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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模式设计与风险管控

2022-12-05史金召孙茂林黎建强

国际贸易 2022年11期
关键词:货物订单跨境

史金召 孙茂林 黎建强

一、引言

跨境电商网(www.100ec.cn/zt/wmds)相关数据显示,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已由2015年的5.4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2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超20%。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对行业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协同提出了新要求,而相较于物流和信息流①近年来,以全球速卖通、敦煌网、兰亭集势、阿里巴巴国际站、天猫国际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进出口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蓬勃发展(严子淳等,2021),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外仓、“中欧班列”等建设提速(邢光远等,2020),跨境电商物流、信息流管理正在加速。,跨境电商的资金流协同水平相对滞后。现实中,跨境电商交易商数量多,且具有“纯贸易”等特性(Wang et al.,2020),难以通过固定资产抵押获取商业银行贷款,使其面临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此外,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如中国银行“中银跨境e商通”、建设银行“全球撮合家”、一达通、PingPong等)多集中在跨境支付结算、收支申报、交易担保等“点对点”业务(Wang et al.,2020),对跨境供应链的资金流协同关注较少。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以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和流动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模式,旨在借助核心企业信用优化供应链资金流,帮助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获得短期运营资金(Wuttke et al.,2013;李健等,2020)。本质上,它是一种动产质押类融资业务,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通过盘活供应链中存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为广大贸易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夏雨等,2019)。由于跨境电商交易商“纯贸易”“多流动资产”等特性,利用供应链金融解决其短期融资问题具有天然优势。当前,所谓“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在业界已有“零星”实践(如京东国际、苏宁国际等平台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等),但其运作模式仍不够完善,难以对其他业界企业形成示范效应,其风险管控问题亦缺乏深入探讨。基于此,本文根据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过程中的潜在流动性资金诉求,借鉴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分类,率先系统提出跨境电商仓单融资(进口-保税区型、出口-海外仓型)、跨境电商订单融资(进口-采购型、出口-生产型)、跨境电商保理融资“三类五种”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并深入分析其风险演变特征与风险管控策略,以期对业界实践及业务创新提供系统性参考。

二、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运作模式设计

学术界习惯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分为三类,即存货类(以存货/仓单质押融资为主)(程帆,2016;晏妮娜、孙宝文,2011)、预付账款类(以先票后货存货质押融资、保兑仓融资等为主)(石军等,2018;王宗润等,2016)和应收账款类(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等为主)(鲁其辉等,2012;曲维玺、韩家平,2019)。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供应链金融线上化趋势明显,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逐步过渡到线上(李健等,2020),形成了以电子仓单融资(郭菊娥等,2014)、电子订单融资(史金召等,2015)和网络保理(史金召、郭菊娥,2015)等模式为主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而本文所研究的“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本质上是“在线/线上供应链金融”在跨境电商情境下的一类特殊表现形式,依然是由传统供应链金融“存货、预付、应收”三类模式演进而来(见图1)。

图1 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演进图

“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模式设计的关键在于契合我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业务分类、交易对象/流程/场所的特殊性及进出口交易商的潜在流动性资金诉求等。依据上述跨境电商基本特性,结合我国部分业界实践,本文系统提出以下三大类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典型业务运作模式:“跨境电商仓单融资”,主要依托保税区(进口)和海外仓(出口)开展,盘活跨境电商活动各环节的存货;“跨境电商订单融资”,主要涉及跨境电商采购订单融资(进口)和跨境电商生产订单融资(出口),解决跨境电商进出口供应链中采购、生产等流动性资金需求;“跨境电商保理融资”,主要解决跨境电商平台上出口供应商应收账款账期问题。

(一)“跨境电商仓单融资”模式设计

跨境电商仓单融资旨在实现境内借款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及入驻企业)将货物存放至商业银行指定物流企业的仓库,并以物流企业出具的电子仓单为融资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功能。它以传统的“存货类”供应链金融模式为蓝本,结合在线融资、跨境电商等新特点、新元素演变而来,有利于盘活跨境电商活动中的存货资产,加快借款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可细分为“进口-保税区型”和“出口-海外仓型”两类。

1. “进口-保税区型”融资模式

本文提出的跨境电商仓单融资(进口-保税区型)模式是一种专门为境内进口型企业设计的融资模式,旨在盘活进口商在保税区的库存商品,具有操作灵活、不影响商品销售等特点。具体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① 境内借款企业向海外供应商提出采购请求,并支付货款;② 海外供应商发货,货物经跨境运输至境内保税区,进入指定物流企业仓库进行监管;③ 物流企业根据货物种类、数量等,生成电子仓单,并传递给借款企业;④ 借款企业将电子仓单质押给商业银行;⑤ 商业银行对借款企业发放贷款;⑥ 境内消费者向借款企业提出订单请求,并支付货款;⑦ 借款企业取得销售资金后,将贷款分批偿还给商业银行;⑧ 商业银行向物流企业传达货物解押指令;⑨ 物流企业分批解押货物,并送达境内消费者。

关于此类融资模式有如下三点说明:借款企业一般为商城式(自营式)跨境电商B2C平台,也可为开放式(平台式)跨境电商B2C或B2B平台中的入驻企业;物流企业可经商业银行批量授信或独立开展此类业务;图2中⑥⑦⑧⑨环节一般为循环操作,直至借款企业偿还全部贷款、质押货物全部解押为止。

图2 跨境电商仓单融资(进口-保税区型)模式流程图

2. “出口-海外仓型”融资模式

本文提出的跨境电商仓单融资(出口-海外仓型)模式是一种专门为境内出口型企业设计的融资模式,旨在盘活出口商在海外仓的库存商品。具体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① 境内借款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至物流企业运营的海外仓,由物流企业监管;② 物流企业根据货物种类、数量等,生成电子仓单,并传递给借款企业;③ 借款企业将电子仓单质押给商业银行;④ 商业银行对借款企业发放贷款;⑤ 境外消费者/进口商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B2C/B2B平台向借款企业提出订单请求,并支付货款;⑥ 借款企业收到货款后偿还商业银行;⑦ 商业银行向物流企业传达货物解押指令;⑧ 物流企业从海外仓解押货物,并送达境外消费者/进口商。

关于此类融资模式有如下五点说明:借款企业一般为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B2C/B2B平台的境内出口商,也可为出口商自营的跨境电商B2C平台;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可与商业银行合作,为其提供授信数据支持;海外仓一般由物流企业投资运营,也可由有实力的出口商、跨境电商平台等建立;图3中⑤⑥⑦⑧环节一般为循环操作,直至借款企业偿还全部贷款、质押货物全部解押为止;图3中环节⑤可为“第三方支付”模式,此时收到海外订单信息后,出口商需先行垫付资金启动“还款-解押”操作。

图3 跨境电商仓单融资(出口-海外仓型)模式流程图

(二)“跨境电商订单融资”模式设计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旨在实现境内借款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入驻企业为主)凭借与境外核心企业签订的、由跨境电商平台认证的电子订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功能。它以传统的“预付类”供应链金融模式为蓝本,结合在线融资、跨境电商等新特点、新元素演变而来,解决跨境电商进出口供应链中采购、生产等流动性资金短缺难题,可细分为“进口-采购型”和“出口-生产型”两类。

1. “进口-采购型”融资模式

本文提出的跨境电商订单融资(进口-采购型)模式专为境内跨境电商进口商设计,解决其采购资金短缺问题,实现“贷款买货”。具体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① 境内外买卖双方通过跨境电商B2B平台生成电子订单;② 双方在电子订单上签章,电子订单经跨境电商平台传递给商业银行;③ 境内买方向商业银行缴纳保证金;④ 境外卖方发货至指定物流企业运营的海外仓;⑤ 物流企业通知商业银行货物入库;⑥ 商业银行向境外卖方支付货款;⑦ 境内买方向商业银行续存保证金还贷;⑧ 商业银行通知物流企业解押货物;⑨ 物流企业将解押货物运送至买方。

关于此类融资模式有如下四点说明:特殊情形下,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亦可代替商业银行,充当金融服务提供商角色;图4中⑦⑧⑨环节一般为循环操作,直至借款企业偿还全部贷款、质押货物全部解押为止;借款企业可为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B2B平台的国内进口商,也可为境内商城式/自营式跨境电商B2C平台企业,据此可将跨境电商订单融资(进口-采购型)模式进一步细分为“进口-采购B2B型”(见图4)、“进口-采购B2B2C型”(见图5);商业银行可与境外卖方签订回购协议,在境内买方违约时由境外卖方回购海外仓剩余监管货物。

图4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进口-采购B2B型)模式流程图

图5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进口-采购B2B2C型)模式流程图

2.“出口-生产型”融资模式

本文提出的跨境电商订单融资(出口-生产型)模式专为境内跨境电商出口商设计,解决其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实现“贷款生产”。具体操作流程如图6所示:① 境内外买卖双方通过跨境电商B2B平台生成电子订单;② 双方在电子订单上签章,电子订单经跨境电商平台传递给商业银行;③ 商业银行向境内卖方发放贷款;④ 境内卖方安排生产,准时交付指定物流企业,并运至海外仓监管;⑤ 物流企业通知境外买方货物入库;⑥ 境外买方将货款打入境内卖方账户;⑦ 商业银行从卖方账户扣收贷款本息;⑧ 商业银行向物流企业发送货物解押指令;⑨ 物流企业将解押货物由海外仓发货至境外买方。

图6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出口-生产型)模式流程图

关于此类融资模式有如下两点说明:特殊情形下,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亦可代替商业银行,充当金融服务提供商角色;海外仓也可由跨境电商B2B平台建立并运营。

(三)“跨境电商保理融资”模式设计

跨境电商保理融资旨在实现境内借款企业(出口商)将由跨境电商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从而获得融资授信的功能。它由传统的“应收类”供应链金融模式演变而来,旨在实现借款企业应收账款的提前变现,加速跨境电商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具体操作流程如图7所示:① 境内外买卖双方通过跨境电商B2B平台生成电子订单;② 境内卖方通过物流企业将货物运至境外买方;③ 双方形成应收账款;④ 境内卖方持发票、销售合同、货运单据等向商业银行提出融资请求,获批后商业银行受让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⑤ 商业银行通知境外债务人债权已发生转让;⑥ 商业银行向境内卖方支付转让对价;⑦ 应收账款到期后,境外买方将款项汇入卖方银行账户;⑧ 商业银行从卖方账户直接扣收货款。

图7 跨境电商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关于此类融资模式有如下三点说明:同时具有境内外保理业务牌照的跨境电商平台或物流企业可代替银行,充当保理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实际操作中,根据是否通知境外买方发生债权转让,可开发“明保理”“暗保理”产品,根据境内卖方是否承担回购责任,可开发“卖断型”“回购型”产品等;缺乏境外分支机构或境外贷款业务经验的商业银行,可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此类业务。

三、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演变与识别

由于融合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元素,相较于传统供应链金融,本文提出的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风险要素也必然发生新变化。因此,准确识别各细分模式的潜在风险要素,尤其洞察其相对于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产生的新风险,是提出针对性风控策略的关键环节(郭菊娥等,2014)。

(一)“跨境电商仓单融资”风险演变与识别

跨境电商仓单融资可视为由传统仓单质押融资演变而来,融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活动的新特征,产生了诸多风险变化。表1对该模式的风险要素进行了提取,并就“旧风险”和“新风险”划分、风险归类做了说明。不难发现,跨境电商仓单融资在授信审查、贷款审批、虚假仓单、重复质押、货物监管、还款违约等方面仍存在与传统仓单融资的共同风险。

表1 跨境电商仓单融资风险要素提取表

在“新风险”方面,因借款企业一般为跨境电商平台或其入驻企业,商业银行在“电子信用授信技术”应用和处理借款企业多批次、小批量快速融资需求方面的风险增加。对于“进口-保税区”模式,保税区“境内关外”特殊监管场所的特性,加之区内货物频繁交易、流动属性,一定程度加大了入区货物权属、合法性风险。在还贷环节,或面临市场因素导致的电商平台销售回款困难,以及货物解押出库过程存在的走私、伪造报关单进口等法律风险。对于“出口-海外仓”模式,非法出口、境外仓储等增加入仓货物权属、合法性风险,同时,增加了以境外市场货物价值为参照的授信审批, 如贷款额度、 定价管理及海外仓“现场核库”等操作风险。借款企业销售回款和“还款-解押”过程中,面临境外市场销售风险、第三方跨境支付风险(流程、汇率、资金合法性等)、质押物境外监管风险(权属变更、监管缺失、价格预警、流通处置等)以及货物境外终端配送风险等。上述风险将对质物合法性、授信完整性、还款可靠性、监管规范性等产生突出影响,进而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造成损失。

(二)“跨境电商订单融资”风险演变与识别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可视为由传统订单或预付款融资演变而来,订单真实性、供应链稳定性、货物监管及多方道德风险等传统订单融资风险依然存在,加之“跨境电商”新特性,其风险要素发生了诸多变化(见表2)。

表2 跨境电商订单融资风险要素提取表

在“新风险”方面,跨境电子订单、电子签章等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突出,境内外交易商、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企业、商业银行等多方信息频繁交互,网络安全与信息篡改风险加大。商业银行联合跨境电商平台对境内外交易商实施“电子信用”授信难度大,难以对海外仓实施有效监管,发生境外核心企业串谋各方利用“虚假订单”变相融资或骗贷的风险增加。对于“进口-采购型”模式,境外核心企业信用与保兑能力、跨境供应链稳定性审查等增加境外市场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向跨境非本行客户付款存在跨境支付风险,质押物境外监管存在权属变更、监管缺失、价格预警、流通处置等风险,解押货物跨境运输与通关存在货物消耗、合法性与关税风险等。此外,汇率变动可能带来还款结算风险,如本币贬值可能导致进口商还款热情下降或以本币结算贷款给银行带来汇率损失。除上述风险要素外,“进口-采购B2B2C型”模式还存在电商平台境内销售回款风险等。对于“出口-生产型”模式,除传统的生产不确定性、货物监管缺失风险等,国际贸易政策、关税、汇率变动等均可导致境外买方终止交易的风险,境外买方支付可能存在资金合法性风险,货物出口过程存在跨境运输、通关、海外仓存储、境外配送等环节风险,本币升值可能带来结汇款项无法完全还贷的风险等。

(三)“跨境电商保理融资”风险演变与识别

跨境电商保理融资可视为由传统保理融资演变而来,其风险要素变化如表3所示。该融资模式的关键风险仍体现在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上,即存在借款企业通过虚假订单、虚假出口报关单、虚报/篡改交易合同金额、提前开票等手段伪造应收账款进行骗贷的风险。在贷款审批环节,存在违背不可转让约定、重复质押等行为造成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权利冲突的风险,以及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保理定价等风险。在贷后还款环节,可能存在因借款人未履行完全义务引发债务人抗辩风险,或债务人境外销售、经营困难导致还款失败。即便债务人按期付款,仍存在卖方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且银行失去优先受偿权的风险,或本币升值带来结汇款项无法弥补本金的风险等。

表3 跨境电商保理融资风险要素提取表

四、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策略

针对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的各类风险要素,特别是在传统供应链金融基础上发生的风险演变,依据表1至表3中的风险归类,本文从信用、操作、市场、法律等风险维度,对商业银行开展此类新业务提出以下四个风险管控方法和策略。

(一)信用风险:更新授信技术,严防道德风险

首先,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多涉及境外在线交易商,在“主体+债项”授信过程中,“电子信用记录”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应联合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开展授信合作,更新授信模式、技术和指标体系,满足跨境电商交易商多批次、小批量的快速融资需求。其次,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境外交易商等参与主体更加复杂,商业银行不定期走访难度大,在虚假仓单/订单/票据、重复质押、境外货物监管(不足值入库、提前出库、货物权属变更等)、货物走私、伪造报关单进出口等方面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商业银行应严选合作伙伴,综合利用技术、合同等手段防范此类风险。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核心技术探索解决跨境电商交易真实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共建跨境动产统一质押登记平台,实现银行业与海关系统数据交互等。此外,通过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境外核心企业签订联合授信、货物监管、回购/采购保证等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利,尤其提高对货物境外监管不利的惩戒措施,还可引入境内外专业担保机构等对境外交易商、境外货物监管等进行更有效监督。

(二)操作风险:优化模式流程,提高操作水平

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存在多模式、多主体、多流程的特点,细分模式风险程度各异。商业银行应选择与自身风控能力相适应的模式,联合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对业务全流程进行标准化、信息化改造,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虚假骗贷、监管缺失等风险,提升操作效率,尤其注重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封闭式”管理。在具体操作风险防范方面,商业银行应增加网络安全技术投入,应对多方系统交互带来的网络系统安全风险;完善相关授信技术,通过培训、引智等提高业务人员在授信调查与审批、贷款额度与定价管理、贷后管理与风险控制、资金回收与跨境结算等方面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水平;积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RFID技术等,联合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实现对货物跨境运输与通关、境外(海外仓)货物监管、境外终端配送等环节的透明化、可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保险或合同将部分操作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如将支付风险转移给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订单融资中生产不确定性和买方终止购买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等。

(三)市场风险:关注政策变动,严控质物品类

由于“跨境贸易”的特性,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面临较大的宏观与行业风险,国际政治、贸易政策、汇率变化、行业变动等均会对业务完整性与各方收益产生影响。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限制性进出口规定、关税、汇率等政策对供应链完整性、稳定性、收益水平的影响,通过回购协议、调剂销售等方式降低跨境交易终止风险,以及与借款企业约定还款结算货币种类对冲汇率变动带来的结汇风险等,例如,出口型跨境电商订单融资或跨境保理融资等可能面临本币升值带来结汇款项无法完全还贷的情形,商业银行应通过借款企业续存保证金等方式减小风险敞口。此外,可通过与跨境电商平台、核心企业或借款企业ERP系统对接,实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预测行业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在质押物风险防范方面,应严控境外(海外仓)质押物选择、价格和流通性风险。对非大宗商品类质押物,应采取降低质押率、回购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也可通过历史数据等对境内外质押物的价格变动进行预测、预警,实施“无负债质押率监控”,一旦发生价格大幅下降,及时要求借款企业补充保证金。

(四)法律风险:严格合法操作,重视合同管理

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面临诸多合法性风险,如保税区/海外仓质押货物权属和合法性、货物进出口活动合法性、电子合同/签章合法性、跨境交易资金合法性等。对于质物权属与合法性,商业银行应根据进出口相关规定、企业购销合同和支付记录、进出口单据等进行严格授信调查,及时进行动产质押查询和登记;对于进出口活动合法性,应积极与海关系统形成数据交互、验证;对于电子合同、订单、票据、签章等的合法性,应对境外交易商所在地的法律适用性进行评估,还应注意对“未来应收账款”权利的不同司法解释等;对于跨境交易资金合法性,商业银行应联合同业机构、海关、电商平台等,运用金融科技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甄别可疑交易行为并上报、调查,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反洗钱数据共享。此外,商业银行应重视合同管理,特别是与境外参与方,如境外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境外交易商等签订联合授信、配送、仓储、监管、回购、跨境支付合同或协议时,应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缺陷和漏洞造成损失,尤其关注合同条款涉及的境内外法律不确定性和不一致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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