R&D人员的智力冗余现象,努力调动他们科技工作的主动性,使其能做到真心投入、高质量产出。引进科技人才,优化科技人员结构。辽宁省应该广泛吸引海内外科技人才,特别是大量引进年轻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来改善科技人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创新人才政策模式,大力培育引进高端人才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等计划、国家自然辽宁区域联合基金等计划,在培养科技人才方面,通过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集聚和培养人才,通过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吸引人才。“固巢留凤,筑巢引凤”,通过改善居住环境使科研人员能长期扎根辽宁,通过子女方便就学就业服务使高端科技人才服务辽宁。通过大力培养或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加强科技人才储备建设。优先支持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国(境)培训,组织实施出国(境)与发达国家进行联合培训计划项目。
(三)激发科技人才活力,营造科技成果产出环境
深化“放管服”政策,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深水区”的试点,在分配政策、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向优势产业、核心技术项目自主创新的机构和人员更大限度地倾斜,更大限度地为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松绑减负,组织好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和释放创新源头的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活力。在前沿优势领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声望的领军人才和研发机构,一批科技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部分成果成为世界科技进展的重要标志。从住房、职务职称、奖励荣誉、子女就学、创业就业等方面引导科技人员多出成果,尤其是高质量成果。
(四)构建产学研金服用有效联动的良好人才环境
企业要充分利用政府的扶持政策,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加大创新资金的投入力度。对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产业化初期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商业性资金不愿进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政府引导金融机构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进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信贷投入。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铺平道路。只有加强创新投入,才能吸引大批人才聚集,同时通过市场嫁接科技金融,引领全社会资本投入核心技术研发,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各种融资,一方面资本助力科技企业,同时科技企业也为资本找到投入着力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牵线搭桥,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或联办技术开发机构,形成技术依托,或投入资金带动民间资本投入,构造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创新发展平台。
充分突出市场导向,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强化改革创新,破除一系列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阻碍人才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建立起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培养引进的储备体系,为辽宁省扎实振兴发展、全面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及时修订人才规划,实时发布更新人才信息,切实贯彻落实人才政策、打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稳定、吸引科技人员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各个学科的尖端人才,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专家学者,他们在长期的科研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学识、经验,是宝贵的财富,对此可以实施适当灵活的人事政策,打破退休制度,营造稳定良好的人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